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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书画同体 [1]

9 世纪张彦远在其著名的《历代名画记》(847)中曾精辟地指出:“书画异名而同体。”我们将由此入手,探讨中国书法与绘画的密切关联。知名汉学家艾惟廉(William Acker,1907—1974)将此说译解为:“书与画名称虽异,但质本归一。” [2] 但实际上,张彦远艺术评论语境下的“体”类似“文体”(文风)、“书体”(书风)和“画体”(画风)中的“体”,乃特指艺术家的“身体存在”或“风格”。据此,我们逐字释读后可得:书(书法)画(绘画)同(具备相同的)体(个人风格或风格传统)。书与画皆为历代艺术家所呈现的“图载”,因此“书画同体”的理念将帮助我们迈进那个将艺术化的“状物形”视作艺术家之“表吾意”的中国视觉空间。

8世纪时,唐代大师张璪(约活跃于766—778年)形容其笔下的山水为“外师造化,中得心源”。 而正是基于这种二元思维,中国画才得以始终兼顾到“状物形”与“表吾意”这两个方面。中国画的关键在于其书法性笔法。而一件书法性画作的要旨当为“笔迹”或“墨迹”—即艺术家自身形体存在的外延。

诚如大卫·罗桑德(David Rosand)所揭示的,“再现”(representation)与“表现”(presentation)的相对关系同样也是西方鉴赏传统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3] 西方的手绘传统至少可以上溯至普林尼“阿佩利斯的线条”逸闻。 [4] 因此,对于西方艺术史学家而言,源远流长、著述详备的中国艺术传统,也算不上是完全陌生的领域。中国艺术传统重视个人艺术实践,体现着“再现—表现”的辩证关系。早年关于蒋彝(1903—1977)和王季迁(1907—2003)所称“笔法美学”的探讨虽然未能引起重视, [5] 但他们所强调的“书画同体”论,却不仅揭示出书与画乃中国“一枝双葩”的艺术实践,更阐明了两者的历史发展与成就。

[1] 本章内容曾刊于 Chinese Calligraphy: The Culture and Civilization of China, trans. and ed. Wang Youfe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2008。

[2]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第1页,见于《画史丛书》一,第5页;参见Acker, Some T’ang and Pre T’ang Texts 1: 65-66。

[3] 见Rosand, Meaning of the Mark ;Rosand, Drawing Acts ,特别是第一部分第五章“The Legacy of Connoisseurship”。

[4] Rosand, Drawing Acts , 6-7.

[5] Kuo, Discovering Chinese Painting , 82. YYmKlBYeo4pWdRf+koMNYfP0nqm4VU07TsMsEp00RzjgxqmAlq5mPUO9SGoSX13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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