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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巡江西,打了一场肃贪漂亮仗

宣德二年(1427)二月,带着当朝皇帝及重臣杨廷和等人的殷切期望,于谦离开京城,来到了自己的任职之所——江西布政司南昌府。他的新职务是江西巡按。

一路之上春寒料峭,冷风呼呼作响,坐在马车里的于谦不由自主地搓着双手,但他的内心却是相当暖和的。

这一年,于谦正好三十岁。古人云,三十而立。从小有远大理想的他,常常深感时光流逝之迅速,人生际遇之无常。

六年前,他在北京参加会试,原本成绩很好,却因殿试风波排名靠后,失去了进入翰林院的机会。

六年后,有了这样一个新的机遇,当今天子又对自己另眼相看,于谦怎么可能不开心、不感动、不积极呢?

巡按只是七品官,却是代表天子巡视地方的“中央特派员”。因此,即便是一省主要领导——三司 ,对巡按都会有足够的尊重。

在路上,于谦心潮难平,挥笔写下了《二月三日出使》。从诗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对未来工作的严峻、责任的重大有着相当清醒的认识,对很快就要面对的各种变数与挑战,也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

春风堤上柳条新,

远使东南慰小民。

千里宦途难了志,

百年尘世未闲身。

豺狼当道须锄殄,

饿殍盈岐在抚巡。

自揣菲才何以济,

只将衷赤布皇仁。

明明是太平盛世,说“豺狼当道”似乎有些夸张,“饿殍盈岐”是把情况想象得过于严重吗?并没有。

江西和南昌,对大明王朝有着特别的意义。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时,南昌还叫洪都。这年七八月间,正是在洪都城外的鄱阳湖,朱元璋在大明设计师刘伯温的辅佐下,巧用火攻,以少胜多,打败并杀死了最大的竞争对手陈友谅,为最终北伐中原、统一中国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为了纪念这场有决定意义的大战,朱元璋将洪都改为南昌,彰显“南方昌盛”之意。

整整四十年后,南昌迎来了宁王朱权。于谦南昌之行最大的挑战与威胁,当然也是这位亲王。

朱权是朱元璋的第十七子,受封大宁(今属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手下有十万精锐的朵颜三卫骑兵(蒙古雇佣军)。朱棣靖难时,用计胁迫朱权一同谋反,许诺“中分天下,共为天子”;并以丰厚的回报,忽悠三卫骑兵一起造反。

朱棣登基之后,当然不会兑现当初的诺言。永乐元年(1403)二月,他将朱权改封南昌,并剥夺了后者的军队指挥权。

朱权虽说是朱棣的十七弟,但和朱高炽同岁。此后四十五年,这位宁王就一直留在南昌,从精力充沛的青年变成走道费劲的老人,直到人生的终点。如果他能再多活一年,都能赶上土木之变了。朱权对朱棣产生了深深的怨恨,这也为明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的朱宸濠叛乱埋下了伏笔。朱宸濠是朱权的五世孙。

作为藩王,朱权并不能直接管理江西民政,但因其特殊地位,南昌官员巴结讨好都唯恐不及,哪里还敢约束他及其下属的行为?朱权本人当然不缺钱,又喜欢附庸风雅,一生编著了《通览博论》《家训》《宁国仪范》《汉唐秘史》等作品。宁王府中官员,仗着宁王在南昌府的特殊地位,做点欺行霸市、拐卖幼女的事情,当然也不叫事,更不会有风险。

按理说,强龙难压地头蛇。特别是于谦这样人脉不够广,朋友不够多,性格又偏耿直的官员,来到一个陌生地方,如果锋芒太露,往往会树敌太多,大量的弹劾文书很快就能发到京城,让他待不下去。事实上,很多御史从京城来到地方,都主动选择“和当地人民打成一片”,你好我好大家好,吃好喝好沟通好,回京之后再交上一份不痛不痒的工作报告,谁也不得罪。

但于谦如果也这么和稀泥,他干脆改名叫和珅得了。一到南昌,于谦很快就接到举报,宁王府属官借“和买”的名义,大肆掠夺市民的合法财产。所谓“和买”,事实上是一种变相赋税,大致是春季借钱给农民,夏秋以绢或实物偿还。

这政策看起来没有毛病,但实物能抵多少钱,都是官府说了算。很多农民一旦沾上了“和买”,下场就跟借高利贷没什么区别,很快就会田产尽失,甚至不得不变卖房子和妻子。起初给你画的饼有多美味,之后让你吃的亏就有多大。宁王府在南昌有无上权威,王府属官就算搞出人命,当地官员也不敢依法追究,都选择明哲保身、装聋作哑。

所谓打蛇要打七寸,于谦一到南昌就找上了宁王府。出乎许多人意料的是,他并不是递名帖求关照,而是毫不客气地彻查王府属官的违法行为,先后将二十余名不法分子逮捕治罪,并立碑重戒。

于谦并不是不知道这么做的风险,并不是不担心被报复暗算,但他就是这种嫉恶如仇的性格、敢于担责的习惯,做的又是监察审理的工作,让他“路见不平,扭头就走”完全不可能。所谓“杀鸡骇猴”,南昌府及周边的贪官豪强们,一见于谦连宁王府都敢得罪,收拾自己又算得了什么呢?行事自然收敛了不少——等姓于的走了再胡作非为不香吗?

在以雷霆手段打击豪强的同时,于谦对南昌衙门的积压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将其中不少推倒重审,为数百人恢复了自由和声誉,从而也挽救了数百个濒于解体的家庭。江西百姓怎么可能不拍手称快,怎能不对他感恩戴德?

有一次,于谦发现了一桩“抢劫王府林木案”,作案者是个有几亩薄田的农民王胜,受害者居然是宁王府。

于谦一看就觉得非常蹊跷。一个农民,就算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抢宁王府的东西。南昌府判王胜充军,还要变卖家产(田地)赔偿王府损失。这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圈套,而王胜则一直嘴硬,不肯就范。

于谦于是找来王胜审问。谁知道这一次,王胜的态度却非常诚恳,连续叩头认错,说之前不服判决,是舍不得田产,现在知错了。于谦知道人多眼杂,就吩咐衙役退下,随后告诉王胜:“现在,你如果有冤情,就告诉本官吧。”

王胜左右瞅瞅,确信没有人偷听,然后又跪下使劲叩头:“大人,冤枉啊……”

原来,王胜家的田地离宁王的竹林不远。他无意中闯了进去,见四下无人,当然也没有监控,就想砍几根毛竹顺走。谁承想,王府护卫第一时间就现身了,把他逮了个正着。不难看出,这就是“钓鱼执法”。

王胜天真地以为,退回毛竹就没事了。结果,他被人家说成是抢掠林木,不但要充军,还要用田产补偿王府损失。王胜一直不肯承认,但牢头却警告他,认罪的话可以活命,不认罪,就得“病死”在牢里了。

看着王胜诚惶诚恐的眼神,于谦确定他没有说谎,就立即与王府属官交涉。

于谦询问道:“王胜是以什么手段抢掠林木的?同伙还有谁?抢的时候有没有打人?抢了之后作何用途?”

属官一时反应不过来,只能承认王胜只是盗窃。

“既然只是盗窃几根毛竹,那怎么能够充军、没收田产呢?”

“这个……”属官吓得冷汗直流,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了,就说自己得回王府复命。

于谦心细如发,办事认真,雷厉风行,让宁王朱权也有些无可奈何——人家可是宣德皇帝钦点的江西巡按,真要追究到底,自己也占不到便宜。再说,朱权也不是朱高煦式的二愣子,也不想搞得大家都下不来台。

于是,朱权“处理”了王府相关人员,对王胜不予追究,还试图拉拢于谦,可这位特派员并不想和他交朋友。

如果没有“尚方宝剑”,树敌太多的于谦,可能真就得“病死”在江西省城了。但幸运的是,两年后他离开南昌时,非但没有掉一根手指头,还为自己赢得了很高声望。当地百姓尊称他为“神明”,在当地郡学名宦祠中为他立碑,让这个年轻人感到很不好意思。

于谦与刘伯温、王阳明被晚明才子王世贞称为“三大功文臣”。但相比那两位在鄱阳湖水战中的突出成就,于谦在南昌的贡献显然相当琐碎,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但其对于谦的影响,依然不可低估。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南昌见证了刘伯温和王阳明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的高光时段,也承载了于谦承受着宁王的巨大压力,为民请命的坚定决心。

一直在外奔波,于谦对父母无法尽孝。操持家务的重担,几乎全落在了妻子身上。两人感情很好,于谦也一直没有纳妾,在那个年代极其罕见。

宣德四年(1429),董氏生下了一个女儿,这让于谦非常高兴。作为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读书人,他对儿子自然要求十分严格;而对女儿,却极尽慈祥和蔼。夫妻俩给女儿起名橘英,希望她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浊世上,能保留更多的善良品性,也能够一生平安幸福,嫁个好人家。

时间来到宣德五年(1430)九月。此时的于谦只不过才三十三岁,在大明官场是标准的小年轻,还得好好磨炼。可没想到的是,朝廷却突然给他安排了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 LNRkGsyQN6SAPUN8/Zw9n0UEjACM/yM4uogtIYsT5PgfLLUGLqOf6wR+b8Pqge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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