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的本体(或者直接说新闻本体)是新闻事实或者表征它的事实信息。如果从信息论角度讨论新闻的本体属性,实质上就是讨论新闻事实信息的属性。作为一种特殊事实信息的新闻,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其自身的属性。只要新闻存在,就不可能没有这样的属性;只要是新闻,就必须具备这样的属性。我们把这样的属性界定为新闻的本体属性或者本质属性,即决定一种信息之所以是新闻信息的属性(是其所是的属性),才能称得上是新闻的本体属性,可简称为“本性”。
毫无疑问,本体属性的根源只能是本体本身,也就是新闻事实或者新闻事实信息本身,“本性总是以某物为中心得到归属的,必须有一个自身,才谈得上本性、自然” 。因而,新闻本体属性是新闻本体固有的客观属性。正是这样的属性,在客观上或者说在实在论意义上,界分了新闻事实与一般事实、新闻信息与一般信息的范围,从而使人们在以新闻眼光观察、审视事实世界时,能够看到新闻事实与一般事实、新闻信息与一般信息之间的差异和区别。也就是说,新闻本体属性在客观的认识论功能意义上,可以充当区分或者衡量新闻事实与一般事实、新闻信息与一般信息的标准。并且,由于这是本体意义上的标准,因而也是一种根本性的标准、规律性的标准、终极性的标准。当然,我们不会否认此标准的历史性和主体性,即这样的标准在新闻实践中是历史性地表现的,同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会受到新闻活动主体各种主观因素的影响。
具体而论,不管是从事实论角度还是从信息论角度来理解新闻本体,新闻本体属性的根源都是一致的。从事实论角度看,“新闻事实”的属性显然是新闻性和事实性;从信息论角度看,“新闻事实信息”也内在地包含着信息的事实性和信息的新闻性这样两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从信息论这一角度来寻求新闻本体的属性,那么其根源一是信息的属性,二是对信息所做的限定——“新闻事实”信息的属性 。本体属性根源的确定,为我们设定了分析本体属性构成的基本范围和基本角度。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事实性和新闻性范围内讨论新闻的本体属性,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展开具体的分析。
讨论新闻本体属性的特征,就是把新闻“本体属性”本身作为分析对象,看它作为一种或一类属性(与非本体或者非本质属性相比)具有什么样的特征。这实际上是在进一步回答:“本体属性到底是一种或一类什么样的属性”?它对我们理解新闻事实(新闻信息)、新闻、新闻传播、新闻活动现象等到底有什么样的作用和影响?只有对类似这样的问题做出合理的、比较有说服力的阐释,才能从根本上说明讨论新闻本体问题的价值,或者说,才能说明新闻本体论存在的意义。
作为一种客观属性,本体属性是固有的或者自在的 ,也就是说,本体属性具有固有性和自在性,是一种原始、原生的属性。固有性和自在性,主要是说,新闻本体属性是可以脱离任何主观意志的属性,是可以脱离传播关系或者说超越传播关系的属性,是一种实在性的属性。但要注意的是,这不是说,离开人的认识,我们还可以知道这样的属性。事实上,我们关于事物的任何描述和判断,也就是我们关于任何事物的“知”,都是认识的结果。人类只能在自己对世界“知”的范围内谈论世界。谈论不知是不可想象的。对于任何不知,人类只能说不知。从哲学角度看,我们在讨论新闻本体属性时,不能离开存在论,更不能离开认识论,而是要追求存在论和认识论的统一,也只能在统一的意义上进行讨论。事实上,“所有实在论都既做出了关于独立于意识之外的世界存在的判定,又做出了关于外部世界的可知性的陈述,因而同时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立场” 。人类对世界的谈论,首先是以人类存在和人类认识发生为前提的,“因为如果某个东西不以任何一种方式为任何一个人所意识到,却又被断言为存在的,那么这个东西就只能被看作本体主义的假设或神秘主义的虚构” 。世界本身是混沌的,是人类对世界的属性加以区分,进行了不同的描述和说明;是人类在自身的所谓文明进化过程中,将与自然的交往不断改造为社会化的活动,从而以人类的心智和眼光对事物的属性做出了不同的认定和指称,并在这一过程中塑造或创造出不断成型的各种活动和相关活动领域。传播活动、新闻传收活动很有可能是人类最早创造的和不得不创造(自然而然)的基本活动方式。因此,什么样的事实值得关注、什么样的信息值得传播,也许是人类最古老的范畴化思维之一,尽管他们根本没有什么今天所说的新闻意识。但在逻辑推断上,我们可以说,新闻本体意识也许应该是新闻意识中最早萌发的一种意识(尽管并不能自觉)。我们今天所说的新闻信息,对人类来说,是生命性的需要、本能性的需要,因而必然是伴随生命的诞生而产生的。人类对世界的关注,首先是对那些与自己的生命、生存有关的事物的关注,对周围环境的关注。
作为一种能够区分自我与他者的属性,或者说能够区分此物与彼物的属性,本体属性规定着事物自身的面目和所是。如果本体属性是漂移不定的,不断变换的,那事物本身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稳定身份,这样的属性也就不能成为本体属性。因此,从原则上讲,本体属性具有绝对性或者不变性的特征。在抽象意义上,事物的本体属性是永恒的、绝对的。一旦一个事物的本体属性消失了,它本身便不再是自身,我们从认识论上也就无从界定它是什么。当我们说某事物已经发生了质变,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正因为一些事物在本体属性上是相同的、相似的,人们才能把它们归于同一类事物。人能被称为人类,就是因为构成类的所有个体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具有基本相同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属性。在事实世界中,正是因为一些事实具有类似的被我们在新闻认识论意义上称为“新闻性”或者“新闻价值属性”的客观属性 ,我们才能把这样一些事实统一称为“新闻事实”。当然,这是具有高度新闻意识之后的命名。新闻意识本身有一个孕育、诞生的漫长过程。我们现在的解释当然是一种反思性的事后解释。
从上面的论述逻辑中可以发现,人们关于“什么是新闻”的回答之所以不同,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对新闻本体属性认定上的不同。把什么样的事实当作新闻事实,在最终意义上乃是把什么样的属性当作新闻的本体属性。新闻本体属性,说到底,就是对新闻事实、新闻信息、新闻的一种本质规定性。因此,到底什么是事实性、什么是新闻性,并不是很好回答的问题,也很难形成绝对性的统一答案。人们只能在历史过程中做出历史性的回答 ,人们只能在不同的环境中做出符合环境特征的回答。历史性和社会性决定了人们对新闻本体属性的理解是具体的,是有一定相对性的,但不是相对主义,因为有一个统一的绝对性的逻辑前提:事实性和新闻性。人们只能在事实性和新闻性的逻辑前提下对其内涵做出具有一定差异性的阐释。只有在对事实性和新闻性的具体阐释中,我们才能真实地发现人们的新闻本体观、新闻价值观以及相关的其他新闻观念,它们共同构成了一定新闻活动主体新闻观的实质性内容。新闻观念的变革,最终仍然要回归到对新闻本体属性认定的变化上。
在实际的新闻传播活动中,对什么是新闻本体的回答,往往会受到以“谁”为新闻活动主体的影响。在我看来,在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相统一的意义上,以“谁”为新闻活动的主体,将在实践层面决定“以什么”为实际的新闻本体。如果以社会大众为新闻活动主体,就必然会以他们的生活为本,以他们的实际为本,而他们的实际、他们的生活,永远是事实本体的所在地,是新闻事实最主要的发生地、发源地。如果以其他主体为新闻活动主体,或者服务的主要对象,就会必然把他们关注的事实当作新闻事实。因此,在新闻本体论的背后,深藏着新闻价值论或者一般社会价值论的影响。只有透彻地理解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现实的新闻传播景象,理论与现实的碰撞才会产生真正的理论问题。当理论与现实不统一时,既不要轻易否定理论,也不要轻易批判现实,它们之间的矛盾也许才是真正的困境所在,真正的问题所在。这样的困境与问题,不仅考验着理论,同时也考验着实践。因此,所有的本体论,特别是社会活动的本体论,背后都隐藏着各自的价值论。
不同的新闻传播主体都可能承认事实或者事实信息是新闻本体,但在事实的具体选择上,即把什么样的新闻事实当作可以报道的新闻事实,却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即使在理论上持有共同的新闻本体论,也不一定在实践上贯彻共同的新闻价值论或新闻选择论。任何新闻传播者都不可能把一定社会范围内的所有新闻事实全部呈现出来,选择是必然的。在新闻名义下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选择的实质是需要的选择、利益的选择,最根本的是对需要主体或利益主体的选择。因此,新闻本体论与新闻主体论是紧密相关的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新闻本体是一种特殊的事实信息,因而,所谓本体属性的构成,就是分析作为新闻本体的事实信息本身有哪些属性。新闻本体——新闻事实信息——的现实存在方式原则上只有两种状态:一是自在的未传播状态(自然状态的事实信息),即未被传播主体认识反映从而还没有进入传收的客观状态;二是进入传播状态的新闻,即新闻本体(本原)经过传播主体的认识反映后进入了传收状态(非自然的或者说是符号化了的事实信息,这时新闻本体是以主观状态存在的)。下面,我们将针对新闻本体的两种存在状态分别讨论其属性的构成。
处于未传状态的新闻本体,是一种具有实在性的存在,是一种客观事实,是一种自然存在的事实信息 ,可以说还是潜在的新闻。我们对这种状态中新闻本体属性构成的分析,参照的恰好是转化成传播状态的新闻本体,也就是说,我们是在与处于传播状态的新闻本体(已经被传播者主观化)的比照中,分析处于未传状态新闻本体的属性的。这样能够使人们对新闻本体处于不同状态的属性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人们通常是在未传状态的意义上理解新闻本体的,因而,也是在这种状态中讨论新闻本体属性的。这就是说,人们通常只在存在论意义上讨论本体问题,而不在认识论意义上讨论本体问题,这是符合传统的本体论理解的。但在我看来,这是片面的,我们只有在存在论与认识论相统一的意义上,才能真正理解本体的内涵。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在认识论意义上展开对新闻本体的讨论,存在论意义上的本体阐释才是有意义的。存在论是为认识论奠定根基的,但新闻本体只有通过具体新闻的本源形式才能实际地被人们所把握。也就是说,抽象的本体是通过具体的新闻本源来体现自己的,因此,新闻本体的属性在传播态中才能得到更加真切的理解。
当一件事实被认定为新闻事实,一条信息被认定为新闻事实信息时,它具备的条件是什么,这种条件其实就是新闻本体的基本属性。如前所述,把事实世界中的一些事实认定为新闻事实,把信息世界中的一些事实信息认定为新闻事实信息,这是人类新闻活动的历史实践结论。人类正是通过对自身的新闻活动历史的反思,才自觉地确认了事实成为新闻事实、信息成为新闻信息的一般条件。人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什么是新闻事实,什么不是新闻事实,什么应该是新闻事实,什么不应该成为新闻事实。可以说,这些意识、观念都是新近几百年来的产物、历史的产物。将某些类型的事实、事实信息,归类为新闻事实、新闻事实信息,是一个历史过程。也就是说,人类的新闻意识,是在新闻活动实践的历史过程中逐步确立的。
我在这里想说明的是:新闻实践史决定了新闻认识史。我们不能凭借纯粹的逻辑分析,认定什么样的事实是新闻事实;相反,是人类的新闻实践史,首先对事实世界进行了范畴化,把一些类型的事实、一些类型的信息实际上作为新闻事实和新闻信息。我们只能以此为前提和基础,对新闻本体的所指和属性做出进一步的理论分析。也就是说,我们首先以经验事实为基础,然后才能进行理论逻辑的梳理;我们以新闻传播的实际为根基,然后从理论上进一步做出某种理想化的限制。而经过逻辑梳理后的描述,使人们能够形成比较明确的看法。进一步说,什么是新闻本体,原则上并不纯粹是学术研究的结果,而是新闻实践史的产物。学术研究不过是对新闻实践历史结果的反映和认定,是对新闻实践历史做出的学术描述和反映,当然也少不了逻辑的推演和分析。这就是我们分析新闻本体属性的方法论原则。下面则是我们在这一方法论原则下得出的基本结论。
第一,实在性。实在性是对新闻本体存在状态、存在形式特征的描述。新闻本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或者客观存在的表征事实的信息,因此,实在性——实际存在着——是其最基本的属性,是所有其他属性存在的基础。实在性属性,标志着作为新闻本体的事实或者信息,是相对传播者的外在性和先在性存在,具有自己的独立性。新闻本体的外在性,从根本上设定了新闻真实标准的唯一性和客观性;新闻本体的先在性,从客观上规定了合理的新闻报道逻辑,必然是“事实在先,新闻在后”的逻辑,凡是违背这一客观逻辑的新闻,其正当性和真实性都是值得怀疑的。有人认为新闻事实的存在状态(主要是时态)有三种:曾在的事实、现在的事实、将在的事实,新闻就是对这三种不同时态事实的报道。这一认识是模糊的,需要清理。新闻只能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也不应该有新闻(报道)。新闻是关于未来可能事实的预告性报道,报道的是预告行为本身,预告行为本身是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事实。预告的内容并不是现实的事实,只是可能的事实。可能的事实就不是事实。因此,将新闻界定在过去和现在事实时态是没有错的,并且在逻辑上是完整的。这样的界定并没有反对关于未来可能事实的预告性报道。预告行为之所以能够成为新闻事实,正是因为它预告的内容本身具有新闻价值属性,但这样的事实还是主观性的事实、逻辑性的事实,不是客观事实。对于预告性报道,证实它的真实与否,是看是否确实发生了相关的预告行为。至于预告的内容能否成为事实,那是新闻本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只有将来的事实才能证明。但我们也要理解,在常识层面上,说新闻报道包括对未来可能事实的报道,也是说得通的,人们也能理解预告性新闻的实质。
实在性说明新闻内容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是传播者的主观创造;实在性说明,新闻本体的存在,不以传播者是否报道为转移,报道不报道,都不影响新闻本体的存在 ;实在性还说明,新闻本体从原则上会永恒存在,但存在的形式会在时间的流变中发生变化。这就意味着,具体的新闻本体总是存在着转变为现象新闻的机会或者机缘。人们看到,发生在过去的一些事实,在今天被发现之后,会迅速转化成为新闻事实,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事实本身包含着成为新闻事实的要素或者属性,在被发现后得到了呈现的机会。实在性从根本上说明,为什么今天的新闻会成为明天的历史,因为新闻本体作为实在的事实或表征事实的信息,是一种事实性的存在,是实际上发生的情况,而这正是任何历史最基本的追溯。新闻是用事实表明事实自身的,是所谓“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不是“根据 希望 来描写事实” ;同样,历史首先也是用实在的事实来铺垫自己的道路,而不是根据自由的想象塑造历史的景象。如果没有基本的经验事实史,也就没有思想的历史,更谈不上哲学意义上的反思性历史。历史学家们有可能用不同的事实去描述历史的面貌,但如果历史学家们用自己的想象去描述历史面貌,那就只能是历史小说,如此描述出来的历史,也只能是小说化的历史。那种过分夸大历史主观性的倾向,把历史描述为历史学家眼中的历史、历史学家建构的历史的观念,在方法论上是值得警惕的,它在一定意义上摧毁了历史的事实根基,是对人类历史认识基本能力的怀疑,对我们如何确立新闻本体观念也是有影响的。历史事实是不可改变的,可改变的是人们对历史事实的看法。
第二,新鲜性。新鲜性的核心是对本体内容特点的描述。具体来说,新闻本体的新鲜性,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指客观事实或者客观信息发生、产生时间的新近性或正在性,即相对一定社会主体所在的实际时间的新近性或正在性;二是指在时间新近性或正在性基础上事实内容(也就是表征事实的信息)本身的首发性、首创性或者第一性、首次性,核心是指事实内容或者事实信息是一定社会主体想知、应知而又不知的。简单来说,所谓新鲜性,就是指新闻本体在时间上相对一定社会主体所在的实际时间的新近性(可以称为“时新性”)或正在性,以及内容上的前所未有。下面,我们对这两方面的内涵做出进一步的阐释。
时间上的新近性或正在性,是一件事实能够成为新闻事实、一种信息能够成为新闻信息的时间根据,是一种本体性的条件。事实或者信息发生、产生的时间,离现在时间越近或与现在时间重合(正在发生的事实),既是事实或者相应的信息能够成为新闻事实、新闻事实信息的重要时间前提,也是时间“新近性”最基本的含义。时间是客观的,是任何事物存在的条件或者存在方式。时间的新近或正在是客观的,时间是有方向的,是可计量的。因而,事实是否是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信息是否是新近或正在产生的,是有客观标准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新近或正在的时间属性,只是事实成为新闻事实的时间根据,至于事实能否得到及时的或实时的报道,还要依赖其他众多的条件。因此,我们这里谈论的仅仅是事实成为新闻事实的时间根据、时间条件,与新闻事实能否变成实际的新闻报道没有直接的关系。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如果得到报道,就成为现实的新闻;如果未得到报道,那么即使事实具有新闻价值,也只能是潜在的新闻。
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时间的文化意义和社会意义,即对人类来说,时间不仅仅是一种自然性的存在,更是一种文化存在、社会存在。因而,在新闻现象中,时间上的新近性或者时新性,必须在历史中理解,必须在一定的历史文化环境中理解,更需要在一定的传播环境、传播条件下解释。对于时间的新近性,虽然我们可以在抽象意义上做出统一的内涵解释,但对具体的历史文化条件、文化环境、传播环境、传播条件来说,新近性实际的、具体的意义是有所差别的。人们是在传收交流中使用这一概念的。比如,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类使用的传播媒介是不一样的,而不同媒介形态在传播过程中要求的及时性是有差别的,因而不同媒介形态对时新性的界定范围也是有差别的,这已经是常识,没有必要多说。
在新近性或者时新性问题上,有一个问题需要加以特别的说明和解释,那就是有一些事实并不是新近发生的,而是被新近发现的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实,它们对今天来说,已经变成了历史事实或者说过去了相当一段时间的事实,但却可以成为新闻事实、新闻信息。我们以为,“发现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新闻事实,它是新近发生的,而历史事实构成了发现的内容、发现的对象,构成了整体(完整)新闻事实的一部分(整体事实是发现行为事实加上发现的对象事实,对象事实就是我们所说的过去的事实、历史事实)。历史事实的遮蔽性、隐在性存在,在认识发现中突然变成了敞开性的、显在的存在,呈现在人们的面前,这在一定意义上,特别是在认识论意义上,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因而,就一定的历史事实成为新闻事实的内在机制来说,认识、发现行为是极其重要的,没有发现,就没有新闻的诞生。我们甚至可以说,当下的新闻事实正是通过现在的认识发现生成的,即具体的新闻本体是新生的,所有的历史过程不过是孕育当下新闻事实的过程。因此,只有理解了新闻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才能理解为什么历史事实会变成或被当作新闻报道的对象。
新鲜性主要是针对时间上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内容特征而言的,是从内容上对新闻本体属性的一种描述和认定。在时间根据上能够成为新闻事实的事实是无限多的。依据运动的绝对性原理,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发生的一切变动结果从理论上说都是新的,最起码是相对新的。为了从这无限多的新的事实中把新闻事实之新与一般事实之新区别开来,就需要对新闻事实的新提出特别的要求,这特别的要求正是新鲜性的基本内涵。事实在内容上具有怎样的新鲜性,才是新闻意义上的新鲜性,我们很难对其做出统一的、超历史的、超时代的回答。也就是说,对内容新鲜性的内涵进行解释时,必须坚持历史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其一,从普遍意义上说,内容的新鲜性是指内容的首发性或者首创性,即在一定范围内第一次出现的事实、产生的信息,这是事实、信息能够成为一定范围内新闻事实、新闻信息的重要条件。“新意就来源于对常态的改变。具有首创性、新异性的新闻事件是对常态的挑战”,“所改变的常态的时空跨度越大、稳定性越高,新闻的新意就越强烈”。 从抽象意义上说,首发性或者首次性,是构成任何事实新鲜性、信息新鲜性的前提条件。当人们用首发性来描述一件事实的新鲜性时,实际上是说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没有出现过、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是,由于任何事实都是具体的,原则上都是首发性的,正如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世间也不会发生两件完全相同的事情。因此,对首发性还需做出进一步的解释。有些事情的首发性具有绝对性,即它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与以往发生的所有事实都不一样,都有根本的质的区别,这样的首发性,也就具有了绝对性的新鲜性;有些事实的首发性,则具有更多的相对性,即它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与以往发生的有些事实或很多事实具有相似性,没有根本的质的区别,这样的首发性,也就没有多少新闻意义上的新鲜性。如果一件事实与以往发生的事实高度相似,它的首发性的意义就会降低。因而,事实首发性的强度,是在它与以往事实的比较中产生的。首发性是构成新闻事实的一个条件,但不是绝对条件。一些类似的事实恰好因为重复出现、反复出现而成为新闻事实。昨天一个人在某一地段出了车祸是新闻,今天又有一个人在同一地段出了车祸,这不但没有降低新闻性,反而强化了新闻性。但这时创造新闻性的主要因素不是首发性,而是重复性,这时的新鲜性表现在“重复”的新鲜性上。
其二,内容的新鲜性,不仅指性质上的新鲜,以与陈旧形成对比,还包含着新鲜度或者新鲜量级、新鲜层级之间的差别。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新鲜的事实、新鲜的信息都可以成为新闻事实、新闻信息,成为新闻本体。那么,新鲜度要达到什么样的量级,一件事实才能成为新闻事实,一条信息才能成为新闻信息,才能成为具体层次上的新闻本体?我以为,这个问题在纯粹的本体论、认识论范围内是很难得到解决的,必须有价值论的渗透和进入。事实上,人们也无法为新鲜性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只能做一些定性的判断。
新鲜性的质的规定性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是可以通过首发性来衡量的,但新鲜性的量度是不能仅仅通过首发性来衡量的。也就是说,新鲜与否既有绝对的标准,也有相对的量度。这也说明,新闻本体的界限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新闻价值要素学说描述的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等 ,在定性的意义上反映了事实成为新闻事实、信息成为新闻信息的诸多条件。这些所谓的新闻价值属性也是事实的客观属性,是事实本体性的属性,但既然是价值属性,也就必然是需要在与社会主体新闻需要的关系中被界定的属性。正因如此,对这些属性内涵的解释既有稳定的一面,也有变动的一面,并且,稳定的内容也是通过变动的解释体现的。人们对这些属性内涵的解释,只能是历史性的解释,只能是在一定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传播环境下的具体主体的解释。新鲜性显然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新闻本体属性的这一特点,从根本上决定了新闻必然也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
用新闻学的眼光或者范畴化方式,我们可以把事实世界区分为一般事实和新闻事实两大类,新闻事实是事实世界的一部分。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新闻事实范围内,有些事实属于典型的新闻事实,这就是说有些事实具备较为完备的新闻价值属性或者新闻性。而相对典型性的新闻事实来说,有些新闻事实的新闻价值属性则不明显或者不强,我们可以称之为非典型性新闻事实。简单来说,不同的新闻事实,尽管都是新闻事实,在属性特征上具有诸多的“家族相似性”,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典型性。典型性越明显,新闻性越强;典型性越不明显,新闻性越弱。因此,在新闻事实与非新闻事实之间,其实是有一个交叉或模糊的区域的 。新闻事实的新闻性,其实是有一个层级差别的,在新闻事实范围内,普通的新闻事实,与典型性的新闻事实,有着不同的递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有时我们很难绝对地将一些新闻事实与一般事实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在新闻事实与非新闻事实之间,很难划出绝对的界限,二者之间确实存在一个相对比较模糊的交叉地带。
首发性和一定的新鲜度,其实都在表明这样一点,即新鲜性的核心是事实信息具有能够为人们提供从前不知道的信息的客观属性,从主体角度讲,就是一定主体对被称作具有新鲜性的事实具有未知性,因此,从新闻认识论的意义上说,未知性是新鲜性的主要内涵。因而,一般来说,以新闻活动主体,特别是收受主体的未知、欲知和应知为参照,当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信息对人们来说是未知的、欲知的和应知的,能够为人们提供新的信息或新的情况时,才能说事实的内容是新鲜的,这样的事实才是新闻事实。
处于传播状态的新闻本体信息——事实信息,是已经被传播主体主观化并且通过一定符号系统编码化了的信息。这样的事实信息,就其作为事实信息的性质来说,是主观化的、符号化的、文本化的事实信息;就其内容的最基本的规定性来说,是对客观(本源)本体信息的反映和陈述,因而是(应该是)真实的 ,即传播状态中的本体信息与本源状态中的事实信息内容是一致的。如果本源状态的本体信息的真实性可以被称为“本真”的话,那么,传播状态事实信息的真实性就可以被称为“再现真实”(它是一种主观真实,属于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实)。传播状态与本源状态的最大区别就是“传播”。得到传播的新闻事实信息,获得了传播方式上的诸多特点,也就是说,传播行为会赋予本体信息一些新的属性。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阐释传播状态中新闻本体的属性及其构成情况。
首先,本体信息的真实性构成了传播状态新闻本体最重要的属性。传播状态的新闻本体原则上是对客观状态新闻本体的“翻版”或“再现”,它要力求保持新闻本源面貌的真相,这种与客观新闻本体的符合性或者逻辑内容上的等同性,就是我们所说的真实性。正是这种对二者之间符合性的追求从根本上保证了新闻传播之所以是新闻传播的个性特征。人们已经烂熟于心的“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的“格言”,反映的正是这一属性。当然,我们必须指出,传播状态新闻本体信息的真实,与本源状态新闻本体信息的真实是不能完全等同的,本源状态新闻本体信息的真实是一种自在的真实、完全的真实,而传播状态新闻本体信息的真实是一种主观真实,这两种真实之间显然是有性质差异的。在认识论意义上,传播状态本体信息的真实有其自身的特征,并不是与本源本体的绝对符合,而是经过主体中介化的真实。我在专著《新闻真实论》中从不同角度出发对新闻真实的特征做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分析 ,这里不再赘述。
其次,本体信息的及时性构成了传播状态新闻本体的另一重要属性。这里所说的及时性,是指传播状态的新闻本体信息是对本源状态的本体信息的快速再现,即从客观新闻事实的发生到关于该事实的认识、反映、再现,是一个非常短暂的过程。与我们前面关于“新近性”内涵的解释相似,这里所说的及时性,同样需要进行历史性的理解。到底传播的速度快到何种程度才能称为快,从本源态到传播态的时间距离短到何种程度才能称为快,都需要根据历史条件做出具体的解释。我们既要把及时性放置在一定历史时代提供的传播环境中进行具体的解释,还要根据不同时代媒介的形态特点、不同的技术支持对及时性做出解释。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真实理解及时性的内涵和意义。
及时性标示的不是单纯的新闻传播速度的变化,这只是现象;实质上,它标示着人类物质交往方式、精神交往方式、信息交往方式的变化,标示着不同文明时代的更替与变化,标示着生命意义的变化。快、及时,不仅加快了信息流量,也加快了精神观念的更新,加快了人的生命的更新。人类的生命节奏、生活节奏在不断地变化,人们越来越被快速更新的各种信息(其中当然包括新闻信息)“搅和”得不知所措:跟上时代,就是时代的螺丝钉,跟不上时代,就成为时代的弃儿,但这两种状态也许都不是真正的人的状态,而又是人们不得不接受的状态。在人的生命节奏与人所创造出的工具的节奏之间,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人作为本质上的精神动物,正在日益强大的信息洪流中改变着生存和生活方式。
及时性既是本体信息进入传播状态的属性特征,也是保证本体信息新鲜性的方法途径。如前所述,内容新鲜是事实成为新闻事实、信息成为新闻信息的内在保证,而本源状态的新鲜,只有具备了传播状态及时性的保障,才能成为真正的现象世界的新闻;不然,本源的新鲜将被历史冰箱封闭起来,或是等待成为现象新闻的机缘,或是成为永远消融不了的冰块。可见,及时性作为新闻本体信息处于传播状态的属性,对于新闻成为新闻就像真实性一样,同样具有生命性的意义(事实上,人们通常把及时性称为新闻的“第二生命”),而且它是本源态与传播态之间转换的时间机制、时间“闸门”。可以说,在客观存在的新闻事实、新闻信息能否转换成为传播中的新闻这一过程中,客观上最重要的守门人是“时间老人”。生命首先是通过时间划界的,及时性更能体现出“生命”的比喻性含义。
再次,本体信息的公开性构成了传播状态新闻本体的又一重要属性。本源状态的本体事实、本体信息,一般来说,总是处于一定的相对比较狭小的时空范围内,它对社会、人群、个人、自然的可能影响,是直接的某种现实效应。但是,其一旦被转换成传播状态的信息存在、符号存在,成为新闻,就会立即像空气一样,在原则上成为一种无限时空范围的自由存在、自由信息,迅速获得了公开性的属性和特点。传播中的新闻,正是在公开性中获得了自己的公共性特征,正是在公开性中获得了自身特有的信息力量,正是在公开性中获得了自由传播、自由收受的机会。这一切,同样是人类新闻实践史赋予的。人类之所以最终赋予新闻以公开传播的方式,就是因为人类认识到公开方式是人类自己最大的受益方式。只有尽可能多的人了解了事实世界的最新变化,人类或者一定范围的人类共同体才能比较有效地解决他们面对的各种难题。本体信息的公开,既为人们平等接触和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机会,也为民主权利的实现提供了信息上的基础和可能。同时,本体信息的公开,使人们获得了信息安全的可能,有了更多的、更及时的机会来把握自己的命运。
最后,在收受环节获得的内在属性(用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来描述这种内在属性,也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如果把新闻传播作为一个完整的传收过程来考察,我们能够发现,新闻本体的形象首先存在于传播者的心中,然后以新闻文本方式呈现在人们面前。如果从收受角度来考察,就会发现:在传播状态中,作为新闻本体的事实信息获得了新的存在方式——理解性的存在、心灵性的存在或者心理性的存在,这实质上是一种主观性的知识性存在。
一旦收受者解读了外在于自身的新闻文本(新闻报道),新闻事实信息就可能被收受者接收、接受,它便进入了收受者的大脑,成为其信息库中的有机构成部分,成为一种广义上的知识。事实信息一旦成为收受者认可的、相信的信息,就可以说在其心目中被转化成了一种“信以为真”的知识,具有了内在于主体的属性,它可以用来指导收受者后继的言行活动。所有关于新闻传播效果的研究,都是建立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上的。
被理解了的新闻才是被赋予意义的新闻,只有到达收受者的新闻才能真正成为有效的信息,任何半途而废的新闻(传而不收的新闻)都是意义相当有限的新闻。本体信息的意义和价值最终实现于收受环节。也正是在这一环节,本体信息最终可能会以多种多样的意义“落脚”“沉淀”于收受者独有的信息世界中。因此,本体信息在收受者心目中、思维中的理解状态对新闻传播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至于收受者在收受新闻信息的过程中到底是怎样重新建构新闻的,我们将在后面的相关章节中进行专门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