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说:“人生的最大生活价值,就是对工作有兴趣。”做同一件事,有人觉得做得有意义,有人觉得做得没意义,其中有天壤之别。
大仲马的写作速度是惊人的。他一生活了 68 岁,到晚年自称毕生著书 1200 部。他白天同他作品中的主人公生活在一起,晚上则与一些朋友交往、聊天。
有人问他:“你苦写了一天,第二天怎么仍有精神呢?”
他回答说:“我根本没有苦写过。”
“那是怎么回事呢?”
“我不知道,你去问一棵梅树是怎样生产梅子的吧!”看来大仲马是把写作当成了乐趣,当成了生活的全部。
不仅伟大的人物可以把工作当成生活的全部,平凡的人也完全能够做到这一点,只要他有一个正确的思想。
有个美国记者到墨西哥的一个部落采访。这天是个集市日,当地土著人都拿着自己的物产到集市上交易。这位美国记者看见一个老太太在卖柠檬,5 美分一个。
老太太的生意显然不太好,一上午也没卖出去几个。这位记者动了恻隐之心,打算把老太太的柠檬全部买下来,以便使她能“高高兴兴地早些回家”。
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老太太的时候,她的话却使他大吃一惊:“都卖给你,那我下午卖什么?”
做不感兴趣的事所感觉的痛苦,仿佛置身在地狱中。爱迪生曾说:“在我的一生中,从未感觉在工作,一切都是对我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