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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闻学的独立性

按照我们上面的分析,新闻学是一门兼有一定人文科学特征的独立的社会科学。然而,正是在新闻学科的独立性上,一些人对新闻学的品格表示怀疑(这种怀疑实质上也是新闻无学论的一种重要表现)。就目前来看,我以为有两大主要问题需要做出回答:一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问题;二是新闻学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或者说是新闻学研究与政治的关系问题)。第一个问题关系到新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的根据问题,以及它与主要相关学科的关系,属于比较纯粹的学术问题;第二个问题关系到新闻学的科学性、客观性问题,直接关系到新闻学,特别是新闻理论还是不是科学理论的问题。这两个问题的核心是新闻学有无独立的学术或者科学品格。

我们先来分析第一个问题。尽管传播学诞生已经六七十年了,但对于什么是传播学这样的问题,人们并没有统一的看法。传播学者潘忠党在为华夏出版社出版的“传播·文化·社会”译丛撰写的《总序》中说道:“‘传播学’在教育部认定的学科分类中被安放在了‘新闻传播学’之下,但它的学科面貌仍然不甚清晰。即使在被认为是‘传播学’发生地的美国,它也是一片混沌。”“大众传播研究是一个综合研究领域,而尚不成为一个制度化了的独立学科。” 中国人民大学的郭庆光教授在分析了诸多关于传播学的定义之后认为,“传播学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 ,传播学在学科性质上属于社会科学。社会信息系统的庞大和复杂,决定了传播学具体研究领域、对象的多样和多层。传播学有自己的诸多分支和不同的学科方向。传播理论、传播史、传播业务构成了传播学的基本板块结构,在每一个板块内部还有不同的层级结构。传播学可以说是传播领域的哲学,各种具体领域的传播研究在逻辑上是从传播学中分离出来的具体科学。

在我看来,传播学这个学科名称,就像当年哲学与科学还没有分离时的哲学名称一样,在逻辑上包罗了众多潜在的具体学科,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一个个从传统的哲学中分离出去之后,它们实质上都获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而哲学仍然存在,但它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的传播学与此也有点类似,人们可以在原则上把所有具体领域的传播研究都归属在传播学的名下,但在实质上,每一具体学科都有了自己相对独立的地位,留给传播学的其实就是一般的传播理论、传播学说史、传播思想史和普遍的传播方法(论)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于所有具体领域的传播研究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正像哲学理论(原理),对于所有具体的哲学领域(实质上已经成为一些具体的学科)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一样。同时,一般传播理论自身的发展,也依赖于具体传播领域的研究成果,这也像一般哲学理论的创造需要具体哲学领域(包括自然科学领域)的成果一样。我所理解的传播学大致就是这样,实际的事实也基本如此。

新闻学研究的是整个社会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新闻信息系统,因此,说新闻学是传播学大系统中的一部分,从逻辑上说并没有什么错误,人们也可以接受。但这并不意味着新闻学消亡了、没有了,这种极端的判断既不合乎事实,也不完全合乎逻辑。如上所说,传播学对各门具体的有关信息传播的学科来说,有点像古代的哲学,它的门下包罗万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科自身的不断发展,传播学留下的大致只有传播理论和传播史等,一方面提供的是传播思想,另一方面提供的是传播思想史和经验史。正像哲学不可能代替从其母体中不断分离出来的具体科学或者具体的哲学部门一样 ,传播学也不可能代替在逻辑上从其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各种具体传播学科。何况,从学科发展的经验历史看,人们普遍认为新闻学是传播学的“起始”性学科。依我之见,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学科关系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也没有那么多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些问题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大可不必劳神费力纠缠其中。正因为新闻学研究的新闻信息传播现象,也是信息传播中的一类、一支,所以,传播学的一般原理、方法等,才可以顺理成章地被运用到新闻学研究中,传播学创造的一些概念、范畴等才能比较顺利地转化成为新闻学中的概念、范畴。反过来说,正是因为新闻信息传播是传播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它才能成为传播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地,传播学经常会把新闻传播现象作为自己的案例对象。

但新闻学和传播学毕竟是两门不同的学科,致思的方向、方法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别。新闻理论专门研究新闻传播现象、新闻传播活动的特征和规律,以及新闻传播、新闻事业与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目的在于实现更好的新闻实践,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知识与智力支持。直到目前为止,尽管新闻学研究不断采用实证的、经验的方法,但新闻理论主要的致思方法仍然是定性的、思辨的。事实上,有些东西是不可量化的,只能依赖于人们的理性认知和反思,我们不能把实证的方法、量化的方法神化。理论研究的魅力就在于为人们提供鲜活的创见和思想。对人文社会科学来说,这样的创见和思想,更多的时候来自基于客观事实的思考、思辨,甚至是直觉和顿悟。起源于美国的传播学在方法论上受到了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的强烈影响,因而其传播学研究具有突出的实证科学特色;而起源于欧洲大陆的传播学批判学派,在学术观念和方法论上更多受到哲学、政治经济学、语言学、符号学、解释学等的影响,因而其传播学研究具有突出的思辨色彩。尽管欧美之间一度在方法论上互贬互抑,但到头来却是互相借鉴、相互融合,这本身就说明,在研究方法问题上,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现在来看第二个问题。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都涉及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由于新闻理论研究的对象——新闻传播现象和新闻传播业——与现实政治活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新闻学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更加突出,人们也更加关注。

有人说,新闻业是上层建筑,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相应的新闻学也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学说,或者严格点说,新闻学,特别是新闻理论不可能没有意识形态的色彩和特点。这一说法似乎合情合理,也符合一些新闻理论的实际表现。但在我看来,这种观点本质上是错误的,对象有政治性,就说关于对象的学说、研究也有政治性,这种逻辑是难以成立的。如果习惯于说新闻理论是一种意识形态,那也应该是像龚育之先生说的那样:“我以为我们共产党人,我们无产阶级的思想界,的确应当努力去建立真正是以科学为基础的、真正服从科学真理的,因而应当称之为科学的意识形态。”

在我看来,一切科学都有自己独立的品格,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科学的核心是求实、求是或者求真,科学的权威是其得出的结论与实际对象的符合,凡是背离这一基本目标的所谓科学都是伪科学。一切干扰获取对象本来面目信息的行为,对科学研究来说,都是不当的干涉。人类对一些领域的研究或研究方法做出一定的限制,那是一种无奈,本质上是人类对自身智力或者道德能力缺乏足够自觉、自信的表现(另一方面,这也恰好说明人类对自身有限性有着一定的自觉)。

作为社会科学的新闻学,是一门科学,而科学就不能等同于政治。“真正的社会科学研究不能引进政治的权力和经济的压迫,政治的权力和经济的压迫是用物质的力量战胜对方的方式,而不是在理性上战胜对方的方式。” 把社会科学等同于政治宣传,既影响了社会科学作为科学的品质,也歪曲了政治宣传作为政治力量与社会进行交流的功能。

研究新闻传播现象、新闻活动的人,都有自己或强或弱、或明或暗的政治立场、政治理想、政治信念、政治利益,这些东西很可能会影响他的研究活动与研究结论,特别是在评价一些事实、评价一些结论的时候,表现出比较明显的政治利益倾向。将自己的政治立场、情感倾向渗透到科学研究中是难以避免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性存在,客观地说,也往往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动力之一。但作为科学研究者,需要自觉的是,将自己的政治意愿、意志情感渗透到研究成果之中,可能会影响科学认识结果的客观性和正确性。科学毕竟是科学,目的在于说明对象是什么,对象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科学不是研究者情感的宣泄,不是研究者信仰的表达,也不是研究者政治理想的诉说。科学不能被政治权力所左右。只用政治标准来评判科学(学术)成果,划分学者阵营在过去似乎成了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事情,然而这是不符合科学本性、科学精神的。科学的传统,是将文艺复兴运动以来的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运用于人类社会的研究,即运用在自然科学基础上形成的科学方法来观察、思考社会和人生现象。(这样的观念、方法在我看来,首先是正确的,然后才是有局限的。)科学是以求实、求真为目的的。不管持有哪种政治立场的科学家,其研究成果都应该是对社会事实的正确反映,不然就不能被称为科学成果或科学认识。政治要尊重科学,并且只有在尊重科学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当一种政治不再讲科学了,它离失败也就不远了。 SCt8A1koXN6CkVXVoNcqPhW46SHTp4DLzkX3hO/wyz9mPoRZUPrkFzCbRpDW0D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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