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是万物之母,一切皆由“生生”而来。《礼记·月令》讲:“天地和同,草木萌动。”《乐记》讲:“和故百物皆化。”所以“草木”“百物”的化生都是以“和”为条件的。天地不和,则万物不生,“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天地是万物化生的根源,生态系统的生生大德是借天地两种不同力量相互和合、感通而实现的。
《礼记·乐记》有一段话,跟《周易·系辞传》里的话是相通的:“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礼的文化中通过对天地生物于四时的描述,认为乐是天地之和的体现。反观之,天地通过雷霆、风雨鼓动宇宙间的阴阳两种力量、两种气,而四时无息地展现出生生大德的景象,这又何尝不是宇宙间最壮丽动人的生命交响乐呢?
儒家对生态系统的生生大德的认识与对天地、阴阳和以化生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生态系统是一个不断创生的系统,也是一个各类物种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这是儒家对天地这个大生态居所的一种深切感悟。这在今天也成为东西方的环境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共识。
天人合一的理念中,天是一切价值的源头,而从生物而言,天与地往往需要并举,有时候要举天来统摄地。所以也可以说,天或者天地是生态系统中一切价值的源头。儒家有着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体悟。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人才可以说对万物都有一种深切的仁爱、关怀,将整个天地万物都看作与自己的生命紧密相连的。在这种价值来源的共识之上,儒家的生态伦理可以建立“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的生态共同体,将生态系统真正视为人与万物共生、共存的生命家园。
正是这样一种生命家园的意识,使得《礼运》讲宇宙生态的各种层次中,人处在较高的层次,人体现了生态系统的整体意义。人体现了天地的德性、阴阳的交感、鬼神的妙合,荟萃了五行的秀气。人又是天地的心脏、五行的端绪,是能够调和并且品尝各种滋味、创造并且辨别各种声调、制作并且身披各色衣服的生物。尽管人是万物之灵,但人仍从属于生态系统的整体。因此,圣人制礼作乐,制作典则,以生态天地的大系统为根本,以阴阳二气的交感为起点,以四时所当行的政令为权衡,以日月的运行来计时,以十二个月来计量事功,以鬼神为依傍,以五行的节律为本位,以礼义为器具,以人情为田地,以四灵为家畜。
因此,人在天地之中一定要尊重山川、动物、植物等。这种尊重和敬畏,是通过祭祀山林川泽来加以表达的。“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此外,《礼记》还强调,礼要配合时令,配合地的物产,不同的地理环境有不同的物产,我们取用动植物,要依据不同的季节。
礼“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是故天时有生也,地理有宜也,人官有能也,物曲有利也。故天不生,地不养,君子不以为礼”。比方说在山地生活的人,不能拿鱼鳖等湖区的物产去送人,因为太昂贵;居住在湖区的人,不能拿山里面的物产如鹿豕等作为礼物,因为这一类物产在这里是贵重的。所以礼是大伦,我们要从地理出发,制礼行礼的原则不违背自然的原则。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适于生长的物产,君子是不用来行礼的,这样鬼神也是不会享用的。若以本地稀罕的物产作为礼品,这种人是不懂得礼的,行礼要用本地、本国的物产。行礼必须量力而行,要依据土地的大小、年成的好坏。这是关于行礼的一些要点。
关于生态的保护,比方说仲春之月,“安萌芽,养幼少”,“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孟夏之月,“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人们取用动植物,要考量季节、时间,不可以在动植物的生长期、繁衍期滥杀滥砍,不要砍伐小树,不射杀幼兽和怀孕的兽,否则就是不孝。曾子讲了一句话,他说是圣人孔子讲的:“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砍树、杀兽,如果不注意时令,跟不孝敬父母一样。可见时令的重要性。孟春之月要怎么做?要保护山林川泽,不要杀母兽,要禁止伐木,保护昆虫、飞鸟、母兽及幼小的生命。在讲述天子、诸侯田猎礼的时候,特别强调不要赶尽杀绝,不要竭泽而渔。田猎的过程中,网开一面,即一方面使小民可以跟着打一点猎,狩一点猎物,另一方面不赶尽杀绝,不合围、不掩群。草木凋零的时候,才能够入山林,不用火烧田,不杀胎取卵,不覆巢,等等。另外,怀胎的牲畜,即使是天子也不得食用,郊祭的时候也不能用,这是对天地生养万物的礼敬。
此外,《王制》讲,“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不禁”是说小民也可以去,不是禁止老百姓进林麓川泽中取用动植物。但是也要以“时”入,这就是孟子讲的“泽梁无禁”。同时要“以时入山林”,要注意时令。这考虑到人取用的可持续性,当然还不止此意。《礼记》诸篇都隐含礼制秩序和自然节律的一致性。《月令》把春夏秋冬四季又各自分出孟、仲、季三个时段,按不同的季节时段详细规定了祭祀活动、农业生产、资源取用、政令发布的内容,这些都需要有相关的部门去完成。
从这里可知,儒家以礼法保护生态资源有三个重要的方面:第一是禁止灭绝性的砍伐、捕猎;第二是保护幼小的生命;第三是重“时”。禁止灭绝性的砍伐、捕猎,这很好理解,因为这种行为与天地的生生大德是背道而驰的。保护幼小的生命与儒家重视“养”的思想有关,天地生万物要养育之,这是符合天地自然之道的。重“时”体现为砍伐、捕猎的季节性,以及关注动物繁衍、植物生长过程中的时间节点。
《乐记》也讲,“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就是说饮食等礼节的制定,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口腹欲望,而是为了让人返归“人道之正”。所以儒家有关生态保护的礼乐观念,既遵从天地的生养之道,也出于对人的物欲进行节制的目的。
歌乐图(南宋 佚名绘)
儒家以天地为人与万物之祖,对天地的尊崇有着强烈的宗教性情怀,因其生养万物而礼敬、礼拜。另外,儒家一向认为生态资源是天地所赐,对此充满虔诚、礼敬的情感。年成不好的时候,儒家特别要求饮食节制,以体恤天地生养万物的不易。
有人说,儒家是人类中心主义者。是这样吗?从上可知显然不是。儒家主张生态系统存在客观的内在价值,人有人性,物有物性,甚至人性中也有神性,物性中也有神性。儒家对生态系统的价值判断是基于天地对万物赋形命性的认识。万物生生不已的过程都被赋予了形以及性,这种赋予是普遍的、无遗漏的,差异只是阴阳创化的不同。当然,无物不出于创化。从天地创生、赋形命性的普遍性去做价值的判断,价值自然不仅限于有机的生命体,万物和人一样,具有客观的内在价值。
因此,在儒家那里,“天地”这种创生是具有价值本体论的意义的。事实上,儒家对万物都是关爱的,而且是从其所具有的内在价值去确定这种爱的。因为万物的内在价值都是“天地”所赋予的,与人的内在价值同出一源。当然,万物的内在价值是有差异的。
古代中国的生态环保意识是被逼出来的,因为我国是个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根据邓拓的《中国救荒史》、竺可桢的《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可以知道古代的自然灾害从未间断过,大的灾荒每半年就有一次。在这样一种状况之下,我们有了一些应对灾荒的本领。
总之,儒家对于以礼乐来理顺生态资源有三条原则:
第一,人要生存,就不得不对生态资源有所取用,当然应该顺应生态系统的生养之道。要做到有理,“顺于鬼神、合于人心”;还要做到有节,“合于天时,设于地财”。人类不能为了一己之私,日益竭尽天地之材。
第二,《乐记》讲,“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欣合,阴阳相得”。即以礼乐精神观照生态问题,意味着对天地之道的清醒的认识。天地默运而万物化成,因此,对于生态系统的保护,人类最有效的策略是尽可能地少去干预它的完善自足的生养之道。只要人不去破坏生态环境,天地自然会让万物生化不已、充满生机。
第三,生态问题的彻底解决,要“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这就是礼乐所起的作用。大乐和天地和同,大礼和天地同节。如果人类自身不能和睦共处,导致战争四起,社会动荡,那么所谓生态保护就是一种奢望。
礼文化认为,生态系统是在容纳着天、地、人、神等诸多要素的天地概念下进行的,是一个整体论、系统论的观念。以“和”为条件的不断创生,是古人对生态系统的根本认识。他们对天地的创生现象持有价值判断,肯定天地万物皆有内在价值,要求一种普遍的、生态的道德关怀。而他们对人性、物性的辩证认识,同时清楚地表明了一种生态伦理的等差意识,或者是对不同伦理圈层进行区分的意识。儒家即使从工具价值的立场取用生态资源,也并不忽视动植物的内在价值。从儒家天人合一的理念来看,生态伦理作为一种新的伦理范式,其确立的基础必须建立在对人性的重新反思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