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的音乐治疗理论家肯尼思·布鲁夏(Kenneth Bruscia)曾说过:“音乐治疗作为一种艺术,它是由科学的方法组成的,并聚焦在人际关系过程之上。”在音乐治疗的过程中,音乐治疗师并不是唯一对来访者发生作用的因素,音乐本身在治疗过程中也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布鲁夏认为临床治疗中的音乐应基于以下几方面(Bruscia,1989):
(1)治疗优先:音乐治疗师班(Bang,1986)认为:“音乐治疗师的目标应该集中在来访者身上,而不是音乐的艺术形式上。”音乐治疗师在治疗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音乐的临床使用价值和作用,之后才考虑到音乐的艺术价值和审美标准。
(2)无评判的接受:音乐治疗的来访对象往往是没有音乐基础的人群,音乐治疗师会积极地带动来访者参与音乐活动中。音乐治疗活动形式包括创造式(Creating)或再创造式(Recreating)音乐,以及聆听式(Listening)音乐3种方式。创造式音乐治疗是指来访者采用演唱、即兴的演奏、音乐创作等方式来创造属于自己的音乐。再创造式音乐治疗是指治疗师和来访者演唱、演奏或改编已有的创作出来的歌曲或乐曲。聆听式音乐治疗包含了聆听音乐进行放松、音乐作品的分析和欣赏、聆听音乐想象等。由于音乐治疗涉及多种形式的音乐活动,而参与音乐治疗的来访者通常都是没有音乐基础或没有接受过系统音乐训练和学习的人群,因此他们在参与音乐活动时所创造出来的音乐并不能达到艺术审美的标准。音乐治疗的意义并不是音乐审美的价值,而更强调来访者在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自我的探索和体验。音乐治疗师需要对来访者的音乐进行无评判的接受,帮助每一位来访者在音乐活动中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潜能。
(3)多重感官的应用:音乐是综合听觉、视觉、触觉和运动感觉的感知觉刺激,人们对音乐的反应通过以上各个感知觉通道实现。当人们去音乐会欣赏音乐时,聆听音乐声音的同时,还在看音乐家的演奏,感受声响的振动。当人们演奏乐器时,需要感受乐器的形状和结构,并通过演奏乐器的动作来感受肌肉运动的反馈。音乐是多重感官的输入和输出的艺术形式。由于音乐这种多重感官的特点,使得音乐成为治疗中的一个重要工具。残障患者有不同程度的感知觉障碍和运动障碍,他们需要各种感觉的刺激。音乐治疗可以提供多重感觉的刺激和引起多重感觉的反应。例如:运动障碍的患者使用音乐的运动节奏感来刺激,听觉障碍的患者使用声音频率振动的触觉刺激作用。
(4)与其他艺术形式的相关:由于音乐的多重感官的特性,音乐可以通过声音、视觉、感觉、语言、非语言的形式进行传递。在音乐治疗中的音乐不仅仅是音乐,它常常是与其他艺术形式的结合。歌曲是音乐和诗歌的结合;歌剧是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结合的艺术;交响乐是音乐和文学的结合;舞蹈演员是将音乐和身体表演结合;来访者在接受音乐治疗时,除了聆听音乐,同时还可以通过活动、舞蹈、模仿、绘画、讲故事等形式对音乐进行反应。音乐治疗师可以采用歌曲写作、音乐故事、音乐剧、音乐与绘画等方式。
音乐在音乐治疗中扮演的角色可能是辅助的、次要的,也可能是基本的、重要的。布鲁夏(Bruscia,1989)认为音乐在治疗中的角色可以分为两大类:治疗中的音乐(music in therapy)和作为治疗的音乐(music as therapy)。
(1)治疗中的音乐:音乐在治疗中扮演的角色是辅助的、次要的,音乐对治疗师和来访者的治疗关系,以及对药物治疗、言语治疗、外科手术之类的其他治疗手段起到促进和加强的作用。在这里,音乐虽然不是作为唯一的治疗手段,但音乐可加强其他基本治疗手段的疗效,甚至还会发挥出其他治疗手段无法替代的作用。
(2)作为治疗的音乐:音乐体验作为音乐治疗干预中唯一的、基本的治疗手段,治疗师基本上不借助或很少借助语言或治疗关系的作用。治疗的目的是通过来访者对音乐活动的体验来完成,而治疗师的作用是推动和促进来访者的音乐体验。在这种情况下,音乐是真正的治疗师,而音乐治疗师只是音乐的助手。例如脑卒中偏瘫的患者在音乐的节奏之下进行肢体康复训练,音乐放松、音乐催眠、音乐想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