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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
“新闻十论”的来龙去脉

“新闻十论”就要集纳成十卷本出版了,这对我来说,是对过去20多年来新闻学研究的一个主要总结,估计也是最重要的总结了。至于我关于其他领域一些问题的思考和研究,还得等待另外的机会进行总结。

“新闻十论”就要以新的“完整”的面貌与读者见面了,不再是过去的零散样式,想象到那像模像样的十卷,不仅感到欣慰,内心还有点兴奋和激动。对于一个研究者或思想者来说,能给社会、他人的最大贡献莫过于自己的著述了。这自然也是作为研究者、思想者精神生命中最具意义的部分。

关于“新闻十论”写作的来龙去脉,没有多少生动鲜活的故事,也没有什么摇摆不定的曲折起伏,就像一个研究者或思想者的生活一样,四季流转、朴素平淡。但毕竟是20多年才做成的一件事,总得给读者交代一下大致的过程和相关的情况。

当初写第一论《新闻事实论》时,我只是个“大龄”的博士研究生。1998年9月,我36岁,来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跟随童兵教授读博士,面试时就大致确定攻读博士期间主要研究“新闻事实”问题。

2001年10月,新华出版社出版了我的博士学位论文《新闻事实论》。写作《新闻事实论》时,没想着要写那么多论,但出版后,就有了新的写作计划,当时只是想写“新闻三论”,即除了《新闻事实论》之外,再写《新闻价值论》和《新闻自由论》两论。

我的导师童兵先生在给《新闻事实论》写的序言中,做出了这样一个判断:“‘三部曲’搞成了,是对中国新闻传播学基础研究的一个贡献。”这大大鼓舞了我的士气,也增强了我做基础研究的信心。

写“十论”的想法产生于2001年年底,当时《新闻事实论》已经出版,我开始着手写《新闻价值论》了。写作过程中,我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找一些年富力强的学者,就新闻基础理论问题做个系列研究,三五年内撰写出版一批专著,为新闻理论研究做一些铺垫性的工作,也可以从根本上回击“新闻无学”的喧嚣。我当时博士毕业留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任教不到一年,没有这样的组织号召能力,于是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童兵先生,渴望童先生通过自己的影响力组建一个团队来做这件事情(童先生当时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学科评议组组长)。童先生说他先联系一下看看如何。大概过了半年多,童先生从上海来北京(童先生2001年年底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调往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工作)开会,我去看望先生,谈及前说组建写作团队一事,先生说找过一些人,但大都“面露难色”,此事不好做,随后话锋一转对我说:“你若情愿,就一个人慢慢做吧。”我也没敢答应,此事就此搁浅了。

契机出现于2003年。当年,我出版了《新闻价值论》,《新闻自由论》两三万字的写作大纲也基本完成,想着再用两三年时间,写完《新闻自由论》,“三部曲”就结束了,然后再做其他问题的研究。记得是11月前后,有一天晚上快11点了(具体日子已经记不清了),有人给我家里打来电话,我拿起电话刚想问是谁,对方不紧不慢,“笑眯眯”地说(那语调、声气让人完全可以想象出来):“祝贺你,保军,你这个小老鼠掉到大米缸里啦,你的论文《新闻事实论》入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啦!”电话是方汉奇先生打来的。听到这样的好消息我当然高兴。老人家又鼓励了我几句,我表达了深深的感谢,并告诉方先生我自己会继续努力,好好做学问。

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不仅名声听起来不错,而且还是件比较实惠的事情,可以申报特别科研资助基金。我申报了“新闻理论基础系列专论”研究的课题,承诺写三部专著——《新闻本体论》《新闻真实论》《新闻道德论》。这一下子等于自己把自己给逼上梁山了。但也正是从此开始,我正式规划“新闻十论”的写作。

“十论”具体写哪“十论”,其间有过精心筹划,也有过犹豫、选择和调整,现在的“十论”,与最初的设想还是不完全一致的,比如,《新闻自由论》转换成了《新闻精神论》,当初想写的《新闻文化论》也最终变成了《新闻观念论》,而想写的《新闻媒介论》最终没有写。但说老实话,转换、调整的根本原因是《新闻自由论》和《新闻文化论》太难写了,自己的积淀、功力远远不足,只好选择自己相对有能力驾驭的题目,那些难啃的硬骨头留给“铜牙铁齿”的硬汉们吧。

如果从1999年《新闻事实论》的写作算起,到2019年《新闻规律论》画上句号为止,“新闻十论”整整用了20年时间。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它用去了我整个的中年时代。回头望去,就如我在《新闻规律论》后记中说的,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由青年、中年开始进入老年,黑发变成了“二毛”、白发,但当年的愿望也由头脑中的想象一步一步变成了摆在面前的文本,思想变成了可触可摸的感性事实,说实话,也是相当欣慰的。做了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并且在自己的能力、水平范围内做完了、做成了,也算给自己有个交代了。

不过,不管是起初设想的“三部曲”,还是最终写成的“十论”,这些著作只是对既往劳动心血的奖赏,一经面世,便是过去时了,对自己其实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至于这些著作对学术研究的意义和价值,对相关社会实践的作用和影响,就不是我自己能够评判的事情,只能留给他人和历史。我想做的是眼下与未来的新事情,继续自己的观察分析、读书思考、写作出版,争取对新闻学研究做出一些新的贡献。当然,我也会抽出一些时间,整理自己其他方面积累的一些文字,并争取出版面世的机会。

“新闻十论”能以十卷本聚合在一起的方式与读者见面,必须感谢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4月,“新闻十论”以“当代中国新闻理论研究”课题方式,列入中国人民大学重大规划项目。有了项目资金的资助,出版也就可以变成现实了。

2019年,“新闻十论”的最后一论《新闻规律论》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后,我便着手整理过往出版的“九论”——其中,《新闻事实论》于2001年由新华出版社出版,随后的《新闻价值论》(2003)、《新闻真实论》(2006)、《新闻活动论》(2006)、《新闻精神论》(2007)、《新闻本体论》(2008)、《新闻道德论》(2010)皆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14年《新闻观念论》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2016年《新闻主体论》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这些专著,除了新近出版的《新闻规律论》《新闻主体论》和《新闻观念论》,其他在市场上已经见不到了。有些朋友曾向我“索要”其中的一些书,我手头也没有。

尽管“十论”的结构方式、写作风格是统一的,大部分著作的篇幅差别不是很大,但有几本之间还是有一定差异的,比如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新闻事实论》只有16万字左右,而2014年出版的《新闻观念论》超出70万字,面对这种情况,或增或减都是不大合适的,保留历史原貌可能是最好的办法。因而,这次集纳出版时,我并没有为了薄厚统一“好看”去做什么再加工的事情。顺其自然,薄就薄点,厚就厚些。

根据出版社编辑建议,“新闻十论”集纳出版之际,我专门撰写了《中国新闻学基础理论研究》,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本书是“十论”的“总论”,也是对“新闻十论”的总结。为了方便读者的阅读,我把原来分散在各单行本著作中的“前言”或“导论”集纳在一起,构成了该书的第二编。需要说明的是,有几本当初没有写类似“前言”或“导论”的文字,或者是写得过于简单,比如《新闻价值论》《新闻真实论》,为了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结构,我特意为这几本书补写了相当于“导论”的文字。由于是补写,就不可能回到当初的写作状态,但我尽可能以原来的文本为根据,去呈现原来著作的内容,类似于内容介绍,而不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展开阐释。每一本书的“导论”,如果原来有题目,我就保留原来的,如果没有,我便从原作中找一句代表性的话作为题目;同时,为了阅读方便,我也特意提炼了各部分的小标题。总的来说,一个大原则就是尽可能完整保留原作的面貌,不用“后见”改变“前见”。

“总论”《中国新闻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十论”合在一起,总字数超出400万字。

“新闻十论”在过往十几年中,得到了新闻学界的普遍肯定。一些学者撰写了评价文章,给予不少溢美之词;有些专著被一些新闻传播学院列为研究生、博士生必读书目或参考书目。“十论”中的多半著作获得了不同类型、层级的奖项,比如,《新闻事实论》获得了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新闻价值论》《新闻活动论》《新闻道德论》《新闻观念论》分别获得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八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新闻观念论》还获得了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新闻规律论》获得了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新闻精神论》《新闻规律论》等也曾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但这些著作到底价值几何,获奖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还是要交给未来的时间去说话。

伴随“新闻十论”的出版,我还撰写了数量不少的研究论文,这些论文大都是围绕“十论”主题的后续研究成果,可以说是相关主题研究的不断扩展和深化。如果借着本次出版机会把这些论文作为附录编辑在相关著作后面一起出版,也许有利于读者更好地了解我的研究进展情况,但这将使“新闻十论”显得过于庞大或“膨胀”,同时也会给编辑工作带来更多的繁重劳动。出于这些考虑,我放弃了编辑“附录”的想法,等将来有了机会,我再专门编辑出版相关研究论文。但这里需要稍微多说几句的是,“新闻十论”中的每一本著作都有其历史性,这也决定了它们对相关主题的研究成果不可能完全反映当下的实际情况。尽管“新闻十论”专注于基础问题,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久性,但对日新月异的新闻领域来说,这些著作中的一些见解、观点、看法还是需要补充、调整和修正的,我们需要根据新的现象、新的事实、新的发展做出持续的探索。新闻研究的本体对象在持续变化,新闻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等当然也要跟着变化。

由于“新闻十论”的写作前前后后长达约20年,每一本书的写作,都有当时的时代背景、环境特点,都是当时自己认识水平、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表达水平的产物。因而,本次集纳出版时,出于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对读者的尊重,基本保持了每本书当年出版时的文字原貌。但在这次集纳出版时,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编辑规范的要求,调整、订正了注释方式以及参考文献的排列方式,对发现了的写作上或编辑上的个别明显问题,当然都做了必要的修正。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新闻十论”的每一论都是围绕某一个核心问题(范畴、概念、观念)展开论述,但这些核心问题之间有着内在的关系,自然也会存在共同的或交叉性的问题。因而,在论述过程中,一些内容就难免必要的重复。在“十论”集纳出版时,如果把这样的文字删掉,可能会影响相关论述的完整性。因此,为了使每一论都能自成体系、保持完整,我保留了各本著作出版时的原貌。

“新闻十论”不是一次性规划的作品,而是在研究、写作中逐步构想、形成的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系列。“十论”中的每一论都是对一个新闻理论基础概念、基本观念的成体系的研究,完全可以独立成篇。而它们组合在一起,就初步形成了对新闻理论基础概念、基本观念的系统化研究。可以说,“新闻十论”为整体的新闻理论体系构建做出了初步的但确实重要的铺垫工作。

正是因为“新闻十论”不是先做整体策划,之后逐步写作,而是写了几本后才有的规划,因而,“十论”之间并没有形成明晰的先后或历史逻辑关系。但现在要集纳在一起出版,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我把作为“总论”的《中国新闻学基础理论研究》一并纳入考虑,主要依据内容构成特点,将“总论”与“十论”分成几个单元,并按照内容之间大致的逻辑关系做了个排序:

(1)《中国新闻学基础理论研究》(总论)

(2)《新闻活动论》

(3)《新闻主体论》,《新闻本体论》《新闻事实论》

(4)《新闻精神论》《新闻道德论》《新闻观念论》,《新闻真实论》《新闻价值论》

(5)《新闻规律论》

这五个单元之间的关系,图示如下:

这五个单元之间的关系,可以大致这样理解:第一,《中国新闻学基础理论研究》是“新闻十论”提纲挈领的总介绍,具有统领的也是“导论”性质的地位与作用。第二,《新闻活动论》是“新闻十论”逻辑上的一个总纲,设定了“新闻十论”的宏观范围或问题领域。第三,新闻活动是人的活动,是人与人之间以交流新闻信息为主、为基础的活动,因而,人与新闻的关系问题是新闻活动的总关系,也是新闻学的总问题,这样,《新闻活动论》大致就可分为《新闻主体论》与《新闻事实论》《新闻本体论》两个单元:《新闻主体论》重点讨论的是新闻活动中的“人”的问题或“新闻活动主体”的问题;《新闻事实论》《新闻本体论》重点讨论的是“事实”问题、“新闻”问题,而“事实与新闻的关系问题”构成了新闻理论的基本问题。第四个单元可以看作第三单元的逻辑延伸:《新闻精神论》《新闻道德论》《新闻观念论》主要是关于“新闻活动主体”“精神世界”的讨论,《新闻真实论》《新闻价值论》是在新闻认识论、新闻价值论视野中关于新闻与事实、新闻与主体价值关系的讨论。这两个小单元之间的关系,依然可以看作关于“人与新闻关系总问题”的进一步延伸。第五个单元是在规律层面上对新闻活动内在关系的揭示,也可以看作在前述各个单元基础上的总结。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上面关于“新闻十论”逻辑关系的梳理,只是写作完成后对“十论”内在基本关系的一个反思性认识,并不是一开始的“顶层设计”。事实上,要建构比较完整的新闻基础理论研究大厦,不是这“十论”能够完成的,诸如关于新闻媒介、新闻语言(符号)、新闻技术、新闻制度、新闻文化等都需要以专论的方式展开系统深入的研究,这自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不是某一个人或几个人可以完成的任务,而是需要整个新闻学界展开持续的研究和探索。 7K+IlrlZhV76JILX4P7zsdk4VB3k4FWRBXWUGBQy3xjKSiXOdHWb06wGVS33hG9K



致谢

对于一个读书人、教书人、写书人来说,出版几本书是分内的事情,也是生命、生活过程的自然呈现,没有什么过多值得说的东西,但在自己的背后,却有许许多多要感谢的人,要感谢的单位,也有许许多多想说的事。这里不可能大篇幅展开叙说,但有些话还是要留下历史性文字的,一定要让它们成为美好的记忆。

读书、思考、研究、写作需要时间,需要安宁、清净,但自己有了时间,有了安宁、清净,有些人就得为你忙起来、跑起来。人们容易看到台前的人,很难看见幕后的人,但没有幕后人的辛劳,台前的人是表演不好的。

我从1998年读博开始,应该说正式步入了自己独立自主的思想探索、学术人生。经过几十年的慢慢前行,现在有一些被称作“成果”的文字放在那里。回头去看,这一路走来,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需要感谢的人实在太多。我在已经出版的每一本著作的后记中,都有真真切切的记录,也一再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感谢,我愿在“新闻十论”出版之际,再次表达对他们的深深谢意。

感谢我的硕士生导师郭云鹏、赵馥洁、王陆元、伍步云诸位先生,是他们将我带进了学术的殿堂,让我初步懂得了学问的真谛、思想的珍贵,给我涂抹上了学术人生的底色。他们中有的已经驾鹤西去,但影响却深深留在了我的身上和心里。

感谢我的博士生导师童兵先生,是他指点我、引导我迈上了学术的台阶,开始了真正的攀登。如今他虽已年过八十,但依然与时俱进、笔耕不辍,活跃在中国新闻研究、新闻教育教学的前沿阵地,是我学习的榜样。感谢我的师母林涵教授,她敏锐智慧、性格耿直,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生活中都给我以特别的启示。导师和师母塑造了传奇式的“林中童话”,成为我们晚辈经常阅读、传说、交流的美好故事。

感谢我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曹璐教授,她是那种充满母爱式的导师,温和宽容,不管是学术指导还是生活交流,总是一副慈祥的样子,让人感到放松和温暖。在跟从曹老师的学习过程中,我不仅得到了学术的滋养,也学到和体会到了一些如何与学生、与晚辈、与他人交往的真经。

感谢我的著作的出版者、编辑者,我的论文的审阅者、刊发者,是他们把我一步步扶上了学术的阶梯,帮助我不断向上攀爬,能够看到更高、更远的风景。感谢新华出版社的王纪林女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司马兰女士、陈泽春女士、李学伟先生、王宏霞女士,复旦大学出版社的姜华先生,人民日报出版社的梁雪云女士,还有众多学术刊物的编辑们。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已经不在原出版单位工作了,但不管他们是退休了,还是另有高就,我都会一直记得他们,感谢他们。

感谢新闻传播学界的前辈学者刘建明教授、罗以澄教授、董广安教授、杨秀国教授、白贵教授……他们在我的学术道路上,以各种方式关注过我、帮助过我、提携过我,对我的学术工作、研究成果予以鼓励和肯定;感谢所有关心过我、帮助过我的同行朋友们,恕我不再一一列名。

感谢所有帮助过我、支持过我的朋友们。我要特别感谢樊九龄、朱达仁、李东升、栾肇东、党朝晖、郑瑜、杨武、李刚、刘吉发、任莉娟、贾玉峰……你们在我人生道路的一些关键节点上给予我不同方式的重要帮助,使我充满信心,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感谢我所有的学生,包括我教过的中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是你们与我一起塑造、构建了我人生的主要场景,描绘了我人生的主要画面。与和你们一起成长相比,“新闻十论”不过是“副产品”,当然也是我与你们一起学习、共同进步的“正产品”。你们中的每个人,都以各自的方式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展开自己的生活、成就自己的人生,很多人都已成长为不同领域的佼佼者,这使我感到相当欣慰。你们中的一些人也常常与我联系、交谈,这使我获得了另一种特别美好的感受。

一个人的人生,不是一个人单独行走的过程,更不是独自默默绽开,而是所有相关者共同绘制、编织的结果。记得马克思说过这样的话,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是的,我们是交往、交流中的存在,所有交往、交流中的人都是我们得以成长的不同助力者。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会不断得到“贵人”相助,这是幸运的事、快乐的事、幸福的事。凡是以各种方式帮助过、支持过我的人,都会永远留在我美好的记忆之中,会成为我不时“念叨”的人……

感谢我的母校渭南师范学院(原来的渭南师专),我在那里读的是大专,学的是物理专业,但正是在那里,我阅读了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和人文社会科学著作,奠定了后来成长的基础。

感谢我的母校西北政法大学(原来的西北政法学院),我在那里读的是硕士研究生,学的是哲学专业,方向是哲学认识论。正是在那里,我开始真正研读哲学史上、思想史上的一些经典著作,真正开始以学术的方式、独立自主的方式思考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问题。

感谢我的母校中国人民大学,我在这里读的是博士研究生,学的是新闻学专业,专注于新闻基础理论研究,2001年毕业后留校任教。正是从步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开始,我进入了新闻专业研究领域,开启了具有自身特点和风格的学术研究活动,并逐步形成了自己对研究领域比较系统成型的看法,“新闻十论”便是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多年来学习、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所有同事们,我们一起创造了一个学术环境宽松、人际关系和谐的学院,在这里我感到了难得的温暖和美好。20多年来,我得到了前辈老师们学术上的指点、扶持和提携,感谢甘惜分先生、方汉奇先生、郑兴东先生、何梓华先生……。20多年来,我在这里得到了更多老师在教学、科研、生活方面的关心和关照,感谢涂光晋老师、陈力丹老师、张征老师、倪宁老师、郭庆光老师、喻国明老师……。我还要特别感谢在我遇到特殊困难时安慰我帮助我的陈绚老师(她不幸英年早逝)、钟新老师、彭兰老师、赵永华老师、王润泽老师、赵云泽老师……

感谢我曾经工作过的陕西省耀县(今铜川市耀州区)柳林中学(它坐落在深山里,背靠大山,面临小河,如今它已不在了,变成了山中一座像模像样的宾馆),感谢我曾经工作过的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感谢我曾经工作过的陕西日报社。在这些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我能以不同的视野、不同的方式并在不同层次上经验中国社会、了解中国社会、理解中国社会。特别是在陕西日报社近八年的新闻工作中,我真正开始了解中国新闻、经验中国新闻、实践中国新闻、理解中国新闻,并初步思考和研究中国新闻。陕西日报社的工作经历,是我最终走上新闻研究之路的“动力源”。我看到的事实、我亲历的实践、我遇到的问题与困惑,促使我踏上了新闻研究的征程,从一个新闻一线的工作者转变成了一个新闻理论研究者。

在“新闻十论”出版之际,我要再次特别感谢我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正是学校经费的支持,才使“新闻十论”以这样“风光”的形式与读者见面。在此,我要特意感谢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的侯新立老师,他不仅为“新闻十论”的出版协调各种关系,还对我如何安排“新闻十论”的结构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要特别感谢我所在的新闻学院前任执行院长胡百精教授(现在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现任院长周勇教授,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王润泽教授。他们为了“新闻十论”的出版,专门与我商谈并在不同场合推介“新闻十论”以扩大它的影响,让我感到特别的欣慰。

我要特别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特别感谢人文分社,感谢人文分社的总编辑翟江虹女士,为了“新闻十论”的顺利出版,她上下左右协调各种关系,不辞劳苦、到处奔波,不厌其烦地回答我的各种问题,耐心细致地指导我如何按照相关规范修订、编辑书稿,组织编辑力量保证出版工作顺利进行。我要特别感谢“新闻十论”的责任编辑田淑香、李颜、汤慧芸、黄超、徐德霞、陈希。

我要特别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十多位博士研究生,他们组成了一个工作团队,帮助我解决书稿编辑中的技术问题,他们是樊攀(他是这个博士生团队的组织者、协调者)、杜辉、王敏、刘泽溪、孙新、潘璐、张博、曾林浩、刘少白、余跃宏、李静、吴洁等,感谢他们帮助我调整、订正注释和参考文献的编排方式,感谢他们帮我查阅一些文献的新版表述,有些文献经斟酌还要保留旧版表述,这都是琐细繁杂、劳心费力又很费时的工作,要是没有他们的倾力相助,“新闻十论”的出版速度就会大大放慢。需要特别感谢的是我的博士生樊攀和刘泽溪两位,在校订书稿的过程中,他们随时都在帮助我解决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新闻十论”的出版,让我再次深切感受到一个学者的成长,一个研究者和思想者的学术成果的传播,绝不仅仅是一个学者、研究者、思想者自己可以单打独斗的事情,而是需要各种组织、机构的支持,需要个人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其实,所有的精神产品都不可能是某一个人独立的产品,而是一些组织、一些机构、一些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自己的亲人们。感谢我的父母、岳父母,老人家们其实并不完全知道我整天为什么要读那么多书、要写那么多文字,但他们似乎都知道我在做“大事”。因而,每每与他们通话或见面时,总是要我做好自己的事,不要太挂念他们。天底下的父母,最爱的就是他们的孩子,孩子们好了,他们就觉得一切都好了。感谢我的兄弟姐妹,他们大都在父母身边或离得比较近,在赡养、关照父母的事情上付出了更多的辛劳。每次通电话,他们也总是让我放心,老人们有他们照顾。其实,我总感问心有愧,没有抽出更多的时间看望父母、陪伴父母。

对于她来说,“感谢”一词就过于轻淡了,即使给前面加上各种各样的修饰词,也增加不了任何分量。语言的能量其实太有限了,只能表达能表达的,却表达不了不能表达的,而那些不能表达的、难以表达的,才往往是最深沉的东西。

我从学物理转到学哲学,从学哲学转到学法律,再转到学新闻,这一转再转,需要读书,需要思考,需要时间,需要安静……我从这个学校的中学老师转成那个学校的中学老师,又从中学老师转成研究生,又从研究生转成新闻工作者,又从新闻工作者转成博士研究生,又从博士研究生转成大学教师,这一转再转,越来越需要时间,越来越需要读书、思考、写作,越来越需要更多比较安静的时间……

给我时间的,让我安心的,有许多人,但所有的其他人,都不能胜过她,所有的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她,因为所有的其他人,都不是她。她是唯一的。她就是那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人——我的爱人——成茹。不需要说她为我、为父母、为孩子、为兄弟姐妹、为亲朋好友、为我的老师、为我的学生做了什么,因为太多、太琐细、太婆婆妈妈,我说不完,更说不过来,但所有这一切却是我行走的背景,而没有背景又哪来的前景呢?谢谢你,成茹,辛苦了!

杨保军
2023年10月9日
于北京世纪城 7RnwnSibMJ9A6wE+FNbsEQIlOxd0qtEt1m6qsi67d38P4xKEkmBjTeAkiAtlBEB5



前言

这本《新闻道德论》是关于新闻道德的哲学,它和新闻伦理学是一回事。由于整本书主要是围绕新闻道德根据、新闻道德观念、新闻道德规范、新闻道德品质、新闻道德评价以及实践中的道德选择等问题展开的,因而称为“新闻道德论”直截了当。另外,《新闻道德论》这一书名与我先期出版的系列著作《新闻本体论》《新闻事实论》《新闻价值论》《新闻真实论》《新闻精神论》《新闻活动论》等形式上一致,看起来也比较整齐。首先说这几句话,是想告诉读者我没有在“伦理”与“道德”这两个概念之间做过多的清理和纠缠,当然在相关论述中会对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一些必要的区分和说明。在哲学层面上,伦理学就是道德哲学或者道德学,新闻伦理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新闻活动中的道德关系问题、道德规范问题和活动者的道德品性问题。这本《新闻道德论》,也主要是在伦理道德原理层面上对新闻道德的讨论。

新闻活动是讲道德的人类活动,“新闻工作逃脱不了道德问题” ;所有参与新闻活动的人都应该成为讲道德和践行道德的主体;职业新闻活动主体更是把有道德的新闻活动作为最基本的要求;职业新闻活动者应该在道德规则中出场和行动,也只应该在道德规则中出场和行动。一定社会的新闻图景本来就是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塑造的,在当今新的媒介技术、媒介生态条件下,则更是这样,所有社会成员构成了共同的新闻活动主体。因此,从原则上说,所有社会成员在参与新闻活动的过程中都应该成为一定意义上的新闻道德主体,而不只是新闻职业主体。当然,在这种新的形势下,职业新闻要想赢得社会大众的信任,创造更大的社会影响力,职业新闻人就应该有更高的道德素养和更高的道德水平,诚如原俄通社-塔斯社社长伊格纳坚科所说,在新的条件下,媒体从业者不应放弃自己的原则,相反,理应继续坚守并珍视新闻的职业道德和客观公正的传统,在进行新闻报道时用最高的职业水准要求自己

新闻道德,试图把新闻活动约束、限制在人们希望的范围之内,约束、限制在有益于社会良性运行的范围之内,使新闻活动成为“好的”“善的”活动,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有道德的新闻活动,就是以富有新闻道德精神的姿态展开的新闻活动,就是遵循新闻道德规范要求的新闻活动,就是在新闻道德品质自然支配下的新闻活动。有道德的新闻活动才是真正自由的新闻活动、合理的新闻活动,才是真正能够为人们提供信息安全、信息服务的新闻活动,才是有境界的新闻活动。道德原则是新闻活动的最后原则,也是新闻传播的理想原则,“它是新闻工作者用来理解自己工作的原则,也是公民借以做出新闻媒介选择的原则,是最让人难以捉摸的原则,但它又是将所有其他新闻原则凝结在一起的原则” 。我们确信,“新闻工作是艰难的,但却是可做的,而且是可以道德地进行的” 。但是,诚如美国学者H.古德温所说:“在所有新闻媒介——报纸、电视、杂志、广播——中工作的新闻人,今天看起来似乎对新闻伦理道德问题比过去有了更多清醒的意识,但是,也有很多案例表明,新闻职业要成为有道德的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段近30年前针对美国新闻职业道德状况所讲的话,对于今天的中国新闻界来说恰如其分。中国的新闻传播业、新闻从业人员才刚刚迈出职业化的步伐,职业道德意识才刚刚觉醒,职业道德规范也才刚刚开始成为职业新闻活动的基本规范。

因此,什么是有道德的新闻活动,如何实现有道德的新闻活动,不仅是新闻实践面对的基本问题,也是新闻研究面对的基本问题。《新闻道德论》能够和必然成为新闻学的一部分,并且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根据和理论诉求。

用历史的眼光、世界的眼光观察新闻学术研究历程,我们会发现,新闻道德研究并不是什么新的学术现象,把它作为专门性的学术问题研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 。但有学者经过研究认为,“人们对媒体职业道德规范予以严肃思考是始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美国”,“1947年美国哈钦斯委员会发表了其报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人们越来越注意到媒体的‘社会责任’” ,从此之后,新闻伦理道德问题可以说一直是新闻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新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研究,也像整个新闻学研究,特别是新闻理论研究一样,在中国有几十年都处于几乎空白的状态。只是在改革开放开始之后,伴随新闻传播业本身的改进和改革,伴随新闻活动中诸多问题的产生和出现,新闻道德现象才像其他一些基本新闻理论问题一样,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研究领域。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以为,关于新闻精神、新闻道德的研究,不管是在世界范围还是在中国范围,都将是越来越紧迫的问题,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实事求是地说,新闻道德领域在中国语境中其实还属于新的研究领域,是需要积极探索建构的领域。我认可这样的判断:“学问是其特定时代的产物;要理解为什么有些东西显诸文字,我们不得不考虑历史的来龙去脉。而学问也有助于创造历史并使其不朽” 。新闻职业精神问题、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真正成为新中国新闻传播业的问题,甚至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发展中面对的问题,成为新闻研究中被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上所说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它与整体新闻传播业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变革密切相关,与整个世界的变化密切相关。这使我想起马克思当年的那段话,说得是那样的贴切:“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其实,物质生产领域如此,精神生产领域也差不多。对中国新闻从业者来说,自从新时期整个中国社会转型以来,职业规范观念处在一个从新闻宣传纪律观念向新闻职业道德观念转变的过程,至少可以说,新闻宣传纪律观念没有淡化但新闻职业道德观念却在不断强化的过程。恐怕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历史性转变,职业道德观念才成为新闻界乃至整个社会熟悉的问题,制定职业道德规范、职业伦理守则才能成为新闻界的普遍现象和社会的一种呼吁与愿望。这种转型的大背景是整个中国社会的转型,整个中国道德图景的转型,事实上,相关研究表明:中国社会现在的道德变化(包括职业道德的变化)预示着“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已经进入一个重大的转折和转换的关键期”

新闻精神、新闻道德问题,是以职业新闻意识的产生、职业新闻实践的展开为前提的,是以真实的新闻传受活动存在为前提的 ,是以新闻媒体能够相对自主、相对独立为前提的,是以职业新闻工作者拥有职业道德自由意志和职业道德能力为前提的,而这一切“前提”,又总是以一定社会能够提供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条件为前提的 。有位比较优秀的记者这样说:“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中国职业新闻人觉醒的时代。” 这一感觉、判断是比较准确的。正是因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的新闻活动逐步显露出它本身的面目,才催生了新闻道德领域的广泛探究。当新闻传播业、新闻传播活动、新闻还不是以它们本来应有的面目展开的时候,讨论新闻精神、新闻道德显然是不大可能的,因为实践不需要新闻道德,而是需要其他类型的道德。因此,新闻精神、新闻道德能够成为我们时代新闻业关注的问题、新闻学研究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伟大的历史进步,本身就在表明我国的新闻业、新闻传播、新闻正在回归它应有的本性和职能,就在表明我国社会正在进入一个新的、伟大的并且让人充满希望的时代。

说老实话,我们只有建立起道德的新闻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新闻道德。能否建构起符合新闻活动本性、新闻传播规律的新闻制度体系,是新闻活动在整体上能否保证道德性的重要前提。在不合理或缺乏足够道德性的新闻制度下,尽管仍然会有具体道德性的新闻活动的存在和展开,但那必定是例外,而非常态。我们需要明白:“制度之善优于、先于、也重要于个体的善。” “与个人行为相比,制度性行为的力量和影响是更为强大和深远的。……制度本身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取向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合理的制度安排能够给人们的道德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因此,怎样的新闻制度才是合理的、道德的新闻制度,是我们必须在制度伦理层面上关注的大问题。当然,即使有一个道德的新闻制度,也并不必然意味着所有的新闻媒体都是道德的媒体,所有的职业新闻工作者都是道德的新闻人,而只能说,新闻活动的道德性有了制度上的保障,更易于走上道德的轨道。当下的中国新闻界,不管是什么样的新闻活动角色,都要努力使中国新闻业成为道德的新闻业,新闻制度成为更加完善的道德的新闻制度。

如前所说,一旦实践有了需求,一种研究就会迅速发展蓬勃起来,这也正是新闻道德研究表现出来的景象。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新闻界关于新闻道德问题的研究,就当前的现实来看,尽管近些年来出版发表的东西不少,也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说实话,还缺乏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还缺乏足够的学术自觉和学术意识。

某些貌似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实际上不过是给现实贴上各式各样的道德哲学标签,诸如什么目的论、义务论、功利论之类的,其实,并没有认真探究新闻道德得以存在、新闻道德规范得以合理的真正根据是什么,真是隔靴搔痒。理论联系实际需要熟悉两头,即既吃透理论,又熟悉实际。有些人习惯于批评别人的研究没有理论联系实际,但“令人怀疑的是,没有足够的理论准备和储存,究竟拿什么去联系实际” 。没有理论的理论联系实际,只能停留在经验主义的层次上,这实际上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庸俗化表现。新闻道德理论研究,只有敢于解剖现实、批判现实、反思现实、超越现实,才有可能真正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为新闻实践的健康发展提供真实的理论指导。理论研究总有自身的特点,离现实越远,往往正好是离现实越近。我国著名作家王蒙先生这样说:“思想有一个特点,就是来自实际的,但是它也有可能脱离实际。只要我们自己有足够的清醒,只要我们自己不至于把我们想象的东西看成是真实的存在,思想有时候脱离一下实际就并不是罪过,而是思想的主动性,思想的超前性,是思想的自由性的一种表现。” 这段话对于我们如何处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有着别样的启发意义。

以道德命令方式甚至行政命令方式进行的所谓规范伦理学意义上的新闻道德“研究”屡见不鲜,这样的研究还不具有足够的学术正当性。意识形态的某种坚持需要学术的证明和支持,“只有靠学术任务的支持才能取得意识形态的全面胜利”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有句名言:伦理学不在于呼吁,而在于论证。” 要求新闻传播者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等,并且把这些意识形态的诉求原则当作道德要求,其道德根据何在,合理性和必要性何在,是需要学术证明证实的,不然就成了纯粹的意识形态信仰,成了上层建筑的一种命令。这样的政治意识形态性的道德律令,如果得不到科学的、合理的解说和阐释,就很难成为一些职业新闻工作者内心认可的信条或规范。我们看到,这些年来关于新闻道德问题的研究,有着严重的规范主义倾向,似乎只要我们制定出足够的、严格的、精确的、可操作的新闻道德规范,新闻道德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其实,任何规范起作用的条件,重点不在于规范本身的精致,而在于规范本身的合理,而在于规范对象主体的品质。如果规范本身没有合理的根据、充足的理由,如果没有遵守规范的主体意愿和品质,规范的实质约束力、导向力将大打折扣。当然,我们讲这些话的意思,并不是要轻视规范研究的价值,也不是要轻视规范本身对主体品质的塑造作用,而是想强调我们在重视规范研究的过程中,不能轻视和忽视对规范根据的研究,更不能轻视或忽视对新闻美德的研究。

对个别事例的认识与反思,能够使人们发现一些特殊的新闻道德问题;道德是实践的,道德问题根源于实践,实践中的新问题、新现象往往可以打破常规,形成对既有观念的挑战,因而,从道德理论研究的角度说,典型事例分析往往有着特别的价值,可以刺激人们提出新的道德观念,进入新的研究境界,诚如何怀宏所说:“一个自己突然遇到或想到的事例,有时可以引发一个相当有意义的思想成果,甚至导致一种理论上的重要突破。” 但是,就事论事的个案分析,尽管从理论上解决了不少现实中的难题,也为基础性、一般性的新闻道德研究铺垫了基础,但个案研究毕竟不能等同于或代替一般层面的理论探索,我们不能因为新闻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就否认其理论研究(包括新闻道德研究)应有的深度。“伦理学不能只停留在经验描述的层次上,而要为道德经验和道德规范提供更深刻的基本理论说明。” 同时,“任何撇开历史的逻辑分析和远离道德现实的理论建构都不能获得真正的科学结论” 。这样的要求,对新闻道德研究来说,我认为是理所应当。个别人在新闻学是应用性学科的名义下贬低或者拒斥关于新闻道德的基础性研究,这是完全错误的,不利于新闻道德理论的系统建设。新闻学确实在总体上属于应用性的学科,新闻道德研究在总体上也确实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围,但应用不等于没有理论,应用不等于没有反思,西班牙著名哲学家费尔南多·萨瓦特尔的一句话值得铭记:“对道德进行反思,并非专门属于哲学进修者,而是任何一种高等教育的基本理念。” 因此,正确的也是应当的做法是:不同的学者、研究者可以发挥各自的特长和兴趣,从不同的层次、不同的角度展开研究;不同的学者可以有不同的方法论,不同方法论之间可以展开平等的对话与交流。作为共同现象、问题的研究者或学问家们,应该有多维的视野、开放的胸怀和宽容的姿态 ,法国思想家、格言体道德作家拉罗什福科说得好:“各种人和事都有自己的观察点,有的需要抵近去看以做出正确的判断,有的则只有从远处看才能判断得最好。” 只有这样,经过十几年、几十年,中国的新闻道德研究才会有历史性的进步,才能真正以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新闻实践发挥持久的指导作用。

新闻道德论是针对新闻道德现象、新闻道德事实的认知理论,是研究者先要“站在旁边”的理论,主要任务是对新闻道德现象做出理性的观察、分析和阐释 ,为人们正确认识新闻道德现象、处理新闻道德关系、确立合理的新闻道德观念、制定良性的新闻道德规范、塑造美好的新闻道德品质,提供理论观念和价值阐释。新闻道德理论是关于新闻道德真理的理论,是有正确与错误之分的理论,新闻道德论是具有科学性的理论。

作为一种职业道德理论,我在本著中主要讨论的是新闻活动,特别是职业新闻活动中的道德问题,很少直接涉及大众传播活动其他领域的伦理道德问题。新闻道德,特别是职业新闻道德,尽管与媒介道德有着诸多的联系,但职业新闻道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媒介道德。

《新闻道德论》到底要研究什么样的问题,这是首先必须明确的。这里所说的问题,当然不是新闻实践中碰到的无数的具体道德问题,也不是新闻道德论中关涉到的所有的具体问题,而是能够回答这些问题的问题,从原则上能够包含这些具体问题的问题。

理论研究需要把实践现象凝结为有意义的问题,而不是就事论事的具体解释(当然这样的研究同样有其自身的价值)。基于如此的问题意识,我认为,作为系统的新闻道德理论,主要包含这样一些具有内在关联的问题或部分:新闻道德本质论,新闻道德根据论,新闻道德观念论,新闻道德规范论,新闻道德品质论,新闻道德评价论。这些问题之间构成的理论逻辑关系,也是新闻道德理论的基本结构方式。本著正是按照如此理解来结构全书内容的。毫无疑问,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理解和一种建构新闻道德理论的方式,并不是什么标准模式。

看得出,在我的理论构想中,系统的新闻道德理论,并不是单一的新闻道德原理,也不只是新闻道德规范论,更不仅仅是新闻道德品质论,而是它们的统一体。它们既构成了新闻道德论的不同层次,也构成了新闻道德论的不同部分。在我看来,简单地抓住某一层次或者某一部分,既不能建构起人们对新闻道德问题的系统把握,也不能对新闻实践中的道德问题的解决形成有意义的指导。因此,我试图从方法论角度把道德哲学中的道德观念理论、规范理论和美德理论糅合在一起,作为我论述新闻道德的方法论观念,因而,我的新闻道德理论可以称为“综合新闻道德论”。

怎样使新闻业成为道德的新闻业,怎样使新闻职业成为道德的新闻职业,怎样使新闻人成为道德的新闻人,怎样使社会大众成为具有媒介素养、新闻素养的社会大众(特别是在“后新闻传播业时代”已经开启的情况下),是既摆在新闻实践者面前,同时也摆在新闻教育者、研究者面前的重要课题。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研究善是为了实现善,研究道德是为了实现道德的目的,“我们研究什么是善,是为了把更值得被看做是善的事物作为生活的目的;我们研究什么是德性,是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我们研究什么是正确的、好的行为,是为了使自己做得正确、做得好” 。同样,我们研究新闻道德,就是为了让我们的新闻业成为道德的新闻业,新闻媒体成为道德的新闻媒体,新闻职业人成为道德的职业人,社会大众成为讲新闻道德的大众,最终的目的则是使新闻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成为为社会大众利益服务的手段,为社会良性运行服务的手段。

职业新闻界能够拥有一幅怎样的、动态的新闻道德图景?仅在职业范围看,它是所有职业工作者共同“描绘、塑造”的结果,就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定社会的整体道德图景是由其所有成员共同“描绘、塑造”的一样。道德的新闻界与道德的社会一样,与每个共同体成员都是高度相关的,是每个共同体成员的事情,是每个共同体成员道德实践的结果。但我们也不要忘记,道德,包括任何类型的道德,也像其他各种社会规则一样,其作用是有限的,有其影响主体言行的边界和限度。并且,道德的作用,也并不都是纯粹的好作用,可能还有负面的作用。不要把道德神圣化,道德本身是世俗世界的产物,只能以世俗的方式在世俗的世界中发挥世俗的作用和价值。研究道德的人,容易把道德的作用说得过头,说得不切实际。我们应该有这个自觉。

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同时也超越实践和批判实践,“理论不仅规范和引导人们‘做什么’,而且规范和引导人们‘不做什么’。人们总是以某种理论、观念去观察现实,并用这种理论、观念规范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式” 。我以为,道德理论尤其是这样的理论。新闻道德论作为一种人文性质的理论,不仅是解释性的理论,更是批判性的理论、实践性的理论,以人们的实践行为为直接指向,具有强烈的价值导向作用。正因为现实不理想,不如人愿,我们才要批判和反思,才要提出理想观念指向未来、范导现实。这大概也正是理论的重要价值所在,理论探索的内在动力所在。研究者不是上帝,不可能不出错,但我们的研究如果只是一味解释现实,一味地辩护现实的合理性,那就确实有可能使我们的研究陷入非批判的、保守的立场,失去理论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应有的前瞻性,我们应该明白,“理论立足于现实同理论屈从于现实是两回事。如果屈从于现实,理论就将不可避免地堕落为‘乡愿’式的妥协。如此一来,理论对于现实的能动的范导作用势必丧失殆尽”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和提出合理、科学的新闻道德理论确实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在展开论述的过程中,主要是以中国社会实际、中国的新闻传播实际为背景、为对象的。所谓的普世价值只有能在特殊的社会中发挥作用才是有价值的、有意义的,不然,它的普世性就是虚伪而空洞的。

像所有其他理论一样,道德理论始终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对于处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来说更是这样,恩格斯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 职业化、专业性的新闻活动在中国才刚刚起步,并且是几乎完全不同于西方世界的职业化或专业化。因此,中国的新闻职业工作者到底应该奉行、能够奉行一种什么样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规范,仍然是没有解决的至多是正在解决中的问题。我们是在现实基础上讨论问题,还是在理想基础上讨论问题,对我们这些研究者来说,本身也是值得反复思考的问题,并不是理想与现实相结合一句话就能够打发的。 7RnwnSibMJ9A6wE+FNbsEQIlOxd0qtEt1m6qsi67d38P4xKEkmBjTeAkiAtlBE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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