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等买到一个本子时,把日记重新抄一遍,所以就不做什么新年的特别装饰了。这一次我不是缺钱,而是缺力气,在床上躺了两周后,我没法去舰队街。我右手的肌肉已经康复,我感觉都能用它做粗活了。可奇怪的是,按理说我现在的精神状态要比一个月前好,但我在写东西时仍觉得吃力。之所以躺在床上两周,是因为我拔了一颗牙,随之而来的头痛——此消彼长,漫长乏味,就像1月的薄雾——使人疲惫不已。接下来的几周,我每天只能写一个小时。既然伦纳德出门了,我1月份的进度也落下很多,今天便可以多写一会儿,好把之前积聚的时间用掉。然而,我很清楚记这种日记不算写作,尤其因为我刚刚重读了这一年来的日记,那种肆意和杂乱让我震惊,我写得飞快,晃晃荡荡,有时又戛然而止,让人无法忍受。不过,如果不是写得比最快的打字机还快,如果允许我停下来思考,我就不会再写了。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它能帮我记下一些我在犹疑之际会丢掉的东西,而那些东西可是灰堆里的钻石。设想五十岁的弗吉尼亚·伍尔夫坐下来开始编写她的回忆录,她看着这些本子,却不能顺畅地写出一句话。那么,我只能宽慰并提醒她去壁炉旁,我会允许她把这些本子丢进去痛快地烧掉,烧成许多灰烬。不过,我挺羡慕她的,毕竟她可以执行这项我正在努力准备的任务。没有什么比这更令我欢喜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宽慰了些。下周六即将迎来的三十七岁生日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为了这位年长的弗吉尼亚·伍尔夫女士(届时她不可能有任何遁词,五十岁就是年长,哪怕她肯定会抗议,哪怕我也赞同她其实并不老),也为了给新的一年做好规划,我打算在这失去自由的一周里利用每个晚上来谈谈我目前的交友情况,并对朋友们的特点做些介绍。我还要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价,预判一下他们未来的作品。这位五十岁的女士将知道我的判断有多准,但是今晚已经写得够久(其实只有十五分钟)。
我们在阿什汉姆待了四天,在查尔斯顿停留了一天,这才到家。我坐着等伦纳德,脑海中却仍是绵延不断的铁路线,无法静心看书。可是,天哪,我要读那么多东西!我要读詹姆斯·乔伊斯先生、温德姆·路易斯 、埃兹拉·庞德的作品全集,然后将他们同狄更斯以及盖斯凯尔夫人 做个比较。此外,我要读乔治·艾略特 ,最后要读哈代。我刚安葬完安妮姨妈 ,葬礼盛大而隆重。是的,自上次提及她去世,截至今天刚好一周。她死在了弗雷什沃特,昨天被葬于汉普斯特德,六七年前我们曾在那儿目睹了黄色大雾下里士满姨父的葬礼。我觉得自己对安妮姨妈的感情多半是虚假的,或者说我对她的感情有一半是由其他感情连带出的。我父亲很关心她,她几乎是19世纪海德公园门那个古老世界的最后一人。她跟其他很多老太太不同,很少巴望着见人。有时候我觉得,与我们见面反而让她有点痛苦,似乎是我们已经同她渐行渐远,会使她想起不愿纠结于心的不快。她也比其他大多数老太太聪明,能觉察到我们对当下问题的巨大分歧。这或许使得她对年龄、过时和消亡的话题更敏感。在她平时的生活圈里,几乎没人关注这些。仅就我而言,她不用顾忌太多,因为我是真心地钦佩她,但是我们辈分不同,自然想法也不同。两三年前,我和伦纳德去看望她,她的身形瘦小了许多,围着一条长羽毛围巾,独自坐在客厅里。这客厅简直是照着旧时的客厅复刻的,只是面积小一些,里面弥漫着18世纪那种低调而愉快的气氛,摆放着老式的画像和瓷器。她为我们备好了茶,神情有些忧郁,更有些淡漠。我问她关于父亲的事情,于是她向我描述了那一代年轻人是如何以“响亮的忧郁方式”大笑着生活的,他们非常幸福,但同时也很自私。在她眼里,我们这一代人总体还行,不过也有些差劲,我们中间没有出现可以同她那个时代相媲美的伟大作家。“你们中间有人具备一些伟大作家的品质,比如萧伯纳,但也只有一丁点罢了。这样一来,我还挺开心的,他们都是普通人,不是伟人。”接着,她讲了一个关于卡莱尔 和我父亲的故事,还说卡莱尔宁愿在脏水坑里洗脸,也不愿意给报刊写作。我记得,那时她把手伸进了火炉旁的一个袋子或者盒子里,然后告诉我,她有一部写了四分之三的小说,却一直没能完成。我也觉得她确实完不成,但还是尽我所能地帮她出主意。我说只需要填充一些琐事就能把它打扮漂亮,然后第二天就可以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了。我已经写信请求赫斯特帮忙,但我怀疑自己对她到底有几分真情!
生活琐事接踵而来,我虽容易有感触,却来不及记录同样激增的思绪。当思绪涌上心头,我总是先做个标记,在日记里提一下。我想写一写巴尼特夫妇 [1] ,以及那些令人厌恶的自以为是者,他们试图干涉和影响别人的灵魂。无论如何,巴尼特夫妇都有些不堪,若说他们是乐善好施的典范,他们却手染鲜血。他们是非不分,无头无脑,我几乎无力批评他们。难道是知识分子的势利,使得我不喜欢他们吗?每当我被巴尼特夫人的言辞激怒,比如,她说“然后我就更加正派了”,或者断定上帝等于善良,而魔鬼等于邪恶,果真是因为我势利吗?像我这种五谷不分的知识分子,必定不能为人类福祉劳作吗?我从不质疑巴尼特夫妇做事的权利,但瞧他们那自鸣得意的劲头,总是毫无头脑地往前冲,直到觉得他们所做之事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巨大规模,取得了惊人成功,才肯罢手。再者,任何一个懂幽默或识大体的女子都不会如此得意扬扬,自卖自夸。这一切的症结或许在于,目不识丁者容易盲目崇拜,穷苦之人容易被拿捏。我越来越厌恶一切形式的人对人的统治、压迫和意志控制。读到最后,我只觉得这作品污损了我的文学趣味,这种故事竟然能够娓娓道来并取得成功,而且像怒放的牡丹那样大红大紫。不过,以上所谈也只是我对这两卷巨著 [2] 持有的肤浅见解罢了。
在过去的两天里,伦纳德一直在读《夜与日》。直到今天早上,他才对书稿发表了见解。我承认,他的看法给了我很大的喜悦。我不清楚别人会在多大程度上持异议,但我自认为《夜与日》比《远航》更成熟、更完善,也更令我满意。这些都是这本书本身的特质。我猜别人或许会指责我拘泥于无谓的情感纠葛,我也不指望这部作品会再版。但我不禁想到,就今天的英国小说而言,我的作品还是可以同大多数现代作品相媲美的,它富有原创性并坦诚真挚。伦纳德认为这种念头很消沉,而这恰恰和他昨天说的话不谋而合。不过,如果我们必须广泛社交,直面大众,同时还得袒露真言,意志能不消沉吗?尽管如此,我不承认自己悲观无望。只是现在时局很怪,现有答案已经不适用,需要寻找新的答案,而这个弃旧求新的过程总让人觉得悲哀,尤其是当新的答案还未被确认,旧的答案却要被舍弃时。还有,试想,阿诺德·贝内特 ,或比方说萨克雷,他们会如何作答?倘若可以不顾良心,人们或许就可以接受乐观的答案而皆大欢喜。现在,最后一篇打字稿——讨厌打字——已经完成。等把这页日记写完,我想给杰拉尔德 写信,提议同他周一共进午餐。与其他作品相比,我更喜欢《夜与日》的后半部分。事实上每一部分都写得很顺利,不像写《远航》时那么折磨人。而且,如果写作时的舒畅和兴趣能预示什么,我该指望会有人——至少有些人——喜欢这本书。不知道我是否会再读一遍。我有耐心读自己出版的作品吗?我会不会脸红心跳地赶紧合上?
昨天我带着《夜与日》去了杰拉尔德那儿。在他的办公室里,我们一边闲聊,一边就书稿交换了意见。我不喜欢俱乐部成员所持的文学观。那种观点会让我产生强烈的卖弄欲望。比如,我对内莎、克莱夫和伦纳德大夸特夸,并炫耀他们赚了一大笔。然后,我与杰拉尔德拆开了那包稿件。他喜欢《夜与日》这个书名,可发现莫德·安妮斯利女士已经写了一本书,就叫《日日夜夜》——或许她的出版商穆迪会对此有些意见。杰拉尔德坚持想出版我的这本书。我俩谈得很融洽。我还注意到他的每一根头发都变白了,发根间隔清晰可见,如同一块庄稼稀疏的田地。我在戈登广场用了些茶点。
读《摩尔·弗兰德斯》 时,我抽出十分钟完成了未写完的日记。昨天,因抑制不住内心的渴望,我放下书本去伦敦走了一趟,结果没能按工作日程表读完这本小说。但我看到了伦敦,特别是透过笛福的目光,站在亨格福德大桥上,眺望了伦敦城内白色的教堂与宫殿。我用他的目光打量着卖火柴的老年妇女。还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沿着圣詹姆斯广场的人行道向前走,在我眼里,她好像是从《摩尔·弗兰德斯》或《罗克珊娜》中走出来的人物。是的,这位伟大的作家,在两百年之后,当然可以在这儿把灵魂附到我身上。如此伟大的作家,很难相信福斯特竟从未读过他的作品!快到市图书馆时,福斯特看见了我,用手示意我过去。我们热诚地握了握手,但我一直觉得福斯特很敏感,局促不安,似乎不想与我——一个女人,一个聪明又现代的女人——太近乎。想到这一点,我便使劲向他推荐笛福的作品,然后与他道别。回家途中我去比克斯书店又买了一本笛福的作品,丰富了我的藏书。
不管人们怎样指责斯特雷奇家族,他们的确机智聪慧,大方自信,才思敏捷,还一直是我们的快乐之源。我是不是得添上一笔,说明其他人身上也有我看重的长处?很久没见到利顿了。我对他的印象日渐模糊,现在更多是通过他的作品来认识他。《赫斯特·斯坦诺普夫人》远不是他最好的作品。关于雅典娜俱乐部成员的作品,外界的闲言碎语多得很,我可以在这里记下满满一页。昨天下午和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一起喝茶了。当时默里也在座,灰着个脸,一声不吭,只有当我们谈及他的书店时,他脸上才露出一丝生气。就像父母偏袒自己的孩子一样,他已经开始嫉妒别人而偏袒自己的书店。我竭力表现得很诚挚,仿佛坦诚是我的人生信条之一。我说自己如何不喜欢格兰托特那儿的鸟鸣,还谈及利顿,等等。有男人在座总令我心神不宁。他们到底是不相信人,还是瞧不起人?如果是这样,别人来拜访时,他们为何又陪坐在旁,直至结束?事实是,默里刚开口说了几句话,就镇不住我了。比如,谈到艾略特时,他说艾略特具有一些正统的男子气概,这多少缓解了我的焦虑(我怕他对我品头论足),但我并不赞同他的观点。我明白了,有一道突兀的悬崖横亘其间,将男性的才智一剖为二。我也明白了,他们津津乐道的观点实际上与愚蠢多么接近!我发觉与凯瑟琳交谈要轻松得多。正如我期待的那样,她谈了自己的看法,对别人的观点提出了异议。我俩用短得多的时间讨论了许多话题。当然,我尊重默里,也很想得到他的好评。海涅曼出版社拒绝印行凯瑟琳的短篇小说。罗杰没有邀请她参加晚会,竟然让她耿耿于怀。看来她的沉稳安静不过是表象。
笛福在我本月的阅读任务中可排第二。读完长篇大论之后,我通常要休息会儿,于是拿出日记来翻看。和每个写日记的人一样,我爱读自己的日记,读的时候又羞又怯。我承认,我记得粗糙随意,经常不遵守语法规则,用词极不恰当,我看着都有点难受。我想告诉之后阅读这本日记的自己,我其实可以写得更好,所以不要浪费时间计较这些,但要当心让他人看到。欲扬先抑,现在我可以夸赞一下日记的长处了。它具有一种蜻蜓点水的活力,有时候言必有中。更佳之处在于,这于我而言是种很好的练习,能助我表达自如。所以,别在意那些瑕疵和失误。以我这样的速度来写,就必须又快又准,才能一举达成目标。为此,我必须把握文字,选定文字,用笔蘸墨水的工夫飞快写出文字。我确信,在过去的这一年里,凭借每次饭后茶余半小时的休闲练习,我的专业写作能力已有所提高。而且,我隐约觉得这本日记就要初步成形。假以时日,我或许可以将这种散漫的生活记录另作他用,也就是更认真严谨地把它们写到小说中去。我希望我的日记是什么样的呢?它应该形散而神不散,包容有度,可以容纳我脑海中一切庄严的、细微的、美妙的想法。我希望它像那种很深的老式书桌,或者像宽敞的储物柜,这样我可以把大量的零零碎碎都扔进去而无须仔细整理。我会在一两年后再做回顾,然后发现这些收藏品竟像神奇的沉淀物那样已经自我归类、提炼、凝聚成形。它们无比透明,足以映照我们的生命之光;它们也是稳固光滑的合成物,具有艺术作品的端庄。重读这些日记时,我认为最主要的任务不是审查,而是在它们的启发下,随心所欲地写,写什么都行。在这杂乱的记事堆里,竟然保存着我之前没有留意过的重要内容,我觉得这很神奇。不过,散漫也很容易变成凌乱。写人和记事都需要下功夫。任谁也不可能由着性子去写,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恐怕会像弗农·李 的作品那样马虎而杂乱。她的行文太过随意,我欣赏不来。
眼下正值出版旺季,默里、艾略特和我从今天早晨开始,就要任人评判了。也许正因如此,我显然有点打不起精神。我仔细读了一遍《邱园纪事》的样稿,这讨厌的阅读我挨到最后才进行,结果心里惘然。它似乎平平无奇,微不足道。我不理解为什么伦纳德读的时候会感触颇深。在他看来,这是我所有短篇中最好的。这个评价促使我去读了一遍《墙上的斑点》,并从中挑出了许多毛病。悉尼·沃特洛 曾说,就写作而言,最糟糕的就是作者过分看重外界的赞誉。这部短篇肯定得不到什么赞誉。这种想法让我有点不舒服。一大早,没人来说好听的,很难动笔。好在沮丧只持续了半个小时,一旦真的开始写作就心无旁骛了。说真的,外界褒贬无常,一个人的境界该是宠辱不惊。默里和艾略特的书已经有人订购,我的书却还无人问津。究其原因,主要是我的艺术旨趣不同于他人。这迷惘的心情,也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只是它们藏得很深。生活中的大起大落兴许可以解释,但我不清楚得意或失意的根源到底在哪儿。
我必须占用饭前的一刻钟继续写日记,把之前落下的地方补上。我们刚从俱乐部回来,与鹈鹕出版社商定了《墙上的斑点》的再版事宜,还在外面与詹姆斯喝了茶。他带来消息——梅纳德·凯恩斯因和平条约被撕毁,愤而辞去一身公务,现已归隐剑桥做了学者。可我现在正想引吭高歌呢,因为我不由得只惦记着自己的乐事:我们从阿什汉姆回来时,正巧发现客厅桌子及沙发上散放着一大堆《邱园纪事》的订单。吃饭时,我们不时看订单,并争执起来——很抱歉说这个——因为我们都很激动,不同的情绪在各自心中涌动着,查尔斯顿的评论又推波助澜,碰撞便不可避免。订单大概有150份,都是书店和个人的,而这些又都是由《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上发表的一篇评论引起的。可能是洛根 写的吧,其中多是赞誉之词,极遂我意。然而就在十天前,我还准备镇静地面对彻底的失败呢。成功的喜悦不一会儿就被冲淡了。一来因为争执;二来大概有90册书需要准备,要裁封面、印标签、粘背页,直到最后寄出,这些事把所有余暇都占用了,一点不得闲。可是想想吧,那些天里成功接踵而来!天上掉馅饼似的,麦克米伦出版社也从纽约来信了,说是很喜欢《远航》,因而希望能够一读《夜与日》。我觉得太过快乐的后劲就是逐渐麻木。我喜欢能够浅斟慢酌的快乐,闲暇时分倒可以好好揣摩一下成功的心理状态。我天真地以为朋友的祝贺会使成功更加耀眼。星期六那天,利顿偕同韦伯夫妇来用午饭,我向他宣告了自己的一系列成功,但未等我全部说完,利顿的面庞就快速闪过了一丝阴沉和不悦。好吧,我也是如此对待他的成功的。他总是炫耀他那本《维多利亚名人传》被什么阿斯奎思先生或夫人摆在商店橱窗里,还被列为某某专著或什么历史著作。我对此老大不悦。很显然,他的书总能使他心神振奋。我们在花园里用午餐,吃饭时还算过得去,利顿不失分寸地戏谑了我,他一贯自负,这次比以往更甚。听听他说的:“可我对爱尔兰丝毫不感兴趣呀……”
我想,总得在“和平日”写点什么,尽管我不确定是否必须为此煞费周章地准备一番。我坐在窗前,雨滴几乎是顺着我的额头一滴滴落到树叶上。大约十分钟之后,里士满的游行就要开始了。那些身着盛装的镇议员将在街上阔步前行,但恐怕没什么人会给他们喝彩。我觉得自己像是椅子上的麻布套子,落单了。大家都去了乡下。我感到寂寞冷清,了无生趣,心灰意冷。我们当然没看到游行,只看到了市郊的垃圾桶。直到半小时前,雨才停。用人们倒是度过了一个精彩的早晨。他们站在沃克斯霍尔大桥上观看了一切。将军、士兵、坦克、护士,还有乐队,整整持续了两个小时的游行。他们夸赞游行的盛况前所未有,可以同齐柏林飞艇空袭 相提并论,是博克索尔家族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我无法评判,在我看来,这个节日属于用人,是用来安抚和宽慰“大众”的——现在被一场雨给毁了,所以主办方或许得设法为他们提供些额外优待。我想这就是我心灰意冷的缘故吧。这些和平欢庆活动都是精心策划的,沾染了政治色彩,缺少真情实意。再者,这些活动矫揉造作,毫无美感可言,不过就是举着大旗陆陆续续地走过场。用人们坚持要买些新奇玩意儿,说是要给我们个惊喜,可我觉得他们是想炫耀一番。昨日的伦敦也是这般光景,那些饱食终日且喜欢汗津津凑成一簇的人群,像是被雨打湿的蜜蜂围着特拉法尔加广场打转,他们也在附近的街道上摇来晃去。我只瞥见一处动人的风景,就是那些被系在纳尔逊纪念柱顶上的长条旗帜。它们在徐徐微风而不是什么装饰技巧的作用下飞舞着,好似巨龙的舌头,痴迷地舔着空气,伸出来又卷回去,动作柔缓且婀娜多姿。此外,剧院和音乐厅里摆满了硕大的玻璃针垫,它们已经在提前闪闪发光了——当然,如果有光照的话效果会更佳。但无论夜晚如何撩人,我们躺下后却有一段时间睡不着,外面的烟火轰隆隆爆炸,随之而来的火光把房间都照亮了。(此刻,下雨的天空是灰褐色的,里士满的钟声响起——但教堂的钟声只会让人联想到婚礼和基督教仪式。)我承认,如此悲伤地写下去,不免有些刻薄了,因为我们都应持有乐观和入世的信念。所以,遇到庆生的时刻,即使我们遭遇了不顺心之事,也还是要在育婴室假装成幸福快乐的样子。多年以后,人们可以坦白地承认这是个可怕的骗局。如果多年以后,这些驯良的羔羊能自己看破这一点,而且保证不会再有同样的事情发生——那个时候,我该更开心吗?我想起了“一九一七俱乐部”的那次晚宴,贝赞特夫人的讲话简直让人扫兴。若说她言语之间留有分寸,她却把姜饼最诱人的金涂层给抹掉了。霍布森对她冷嘲热讽。这位身材高大、闷闷不乐的老妇人,顶着一个布满了白色卷发的大脑袋,一开口就拉郎配,非将灯火辉煌、节日气氛浓厚的伦敦与巴基斯坦的拉合尔进行比较。她接着抨击我们在印度问题上有失公允。很明显,她变成了“他们”而不是“我们”。尽管听起来头头是道,俱乐部的成员也都为她拍手称赞,但我认为她的观点有些站不住脚。我听她讲话,就像在听人读稿子,甚至那束被她摇来挥去的鲜花看起来也很做作。我越来越清楚地感觉到,唯一的老实人就是艺术家。这些社会改革者和慈善家伪装得极其仁爱、友善,但其实偏激狭隘,怀有太多令人不齿的欲望,他们自身的问题甚至比他们在我们身上找到的问题还多。但我是否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呢?
或许这次我能够完成对和平庆典的描述。我们人类——哪怕再心灰意冷的人——终究是群居性动物呵!无论如何,游行终于结束,而和平钟声还未敲响。晚饭后,我开始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而且觉得自己最好参与进去。扔下手头正在读的沃波尔 ,我打算拽着可怜的伦纳德出门去。华灯初上,雨停了,我们在喝茶前出发了。听了一阵的爆破声,这才亲眼看见烟花。街道拐角处的酒吧敞开着门,里面挤满了人。一些情侣在跳华尔兹,还有些人在扯着嗓子颤悠悠地唱歌,仿佛他们只有喝醉了才被允许唱歌似的。草地上有一群提着灯笼的小男孩在游行,他们还敲着竹棍。亮灯的商店不多。一个看起来身份很高贵的女子醉得一塌糊涂,由两个半醉的男人搀扶着走路。我们沿着一条水流适中的小溪往山上走,刚到半山腰,就几乎没了光亮,但我们一直持续走到了山顶露台那里。然后我们确实看见了一些东西——虽然不太多,因为环境潮湿,化学物质失去了效用。我们看见一个个红色、绿色、黄色以及蓝色的圆点缓缓升到夜空中,随即爆裂开来,绽放出椭圆形的光圈,随即又以更小的颗粒落下,最后消失不见。周围到处都有模模糊糊的光点。出现在泰晤士河上空以及树木之间的焰火显得非常美丽,而映在人们面庞上的火光则让人觉得诡异。当然还有灰色的薄雾,使人们的视线变得模糊,也遮掩了火光的灿烂。我们还看见嘉德之星旅店里有些伤病难愈的士兵躺在床上,他们背对着我们,一边抽烟,一边等待噪声的终结。这一幕不免让人伤感。不过,我们仍然像孩子那样执着地追逐快乐。晚上十一点钟,我们回了家。从我的书房远眺,可以看到伊灵区仍然热闹非凡,欢呼一片。的确,窗外有一颗火球蹿得很高,连伦纳德都误以为那是一颗星星,但天空中这样的星星共有九颗。就今天的雨来看,我们断定接下来的一系列庆典活动都要彻底泡汤了。
今天是特拉法尔加海战日。就在昨天,《夜与日》出版了,值得纪念。早上拿到了六本样书,其中五本已经给朋友寄出。我猜他们大概可以消停会儿了。我是否有些紧张?奇怪了,倒不太紧张,好像感觉更兴奋、更开心。书就在那儿,写完了,我读了一会儿,感觉不错,因而有了些自信。我想那些人会欣赏这部作品的,他们的评价我一向很在乎。我也明白,即使他们真不喜欢,我也会再寻个题目,悄悄地另写一本。倘若摩根、利顿和其他人也赏识这本书,那我定会对自己刮目相看。最无聊的莫过于碰到一些人,说来说去总是老一套。但大体上看,目标就要实现了,我感到这次有很大的胜算,的确也尽心尽力了。因此我大可豁达些,万一不成,就只能怪老天爷不赏饭了。
必须将《夜与日》首次出版的反响记录下来。“毋庸置疑,一部天才的作品。”克莱夫·贝尔如是说。好吧,他原本不会欣赏这部作品的,《远航》他就颇多微词。我承认他的赞赏让我很欣慰,却拿不准他是否真这样想。然而,这是个好兆头,预示着我不必担心。有些人的评论我很看重。他们不会像克莱夫那样热情赞美,但无疑会持相同的观点,对此我深信不疑。
借着风湿病痛的缘由,我可以少写点东西,而且就算没有风湿病,我也已经疲于写作。不过,若把自己当作专门的对象来分析,我倒是可以讲讲这几天的趣事:因为《夜与日》,我的心情像过山车似的。克莱夫来信之后,我收到了内莎的信——全是溢美之词。此外,利顿也写了信,热烈夸赞我取得了巨大胜利,成就了一部经典之作,诸如此类的话。维奥莱特 的赞美紧随其后。此后,昨天早上我收到了摩根的信,他说,“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远航》”。尽管他在信中同样表达了钦佩之情,并解释说他只是匆忙一读,以后肯定会重读一番,他的这句话还是一下子抹杀了其他人给予我的快乐。嗯,我还是接着往下说吧。下午三点钟左右,我逐渐想通了,并且为他的指责而不是他人的赞美而感到愉快轻松。那感觉就像是我在柔韧的云朵和软绵绵的山坡之间舒舒服服地打了个滚,又一下子回到了人间。我认为,我看重摩根的意见,不亚于其他任何人的。今天早上我看到《泰晤士报》的专栏也对这部作品大加赞赏,其中有些评价很有水准,尤其是指出《夜与日》看起来不那么华丽耀眼,但要比我的其他作品更有深度。我同意这一观点。我希望这周能读完所有评论,并且收到一些有思想的来信。但是,我也想写些小故事。不管怎样,我都感觉释然了。
悉尼 和摩根昨晚在这里吃的晚饭。总之,牺牲了一场音乐会很值得。我对摩根和《夜与日》的疑虑一下子就消失了。现在我理解他为何更欣赏《远航》,也明了他对《夜与日》的评论并非要让我气馁。或许他的评论算不上真知灼见。尽管如此,我记下了许多评论,够多的了,我不想全部列出来。摩根的观点概括起来如下:《夜与日》是一部极规范的古典作品。人们,或者说他本人期待作品展示的人物形象要比《远航》中的更可爱,因为后者抽象,却更容易理解。但我认为《夜与日》中没有一个人物会让读者满意。他倒不在乎别人会将这些人物如何归类,也不在意《远航》中人物的好坏,可那是因为他认为没有必要关心其中的人物。至于其他方面,他都予以高度评价。他不是评判《夜与日》不及《远航》。其实《夜与日》的美妙之处多的是,我觉得自己用不着垂头丧气。悉尼说,他原先认为这本书没戏了,现在看来,我把它救活了。但是,这话显得我的作品多无聊似的!是的,即便是未来的老弗吉尼亚,也不好意思直面这些。不过,此刻这些话还是值得一听的。《剑桥杂志》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说了些不利于这部小说的话,和摩根的评论如出一辙,可是他们又把我列为当代文学第一人。他们认为我对待作品中的人物很有些玩世不恭,不过,他们倒也不闪烁其词。摩根坐在煤气炉边读这篇评论,开始为我打抱不平。看来评论家的观点是不可能一致的。可怜的作家,拼命想把评论家拿捏在手中,结果反受其累,无法求得一致。这些年来,我第一次在上午十点到十一点去河边散步。是的,这条河就像一所封闭的房子,我曾如此比喻;房间里的椅子蒙上了一层尘埃。天色尚早,渔夫是不会这么早出来的。路上空荡荡的,只有一架庞大的飞机在飞。我们几乎没开口,这表明我们(至少是我)喜欢宁静。摩根有艺术家的头脑,他说了些很普通的话。而这类话题,聪明人是不屑一顾的,所以我认为他才是最优秀的评论家。就在此时,我发现了一件显而易见却被忽视的事情。他自己的一部小说进展不顺,已在创作中,但产生了各种不和谐之音。
又跳过了一大段外界的赞扬。可我真认为这部作品读起来很有节奏,而我承认自己是刻意为之。自从回来,我还未碰过一部希腊文学作品,除评论文集以外,什么也不曾读过。这说明我的写作时间根本不属于我。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竟然如此沉浸在研读评论中。由于心中颇感不安,或是其他原因,我只能面对一张白纸冥思苦索。我仿佛是迷途的孩子,在房间周围徘徊不停,一屁股坐在台阶上失声痛哭起来。《夜与日》至今萦绕在我心头,这浪费了我许多时间。乔治·艾略特从不读书评,因为别人的飞短流长会令她无法写作。现在我有些明白她的意思了。毁还是誉,我并不特别计较,只是这些东西扰乱了心神,使我有所顾虑,想解释或调查清楚。上周《旅行者》杂志刊登的一篇评论刺痛了我,这周奥利芙·赫塞尔廷 的文章又抚慰了我。可我宁愿以自己的方法写《四只热情洋溢的蜗牛》,也决不愿依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之见去模仿简·奥斯丁。
[1] 这里指的是英国社会改革者、慈善家、教育家和作家亨丽埃塔·巴尼特及其丈夫卡农·塞缪尔·巴尼特。巴尼特夫人创办了英国文法学校——亨丽埃塔·巴尼特学校。有学者指出,虽然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布卢姆斯伯里团体的其他成员对这对夫妇颇有微词,但巴尼特夫人还是赢得了弗吉尼亚的一些尊重,尤其是她和弗吉尼亚的母亲一样怀有慈善之心,在家庭之外看护病人。参见:Elicia Clements, Virginia Woolf: Music, Sound, Language ,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019。
[2] 这里,弗吉尼亚·伍尔夫并未具体说明所看书目,但根据原书注释,此处应指亨丽埃塔·巴尼特为丈夫所写的传记《卡农·巴尼特:他的生活、工作和朋友》( Canon S. A. Barnett : His Life, Work, and Friends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