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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建立符合法治精神的现代司法制度是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目标,但要完成此任务,我们必须澄清如下两个问题:一是中国传统司法的弊病所在,明确病因方能对症下药,如果我们不能对传统司法作出一个正确的诊断,那么改革很可能因为缺乏针对性而迷失方向和目标;二是要弄清楚我们的思想和制度库存,哪些传统的思想和制度是当下乃至未来我们仍然可资借用的,哪些思想和制度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清除并加以埋葬的,现代化绝不可能以完全割断传统而另起炉灶的方式获得成功。

最近数十年来国内外关于中国古代司法的研究成果可以说蔚为大观,但是以澄清此两点为使命的集中、立体和全景式的研究成果仍不多见。目前国内部分立法者、法学研究者和司法实务工作者基本上是在对中国传统司法一知半解(甚至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进行着立法、研究和司法工作,致使在思考中国当下的诸多司法问题时普遍缺乏长时段的历史眼光和视野,两眼只盯着西方,而对自己老祖宗留下的包袱和遗产均认识不足,这极大地影响到了其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判断以及实务工作的成效,以致我们一再延误了改革进程,错失了改革的良机。

笔者写作本书的目的,正是试图为改变这一状况尽一点绵薄之力。为此,在这本小册子中,笔者拟对中国古代司法的理念、制度和技术诸方面作一个集中、立体和全景式的速描,以便揭示出其基本精神特质,让读者对中国古代司法的理念、制度、技术及其成就和问题有一个大体的把握,故将本书名为《中国古代司法的精神》。但在进入正题之前,还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略作交待,那就是关于中国古代司法置身其间的政治大环境和社会结构以及由其决定的实际处境,理解这些比弄懂司法理念、制度和技术本身要重要得多。 0+LRrhXZ72dTg5eMV61WWkebDeg7FVDPXsg2PbIUZKQUdXAeOq2Jdy1DK/U+bE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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