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深化之年。这一年我国档案事业发展再谱新篇: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档案治理效能、档案资源质量得到新提升;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得以深化,档案服务水平、档案安全保障寻求新突破;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科技创新深入开展,档案工作现代化特征和技术化特征不断彰显;档案人才培养、档案对外交流合作有序推进,档案工作智力支撑、中国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然而,在复杂环境和多重要求下,我国档案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重点优化、提质增效,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夯实基底、开拓盲区,档案利用服务有待进一步灵活创新、双向互动,档案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固本强基、创新发展,档案科技创新成果有待进一步深度挖掘、复用增值,档案人才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方式、激发活力,档案对外交流合作有待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影响力。为推动中国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议从以下方面采取针对性策略: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中国式档案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谱写资源图景新篇章;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构建中国特色的档案利用服务体系;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档案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构建档案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档案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激发档案人才活力;深化档案对外交流合作,增强国际档案话语权。
关键词: 档案事业;档案工作;“十四五”规划;中国特色
作者简介: 徐拥军,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档案学基础理论、档案事业,电子邮箱xyj@ruc.edu.cn;闫静,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档案学基础理论、档案学史;张臻,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档案学基础理论、保密管理;龙家庆,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档案学基础理论、数字人文、数字管护;郭若涵,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档案学基础理论、文化遗产。
2022年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深化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档案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有序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科技创新、档案人才培养、档案对外交流合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彰显了档案力量。但与此同时,中国档案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新挑战与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守正创新、笃行致远,实现新发展与新作为。
2022年,全国各级档案部门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政策要求,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形成了新的亮点。
一是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2022年,全国档案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例如,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组织领导,有利于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加强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档案部门也通过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党管档案工作”的政治要求。如2022年10月陕西省召开省委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管档案工作的意见》 。
二是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局馆协同、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逐步提升档案工作合力。局馆协同方面,福建省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实现档案主官职务“三位一体”、局长馆长“一肩挑”的县(市、区)分别达到55个、10个,占总数的79.3%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出台《协同工作暂行办法》,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协同依据、协同范围、协同方式及有关要求6个方面做了规定,对28项工作明确了授权委托、联合开展、委托代拟3种协同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印发《南宁市档案局、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南宁市档案局、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协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川省攀枝花市通过明确市委办(市档案局)代管市档案馆、一体纳入考核等方式推进局馆协同。部门协同方面,由国家档案局和民政部联合开展的历时3年的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圆满结束,各试点地区通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厅(档案局)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动、多渠道推进的工作机制,使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江苏省省级进馆单位15个档案工作协作组开展各具特色的协作组活动,促进了协作共建 。一些地方还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如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档案馆聘任首批10名“名誉馆员” 。
三是档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为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采取各种方式将档案工作纳入各类考核体系。2022年8月,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明确将推动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情况列入评估标准 。天津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十四五”时期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档案工作考核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将档案工作作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局馆联合考评推动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工作落实 。安徽省铜陵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印发《铜陵市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清单(暂行)》,推动落实“七类人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员、业务科室科长、各科室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责任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 。重庆市在将档案工作纳入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基础上,专门印发通知将档案工作目标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 。江西省南昌市将“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明确采取红黄蓝预警监测管理模式等要求 。
一是《档案法》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在国家层面,国家档案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且已提请国务院列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7月颁布《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9号) ,对档案开放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程序和具体要求 ;8月,《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在地方层面,各地纷纷开展地方性档案条例或办法的修订工作。例如:2022年9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9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甘肃省档案条例》;1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
二是档案标准规范建设继续推进。2022年,国家档案局加强档案标准体系建设,加大标准结构性供给力度,聚焦档案工作重点领域和实际需求,在电子档案管理、科研项目档案、纸质档案、档案著录等领域和业务方面取得新进展。在落实《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要求、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方面持续发展。3月,国家档案局就《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4个部分的行业标准转国家标准项目征求修改意见。4月,国家档案局就《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项目向各地区征求意见。另外,《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被列入2022年制定修订计划。2022年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至少包括16项(如表1所示),国际标准采标2项。各地档案部门也积极探索加强地方性标准供给,如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要求》(DB 35/T 2081—2022) ,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出台地方标准《档案馆服务窗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DB 3204/T 1030—2022) 。
表1 2022年发布或实施的档案标准规范
续表
三是出台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按照《“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于2022年8月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列出了涵盖27个评估指标的《〈“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标准》,为2023年的中期评估、2025年的总结评估提供了依据,为推动规划落地落实见效提供了重要抓手。各地结合本地具体实际出台了更进一步细化的文件。如重庆市档案局于10月印发了《〈“十四五”重庆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天津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于12月印发《〈“十四五”时期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 。此外,许多地区还通过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等方式,推进规划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档案执法检查,提升档案行政执法水平。国家档案局认真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制度要求,以“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为主题,重点围绕执法人员配备、委托行使行政职能、档案资源移交与接收、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等情况,继续对湖北省等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内蒙古 、江西等地区在收到2021年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综合检查反馈意见后,在2022年狠抓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湖北省针对2022年检查反馈意见制定了《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地方层面,陕西省档案局组成省级机关档案工作综合调研检查组,对省纪委监委机关等64家省级机关单位档案工作开展了综合调研检查、逐一书面反馈意见,完成了省级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的全覆盖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档案馆开展了2022年度第一批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书面自查和实地查验两种方式,对30个自治区级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8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
二是制定实施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全国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开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2年2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全国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该规划提出了2025年的目标——“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明确了普法重点、普法工作措施两大方面8个主要任务和4个实施要求 。根据不完全统计,天津、辽宁、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相应的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规范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此外,档案部门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开展丰富多样的档案宣传教育,如上海市档案局(馆)制作系列讲座的视频,宣传贯彻《上海市档案条例》,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
一是首次印发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中央文件。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要求,更好解决重特大事件“档案记录不完整、收集不齐全、保管不集中、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9月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了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组织领导。这是加强这一领域档案工作的里程碑事件,明确了新的档案工作监管重点,对我国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档案服务企业监督指导,引导档案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继《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20)的第1、2、3部分正式实施后,《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行业标准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提供了标准支撑。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也纷纷加强档案服务企业监督管理,促进档案服务业务提质增效。比如,福建省档案局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档案服务企业监管的意见》和《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福建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了3家档案服务企业,联合开展了档案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情况检查调研 。
三是创新档案业务监管方式,提升监督指导效能。各地档案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比如云南省昭通市首次以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与档案局馆联动的形式在全市开展档案监督检查,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对112家市直机关、社会团体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档案局和档案馆联合通过点对点下发工作提醒函的方式,提高档案业务监管力度和效果 。
四是出台档案业务建设及其评价制度,规范档案业务建设。为更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国家和地方档案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业务建设评价制度向档案馆和其他单位延伸。2022年12月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2022年6月,浙江省档案局印发了《浙江省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办法》(浙档发〔2022〕10号),以统筹规范各级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村和社区等单位档案室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湖北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联合对2011年出台的《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进行修订,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县档案部门执行。江苏省档案馆印发的《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于2022年1月1日施行。广州市档案局依据《广州市区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对11个区开展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
总的来看,档案资源收集范围持续拓展、资源质量快速提升,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 、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档案收集等工作稳步推进。例如江苏省南通市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档案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围绕南通市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推进‘一枢纽五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做好档案收集工作” 。
另外,“两类档案”(疫情防控档案与脱贫攻坚档案)的归集成果也得到了纵深化巩固。截至2022年底,各级档案部门累计归集档案目录8000余万条、档案数字资源1500余万件,覆盖全国的两类档案资源体系初步形成。一是2021年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工作顺利推进,为我国“战‘疫’记忆”的全面留存打下良好的资源基础。例如,江苏南京市档案馆 、广西北海市档案馆 完成疫情防控档案有关工作。二是“两类档案”数字化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印发通知要求“年底前要将‘两类档案’数字复制件移交综合档案馆,力争两年内将‘两类档案’专题数据库目录数据挂接比例提高至80%” ;石家庄市档案馆完成2021年底前形成的“两类档案”数字化复制件接收任务,目录数据和原文数据挂接率达到100% 。三是“两类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持续优化。2022年,江西省档案馆建成脱贫攻坚档案专题目录数据库 ;湖北省档案馆不断改进“两类档案”专题数据系统,实现数据上报与数据审核、上传、入库等功能的同步发生 。四是“抗疫档案文献展藏中心”“‘美丽乡村展新颜’成就展”专项工作稳步向前。2022年11月,“湖北抗疫档案展藏中心项目抗疫档案实体库(特藏库)建设子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同月,由国家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局、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主办的,凉山州档案局、凉山州档案馆承办的,以脱贫攻坚档案归集成果为资源基础的“‘美丽乡村展新颜’成就展”顺利举办 。
2022年,各地档案部门多措并举、多向并进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取得良好成效。一方面,专题档案数据库建设日益普及且多样化程度不断加深。例如,浙江省档案馆贯彻执行《关于做好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档案、数字化改革档案和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档案接收、归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省直相关单位、部门和市县档案馆做好专题档案归档工作,示范引领专题数据库建设 。另一方面,产权变动企业档案处置工作走向制度化与规范化。例如: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福州市档案局联合福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中的档案管理” 。
在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建设方面,2022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明确将此列为工作重点,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 ,各地纷纷转发落实。如上海市档案局面向182家市级机关、区档案局(馆)共计300余人举办“三合一”制度培训,邀请国家档案局馆室司相关领导授课 ,重庆市档案局明确试点单位,推动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出台《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
档案移交接收方面的主要特点是制度化建设稳步推进。2022年4月7日,《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DA/T 93—2022)发布,旨在促进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操作流程的规范化 ;6月28日,《深圳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发布,进一步明晰了深圳市档案馆的档案收集范围与档案移交接收细节要求 。
档案征集方面,红色档案征集工作不断创新,示范效应逐渐显现。如表2所示,多个省级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将红色档案收集征集作为重点内容 。据调研,在24家接受深度访谈的档案馆中,13家明确将红色档案征集纳入未来工作计划 。另外,在其他专题档案管理方面,一些地方积极推进档案征集工作。长沙市档案馆面向全市援藏工作相关单位、对口援藏亲历者及相关人员,征集长沙对口援藏档案 ;东莞市档案馆以《东莞市名人档案管理办法》为依据,面向社会广罗有关历代东莞名人的珍贵档案;深圳市档案馆出台《深圳市档案馆档案征集工作办法》 。
表2 省级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中红色档案收集征集相关内容
续表
从档案资源的来源结构看,我国档案资源来源结构开始出现明显的社会化趋向,同时也反映出我国档案事业由“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的深刻转向 。从档案资源形式结构看 ,模拟态档案资源将在“三足分立”的格局之中趋于稳定,数字态与数据态档案资源呈显著增长趋势。如表3所示,近3年来,在综合档案馆馆藏当中,无论是原生电子还是数字化副本的数量都在迅速攀升。
表3 2019—2021年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数字资源馆藏情况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
“增量电子化”方面,电子文件单套管理进一步深入。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完成第三批518家试点验收,编制《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 。2022年,我国已基本形成涉及多层级、多行业、多地域,涵盖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审判诉讼、社会保险、建设项目等多业务类型的电子文件单套制管理试点格局 。
“存量数字化”方面,企业数字档案馆(室)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档案数字化 。例如:青岛交运集团已实现全部档案目录数字化,80%的档案实现了全文数字化。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行“三检”制度,即印务公司数字化加工人员自检、质量主管质检、图档中心验收,实现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率达97.9%以上 。
2022年7月4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9号《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程序和具体要求,为档案开放和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 。从制度实施看,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推进档案开放工作。比如,陕西省召开全省档案解密与开放审核工作会议,因地制宜推出《陕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与开放审核工作细则(试行)》,逐渐夯实档案审核工作责任 。
智能技术辅助档案开放利用成为亮点工作。2021年底,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就发布了《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目录》和《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三张清单》,提出打造“浙里数字档案”。其中由绍兴市上虞区档案馆开发的“档案AI辅助开放审核”组件,能够运用人工智能处理技术对档案目录、原文信息进行智能判断 。2022年初,江西省档案馆承担的“基于结构化和文本数据的辅助开放鉴定模型”项目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当中,通过数据挖掘、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提高档案审核效率,可减少约31万件的文书档案开放审核工作量 。
一是档案资政服务方面。中央档案馆为筹备召开、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供优质高效查档用档服务,为国家版本馆等提供大量档案仿真复制件。中办机关、中央组织部等认真做好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相关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成都市档案馆以“1234”工作思路为导向 ,建立和推行档案资政参考周报制度,2022年共报送40余期,推出《打造国际会展中心,再创进博事业辉煌——成都百年劝业会启示》等专题资政,获得多位市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
二是档案公共服务方面。2022年7月,“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可为社会公众提供足不出户跨区域、跨层级查档服务。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档案馆,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馆都已接入,全国接入总数已超过1000家。
三是档案公众教育方面。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以“吴宝康数据库”建设为契机,将吴老为党为国而创建中国档案学科的故事写入“四史”学习教育,多维叙事地“数”说档案初心,以此激励青年一代的爱党之心和强国之志。苏州中国丝绸档案馆陆续推出“我是档案迷”丛书、《第七档案室》解谜书、《苏州》绘本等文创产品,实现档案元素的寓教于乐。
各级档案部门按照规划安排,认真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加快档案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更新。中央层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项目主体于2022年12月完工,进入工程收尾阶段,新馆建筑面积达8.9万平方米。地方层面,各地相继完成了档案馆库改造、新建和搬迁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10个区档案馆已完成馆库达标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他6个区均完成新馆主体建设或改造,2022年底前将全部投入使用 ;河北省60个县(市、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已开工,其中44个县(市、区)档案馆新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山西省档案馆新馆总用地66.7亩、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于2022年8月落成并投入使用 。另外,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新馆、浙江省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湖北省荆州市档案馆、广东省韶关市档案馆新馆、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档案馆、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档案馆、浙江省江山市档案馆新馆、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档案馆、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档案馆等相继建成或启用。
一是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将“档案安全管理”列为指标之一,印发的《2022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将“持续开展档案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推进档案安全宣传教育。《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档发〔2022〕2号)提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档案安全风险排查等作出要求。各地纷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例如,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另外,一些地区积极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档案保护制度建设更加健全。例如,2022年出台了《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贵州省档案馆红色档案资源保管利用工作方案》。
二是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家档案局从2018年起依托辽宁、广东、北京、浙江、云南、新疆等地区档案馆分别设立了6家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2022年,北京市档案馆和浙江省档案馆先后作为第一家和第二家通过了验收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云南省档案馆)派出工作人员赴云南省革命老区——罗平县钟山乡,对红色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积极发挥在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应用、档案保护修复人才培养储备中的作用 。
三是档案服务外包等方面安全检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北京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服务外包工作、压紧压实外包档案单位主体责任,并对“档案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提出明确要求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计划》,将“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和质量监管”纳入其中,明确由市档案局牵头实施,监管对象为从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寄存服务的企业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开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专项检查,浙江省湖州市档案局印发了《湖州市档案服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一是在档案安全管理的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安徽省档案馆和辽宁省档案馆的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试点内容:“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管理”),于2022年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验收,为推进电子文件的安全归档管理探索了经验 。辽宁省档案馆研究加强机器人视觉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开发了档案数字资源智能筛密系统,为数字化档案安全保密提供了技术保障 。
二是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安全投入方面,国家档案局加大相关项目立项力度。2022年国家档案局立项的科技项目中,涉及自主可控、国产化和安全管控的信息技术项目成为新热点。中南民族大学基于立项项目,研究提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学籍)电子档案安全存储与可信验证方案 。
三是加强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2022年,各地继续认真推进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如黑龙江省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签订互为档案异地备份基地合作协议书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数字资源备份中心的通知》,致力于实现各盟市、旗县综合档案馆档案数字资源在备份中心备份和安全管理 。
1.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任务稳步落实,档案信息化长效发展基础得以筑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情况是评估档案信息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2022年,以“建设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室)”为着力点,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全面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平台基础进一步夯实,档案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
一方面,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室)测试评价有序开展,新建成一批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室)(如表4所示)。各省级综合档案馆牵头建成数字档案馆并带动下设市、县级数字档案馆(室)的建设工作,各级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例如:2022年河北省唐山市档案馆正式获批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成为河北省首批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市档案馆建成了以“两个平台(档案安全保护一体化平台、数字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4张网络(局域网、互联网、政务网、管理网)、5个资源库(接收库、管理库、保存库、利用库、采集库)”为核心的档案信息化工作体系 。2022年上海市奉贤区档案局召开年度区“星级档案室”建设推进会,已创建首批“四星级档案室”2家、“三星级档案室”8家、“二星级档案室”49家 。与此同时,县级、乡镇、社区电子档案馆(室)建设也在逐步推进,例如,广东省档案局已通过广宁县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的测试 ,山东省梁山县黄河滩区乡镇档案室、社区档案室已通过数字化平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
表4 2022年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情况(部分)
续表
注:因相关情况尚未有正式公示,表格内容系在各省、市档案馆网站检索相关词条后,对2022年新设立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进行总结得出。
另一方面,通过实施“中西部档案信息化提升项目”,中西部地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稳步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政策保障更加完善(如表5所示),多个地区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实践成效明显。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4家单位入选首批全国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并顺利通过自治区档案局组织的测评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馆通过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成为西北第一家省级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 。
表5 2022年中西部地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相关政策
在制度层面,以电子文件管理为核心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被广泛纳入国家规划 。一系列电子文件与电子管理类行业标准规范相继发布(如表6所示),促进了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系化和科学化。在实践层面,各级档案部门不断探索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的新路径,稳步开展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管理试点工作。例如:辽宁省档案馆通过试点解决了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管理的策略和方法,完善提升了单套制归档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创新探索了“两地、两库、三巡检”的电子档案长期保存机制 。浙江省宁波市档案局、馆形成了区域内多家档案馆协作应对多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公文归档和管理的解决方案 。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将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交通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与档案管理有机结合,提高了工程管理效率和工程档案的真实可靠性 。
表6 2022年发布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类行业标准规范
续表
资料来源:本书子报告《2022年中国电子文件管理发展报告》。
在体制机制保障方面,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着力加强档案信息化保障工作。例如:黑龙江省档案局重点将档案事业发展与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融合,跟进“数字龙江”建设,着力打造“一库、一个中心、三个平台” 。湖北省襄阳市档案系统坚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两网”“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对档案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构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 。
在监督检查方面,部分地区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如河南省漯河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将档案工作正式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其中,档案信息化建设同档案科技创新、档案人才培养、档案宣传等方面纳入县(区)考核细则 。
在经济支持方面,一些地区积极解决信息化建设资金短缺难题。如贵州省黔南州探索“统筹资源、依托银行、搭建平台、共建共管”档案信息化平台建设新模式,破解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难题 。
在人才保障方面,一些地区和单位通过政策倾斜和支持,加大档案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如陕西省商洛市档案局在全市档案系统遴选出一批理论扎实、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档案专业人才,组建全市档案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共计12人,其中就包括了档案信息化建设专业领域的专家人才 。
2022年,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共享规模、互联互通程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有了一定的提升。特别是民生相关档案信息资源在馆际、馆室共建互通,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利用方面建设成效显著 。各地区陆续接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朝着深度融入全国档案查阅“一网通办”大发展格局的方向稳步前进。例如:2022年7月6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一周年之际,国家档案局主导建设的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同时,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开设了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入口,平台还专门开发了代查功能,满足老年人等群体的需求,促进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 。
全国各级各地档案馆积极推进本地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例如:成都市档案馆与全国23个城市档案馆建立跨馆查档合作机制,实现副省级城市跨馆查阅全覆盖,逐步实现民生档案“一站式”查询服务 。银川市档案馆积极主动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馆际共享平台开放档案数据审核报送工作,为全区范围内跨馆查档利用、方便社会各界及市民查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安徽省巢湖市档案馆依托安徽省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平台为退役军人开展异地查档工作,让查档人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减少人员流动 。
档案科技创新工作是档案事业的增值点。《“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档案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要求“档案科技创新机制更加完善,科技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攻关有新突破,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速推进”,从而发挥档案科技力量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档案科技项目是档案技术应用和创新发展的表现。国家档案局于2022年确定立项141项科技项目 。总体立项成功率为29.7%,重点项目的立项成功率为20.4%。如表7所示,根据科技项目立项结果,参考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年度科技项目立项指南和后续申报内容,当前研究主要聚焦于互联网环境下档案业务方法创新、新兴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档案宣传利用的推陈出新等方面,引领着今后一定时期内档案科技发展方向。
表7 国家档案局2022年度科技立项重点方向和代表性项目
从结项项目看,国家档案局2022年度优秀科技项目共确定48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1项。结项项目呈现出鲜明的科技特色,体现出行业特征明显、注重业务实践、数字技术主导、归档需求强烈等特点。
第一,自主可控是实现档案科技自强的基础要素。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十大重点科技项目中,“自主可控”项目占比40%。从2022年立项的自主可控项目(如表8所示)看,以自主可控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主题的,有2项重点项目。
表8 涉及“自主可控”核心技术的档案科技项目举例
注:带*表示为立项的重点项目。
第二,人工智能应用是档案科技管理的有益尝试。2022年,我国档案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日益兴起。6月,由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和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共同主办的“人工智能与档案工作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云端召开,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等7个国家的16名专家学者就人工智能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挑战展开研讨。实践中人工智能在档案管理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智能+库房管理”“智能+资源建设”“智能+服务利用”等三个方面,并在具体业务层面也有所延伸,如“八防”措施、质量控制、鉴定分级、数据化处理等 。类似的“人机互动”极大地提升了档案开放审核效率,助力数字中国和数字政府建设。
《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要求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智库,着力建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档案智库建设也提出具体要求——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筹建若干个档案事业发展战略智库。通过高水平创新和研究平台,吸引和凝聚一批知识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有思想有活力的创新团队,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学理支持和决策咨询。自2021年开始建设的中国人民大学档案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践,重点针对2022年北京冬奥会档案管理、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建设等热点问题,提出专业性、建设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多次获得中央和省部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实施人才强档工程、建立档案专家库,是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石。《“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首次设立人才工作专栏,单列“人才强档工程”,使全国档案系统人才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22年人才强档工程有了新进展,“三支人才队伍”初步组建,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储备了充足的人才力量。
在国家层面,初步形成档案工作“三支人才队伍”。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级档案专家、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和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选拔工作的通知》,在全国档案系统统一部署“三支人才队伍”选拔工作 。据统计,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档案局、中央部委、中央企业、军队、学界等37家推荐单位,共推荐申报国家级档案专家382人、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827人、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835人,总人数达2044人。如此规模,开创了行业先河 。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档案局局务会会议研究决定,全国档案系统“三支人才队伍”共评选出50名国家级档案专家领军人才,150名国家级档案专家,750名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780名全国青年档案业务骨干。国家档案局还围绕如何管好用好“三支人才队伍”进行了初步规划,积极推进“三支人才队伍”管理使用有关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搭建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级档案专家在科研立项、科技项目评审、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指导把关作用 。
在地方层面,各地积极建立“档案专家库”,初步形成了人才聚集效应。如湖北省档案局发布通知建立全省档案专家库,66人入选全省首批档案专家 。合肥市档案局制发《合肥市档案专家评选办法》,推选出19人作为市级档案专家推荐人选 。此外,一些中央企业积极推进本单位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如中国石油实施档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首次在全系统开展档案专家推荐评选工作,聘任20名集团公司档案专家和46名档案骨干人才,发挥了专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
第一,各类档案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进一步提升。例如,中国档案学会通过在线形式举办了2022年档案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档案局对档案法律法规、工作规划、政策标准进行解读;高校档案学者对档案专业理论最新方向及成果进行介绍;国际档案理事会及东亚地区分会专家介绍国际档案工作等 。中央企业依据工作实际开展系统性档案培训,如中国石油开发档案管理岗位标准化课件32个、210章节,建立配套认证题库,为构建系统科学的档案培训体系奠定基础 。各地也积极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工作者业务水平,如山东省烟台市档案馆为档案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培训 、广东省汕头市档案局和档案馆联合举办的培训班 等。
第二,各地档案部门举办了档案技能大赛。例如: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了第四届“工匠杯”职工技能竞赛暨全市档案职业技能大赛,比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山东省青岛市档案馆在全市档案系统内组织开展系列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 ;淄博市举办全市首届档案业务职业技能竞赛,对档案整理和档案修裱工作进行培训和考核 。
第三,档案学术交流广泛开展。例如:中国档案学会于9月15日举办“档案赋能数字政府”学术研讨会,共同探讨档案工作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角色与作用 。9月27日,第九届中国档案学会档案信息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以“区块链技术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的应用”为主题的学术交流会 。山东省科协、山东省档案学会主办了2022年泰山科技论坛暨档案科技应用创新发展论坛 。此外,档案部门积极推进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档案机构的交流合作。例如:台湾中华档案暨资讯缩微管理学会、中国档案学会、中国文献影像技术协会以线上形式举办“2022年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 。
2022年,全国各地档案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关于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合作办学,提升档案实训基地水平,实现政产学研交流合作。如表9所示,地方档案局、馆与高校的合作,是结合高校特色、融入地方档案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表9 2022年档案局、馆与高校合作项目举例
资料来源:南京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我校与江苏省档案馆签署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协议[EB/OL].(2022-06-10)[2023-01-10].https://www.njit.edu.cn/info/1042/19057.htm;本书子报告《2022年中国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报告》;周中诚.山东济宁校地合作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EB/OL].(2022-07-20)[2023-01-20].http://www.zgdazxw.com.cn/news/2022-07/20/content_335293.htm;李玲.西南林业大学与云南省档案局签订合作协议[EB/OL].(2022-04-02)[2023-01-18].http://www.zgdazxw.com.cn/news/2022-04/02/content_332015.htm;区档案馆与攀枝花学院合力建设大学生实践实训基地[EB/OL].(2022-07-11)[2023-01-18].http://www.scdongqu.gov.cn/zfxxgk/dqyw/4219698.shtml.
政产学研的合作机制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例如,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邀请了20余家政产学研的各界专家召开研讨会,并提出了包括实习基地、学科研究和实践的合作平台等内容的社会实践方案 。
2022年,高校档案教育也开启了新征程。例如,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在建院70周年之际 ,山东大学档案学专业在创建40周年之际 ,分别举办庆祝大会,回顾办学历程,梳理总结办学成绩和经验,明确新的发展目标任务。在促进青年档案人才成长方面,2022年各类档案竞赛项目相继开展。例如:8月,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四川大学承办的“第四届全国高校档案学专业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展”以直播形式圆满举办 。10月,由世界记忆项目北京学术中心主办的“世界记忆·中国文献遗产创意竞赛”活动,面向全国大学生征集基于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的19项中国文献遗产的创意开发作品 。
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更名为“信息资源管理”。新的一级学科名称较好地体现了图书、情报、档案工作及其研究对象的本质,提升了图情档学科的竞争力,拓展了学科发展空间 ,也有助于提升档案学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教学资源进入 。较之于档案学内部各分支学科之间的互相融合,档案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更能把档案学向前推进 。同时,一级学科更名要求档案学专业人才培养基于信息资源管理一级学科的新架构,根据档案学科建设状况和专业特色优势,增加符合国家需要的档案学专业特色课程,包括档案数据服务、档案数据治理、数字档案、智慧档案、数字人文、计算档案学、档案安全管理等,强化对档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特色设计 。
2022年恰逢世界记忆项目开展30周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一步拓展文献遗产保护的范畴,将其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目标(“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各种信息,保障基本自由” )衔接,进而确定全球庆典活动的主题为“征集文献遗产,以促进包容、公正与和平的社会”。在此背景下,我国世界记忆项目各学术中心活跃在国际与国内舞台,致力于档案文献遗产的广泛宣传与有效推广。4月,世界记忆学术中心跨国工作组 召开首次会议,共商发展与合作、筹划出版《世界记忆学术中心概览》 ;12月,福建省档案馆联合世界记忆项目福建学术中心和相关高校举办“绽放记忆之美 传承文明之光——世界记忆项目三十周年专题展” ;澳门世界记忆项目学术中心、澳门文献信息学会在澳门城市大学举办“古典今耀——功德林文献遗产与女性地位”国际学术研讨会,推动《澳门功德林寺档案文献》申报《世界记忆名录》 。同时,国家档案局于2022年组织了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与评选工作,共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等55件(组)档案文献入选 。由国家档案局选送的“贵州省水书文献”与“南通大生档案”亦于2022年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 。
“积极拓展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是我国档案事业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的必由之路。国家层面,2022年9月,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档案合作分委会第六次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双方回顾了分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两国档案领域合作情况,通报了《2021—2025年中俄档案合作分委会工作大纲》执行情况,探讨了未来合作要点:继续查找并交换对方感兴趣的档案复制件、共同出版《中苏文化关系档案文献汇编(1949—1960年)》中文版和俄文版、筹备《中苏经济关系档案汇编(1949—1959年)》、加强地方档案部门合作 。地方层面,俄罗斯联邦驻哈尔滨总领事馆代表团领事柯耀荣(В.Ю.Корниенко)在10月到访黑龙江省档案馆,双方就深化扩展中俄地方档案领域合作举行工作会议,并在党史档案征集、合作档案编研、档案远程查询利用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 。
我国高校积极通过“引进来”“走出去”,与其他国家、地区高校加强档案学术交流。“引进来”方面,邀请海外知名档案专家举办线上讲座,旨在开阔国际视野、了解国际前沿。例如: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主办“国际档案学研究前沿”系列讲座暨“海外名师讲堂”,邀请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美国马里兰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的专家主讲“社群档案”“计算档案学”“人工智能的档案应用”“数据文化”“文件未来”等内容;武汉大学与法国国立宪章学院联合成立“中法数字文化与遗产研究中心”,并成功举办“数字空间中的人文交流:和合与互鉴”学术论坛 。
“走出去”方面,我国高校及学者亮相国际舞台的频次日益增多。2022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作为学术成员正式加入国际电信联盟组织(ITU),获得参与国际电信联盟三个部门(无线电通信、电信标准化、电信发展)的工作资格 。12月,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冯惠玲教授团队主持申报的“四位一体数字记忆人才培养:数字遗产融入高等教育新模式”项目及参与建设的“‘广州记忆’:历史文化名城数字平台建设”项目荣获“全球世界遗产教育创新案例奖”卓越之星奖 。
2022年中国档案事业取得了诸多成绩、呈现不少新亮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档案事业也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存在着新症结。
一方面,我国档案机构在人员数量上呈现“局小馆大”特点,在指导力度上存在“局强馆弱”现象。从数量来看,我国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和综合档案馆共有专职人员41393人 ,3320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共有专职人员35833人 。平均每个档案主管部门专职人员仅有1.78人,而平均每个国家综合档案馆专职人员为10.79人。加之档案工作并不属于“急难险阻”的任务 、档案工作人员数量不达标,在实际运转中极易出现“档案局长只挂名不过问”的现象。在档案移交接收方面,一些地区明确档案馆负责承担“提供档案接收方面的指导服务”或“依法接收档案并予以指导”,但在没有明确档案馆“指导”职责的地区,档案馆单独推进档案移交接收工作效果欠佳,不得不寻求档案局出面,加强对档案移交接收的督促指导。比如:广东省某市档案馆为收集一批反映城市发展和历史变革的声像档案,独立以市档案馆名义前往市电视台接收时,市电视台并不重视,导致接收工作一度陷入僵持状态;另一市档案馆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开展各市直单位的进馆档案检查工作时存在困难,这可能影响档案馆资源体系建设 。
另一方面,全国范围的局馆协同机制并未全面建立,局馆之间的协同成效仍有待进一步发挥。《“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将“增进局馆协同”列入“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任务内容。中央档案馆馆长、国家档案局局长陆国强在2022年2月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的报告中强调,“各地都要积极探索实践,促进形成档案局、馆既科学分工又密切协作的有效机制”。目前,虽然地方档案机构改革后,福建、内蒙古等地在档案局馆协同机制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些做法有待全面总结,经验模式有待深入比较研究和学习推广。
一是建立完善档案法规制度的进度亟须加快。新《档案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但到2022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仍未修订出台。现行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是1983年出台,《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为1980年发布,这些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亟须加快推进。另外,《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也需抓紧修订出台 。据有关学者统计,在当前我国66部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标准中,超过15年未修订的有9个(占13.63%),超过10年未修订的有33个(占50%),而且部分长期未修订的“高龄立法”,不仅与新《档案法》精神和规定不一致,更无法适应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二是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建设亟须加强。我国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内容陈旧滞后、整体标龄偏高,平均标龄为7.22年,不低于5年的达60.1%。另外我国电子档案管理标准还存在可操作性不强、与国际接轨有限等问题 。三是档案领域与其他领域法规标准协同性不够。例如,《档案法》和《数据安全法》在档案与数据保护规定、分级分类标准、跨境流动等方面协调性不足,导致部分数据处于“灰色地带” 。又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9)等标准规范对象基本一致,但在竣工图章等规范要求上却存在差异 。
一是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监管仍需加强。《“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将“加强重点领域档案工作监管”列入主要任务,提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档案管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等要求。但实践中农业农村档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科学数据与科研档案协同管理刚刚起步,这些领域的档案工作监管亟待加强。此外,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县级档案主管部门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根据《2021年度全国档案主管部门和档案馆基本情况摘要(一)》和《中国统计年鉴2022》,我国3132个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的专职人员平均仅有1.78人。考虑到省级档案主管部门人员相对较多,可以推算出县级、地市级档案主管部门监管人力严重缺乏的困境。据统计,四川省21个市(州)共有204个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职人员只有203人。其中,21个市(州)专职人员31人,183个县(市、区)专职人员172人 。
2022年,我国“两类档案”的归集成果持续巩固,而其他领域的档案资源归集工作进展迟缓,尚未形成体系化与规模化发展。一方面,档案资源归集覆盖面不足。当前,尽管已有长沙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对口援藏档案、浙江省台州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宋韵文化”特色档案等工作实践,但距离《“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所指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地方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广覆盖”仍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档案资源归集方式较为传统。相较于“两类档案”数字化工作与专题数据库建设得如火如荼,其他领域档案资源的归集方式多仅限于“接收进馆”,且以模拟态资源为主、数字/数据态资源为辅。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后续档案资源的数字化开发与网络化宣传。
2022年,我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档案资源普查,但尚未达到“基本摸清国有档案资源家底”的要求 。一方面,国家层面尚未开展基于全局视野的档案资源普查工作,与其他系统相比较为落后。早在2005年,文化部就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 。2023年,国家文物局开始筹备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计划用三到四年的时间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 。另一方面,地方层面所开展的档案资源普查工作多局限于特定领域、特定行业,对该地区全部的国有档案资源状况不甚明确。此外,对于非国有档案资源的认定登记工作也尚未开展。
一方面,有关档案鉴定的法规制度较为缺乏。《档案法》规定的“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目前尚未出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所规定“健全档案价值鉴定和评估机制”的落实。另一方面,亟待出台电子档案管理的法规。目前仅2003年出台、2018年修正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与电子档案管理有直接关系,但其目的主要在于维护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对整个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并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中仅以“归档电子文件”的两处表述间接说明电子档案的保管期限以及分类、整理要求等 。具有统领意义的《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亟待出台。
近年来档案展陈利用方式在不断革新,但仍存在主题多样性不足、内容信息量不够、展现形式单一化、技术手段应用效果有待提高等问题。例如,尽管许多档案馆网站推出了“网络展厅”“在线展览”等功能,但是其链接深度和内容匹配度不佳,许多在线展览停留在静态图片浏览或动态视频播放的层面,其交互性、互动感还有待加强。如何借助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叙事媒体等技术进行展览设计和故事诉说,是未来需要反复思考的问题。又如档案编研静态固化的传统,还有待转型创新,面向数字编研进行探索开发。创新数字编研需要突破定式思维,但是在解决档案编研对象颗粒度、对象语义化、编研效果呈现方面还有待商榷 。
医疗健康档案是指临床医学诊疗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真实、完整记录病人病情变化的原始记录性数据。它既是健康信息技术的核心内容,也是医疗健康信息化的基础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医疗健康档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但对其监管仍是难题,需引起重视:
一是医疗健康档案生命周期的监管。医疗健康档案创建和保存管理具有电子文件管理的一般性特征,因此可参考电子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开放档案信息系统(OAIS)模型功能模块、数字管护生命周期模型(DCC)流程,来进行周期性监管。应按照医疗健康档案的数据创建、数据获取、数据管理、数据保存和数据利用等五个阶段,进行医疗健康关键数据的捕获和保存,特别是对过程性元数据进行监管,避免人为因素产生的丢失和篡改。如何掌握医疗健康档案生命周期是开展档案利用服务过程中不可回避的基础问题。
二是医疗健康档案开放共享的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国卫规划发〔2022〕30号)提出,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全覆盖,要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基础资源等数据库更加完善 。“互联网+医疗健康”成为未来医疗事业趋势,其中电子档案是其信息互通共享的基础。这要求档案部门发挥互联网突破时空限制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医疗健康档案开放共享的监管,从而实现档案数据在疫情防控、监测分析、病毒溯源、物资调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
三是医疗机构和企业的专门档案监管。当前医疗健康档案法治领域存在法律体系滞后、监管职能交叉、责任划分不清等问题,这严重制约医疗健康法律监管、加剧医患矛盾、滋生医疗企业牟利乱象 。近年来各国为此展开了专门档案监管,并获得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支撑。医疗健康档案监管的对象,包括了医疗保健专业组织、国家信息管理中心、行业参与者和患者团体。档案监管的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诊断、用药、治疗计划、免疫日期、过敏、放射图像、实验室和测试结果数据等。
一方面,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面临着诸多难题。洞见大数据时代发展趋势的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önberger)指出,大数据风暴正在变革我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对人类的认知和与世界交流的方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与此同时,“完整的数字化记忆代表了一种更为严酷的数字圆形监狱”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健康码”的使用,引发公众对个人隐私、算法准确性和信息过度使用的忧虑,其背后潜在的存档机制和档案/信息利用规则是档案工作理应关注的领域 。
另一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涉及数字技术应用、法律规范约束、档案利用服务等多方面复杂问题。我国于2021年8月20日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但如何做好《档案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的衔接,仍待进一步探讨。档案利用服务过程中,数据安全保护、档案/数据的分级分类、重要档案/数据跨境流动、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厘清和协调。针对日益加剧的个人隐私泄露危机,综合档案馆或多或少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类似被遗忘权、数字记忆权都将是档案领域不可回避的话题,它们将会给档案馆的社会定位和业务流程带来影响 。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国家安全方面内容作为专章进行全面论述,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档案安全关系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档案强国建设,关系国家安全体系的健全和能力的全面加强。但如何科学认识档案安全,怎样界定档案安全体系的内容构成,怎么将档案安全体系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是当前面临并亟须解答的重要时代课题。比如,实践中对于何为档案安全存在误区。一些部门和人员认为“保密就是安全”,殊不知若档案不能合法及时开放,会使真实历史无法澄清,滋生历史虚无主义,进而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新时代新征程上,对于档案安全的外延具体包括哪些,档案安全风险存在于哪些地方,档案安全体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都仍待深入研究、系统谋划,以便切实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档案领域的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档案支撑。
数字时代下,以档案服务外包和档案软件为代表的档案产业逐渐兴起,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环境、对象、内容发生着巨大变化。比如:档案服务外包行业不仅是档案主管部门的监管重点,也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重点。档案软件企业不仅为档案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也是信息化行业的重要成员,为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和数据互通提供技术支撑。在国家积极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和档案开放利用服务的背景下,如何将档案信息安全纳入信创体系,怎样全面保障档案安全成为一大挑战。而真正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则无疑需要各类主体、各个环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
2022年,我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档案资源数量、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面临“东部领先、中西部较为落后,个别区域突出、整体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如表10所示,截至2022年末,已建成的55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等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数量较少。从建设质量来看,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政府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大,并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中。例如,浙江省于2021年将“浙里数字档案”列入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目录。2022年浙江省档案系统围绕“智能监管”“协同共享”“区域一体”“一仓一库”4个应用场景建设协同打造“浙里数字档案” 。而中西部省市和东北三省受人才、资金等因素制约,建设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存在一定困难 。
表10 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数量分布统计表
实践层面,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仍然存在“重管轻用”现象 。在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工作中,许多企事业机构管理理念的更新较为滞后、制度变革不到位,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无法真正落实。电子文件管理也面临着区域之间和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挑战,不少地区和行业对“双套制”仍深度依赖,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创新性方法和方案应用不足 。通过对25家国有企业2022年档案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仍有部分企业从没有建立过电子文件归档制度、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策略等与档案资源电子化相关的制度 。另外,在标准执行过程中,“由于标准之间缺乏必要衔接、忽视标准宣传与推广,致使我国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可操作性较弱,出现‘重出台、轻落实’的现实窘境” 。例如,住建部曾于2012年发布《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 187—2012),但是该标准未设置档号、全宗号、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档案信息化不可或缺的元数据元素,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电子档案元数据管理的要求。
在经费保障方面,虽然全国各地积极主动融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国家财政也给予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当程度的政策倾斜与经费支持,但目前仍有一部分地区,尤其是相对偏远地区依然面临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资金难题。在人才保障方面,各地区熟悉档案信息化建设业务的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例如:闽西地区是全国著名的苏区和老区,所辖四县一市两区,均是原中央苏区县,存在技术支撑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到位的现实问题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存在着数字化业务无人会、档案馆工作经费不足等实际问题 。
目前的档案科技成果多是研究报告、软件系统,体现形式以技术报告、研究简介、项目汇编等文字材料为主,在成果形式和展现方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新媒体运用和多模态展现手段上还缺乏探索。许多获奖成果的分享形式主要是图片、视频、文稿等,多样化色彩还不足,科技成果内容的丰富性尚未充分体现。
档案科技作品多是技术应用分析、前景预测、方案设计,在价值挖掘层面存在欠缺。以全国档案学专业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成果为例,从入围作品后期成果转化及最终实现的统计来看,参赛作品竞赛后的持久力有限,部分作品展示时提出的目标,并没有在后期实现。很多作品最终停留在“半成品”状态而未在后期持续跟进,甚至许多成果仅停留在设计阶段,相关设计报告没有进一步的落地和深化 。此外,档案科技成果涉及“数据治理”“数据应用”的内容,会遇到数据加工处理问题。例如,在数据生成收集、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发布、数据分析、成果发布、更新等过程中,面临档案数据、著录工具及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升级、迭代滞后问题,这都影响档案科技成果的后期可持续发展。
与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其他领域智库建设相比,我国档案智库建设比较落后,尚不能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档案智库建设尚未获得应有重视,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质量档案智库极少,产生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多,档案智库参与决策咨询缺乏制度性安排,档案智库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亟待创新,领军人才和研究骨干相当缺乏 。另外,对智库成果的重视程度、应用力度还不够。
其一,“三支人才队伍”效能尚未充分激发。目前,“三支人才队伍”仍在组建过程中,尚未有进一步系统性的培养使用措施,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支人才队伍”评审结果未公开发文,不利于形成社会尊重人才的氛围,不利于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且对人才效能的评估和检验并不充分,无法发挥档案人才队伍的最大价值。
其二,复合型档案人才仍供不应求,难以满足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目前,除了各级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其他各行各业对复合型档案人才的需求同样十分迫切。例如:档案寄存外包服务行业在业务项目开展中缺乏既懂得项目管理又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及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档案软件行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除了要求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之外,更加希望能够拥有既精通技术又懂得档案专业的人才 。此外,西部地区档案人才较为匮乏,档案高等教育存在专业规模小、师资能力弱、科研资源少、尚未形成连贯的人才培养体系等问题。
档案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46个副省级以上的档案馆共涉及45个档案网站和50个微信公众号 ,但这些档案网站和公众号可作为继续教育平台的寥寥无几。例如,海南省目前还没有一个档案线上教育平台,难以对档案线下继续教育未涉及的部分进行及时有效的补充 。此外,线上教育平台建设不仅需要拥有先进技术的网络人员对平台进行搭建与维护,还需要高素质的档案人员进行课程学习资源的建设。但一些地区的档案部门往往由于缺乏网络技术人才而对线上教育望而却步,造成我国线上继续教育平台发展缓慢 。欠发达地区更是难以建设线上教育平台。
第一,档案学可能存在“隐名化”问题。在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名称依旧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档案学的名称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上已无迹可寻。从专业发展的角度,图书、情报、档案概念从一级学科名称中的消失可能削弱、淡化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这三个二级学科,甚至造成“去二级学科化”的效果。新版学科专业目录既对二级学科的灵活设置,也对档案学坚守阵地、保持特色、坚持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从档案学研究内容的角度,一级学科的整合,使档案的特质变得模糊,不同文献学科背景的研究者可能拿档案作一般文献待之。加之档案数字化引起的人与档案原件的隔膜,档案内容在未来的研究和人才培养中可能会更进一步被忽视 。因此,如何坚守二级学科阵地,以及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应采取什么样的思路和举措是一级学科更名下档案学面临的新挑战。
第二,档案人才培养方案亟待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方面,当前高校档案学课程设计尚未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进行调整与优化。一级学科更名后,档案学的研究范围将在信息资源管理框架下扩大和丰富,这也意味着档案学将更加关注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公共管理、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等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同时,档案学传统的文献研究、定性研究等研究方法已难以满足未来研究对象的社会化需求 。同时一级学科更名对档案学专业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知识的不断产生和原有知识的老化,要求专业教师不断学习和更新既有的知识体系。一级学科更名后,部分高校档案学专业缺乏足够的师资力量支撑新课程开设。另一方面,我国档案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较为匮乏。2022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针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但在档案领域,目前开展专门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规划的学校极少,仅查到四川省档案学校和贵州师范学院历史与档案学院提出了“双师型”教师培养规划。
第三,缺乏档案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首次将专业学位教育纳入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开展档案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但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开展档案管理专业学位教育,这造成了一些现实问题。其一,“档案管理”未列入《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导致部分高校只能将档案管理方向设置在图情专硕学位下,目前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和武汉大学提出自设档案管理专业。其二,档案管理方向设立在图情专硕学位下,但图情专硕的导师大多是图书馆学、情报学领域的专家,档案学方面的专家较少,不利于构建科学的档案管理专业硕士学科体系,培养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 。其三,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目标中并未专门强调对档案学人才的培养,专业核心课也以图书馆学和情报学为主,难以满足档案管理专业的培养要求,造成学生在档案管理领域的职业能力缺失 。
当前,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档案理事会(ICA)、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搭建起了全球档案治理平台,不同国家汇聚于此,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档案发展策略。然而,我国对三大国际组织的动态跟踪较为滞缓。一是宣介世界记忆项目政策不及时。2021年,《世界记忆项目总方针》《世界记忆项目国际咨询委员会章程》修订完成,停摆4年之久的世界记忆项目再度重启。然而,我国尚未基于此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入选标准》进行修订,且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评审仍沿用旧版标准。二是因故未能大规模出席2022年ICA罗马年会。我国档案界人士大多因疫情管控措施遗憾缺席于2022年ICA罗马年会,加之此次会议未有线上形式,导致“中国声音”在这一国际档案盛宴上未能充分发出。三是我国档案标准国际采标率仍较低。以我国电子档案管理国家标准为例,据统计,在我国现行36项相关标准中,除6项标准引用了国际标准外,只有6项标准等同采用、1项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标准,国际标准采标率仅为19.4%。而对比我国产品领域,早在2018年相关国家标准的国际标准采标率即达到85.47% 。
2022年,我国档案领域在“积极参与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积极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档案领域合作”等方面成效甚微。当前,我国将中外人文交流定位为大国外交的三大支柱之一,且已建立中俄、中美、中英、中欧、中法、中印尼、中南非、中德、中印、中日等十大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 。然而,仅有中俄人文交流机制明确将档案领域纳入其中,故2022年仅有中俄档案合作较为亮眼。2022年,档案领域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步伐有所放缓,尤其是档案线下展览几近停滞。例如:在2015年,中阿两国就对“探索档案合作交流机制共同助推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展开对话 ;2018至2019年,国家档案局连续两次主办“锦瑟万里、虹贯东西——‘丝绸之路’历史档案文献展” 。因此,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档案领域国际对话交流有待恢复。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大力推动以档案为载体的中华文化走出去” 。2021年4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项目中国国家委员会网站正式上线,成为档案文献遗产宣传的重要窗口。该网站围绕“世界记忆项目”“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记忆名录”“学术中心”等内容进行宣介,旨在呈现我国档案文献遗产的申报、管理、保护、学术研究与开发利用情况 。然而,由于该网站仅有中文版本,国际可见度较为有限。且相比于世界记忆项目英国国家委员会网站,其关于档案文献遗产的内容展示有待进一步丰富。世界记忆项目英国国家委员会网站围绕26项入选国际名录与62项入选国家名录的档案文献遗产资源建设专题数据库,分为“公民与权利”“战争与和平”“电影与照片”“殖民史”“工业、创新和科学”“文学史”“国家、宗教和权力”七大模块对其进行详细展示。每一档案文献遗产均会链接至相关网页,内容丰富而多样。这在一定程度为世界各国人民了解英国档案文献遗产提供了绝佳窗口。
在新的发展进程中,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对中国档案事业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档案事业发展新症结,探索推进中国式档案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为完成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贡献档案力量。
一是建立和优化档案局馆协同运行机制。目前,除了上海市档案局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模式外,档案局馆协同运行的机制有主官一肩挑、党委办(档案局)管理(代管)档案馆、局长馆长联席会议机制等模式(如表11所示)。这些不同的模式都有一些地区探索实践,并取得了较好成效。比如:福建省全面推行“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实现79.3%的区县主官“三位一体”或局长、馆长“一肩挑”;四川省泸州市也推行档案局长、馆长一肩挑;四川省攀枝花市则通过明确市委办代管市档案馆、一体纳入考核等方式推进局馆协同;北京市档案局和档案馆实行局长馆长联席会议等三级沟通协商机制。在具体方式上,可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做法,采用授权委托、联合开展、委托代拟等协同方式 。在协同内容上,可涵盖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另外,档案局馆协同还可通过明确档案局馆由同一领导分管、加强档案局馆间领导干部调任交流等方式。各个地区需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局馆协同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档案工作合力。
表11 档案局馆协同的主要模式
二是大力加强区域档案工作协作机制。在人员力量普遍不足、不强的背景下,除了同级的档案局、馆之间的协同,还可加强行政区划内的多层级的档案局馆协同。例如,江苏省扬州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和各县(市、区)档案部门联合开展对全市82个乡镇的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并实行各县(市、区)交叉检查,以便将乡镇档案工作制度规范“送下去”,并及时将各地经验做法“带回去” 。各地可以参考学习这一经验做法,加强区域协同,既可有效解决专业力量不足的困境,也能一定程度提升档案监督执法刚性,全面提升区域档案事业发展水平。
一是加快做好档案法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国家层面,应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力争实施条例早日颁行;应加紧对《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研究修订工作;应按照工作计划,抓紧修订出台《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另外,新《档案法》还对电子档案管理、档案鉴定销毁、产权变动时档案转让等配套规章制发提出明确要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出台要求在档案法规制度制修订时统筹考虑,国家有关部门应协调推进这些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强化制度供给。从地方层面看,应针对立法文本简单重复、立法目的未能很好体现档案治理信息化要求等问题,通过强化立法前审查和立法后质效评估等措施,及时修订、清理与时代发展和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档案标准供给。应针对现存档案标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新《档案法》的立法理念和精神,加快推进电子档案、科研档案、建设项目档案、医疗健康档案、档案资源共享服务、档案馆服务、档案安全保护及风险防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档案标准供给,持续优化档案标准体系。比如:加快出台《档案工作标准体系方案》和《档案标准化工作指南》;强化《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标准的解读和宣传贯彻工作。同时,从政企联合、增强互动、标准宣传三个方面加快完善档案标准主题覆盖面,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与转化,并探索建立系统的标准评估机制,如依据不同类型标准的生命周期来科学制定评估阶段与复审时间 。在电子档案管理方面,应立改废释并举、推进多方参与,比如统筹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电子档案证据保全规范》等行业标准发布实施 。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档案行政监管。首先,需重点加强红色档案保管利用监管。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强调,“特别是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实践中,应大力推动档案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文旅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加强对红色档案保管利用的督导,共同讲好中国故事、协力增强文化自信,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其次,应加强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监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党管档案体制优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全面提高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
二是大力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档案工作是一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的基础性工作,在政府服务平台电子文件归档、档案安全保密、档案开放(信息公开)、档案服务外包等方面,同数据主管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党委督查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工作联系紧密。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应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加强与这些部门沟通,探索提升档案治理效能。比如:晋城市档案局、晋城市大数据应用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政务信息系统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必要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新建或改建政务信息系统时,必须先经市档案局对业务数据归档必要性进行审查,并提出电子文件在线归档模块开发或系统功能升级的要求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档案局、保密局、档案馆联合组织开展档案安全与保密工作联合检查行动。另外,还要继续完善与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司法部门的联合检查,加强与党委巡视巡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国资委等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提升档案行政执法的权威与力度 。
三是探索推广将档案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创新举措。一些地区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实践,积极推进档案领域执法体制改革。比如:《杭州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提出,将无专业执法队伍的市档案局等部门的全部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2022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安区等区县提出整合区档案局等部门全部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又如,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等任务。这为加强新时期我国档案行政监管提供了思路和借鉴。此外,浙江省杭州市基本建成“一键归档、一网通查、一屏掌控”的市域一体化数字档案智慧服务平台,具备了“互联网+档案行政监管”功能;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探索推进档案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 ;江西景德镇推行档案行政执法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免罚 。这些经验做法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参考。
2022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明确提出“在两类档案归集成果基础上,围绕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成就不断拓展档案归集领域、扩大覆盖面,特别是要进一步做好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活动等相关档案归集工作” 。除了“两类档案”外,档案部门应积极探索开展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地方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的档案资源归集实践。
随着“四重”档案(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档案)的归集需求日益凸显,国家档案局应基于《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和《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等法规制度,出台“加强‘四重’档案资源归集实践”的相关政策,引导档案领域资源归集工作注意力由“两类档案”转移至“四重”档案。另外,各地档案机构应积极探索适用于地方实际情况的档案资源归集模式。例如,上海市档案局(馆)针对“服务中心工作还有短板问题”,制定《2022年本市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清单》,明确本年度需重点归集的“四重”档案,就档案收集整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数字化和专题目录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
首先,国家档案局应以《“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有关“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基本摸清国有档案资源家底”的规定为依据,参考文物等相关领域资源普查工作经验,做好前期摸查、编制可行性报告及技术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并总结验收等准备工作。
其次,出台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档案资源普查的通知,明确目的和意义、范围和内容、时间和安排、组织和实施等相关要求。
再次,配套做好数据库建设、共享平台建设(门户网站)、法规标准建设、奖励机制建设、质量控制机制建设、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地方层面可先行探索开展某专项档案资源普查工作,为后续参与全国范围内的档案资源普查活动积攒经验。
此外,由于《档案法》将非国有档案纳入了管辖范畴,加之关于“研究探索非国有档案资源登记制度”的要求有待落实,非国有档案资源认定登记工作应逐渐起步。可适当参考法国等其他国家相关制度,借鉴“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布标准,档案所有人主动登记”或“对非国有档案进行调查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向档案所有人发出登记通知书或建议书,明确其所负有的登记义务”等方式,在此基础上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非国有档案登记制度 。
一方面,加强档案鉴定法规制度研制。国家档案局可以项目委托制方式推进相关制度研制。应全面梳理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脉络,综合考虑电子文件鉴定与纸质档案鉴定的异同及电子文件时代档案鉴定的新要求,充分立足于我国档案机构有关档案鉴定实践,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制度,明确“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另一方面,加强电子档案管理法规制度研制。其一,加快颁布《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并配套出台相应的实施指南;其二,弥补电子档案管理相关法规体系中的“行政规章”缺口,如在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中加大电子档案管理相关内容的解释力度,在修订《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时补充完善有关“电子档案管理”“档案资源数字转型”等方面的条款和内容;其三,结合当前电子档案管理痛点和难点,适时推出《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配套软件产品接口规范》《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测评规范》等国家或行业标准,加强新型特殊载体电子档案归档管理规范以及电子档案监测评估类标准制定 。
第一,继续提供“均等化、无差别”服务。疫情期间所暴露的服务短板问题,既存在于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的区域或城乡不均等,也表现在档案即时服务不均等现象中。具体而言,由于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流动,档案利用服务转向线上办公,取代了线下查档等的烦琐流程,但对于不熟悉智能设备的老年人或硬件设施不齐全的偏远地区群众而言,无疑是切断了其办理档案业务、享受档案服务的路径,形成了新一代“数字鸿沟”。后疫情时代,档案机构将在更成熟、更充分的条件下,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如“无智能机群体”),提供“均等化、无差别”服务,使办理档案业务不再是难题,使档案服务覆盖全体,逐步弥合区域、城乡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档案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
第二,更为注重档案文化服务。《“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指出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档案信息和档案文化需求”,将档案文化需求与档案信息需求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疫情期间,公众文娱消费受阻,文化需求受到压抑,公共文化服务相对于过去十余年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进入了一个低潮阶段。国内外档案机构纷纷探索档案文化服务新模式,如2020年疫情期间,美国犹太档案馆档案管理员劳拉·戈特利布发起“开箱即用”项目,通过Facebook Live向公众分享当地犹太人的历史;山东省档案馆举办“战疫故事 档案见证”系列活动,通过“山东省档案馆”公众号、山东档案信息网推送前线医护抗疫日记,与社会公众一同见证“越是艰难越向前”的勇者风范和守望相助、患难相扶的坚毅力量 。在经济逐步恢复的同时,后疫情时代应关注和重视档案文化需求,侧重将数字技术融合于档案文化服务中。数字思维将深刻嵌入档案服务之中,这既是档案工作顺应数字时代发展的应然之举,也是后疫情时代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重要趋势。
针对档案利用服务特色不够鲜明的现状,建议未来进一步打造并凸显档案利用服务的“中国特色”。为此,已有学者从资源、组织、政策、平台、规则“五位一体”角度提出中国特色档案利用服务体系,包括政治意识强、范围全覆盖、服务均等化、利用便捷性等特征 。以红色档案资源利用为例,它是具有中国特色档案利用服务的重要体现,已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但除红色档案资源开发外,还应加大彰显中华民族精神的档案文件、少数民族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开发利用力度,彰显“中国特色”。
一方面,线上服务应突出“精”“简”,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疫情期间,各地档案部门纷纷开启电话查档、网络查档、信函查档等服务,推出丰富多彩的线上宣教活动。例如:2022年12月,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成功举办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公益大讲堂”,在线实时收听收看超30万人次,总浏览量超55万人次。北京市档案馆在国际档案日期间推出线上宣传活动,让档案工作和馆藏珍品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群众,让观众通过网络“云游”北京市档案馆 。随着档案利用服务方式和档案公众教育模式朝着便捷化、虚拟化方向发展,未来应进一步梳理线上服务思路、创新线上服务方式、明确线上服务方向,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效率。
另一方面,线下服务应突出“全面”“专业”,加强官方与公众的情感联系。线上服务比较注重效率和目标,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无法代替线下服务与公众的情感联系。今后,档案机构应集中力量推动线下服务尽快恢复,更好地把握服务对象需求,更直观地获得服务反馈,提高服务满意度。因此,未来的趋势仍然是以线下服务为主,线上服务为辅,注重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辅相成和主次关系的相互转换,利用线上服务辅助线下服务推进,同时利用线下服务进行线上服务的宣传与推广,充分发挥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的相互作用,实现服务成效、服务影响力的最大化。
档案治理体系是理念制度层的抽象,包括档案安全体系在内的三个体系是业务方法层的实施。档案安全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要以档案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基础和依托,具体通过档案管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档案执法和业务监管等实现。全力推进档案安全体系现代化,必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要求,建立档案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增强应急处置制度规范供给,加强档案服务外包等环节监管等。只有加快推进档案安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才能引导、规范和带动档案安全体系和能力的整体现代化。
档案安全体系建设需强化档案安全风险管理。哪里有档案、哪里有档案工作,哪里就可能存在档案安全风险。“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防范化解档案领域安全风险是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必须首先明确档案工作中的安全风险在哪里、风险管理的重点有哪些。唯有如此,防范风险才能心中有数,安全管理方可有的放矢。从治理视域看,档案安全风险主要存在于安全治理体系、档案人员安全、档案信息安全、物理设施安全等四个方面。要结合网络、数据、保密等行业领域安全要求,建立和优化常态化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评估、隐患排查、应急演练,联合开展安全保密督查、加强重点档案保护,切实提升档案安全管理能力 。
在档案安全监管方面,应重点针对档案寄存托管、数字化外包、信息系统建设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大力强化档案安全协同监管、专项检查、通报,提升档案安全监管效能。四川省成都市档案局针对档案寄存托管、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等外包服务企业,集中2天时间分4个片组,组织23个区(市)县召开企业监管工作座谈会,围绕市场现状、定价机制、资质资格、技术能力、风险防控等进行讨论交流、强调安全要求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计划》,将“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和质量监管”纳入其中,明确由市档案局牵头实施,监管对象为从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寄存服务的企业 。长沙市开展了档案安全专项检查,下发了《全市档案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这些地区的经验做法可供借鉴。
一是做好馆藏资源数字化建设工作,落实“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要求,全面开展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进馆档案数字化副本接收工作 。结合中西部地区的文化特色,合理运用数字化手段,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建设,为档案信息化打好资源基础。例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面向全市征集反映地方特色、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电子档案8692.12GB,西藏“三大重点文物”(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保护维修工程档案4400余件 。
二是推进数字档案馆(室)资源共享共建。以服务利用为支点,构建馆际多层次共享利用体系和档案数据综合共享平台 ,使档案信息化建设覆盖档案信息收集、整理、存储、管理、传播、利用、开发、共享等全过程 ,凝聚合力推动全国数字档案馆(室)的均衡建设。
三是推进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形成一批示范单位。通过构建以企业总部为中心、所属单位为节点的互联互通的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体系,以点带面全方位推动企业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应继续推进电子档案管理标准体系的建构,平衡各层级体系间的差距,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的基本需求,提高现有标准的可操作性,实现标准的更新换代和动态调整。将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人员的职责范围,从制度管理的角度强调电子档案管理的重要地位,提高电子档案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要主动参与电子档案管理国际标准化进程,我国的电子档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既要凸显中国特色和档案实际,也要积极走向国际,实现标准的双向转化应用 。
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助力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化实践工作的开展。例如:辽宁省档案馆将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全系统用于电子档案数据的在线长期安全保存,构建多套异质异地综合备份体系,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安徽省档案馆建设了涵盖接收、管理、存储、利用等业务的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系统,实现了基于自主可控环境下的电子档案的全流程管理 。在单轨转型和数据驱动战略导向下,我国电子文件管理实践应持续关注规范化的文件管理业务方案和深度赋能的技术应用场景 ,推动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一方面,应创新宣传手段,以漫画、小册子、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和可视化载体,积极推广和普及档案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与利用方式。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电台、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和专业媒体的合作,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这方面可以借鉴目前档案部门已有的较为新颖的宣传方式,例如:2022年6月9日至15日期间,北京市档案部门紧密围绕“喜迎二十大 档案颂辉煌”主题,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特色档案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档案馆联合制作推出档案宣传海报,在各区、各单位和社区、街道广泛张贴,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平台开展档案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做到群众参与不停、活动热度不减,形成联动宣传的规模效应 。南昌市档案局改版了门户网站“南昌档案信息网”,新增大幅“互联网+民生档案”远程共享利用平台宣传广告、“互联网+民生档案”远程共享利用平台专栏,电视新闻媒体、纸质传统媒体的大力宣传推广有效扩大了远程共享利用平台的知晓度 。
一方面应积极“开源”,争取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例如:福建省档案馆在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资金设立以前,档案数字化专项经费每年仅有60万元,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经过努力,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省财政于2022年设立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项资金 。另一方面也要高效“节流”,遵循“量力而行,保证质量,兼顾速度” 原则,平衡好成本、质量与效率三个关键点,抓住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馆藏资源数字化等重点工作,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以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档案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期资源汇集。国家档案局已于2021年进行了三次征集全国经济科技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案例评选,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共收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案例433个 。对上述科技成果进行专题汇集,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既可以从已有科技成果中抽取出共性认识和科研重点,亦可以对科技成果进行细粒度分析。
二是做好档案科技成果转化的挖掘呈现。内容挖掘是档案科技成果展示的中段和末端,关系到档案科技项目周期性运作的成效。无论是采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挖掘,还是采取平面展览进行透视,都是科技成果呈现的方式。例如,牛力等指出对名人档案的层次及空间进行分析与解构,梳理名人档案价值挖掘的理论基础与技术体系,能够提升名人档案的知识发现深度与价值呈现维度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也是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档案领域的具体表现,需要进一步重视。
一是出台档案智库建设专门政策。档案智库建设既是打造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格局的应然举措,也是响应《“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科技兴档工程的重要任务。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档案智库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档案智库的定位、类型、职责、标准,明确档案智库建设的指导思路、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档案智库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地方档案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和高校也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有关档案智库建设的具体制度或方案 。
二是积极保障档案智库平稳运行。档案智库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持续的投入和支持。根据中国特色新型档案智库建设特点和需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应引导各地和各单位给予档案智库在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研究经费等多方面的保障。档案智库也要通过自身努力积极争取各种社会资源。建议探索建立“旋转门”机制,促进“智—政”“政—智”人才交流与培养 ,将档案智库作为一项智力要素进行设计,尝试进行周期管理和闭环管理。同时,可以参考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将档案作为延展文化数据供应链的重要媒介,确认其作为构建国家文化大数据网络的基础资源,纳入整体智库建设大局,持续加大开发挖掘力度。
三是构建合理评价体系。评价是中国特色新型档案智库建设的重要一环,引领着中国档案智库的良性发展。在明确评价主体与客体的基础上,建议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混合评价法”,除了重视“结果型”的静态绩效考核,还要注重“过程式”的动态性追踪评价,在评价档案智库成果时应突出特色性,即除期刊论文、会议论文、著作等传统学术成果外,还应将服务于档案事业发展的资政报告、技术专利、政策建议、白蓝皮书、网络评论、音视频资料、案例数据库等智库特色成果列入其中 。
一是对档案系统“三支人才队伍”持续跟踪培养,通过举办专家研讨、技能培训、科学论坛等活动发挥人才队伍的引领和带动示范作用。二是重点考虑打造由档案部门和高校共同组建的档案人才队伍“行动共同体”,引领档案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起由档案工作者、高校档案教师组建的优秀研究队伍,以“行动共同体”的形式组织各种档案活动,如学术研讨会、档案局(馆)研究项目、国家社科项目、专题研讨会、档案教育改革等。三是做好评优表彰和宣传推广,结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将档案人才推向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用好人才的社会氛围,激发档案人才队伍的积极性。
一是要在政策层面大力推进档案教育平台共建共享工作。对于平台建设困难的地区,提供帮扶与支持,实现各省市档案平台共建、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档案事业的整体性发展。二是丰富全国性档案教育平台的内容。集中发布、共享全国最优秀的课程资源,特别是为尚未建立起平台的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档案专业人员提供优质、便捷、低价的继续教育服务。档案继续教育的管理模式、教学模式、课程内容、师资队伍也要不断改进,尽可能与数字化融合发展,以提升档案服务能力,为国家和社会科研创新提供有力的档案支持 。三是要积极推动档案继续教育平台创新,在既有的档案继续教育网站上,开发特色远程学习项目、档案文化宣传栏目,提高档案人员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例如,江苏省档案远程教育平台配合局馆宣传主题,挂设“6·9”国际档案日“百年征程 初心永恒——中国共产党在江苏历史展”“为英雄建档 让英雄留名”“档案与建设”等专栏,丰富平台的学习内容,让学员们在学习专业课程之余还可以更多地了解档案工作和档案文化 。
第一,要继续坚守档案学专业本色与特色。档案学科传统的知识体系是在观照档案及衍生研究对象所涉及的“原理、原因和元素”的基础上不断精进和完善的,而这些“原理、原因和元素”是学科发展的基本取向。档案学科传统上所强调的“求真”与“致用”的思维方法关乎其研究对象的逻辑起点——档案文本在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中的独特功能与作用,正是通过对这些独特功能和作用的守护,档案学科才在学科价值彰显中到达认同的彼岸。需要继续坚守档案学科的独立性、坚守档案学科的“历史品格”、坚守档案学科专业化的基石,要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公布的《档案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档案学专业进行评估,尤其是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开设所要求的专业课中的6~8门,确保核心课程不被弱化、隐形化。
第二,适度拓展档案学学科边界。在一级学科更名背景下,根据档案学科建设状况和专业特色优势,拓展档案学的研究边界、更新档案学科理念和研究方法,并在人才培养中适度增加符合国家需要和较为前沿的档案学专业特色课程,如以数字人文、档案数据管理、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分析、文化与文献遗产保护等为代表的新的学科生长点 ,为优化档案学人才的知识结构提供了可能。一级学科更名后,下设的二级学科数量较原来更多,引进人才的机会增加,选择范围也大大延展,这对于修订传统陈旧的档案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较为有利 。同时,高校档案学专业教师应把握一级学科更名的契机,拓宽研究思路、更新知识体系,以适应新时代档案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三,地方的档案主管部门可以与高校合作共建档案学院。这既有利于档案工作实际发展的需求,也有利于实现学科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档案学教育更好地发展。在高校的选择上可以考虑:一是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已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高校;二是档案学专业已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名单高校;三是在东三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急需支持且具备办学条件的高校 。
在师资方面,档案学界已具备一批足以胜任专业学位教育的师资队伍,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科研和教学成果 ,已具备条件构建档案管理专业硕士的培养体系和学科体系。在经验方面,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发展为档案管理专业学位的设置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打造档案管理专业学位势在必行。这就需要档案界充分认识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发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力量统筹规划专业学位教育,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开展档案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求,探索新型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法,建立专业学位教育评估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兼具学术性、实践性、职业导向性的新型档案专业人才。
202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出台,其中“4-13 文化和教育服务人员”类别新增职业“档案数字化管理师”,将档案数字化以职业形式规范下来 。2022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针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提出了新要求 。但在档案领域,目前开展专门的“双师型”档案教师培养规划的学校极少,仅查到四川省档案学校和贵州师范学院历史与档案学院提出了“双师型”教师培养规划。在此背景下,要加快档案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组建。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考虑到培养成本问题,除了培养专职教师,还应从多方吸纳档案人才,培养兼职教师。一些符合“双师型”要求的档案人才由于时间限制,无法在档案人才基地充当专职教师,但其作为兼职教师,则可以充实壮大师资队伍,使师资队伍的构成更加多元、知识结构更加互补。例如,档案软件企业的技术骨干可以兼职部分高校的行业实践导师,在培养档案软件开发人才的同时,为企业未来的招聘提供便利 。
一是持续跟进世界记忆项目。我国应在深度研习相关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完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相关政策,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国际咨询委员会展开合作,鼓励相关人员积极任职,充分发挥世界记忆项目澳门、北京、福建、苏州四大学术中心的桥梁作用,以及时追踪世界记忆项目动态、提升国际档案文献遗产领域“中国话语”的可见度与影响力。
二是积极融入国际档案领域对话交流。在全球档案治理欣欣向荣之势愈加凸显的背景下,ICA宣布将于2023年10月重启第19届国际档案大会 ,我国档案界应广泛号召、全面动员,鼓励专家、学者、实践部门人员等亲赴会场与世界各国人员共襄盛举、共绘蓝图。另外,建议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档案学院)等联合筹谋举办国际档案大会,借此提升国际档案话语权。
三是广泛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2022年11月,第52届ISO/TC 46/SC 11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档案(文件)管理分技术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由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安小米教授、加小双副教授分别担任ISO/TC 46/SC 11两个工作组召集人 。这表明我国在国际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话语权更进一步提升。随着新冠疫情管控措施逐渐放开,国家档案局、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的人员派出将更为灵活,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客观条件亦更为便捷。以此为契机,充分优化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度势在必行。
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引下,我国档案界应以主办会议、开展项目、签署合作备忘录等方式主动搭建全球治理平台,由“参与者”逐步转向“引导者”,提升在国际档案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一方面,拓展中外人文交流机制下的国际档案合作。随着后疫情时代新冠疫情防控的全面放开,各领域的国际合作将迎来复苏新高潮。借此契机拓展现有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着力点,探索国际档案合作的各种可能性与可行性必定是大势所趋。我国可以充分借鉴“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档案合作分委会”建设经验与工作模式,致力于将档案领域纳入中欧、中法、中印尼等其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合作框架之中,以拓宽国际档案合作平台。
另一方面,深化“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档案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各方加强规划和战略对接。” 受制于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2022年档案领域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步伐有所放缓。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全面到来,我国应尽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就档案事务展开合作,恢复线下展览、讲座、会议论坛等,打造档案领域国际交流的繁荣复苏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档案作为文化珍宝,蕴藏着中华文明的演进轨迹与深刻内涵,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生动素材。
未来,我国档案传播应进一步挖掘以档案文献遗产为依托的档案文化。一方面,完善世界记忆项目中国国家委员会网站,增设英文版本,并将有关档案文献遗产形成背景、文化要义、潜在内涵等内容具体化与丰富化;另一方面,围绕“甲骨文”“近现代中国苏州丝绸档案”“侨批档案—海外华侨银信”等具有突出中国特色的档案文献遗产出版书籍、举办展览、制作文化创意产品,并使其充分流通于国际社会,成为中华文明的特色名片。基于此,面向国际的档案传播将持续助力中华民族更加稳定地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档案事业发展不仅要面对诸多复杂、多元、多层次问题相互交织的全球公共环境,还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扮演好参与者、贡献者甚至推动者的角色。本报告结合2022年度中国档案事业发展情况,重点从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科技创新、档案人才培养、档案对外交流合作等八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出这一年已取得的成绩,并对应审思不足与短板,为今后中国档案事业发展找准着力点。2023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需要广大档案工作者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中国档案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