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必要的铺垫,这一部分将首先对“事实”进行一般的考察,重点说明事实的含义和特征,并对与事实相关的一些概念,如事物、实事、事情等,在比较之中做出简明扼要的分析和说明。
本部分的核心在于阐释论证新闻事实的内在规定性。我们将主要从哲学认识论的主客体相关原理出发,从传受主体与新闻事实的多重关系出发,对新闻事实的存在方式、表现形式、信息个性、价值特征等做出新的阐述,提出姑且称之为“四态”说的一种假说。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揭示出新闻事实的本质规定性。
作为对新闻事实进一步的深层次把握,在本部分的第二章中,将从要素构成、事项构成和软硬成分构成三个视角,解剖新闻事实的结构;将依新闻事实的客观属性和主(传受者)客(新闻事实)体关系两条原则,对新闻事实的类型从理论角度进行较为细致的研究,并力求以画龙点睛的方式,指出每种类型划分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