任何名称都具有不言而喻的自身内涵与较强的导向作用,如一提“北京”,人们自然就会想到,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伟大的首都,是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位于中国的华北地区等;一提到“同仁医院”,人们自然都会想到,它位于北京,是全国诊治眼病最权威的机构等;一提到“消渴”,凡是学过《中医内科学》的中医工作者都会自然或必然地想到它是以多饮、多食、多尿、消瘦或尿中有甜味为特征的一类疾病,还会想到它以“肺燥、胃热、肾亏”及“阴虚为本,燥热为标”为病机特点,治疗上以“滋肺、清胃、益肾”为治疗大法等。“消渴”这个病名及既往确立的病因、病位、病机特点、治疗大法、备选方药等的内涵与导向作用,就圈定了“固证固方药”的定式,或者说导致医生在临床上的刻舟求剑。而当代2型糖尿病的临床表现与“消渴”的极大不一致性,已显示了“古论”与今病临床不相能的态势。因此,笔者认为要想达到用中医药正确有效地治疗2型糖尿病的效果,就必须从重新审定2型糖尿病的中医病名入手,探索出包含病名、病因、病位、证型、治法、方药、调养等一套具有中医思维特征的诊疗模式,以发挥其中医病名的正确导向性作用,使2型糖尿病的中医证治沿着“中医思维”的道路步步前行,探索出以“自然疗法、绿色安全、稳效恒效、综合收益、提高生命质量”为特点的、切合临床实际的纯中药治疗2型糖尿病的证治新体系、新模式。
就2型糖尿病的中医病名而言,现今临床、教学、科研及国家统一拟定的中医病例首页信息,多将其归属于中医“消渴”或“消渴病”。笔者则认为如此人为情况下的生搬硬套,有所不妥,理由有三:一是多数2型糖尿病“糖友”不符合“消渴病”定义与诊断的要求,即无“三多一少”的临床表现;二是造成对不确定证型与不同体质类型的治则与选方用药的误导;三是造成了无中医思维的临床证治,影响中医临床疗效,损害中医形象。因而,笔者提出应对2型糖尿病中医病名重新进行审定。众所周知,“消渴病”的定义是以口渴、多饮、多食、多尿、消瘦或尿中有甜味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疾病,它与多个古代病名相互关联、相互呼应、相互转化。正如《素问·奇病论》所说:“有病口甘者,病名为何?岐伯曰:此五气之溢也,名曰脾瘅。……此肥美之所发也,此人必数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内热,甘者令人中满,故其气上溢,转为消渴。”文中明确指出“消渴”是由“脾瘅”转化而成的。在《黄帝内经》(以下简称《内经》)中还记载了相关名称,如“风消”“消渴”“消中”“消瘅”“肺消”“膈消”等。魏晋至隋唐时期逐渐将“消渴”一词作为此类疾病的统称,并陆续出现“渴利”“消利”“内消”“消肾”等名称。宋代以后出现“三消”的概念,并以“三消”对此类疾病进行分类,包括“消渴”“消中”“消肾”分类法及“上消”“中消”“肾消”分类法等。明清以后,逐渐固定为“上消”“中消”“下消”的“三消”分类法,并沿用至今。
近、现代部分医家认为消瘦型2型糖尿病属“消瘅”范畴,肥胖型2型糖尿病应属“脾瘅”范畴,亦有医家认为“脾瘅”为消渴病前期。综观前述,结合当前临床实际,笔者认为2型糖尿病与消渴病两者不能完全画等号。“消渴”一词既指口渴欲饮水,水自内而消的症状,又指症状为口干、口渴欲饮水、小便频数、形体消瘦的病证名称。“消渴病”不是2型糖尿病的代名词,只有当临床上出现口渴、多饮、多食、多尿、消瘦、乏力或尿中有甜味等符合“消渴病”定义的表现时方可归属于“消渴病”。若体检发现血糖升高,虽已符合现代医学2型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但又无任何临床症状时,此时当属“溢”而未“转”阶段,乃“消渴病”之渐,当属“消渴病”前期,归属于“脾瘅病”;若已被确诊为2型糖尿病,而仅有口渴多饮者,归属于“上消病”;若已被确诊为2型糖尿病,而仅有易饥多食者,归属于“中消病”;若已被确诊为2型糖尿病,而仅有口渴多饮,小便频数者,归属于“下消病”。上述五种病名,可据2型糖尿病的不同阶段及其不同表现,予以使用。通过据名思涵、明因、析证、定则、遣方、择药……发挥中医病名的导向作用,强化中医思维,提高临床疗效。我们纯中药治疗2型糖尿病临床研究团队,对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八组纯中药治疗的240例病案进行初步分析,结果显示:其中符合“消渴病”诊断的88例,占36.7%;符合“上消病”诊断的84例,占35.0%;符合“中消病”诊断的17例,占7.1%;符合“下消病”诊断的12例,占5.0%;符合“脾瘅病”诊断的39例,占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