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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当代中国需要怎样的新闻观念,怎样的新闻业,在我看来,这是所有新闻理论研究中最为重大的问题,同样也是新闻实践呼唤的头等重要的问题。新闻在我们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到底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则是新闻观念的核心问题(新闻的功能观念是新闻观念极其重要的构成部分)。毕竟,新闻对社会、对主体来说,主要是手段性的存在,而不是目的性的存在。如何思考核心问题直接表现为方法论问题,但方法总是根基于一定的对象前提,方法总是针对确定问题的方法。而对前提问题的探索远远超出了新闻学的范畴,需要极为广阔的学术视野和胸怀,新闻学很难以自己独立的或者说是单独的力量回答新闻观念确立的根基问题、前提问题。但对新闻学自身来说,首先要弄清楚新闻现象或现象新闻的本体问题。新闻本体论可以从新闻学内部寻求新闻观念合理性、正当性、科学性的根源。因此,新闻本体论是高度关注新闻现实、社会现实的理论,而非为了纯粹本体论的理论。

本体论是一种追本溯源的理论诉求,它面对的是丰富多彩的现象,寻找的是统一的根源。统一根源在抽象意义上是唯一的、一般的,但在具体层面上是多样的、实在的。新闻本体在存在论意义上就是指新闻现象或者现象新闻的统一根源。新闻本体论则是通过认识论或者知识论的方式对新闻现象的统一根源做出时代性的解释,并且从价值论角度说明寻求、确立统一根源以及统一根源本身的价值和意义。新闻本体论本质上是关于新闻的一种哲学思考,借用德国文化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的一句话来说明新闻本体论的突出特点,也许是恰当的,他说:“它(卡西尔指的是哲学,我们用来指新闻本体论——引者注)的出发点和它的工作前提体现在这种信念上:各种各样表面上四散开的射线都可以被聚拢来并且引向一个共同的焦点。” 新闻本体就是新闻现象的焦点。

新闻是以事实或者事实信息为本体的,事实真相是唯一能够验证新闻是否真实的标准,本体就是最高的和最后的唯一标准,这是新闻本体论揭示新闻本体、阐释新闻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其最大的意义所在。我们只有把新闻的本体说清楚了,才能把新闻与其他看上去多少有点类似的东西区别开来。“新闻事业必须严守求真务实的原则,这是它有别于娱乐、宣传、小说或艺术的地方。娱乐以及它的‘表亲’——‘资讯娱乐’关注有趣的一面。宣传利用选择性的事实,甚至杜撰事实来达到说服和操纵的目的。小说和艺术则用创作来表达作者个人心目中的所谓‘真相’。唯独新闻首要关注如何如实报道所发生的事情。” 新闻的根在事实,呈现的仍然是事实,这就是新闻的精髓。

新闻本体论将通过对新闻本体与现象新闻(即对本体的呈现)的区分,清晰区别作为本体的新闻和作为现象的新闻。将本来就不是一个问题的问题区分开来,既是解决不同问题的前提,也一定有利于诸多问题的解决。作为本体的新闻是一种纯粹的、客观的事实信息,它体现了新闻的内在本质;作为现象的新闻则是处于传收状态中的一种特殊信息,它不是纯粹的事实信息,而是以事实信息为基础、为主体的多种信息的统一体。尽管新闻的本体是客观存在的新闻事实,或者说是一定新闻事实包含的事实信息,又或者说是表征一定新闻事实的事实信息;但是,处于传播状态的新闻,作为对新闻本体的呈现,才是真正直接影响新闻收受者、影响交流中的社会运行的新闻。因此,对新闻的认识,只停留在新闻本体层面上是不够的,还难以真正把握新闻在其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面目。因此,本体论,并不仅仅讨论本体本身。

新闻本体论更多的是在关系思维中考察新闻,而不仅仅是以还原思维的方式盯着新闻本身。新闻事实成为新闻本体,是在不同事实的比照中确定的;新闻的诸多属性是在传收关系、环境关系中获得的;新闻的诸多功能同样是在与社会、与主体的关系中显现的;新闻的内容和形式也是在各种要素、条件的相互作用中生成建构的。并且,所有这些关系都在历史地、情境性地变化着。这样的理解方式,能够使我们理解真实的新闻,理解不同历史和现实中的新闻。

以往对新闻是什么之所以长期争论不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在不同新闻层次上定义新闻,把新闻本体等同于对本体的呈现,即有人用新闻概念指称新闻本体,有人则用新闻概念指称对新闻本体的呈现,并且对这种现象缺乏足够的自觉。因而,争论时断时续,但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由此形成了五花八门的新闻定义。将新闻本体与对本体的呈现加以区分,就等于找到了问题的根源,这自然有利于人们理解新闻的本质和新闻的表现,也有利于我们在学术层面清晰认识和把握新闻的本质及其属性。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使人们仍然不能对新闻的定义达成高度的共识,也至少会在讨论过程中明白别人在说什么,自己在说什么。自说自话式的所谓争论,形不成真正的学术对话与交流,实质上是没有学术争论意义的,也无助于相关问题的解决。说老实话,我们为一些无谓的争论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付出了太多的代价。

新闻本体论的所有论述,都是基于对“本体”与“对本体呈现”的区分。新闻本体是客观的存在,是先于新闻呈现的存在,这是在存在论意义上对新闻本体的基本理解,也是基本的界定。对任何具体新闻传收活动来说,新闻本体是否得到呈现,尽管不影响新闻本体作为本体的存在,但却直接影响人们对新闻本体的认识。得不到呈现的新闻本体,人们并不知道它的存在,因此,在认识论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新闻本体因新闻现象、新闻呈现而存在。新闻本体是客观的事实信息,新闻呈现(或者新闻现象,表现为传收中的新闻信息)的则是关于新闻本体的主观化信息,因此,二者之间具有性质差异性和信息内容的不对等性是必然的。这就像观念中的现实与直接的现实之间总是具有质的差异性一样。新闻实践中诸多问题的发生,正是根源于本体与现象的矛盾,正是根源于主体反映客体或者主体实际地改造客体的过程中。正是因为这样的差异,新闻才是中介化的产物;也正是因为必然的中介化,新闻对本体的呈现不仅仅是再现,更是一种难以避免的建构。新闻是在再现与建构中呈现事实图景的。

人类新闻活动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要求现象新闻呈现新闻本体是历史形成的新闻活动的基本使命或天职,这是既成的事实,是历史的逻辑,不是任何人的主观设想。因而,新闻本体与新闻现象的关系问题,是所有新闻理论问题和新闻实践问题的根基,本体与现象之间的关系蕴含着新闻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关系。或者说,人们解决新闻活动中的诸多矛盾,在最终意义上,在新闻活动范围内,就是要处理好新闻本体与新闻现象之间的关系。当实际的新闻传播处理不好这对关系时,新闻传收便是失败的;当新闻理论不能清晰阐释这对矛盾时,新闻理论便是失职的。

看得出来,系统、全面、深入探析新闻本体自身特别是它与新闻现象的关系是新闻理论研究的基本任务之一,自觉建构“新闻本体论”因而也是必要的和必需的。新闻本体是唯一的,但关于新闻本体的理论、学说、观点、看法一定不是唯一的。新闻本体论的存在本身就是历史的,并且其表现是多样的。本书建构的新闻本体论,至多只是一家之言。当然,作为研究者,我期望自己的论述能够得到人们的批评指正,同时期望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

人们通常是在现象层面理解新闻的,因而常常把新闻等同于新闻报道。讨论新闻本体,正是以相应的新闻现象作为逻辑前提的,不然,关于新闻本体的讨论将变得毫无根据和意义。现象与本体在概念层面是互为前提的,在存在论意义上是共时态的,现象背后有本体,而没有现象的本体也是不可想象的。当人们设问新闻的本体是什么时,实际设问的就是现象新闻的根源是什么,现象新闻应该追求什么,这既可以针对每一条具体的新闻(报道)而言,也可以针对普遍意义上的新闻来说。每一条新闻(报道)都有自己的本体,因而,在最抽象、最普遍的意义上,新闻有其共同的、唯一的本体。新闻本体论着重于普遍意义上的新闻本体论述,现象层面的新闻阐述同样着眼于一般的新闻,而不是具体的某一种或某几种类型的新闻。因此,新闻本体论属于新闻哲学的有机构成部分,是在哲学层面上阐述新闻本体与新闻现象的基本关系。它所使用的方法更多是哲学的、逻辑的,而不是实证的、经验的,但却始终依赖于对现实,特别是新闻实际的观察和反思。事实上,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和掌握,都离不开质的方法与量的方法的统一,自然也离不开批判的方法、解释的方法以及各种学科的特殊方式,差别在于不同的对象或者不同的目的,对方法有着不同侧重的具体要求。方法只能围绕人们思考、研究的问题旋转,而不是相反。将某一类方法或某一种方法神圣化、万能化都不是科学的态度。在任何问题上,人类既需要想象,也需要实证,既需要逻辑,也需要经验。哲学的、科学的、艺术的、常识的方法,是我们把握任何一个问题时原则上不可缺少的方法。

新闻本体是新闻现象的根基,它给新闻活动定下了旋转的轴承。如果连这根轴承都不要了,人们也就无法理解新闻为何物,新闻活动是怎样的活动。因此,任何新闻定义,都不可能离开事实信息这一根本。但是,人们在新闻交流活动中并不是仅仅限于新闻的本体信息范围,新闻本体只是新闻交流过程中的信息内核、硬核,在这内核、硬核的周围生长着各种各样的果肉,从而使新闻本体具有了丰富多彩的呈现方式,也使整个新闻活动具有了各种各样的意义、价值、影响和效应。并且,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会更多地受到果肉的“诱惑”,而不是果核的吸引。因此,新闻本体论不能只注视新闻本体,还应更多关注对本体的呈现——现象新闻。“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句老话,也是我们基本的致思方法。换个角度说,我们探析新闻本体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更透彻地把握新闻现象,把握现实中传播的新闻。我们只有很好地理解了现象,才能很好地理解本质。反过来说,我们只有真正理解了本质,才能透彻地理解现象。我不想说绕口令,但事实就是这样。

新闻本体规定了新闻自身的本质属性,但新闻本体一旦被呈现出来,便与各种社会现象、社会活动交融在一起,显现出多样化的新闻功能和作用。于是,处于传收状态中的新闻便具有了基于“本体属性”的新属性,我称其为“获得性属性”或者“非本体属性”(亦可称为“非本质属性”)。人们只有认识并把握了这两类属性,才能比较全面且深刻地理解现实中的新闻。在以往的讨论中,人们对这两类属性及其相互关系缺乏自觉而清醒的区别性认识,有些人将它们并列在一起,作为同类属性对待;有些人则只承认本体属性,不承认非本体属性的正当性。在新闻实践中,也往往表现出两种比较极端的现象:要么用非本体属性代替本体属性,造成喧宾夺主的现象,使新闻活动不再像新闻活动,降低甚至失去了新闻传收的特有价值和意义;要么走向极端的新闻理想主义(实际上变成了空想),脱离新闻传播实际,追求所谓的纯粹新闻,追求失去主体性的新闻,以为唯有这样的新闻才可以独行于天下。

实际上,新闻、新闻活动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但同时,新闻是产生于社会之中的,新闻传播是在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展开的。新闻本体、现象新闻都存在于现实的社会之中,不可能超越各种社会关系的羁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只有至少观照到新闻的两类属性——本体属性和获得性属性,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新闻、把握新闻。

追寻并确定新闻本体,实际上是在确定一种标准,为新闻传收行为确定一种标准。这就是新闻传播(报道)要逼近新闻本体,新闻收受要把握新闻本体。无论传播技术、传播方式如何变化,新闻传播的一些基本原则应该是稳定的。如果传播技术越来越影响人们对事实的真实把握,越来越不利于人们对事实世界的准确理解,这恐怕不是人类的新闻愿望。

人类在自己的历史演变或者成长过程中,创造了(自发与自觉创造相结合)新闻活动,其在漫长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内在目的决定了人们在新闻行为中“应该”怎么做。事实上,任何人类应该如何的行为,都是实践的产物或要求,不是纯粹逻辑论证的结果。回答“是”与“应该”之间的根本逻辑乃是实践逻辑,而非理论逻辑。当然,可以通过理论逻辑描述和揭示实践逻辑的面貌。追寻新闻本体,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追寻历史形成的新闻活动的本体性目的。这种目的既成为检验新闻传收活动的认识论标准,也成为评价新闻传收活动的价值论尺度。对此,人们当然会有不同的看法,我只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论证。

新闻事实或表征新闻事实的事实信息是新闻的本体,传收事实信息是本体性的新闻活动。新闻本体是一种稳定的存在,在抽象意义上是一种不变的存在、绝对的存在,本体性新闻活动自然是新闻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本体性新闻活动的历史展开过程不是单一的、单线的,而是丰富多彩的、迂回曲折的;但一种活动之所以仍然是新闻活动,就是因为其有一个始终稳定的硬核——事实信息的传收活动。在历史能够创造、提供的各种条件或机缘中,新闻活动似乎经常不像新闻活动,本体性活动不是那么明显和强劲,这确实是事实。但这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人类的任何一种活动都有孕育、成长、成熟的过程,人们对一种活动的本性和天职也有一个认识的过程、自觉的过程、约定(规定)的过程,新闻活动在这样的历史过程中是一个不断向本体性活动回归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它甚至有可能表现得不像新闻活动,就像有些植物、动物在其生命的早期表现得根本不像其成熟期的模样那样。

新闻本体的存在,新闻本体性活动的存在,实质性地为新闻活动划定了一定的边界。当然,在新闻活动与其他活动之间,会存在一定范围的交叉领域或者模糊地带。向新闻本体靠近的基本活动诉求,既决定了新闻活动中的一系列基本原则,也决定了新闻活动的基本精神,在最直接的新闻现象层面上,则决定了新闻(报道)的基本信息功能。事实信息自身内涵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以及人类新闻活动目的的非单一性,决定了在现象新闻领域,新闻除了基本功能之外,还具有不同的派生功能或者延伸功能。尽管在本体性的信息功能和诸多派生功能、延伸功能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需要仔细分析探讨,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共同构成了新闻的功能系统。

尽管这是一部在“新闻本体论”名义下撰写的著作,但事实上,它以较少的篇幅直接讨论新闻本体问题,而以较多的篇幅阐释论述作为显现、展示本体方式的新闻(报道)现象。本体是干涩的,显现是鲜活的;抽象的本体是唯一的,具体的显现是丰富的。现象世界是人们真正直接面对的世界,经验的世界,身在其中的世界。我们只有把现象新闻弄清楚,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实际生活中的新闻、社会实践中的新闻。其实,在基础理论研究中,我们往往过多地追求所谓的本质,而忘却或忽视了纷繁复杂、变幻莫测的现象。这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在深入研究问题,实际上则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因为真正复杂的是现象,而不是本体。本体是稳定的,但现象是变化的。本体内涵的丰富是通过现象呈现的,因而理解本体的途径主要是现象。新闻传收活动的现实与趋势呈现在千变万化的现象中。只有理解了现象,才能理解新闻传收真实的、实际的面目。我们应该明白,实际的新闻活动景象是主要的,是我们应该和必须关注的主要对象。本体、本质之类的东西,尽管是现象的根源,但要真正理解本体,现象却成了根源,离开现象去把握根源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源于新闻本体的新闻创制将是我们关注和讨论的重要问题。新闻创制过程,是紧紧围绕新闻本体展开的活动过程,但这一过程,并不是纯粹的或者单一的新闻活动过程,而是各种社会活动交融的过程,是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过程。新闻活动并不是纯粹的新闻事实信息传收活动,而是与其他社会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新闻创制是在社会塑造的整体环境中进行的、展开的。新闻传播追求独立,但不可能脱离各种社会关系,这一看上去极为简单的道理却是我们理解新闻创制活动的基础。新闻本体与新闻现象的关系,可以说正是在新闻创制过程中得到了最为集中和生动的展现。在各种因素的缠绕中,新闻不只是简单的镜像式的事实再现,同时还是各种力量关于新闻事实的建构。新闻景象或者新闻图景,不管是针对个别事实的,还是针对整个社会的,都是再现与建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单一的再现和单纯的建构解释都是不符合事实的。

尽管真实的事实世界只有一个,但每一种社会力量都希望塑造出自己期望人们看到的新闻符号世界。通过新闻传播展现的事实世界是选择性的世界,是经过传播主体取舍的世界、过滤的世界,同时也是其他新闻活动主体,比如新闻源主体、新闻控制主体、新闻收受主体选择取舍的世界。从总体上说,是整个社会文化选择的世界。因而,如前所说,尽管新闻本体是唯一的,不管是在抽象层面上,还是在具体层次上,但被呈现、表现出来的新闻现象却是多样的。这提醒人们,我们通过新闻媒介理解的世界不过是世界的一种,或者说是某种视野中的世界,而不是全部的世界;我们所能看到的具体事实大多是某一种视野中的事实,而不是事实的整个面目。当然,人们一直在期望看到一个真实、客观、全面的新闻符号世界、新闻事实世界、事实世界,这也正是我们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目的之一。但我们必须指出,通过新闻方式认识的世界、把握的世界,一定是新闻方式范围、视野内的世界,人们不可能无限制地超越这一基本界限。新闻把握到的事实面目,只能是新闻事实面目;新闻把握到的事实世界,只能是新闻事实世界。即使有了这样的限制,所把握的事实世界也不见得全面、真实和公正、客观。

新闻本体是什么,并不能从实践上决定新闻现象必然是什么,甚至难以决定新闻应该是什么。现象到底应该以何种方式呈现本体,是最具争议性和最可争议的问题。现象到底应该如何,是一个需要历史实践回答的问题,是需要结合各种环境条件才能回答的问题。“是”的问题属于科学问题,人们的答案往往是唯一的;但“应该”的问题则充满了价值评价,人们的答案常常是多元化的。更为复杂的是,人们对于“是”的回答,往往预先受到“应该”的左右。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是在有了“应该”的框架后,才开始对“是”进行选择。如此一来,“是”的东西可能被当作“不是”,而“不是”的东西被当作“是”,这样的历史现象、现实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事实上,“是”的东西和“应该”的东西经常搅和在一起,很难区分清楚。我们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新闻观念指导或者支配现实的新闻实践,遇到的难题也是如此。人们并不是不知道什么样的事实是新闻事实,但在如何对待和处理新闻事实的问题上,就很难统一甚至是大不一样。我们知道现实在用什么样的观念指导、支配新闻实践,这是“是”的问题,只要人们用心就可以看得清楚。但如何评析现实的“是”,人们的看法一定会有很大的不同。至于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新闻观念指导、支配当今的新闻实践,那就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甚至会形成理论领域的激烈争论和斗争。

现实新闻传播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揭示新闻本体的面目,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认识论问题,而是依赖于诸多的社会条件和主体因素,依赖于一定社会的价值诉求。新闻呈现自身的方式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却没有绝对的独立性。新闻是一定社会主体以至整个人类把握世界、把握自身的一种特有方式,但也仅仅是把握世界和自身的众多方式中的一种。它的能量和作用都是有限的。新闻有自身的目的,但在更多时候往往只是一种工具性的存在。事实上,新闻传播是一种工具性的、手段性的活动,人们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为了实现更高目标。但手段如何,往往决定着目的的性质和结果。因此,萦绕在我头脑中的关于新闻本体问题背后的价值问题始终是难以抹去的,这也是我在前言就提出这个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纯粹的认识论问题是存在的,但以纯粹的认识论姿态去解决问题几乎是不存在的。价值论问题都会转弯抹角地体现、渗透在我们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因此,新闻本体论的意义并不只是去寻求新闻的本原,界定新闻的本质,其更为重要的价值在于寻求新闻的根据,寻求新闻的标准和尺度。

我想说的是,在关于“应该如何”问题的讨论过程中,理论家们有着特别的影响和作用,因而也就有着特别的责任。这种责任不限于学术范围,而会扩展到整个社会。这无疑要求学者们在构建自己的理论、表达自己的理想时,必须谨慎、仔细、认真。

学问其实不只是个人的事情,真正的知识或真理在本质上不是私人的而是公共的。我相信这样的判断,“理论并不是‘理论家’个人的事,理论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事实上,任何人本来就是在与公共文本的互动中创造和提出自己的观点的,任何人不可能在脱离公共文本的环境中进行所谓的理论发明和创造。这也是人作为历史性存在的必然。任何有价值的学说、理论、观点和见解都不是单独的某个人的创造。个人的思想一旦成为某种公开的看法、观点、学说甚至理论,就必然会影响很多人,以至于整个社会。于是,学者的坦率、真诚,与其洞见、智慧一样重要。以坦率、真诚的态度表达真实的看法,应该成为学者们坚守的一条基本原则。当然,这也是社会应该创造、提供的基本环境。缺乏勇气表达真实看法的学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学术领域的多面人表演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是缺乏担当社会责任良心的表现。

每当我们表达某种事物应该如何的看法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设立某种目标,确立某种标准,建构某种理想,为未来描绘某种蓝图。理论的魅力与价值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但这同时也表明理论创造充满了冒险。一旦指导实践的理论观念、实践观念出现了偏误,它造成的后果(恶果)是直接现实的,是人们不得不承受的,而不会再像纯粹的学术观念或理论观念那样,只是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为未来描绘蓝图的理论家们,必须担当起应有的学术责任、社会责任。而求实求是的过程实质上也很难超越价值评价的影响,即使我们想做到价值中立或者价值无涉,那也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情,这在人文社会科学范围内表现得尤为明显。

杨保军
2007年12月26日 cjHOil+huh0OMolmt3GSl2PzIJTyOoOj/TITh0CDOLD5CB3HDj1daEpf2I8O2OyL



第一章
新闻本体与现象新闻

理智说道:“颜色,甜和苦,那都是虚假的;而实实在在的,就只有原子与虚空而已。”感官则反驳说:“你这个可怜的理智,难道你从我们这里取得了你的论据而又想要以此来击败我们吗?你的胜利,正就是你的失败。”

——德谟克里特

一个定义,这并非是一个枯燥的智力练习,而是严肃思考的真正基础。定义是取得任何进一步认识的基础,而要使定义有用,我们必须限定其含义。

——彼得·卡尔佛特

“什么是新闻”和“新闻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不是一个问题,而是具有内在关系的两个问题。前者设问的是新闻整体,是新闻传播现象中呈现出来的新闻是什么,其中内在地包含着新闻的本质内容;后者则直接设问新闻本体是什么,也即纯粹的新闻是什么。被呈现出来的新闻是处于传收状态的新闻,在现象意义上,凡是以新闻名义传收的任何类型的文本都可以称为新闻。对新闻本质的回答是比较稳定的,或者说新闻本体在抽象层次上是唯一的,即新闻本体是绝对的、不变的;而新闻是什么,则会伴随传播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即现象领域的新闻内涵与外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相对性。本章将在本体与现象两个层面上对新闻展开分析,从而比较彻底地厘清“新闻”的所指、新闻本体的所指。 d+Me8vWwUsXjTvZVpbEdbix7Hn2zdV47SgCyYd9xTf8EchbcPCUnAmNYMBMK3lwq



一、新闻的现象描述

所谓新闻的现象描述,就是直接针对现实的人类新闻活动行为,对新闻传收的内容(对象)做出描述,暂时不考虑人们以往对新闻做出的各种界定。这样的描述将使人们直接看到什么是现实的新闻,即在现实的新闻传播现象中,人们把什么当作新闻。我们主要是以自己所处时代的背景和眼光来描述新闻,这必然是一种时代性的描述。但我们也将说明新闻边界不可避免的历史性,因为,新闻必定是历史性的信息传收现象,每个时代的人们,都会对新闻有一些特殊的理解。

(一)可区分的新闻现象

“新闻变得越来越不像新闻”,这是当今人们一种相当普遍的感觉。这种感觉说明,人们对什么是新闻有其既定的意识、观念、想象或者图式,这些既定的东西构成了他们衡量、评说当下新闻现象和新闻内容的标准或尺度。自然,这种感觉同时说明,当今的新闻传播现象与人们集体记忆中过去的新闻传播现象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了不同的景象。进一步说,这种感觉还意味着,现在的新闻传播、新闻现象,正在变得与其他信息传播现象难以区分。新闻,似乎正在失去自己的特征和个性,磨去自己的棱角和锐气。

这里的核心无疑是对“新闻”的理解。

如果我们暂时对以往所有的新闻定义、新闻描述(不管是学院派的定义还是实践派的界定)以“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和方式存而不论,并将它们统统悬置起来,仅从当下现实的新闻现象或新闻传播的经验事实出发来描述什么是新闻,或者说从人们实际上把什么当作新闻、认定为新闻出发来描述新闻,就会立即发现,要得出一个高度统一性的看法,做出具有高度共识的描述,实在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在新闻传收现实中,人们并不是按照理论家们的定义去选择、认定、理解、对待新闻的,而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兴趣来接触、感知、选择、理解新闻的,这在现象上并不是充分理性的,而是相当随意的。这样的新闻,自然充满了因人而异的相对性,也充满了因时、因地而变的相对性。新闻的相对性甚至变成了新闻相对主义的烂泥,变成了绝对的相对主义,新闻在各种主义的名义下(精英主义、平民主义、草根主义等)塑造了一派“混乱”的局面,似乎只要有人愿意,任何一种信息都可以成为新闻,特别是似乎关于任何事实的信息都可以成为新闻。新闻,因而好像失去了统一的标准,没有了独立的内在规定性。这至少说明,如今,试图在各种信息传播现象中给新闻现象划定一个比较严格的、合理的、正当的界限是相当困难的,必须费一番很大的周折。

伴随着新闻传播业的迅猛演变或发展,到底什么是合理正当的新闻,什么是无理失当的“新闻”,如今越来越成为令人迷惑的问题。传统新闻价值观念(从新闻选择标准意义上去理解)受到了冲击,而新的价值观念还没有完整浮现,或者说表现得比较混乱。一些新闻职业或者专业工作者,面对新的传播景象,不是更加清晰自己要做什么、该做什么,而是变得更加恐慌茫然、不知所措,把握不准新闻专业工作的未来方向。各种新闻观念的相互矛盾、冲突和激荡(比如政治至上的传播观念,经济或者商业利益至上的传播观念,社会公众利益至上的传播观念;又如精英化传播观念,草根化、平民化传播观念,娱乐化传播观念;等等),使所谓的主流新闻观念与支流观念之间、主流新闻媒体与非主流媒体之间、新闻职业传播者与非职业传播者之间的区别不是越来越清晰,而是越来越模糊。在传统新闻传播业时代形成的比较清晰的界限正在隐隐退去,新的传播图景还无依稀可见的迹象。与前新闻业时代、新闻业时代相比,一个后新闻业时代似乎已经露出端倪。 但“后新闻业时代”到底会怎样演变,实在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大问题,人们只能做出一些猜测、想象和推理。历史有时是出乎意料的,并不都会掌控在人类手中。

那么,这些热闹非凡的现象,是否意味着新闻变得更加不可定义了?是否意味着新闻与非新闻是无法区别的?是否意味着新闻现象与一般信息传播现象没有了实质性的区别?是否意味着今日的新闻意识,又进入了一种新的新闻信息与其他信息混沌不分的状态 ?是否意味着新闻学还未彻底摆脱“无学”的困境,又要面临失去其相对独立学科地位的厄运 ?是否意味着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社会环境中,特别是在新的中国传播语境下刚刚萌发的一些专业性意识,还应得到更多的考量?……

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我们的回答在总体上是否定的。

直观经验事实使我们看到,一些信息与新闻信息之间的界限确实比较模糊。一般事实信息、公关信息甚至广告信息的新闻化现象并不鲜见 ,娱乐信息与新闻信息的“搅和”异常猖獗,谣言与新闻不时会并驾齐驱,人们在有意与无意中,正在抹平新闻信息与其他信息之间的界限。但这只是新闻传播实际中现象的一面。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另一面。在各种传播现象中,人们并不是把所有的媒介信息、人际传播的信息以及群体之间、组织之间传播的信息都当作新闻信息或称作新闻。这一现象直接说明,各种传播现象的历史演变,特别是新闻传播的历史发展,已经在人们心目中“积淀”了基本的新闻意识、新闻观念:新闻与非新闻是不同的;新闻是有自身规定性的;新闻与非新闻之间是有界限的,二者是可区分的。顺便可以指出,研究者们不过是把由传播历史积淀成的各种观念(包括新闻观念)比较理性地反映出来、揭示出来,表明人类对自身的信息传播活动进入了比较自觉的状态。这样的理论自觉与反思,会进一步确定一定活动的内在规定性,使不同活动之间的界限更加明晰。人们会不断清楚地意识到、认识到不同的信息传播具有各自的规定性和目的性。

广义的新闻也包括新闻言论或新闻意见,即新闻言论也是新闻现象的一种具体表现。新闻言论是针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有意义的事件、事实发表的言论,它与其他言论现象同样是可区分的。它必须是以新闻事实、事件为根据的,但意见毕竟是意见,因而在纯粹新闻的意义上,或者说在狭义新闻的意义上,新闻言论本身并不是新闻,它不是关于新闻事实信息的传播。

新闻现象的可区分性,说明了新闻自身客观存在的独立性。只要我们能够确信新闻的独立性,就能够为它划定边界,从而进一步分析新闻现象背后的本质,追问新闻的本体。

(二)新闻的边界

新闻是可划界的,但做到划界也是困难的。

将新闻与非新闻区分开来,属于新闻划界问题。给新闻划界的直接表现就是定义新闻,“正是在边界这个地方,一个事物才能成为自身,同时与其他事实区分” 。这里,我们从现象新闻层面出发对新闻做出描述,因为人们感知到的首先是各种各样的现象新闻,处于传收状态中的新闻。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将以大众媒介传播的新闻作为主要考察对象,但得出的相关结论是可普遍推广的,即可以适用于通过人际方式、组织方式和融合方式传收的新闻,适用于各种各样的民间新闻。

在新闻学中,“新闻”是整个学科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人们最热衷的,恐怕也是给新闻下定义,因为这是解决其他新闻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据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童兵先生讲,“国人有好事者,曾经收集到三百多个新闻定义,国外更有人扬言,新闻定义在千种之上” 。这足以看出人们对于定义“新闻”的热情和兴趣。

“什么是新闻”或者“新闻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之所以很难在人们之间形成高度一致的看法,可能有许多原因。

首先,新闻传收是极其普遍的社会现象,人们都有自己的经验和感受,都可以对新闻是什么做出自己的判断。这样一来,虽然从表面上看,定义新闻是个常识性的问题,但实际上却变得混乱起来、复杂起来。常识确实是人们把握世界最基本的方式之一,但常识也往往是最容易出错的一种认识方式。不少研究者都深有感触地说过类似的话,越是普遍的、常见的、常用的、重要的概念和术语,越是难以清楚地界定,越是被混乱地甚至是随意地运用。 “新闻”大概正是这样一个概念,它既是日常用语又是学术概念,是一个常识化的学术概念,并且被人称为新闻学的“第一概念”。翻开新闻学大辞典,关于“新闻”一词的常用学术性解释就有六七种之多 ,足以见得这个概念的多义性和复杂性。

其次,语言本身的复杂性造成定义的艰难性。从现象上看,定义就是用其他一些相关概念解释和说明被定义的概念,这自然就引入了一个或多个其他概念,因此,只有准确理解了定义一定概念的其他概念,被定义的概念在逻辑上才能得到比较清晰准确的理解。看得出,在逻辑上,这是一个无限的概念相互定义的过程。人们对一些概念的准确理解,在一定意义上确实依赖于诸多自明性的概念。谁若是想找到一个完美的、终极性的永恒定义看来是不大可能的。诚如有学者所说:“任何概念的命名,一般都有欠完美之处,或许这是人类语言暴露出的不尽人意的遗憾,或许相关各概念之间本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力区分之后,却还是‘剪不断,理还乱’。” 概念的清晰、准确是相对的,是在一定文本语境、社会语境中的清晰和准确,也只能在一定语境中获得自己的意义并发挥一定的说明、解释作用。 这些现象也恰好说明了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以及语言描述、语言表达人类自身和其他对象的有限性。

在语言的运用过程中,人们确实遵循着诸多共同的规范(这是形成有效交流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然而,这并没有限制和彻底约束人们运用语言的主观性。我们看到,很多所谓的问题,不是源于实际讨论对象的复杂,而是源于描述反映对象之语言概念、范畴的混乱或者说学者们的“各自为政”。因而,清理问题有时便变成了清理语言(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人类面临的很多难题不过是些语言问题)。如果人们在使用概念上达成一致,一些问题也就自然消除了。确实,关于新闻的不同理解和界定,常常表现为用同一概念指称不同的对象。这样,问题的要害便在于“新闻”概念到底应该指称什么样的对象(物)。这里不只是认识的问题,还有约定的问题。人们只有在一定的约定前提下,才能进一步追问相关的问题。但是,约定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过程,也是建构学术概念、学术范式的正当过程。因而,对任何概念、任何范畴的理解,特别是在人文社会科学范围内,只有相对的一致性,而很难达成绝对的共识,绝对共识不过是相对中的绝对。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只有界定了新闻,才能进一步追问新闻的本体是什么、新闻的本质是什么。将新闻等同于新闻本体,可能减少了一个问题,但却增加了更多的难题。

有人认为,新闻传播、新闻研究发展到今天,仍然纠缠于“新闻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实在没有多少意义。然而,在我看来,“新闻”对于新闻学,就像“法”对于法学,“美”对于美学等一样,是值得也是需要永远关注和讨论的基本问题。对这些最基本概念的界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定义问题,蕴藏在它们背后的是关于“法”“美”“新闻”等的观念问题。在这些定义的背后,隐藏着人们的法治观、审美观和新闻观。何况,即使是基本范畴,它们的内涵与外延,也会随着相应事物的发展变化而有所调整。 概念是人类用来把握对象、反思自我的基本中介手段,但概念本身的用语更替和内涵变化,其最基本的根据是概念所反映、把握的对象自身的更新和演变,“概念的僵死性的根源是对存在物的不可改变性的迷信” 。概念的内涵可能是稳定的,但不是僵死的,对象变化的绝对性决定了概念变化的绝对性,这种变化并不都是形式,更多的是内涵,越是基本的概念越是这样。对于新问题、新现象、新事物,人们更多需要的是创造新概念。相对而言,对于老问题、旧现象、稳定的事物,当旧概念不能把握时,其便会退化或死亡。这时人们更多需要做的是不断更新、丰富概念的内涵和意义。 如果不主动改变,旧概念就会被撑破。这对于我们理解日新月异的新闻传播现象是尤为重要的。一系列新的概念会在人类新闻活动的实际变动过程中不断诞生,成为人们把握新现象、新变动的观念手段;而“新闻”概念本身,只有概念的符号或者语词形式是稳定的,而其内涵的变化是必然的。不断讨论新闻概念的实质是不断讨论变化的新闻实际。因此,从原则上说,没有什么概念是不值得讨论的。

现实一点看,如果我们抛开学院式的逻辑界定,让人们描述一下现实的新闻是什么,这恐怕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如我们在上文中所描述的,随着当代新闻传播业的突飞猛进和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新闻传播的整个格局都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格局已经被打破,但新的格局现在还没有成型。由于传播者的社会化、大众化,传播观念的变革与更新,新闻的边界到底在哪里,似乎变得越来越模糊,而不是越来越清晰。因此,传播环境的一次次变革,必然会引起人们对一些有意义的老问题、基本问题的一次次的新思考,这也是学术演化、发展、进步的基本方式。因此,我们需要做的不是放弃对新闻的定义和解释,而是应该在时代的水平上,在时代的平台上阐释新闻不断更新、丰富和变化的内涵,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具体地理解和解释任何一个范畴或一种理论,都需要尽可能充分地考虑它所具有的多义性、隐喻性和历史性,从而达到对它的时代水平的统一性理解” 。新闻,作为一种历史性的存在,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更新着自己的内容和表现样式,我们只有不断观察、不断分析、不断前瞻,才有可能在时代的水平上把握它的基本内涵,达成时代水平上的共识。

我们首先从新闻传播现象出发对新闻做出界定,这主要是一种形式化的界定,目的是为进一步的新闻本体分析设定前提。英国学者彼得·卡尔佛特说得很好:“一个定义,这并非是一个枯燥的智力练习,而是严肃思考的真正基础。定义是取得任何进一步认识的基础,而要使定义有用,我们必须限定其含义。” 如果针对的是现实的新闻传收现象,如果仅仅先从外在形式上观察、直视人们的新闻传收行为,我们发现,人们把传播中的一些信息称为新闻(消息),也就是说人们把处于传播状态的一些信息称为新闻。这些信息的存在方式乃是一定的由各种符号系统构成的文本。就大众媒介而言,这种文本总是有其比较稳定的、固定的结构方式、媒介形态,人们称之为新闻报道或者新闻作品;就人际传播而言,这种文本的结构方式似乎是随意的,大多数属于口头叙事方式,但也是一种叙事文本。因而,总的来说,在新闻经验事实层面,人们是把一定的文本叫作新闻。这种文本总是包含着一定的事实信息,这种信息总是传播者欲告知的,同时也是收受者欲想知的。这样的文本就是新闻文本,它正是人们所认定的传收层面的新闻。因此,现象新闻指的就是传收状态中的新闻。 d+Me8vWwUsXjTvZVpbEdbix7Hn2zdV47SgCyYd9xTf8EchbcPCUnAmNYMBMK3l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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