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瘦高的个子,圆圆的脑袋,细长的脖子,经常梳着三七分的头型,高高的鼻梁,一双乌黑的眼睛又大又亮,炯炯有神,眉毛又粗又黑,体型健硕,可谓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双大长腿跑的贼快,一双大手跟蒲扇似的,力大无比。一巴掌拍下去,能把红砖砸碎了。谁要是跟他过不去,让他给拍一巴掌,不是骨裂筋断,那也是皮开肉绽。年轻的时候,闯荡过江湖,练过武功。虽然武功练的不怎么样,但是,这点三脚猫的功夫,同时对付三五个人不成问题。
汪志有三个爱好,一个是喜欢抽旱烟,而且烟瘾比较大,特别喜欢抽焦油含量高的地产烟叶。那时候,社员们抽烟所需的烟叶,大都是自己家自留地里种的旱烟,品质比较好一点的是一种蛤蟆头的烟叶,还有一种叫关东烟,他走到哪都揣着一个烟口袋,里边装着散烟叶、卷烟纸和火柴,这是他的标配;二是比较喜欢喝酒,谁家有什么红白喜事他都必到现场,逢酒必喝,每喝必醉,有时喝醉了就站在自己家的屋里,开着窗户,对着外边骂人,逢谁骂谁,别人不能劝,越劝骂得越来劲。骂完东家,骂西家,骂完大人骂小孩。大家都知道他的怪癖,所以,谁都不跟他计较。喜欢听就听一会,就当看戏了,反正那时农村也没什么热闹可看,不愿意听的,索性关窗关门赶紧睡觉。他骂一会自讨没趣了,酒劲也过了,也就消停了;第三是喜欢管闲事,治保主任的本职就是负责生产队的治安管理,谁家打仗了,两口子闹离婚了,哪家丢东西了,都是他负责调解破案,也经常没事找事,有些时候,闲饥难忍,自己还整点事。
虽然汪志喝完酒骂人,不喝酒的时候,治保主任当得还挺干练到位。他办事干脆利落,组织协调能力比较强,谁家里闹个小矛盾了,夫妻吵架了,邻里之间有点小摩擦了,他都能给处理得妥妥当当。村里有什么婚丧嫁娶,喜庆寿宴都是他当支宾,负责组织指挥,制定方案,帮着张罗迎来送往,酒席宴会,样样精通。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所以,乡亲们平时还很信任他。
协力大队是一个只有近百户人家的小村庄,共有几百口人。生产队地形属于丘陵地区,20世纪70年代以前,生产队周围阡陌纵横,沟壑幽深,树木葱茏,植物茂盛。有很多野生动物,飞禽走兽随处可见。山上的植物繁茂,蘑菇、木耳,各种野菜漫山遍野,大自然的厚爱使小山村的人们,躲过了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村里没有饿死一个人。因此,人们饥饿的感觉没那么强烈,只要肯吃苦就不会挨饿。所以,人们之间的关系很和谐,邻里之间和睦亲切。社员们的风气很纯正,家家户户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生产队里有一座磨坊,里边有一盘磨和一盘碾子,那时磨米还是用马或驴拉磨,磨一袋米要很长时间,家家户户就把要磨的米装在麻袋里,堆放在磨坊里排班,磨坊也从来不上锁,也从来没丢过粮食。谁家想磨米就在碾子上扔把扫帚,表示有人要用碾子了,其他人家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然后排队等候,绝不逾越。社员之间都相互信任,互相帮助。夜晚睡觉,家里也从来不用上锁,白天出去劳动,也不用留人看家,生产队里也从来没听说谁家丢过东西。园子里种的瓜果蔬菜大家可以互通有无,也从来没人偷。所以,治保主任有时没事做,他有点形同虚设的感觉。
生产队里有两口露天水井,村里人称之为东井和西井,井水甘甜清冽,水质优良,是全村几百口人的生活用水水源。每当日落西山的时候,收工的农民便扛着扁担挑着水桶,三三两两到井边担水。大家用辘轳把水一桶一桶地打上来,倒进水桶里,也不急着往回走,把扁担架在两只水桶上,嘴里叼着手工卷的粗烟,一边吸烟一边聊天,天南地北,古今中外,花边新闻,东家长,西家短,床头床尾,风流韵事无所不谈,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村民交流信息的场所。谈深谈浅,说轻说重也从来没有人计较。
汪志很健谈,涞大彪的本领特别强,满世界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西井就在他家房后不远的地方,自从娶了媳妇以后,他从来不担水,家里用水都是他媳妇到井边去担。他也最喜欢陪着媳妇到井边挑水,主要是和乡亲们侃大山。
想当初,他父母送他进学堂读书,起初书读的还挺像模像样的,学习成绩也不错,可是没多久,因为打架斗殴,结果被老师给撵回家去了。此后他就开始了闲逛的生涯。
汪志结婚前,是一个很随性的人,性格比较活跃,喜欢交际,爱打抱不平。在附近的几个生产队也算是小有名气。他和几个同龄的年轻人整天在外面游逛,招惹是非。他踹过寡妇家的门,扒过情敌家的祖坟,投机倒把。但有一点,他不欺负老百姓,如果看到谁欺负贫民百姓,特别是妇女,他就会站出来主持公道,可谓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有一年,他在外面散逛期间,结识了一个小寡妇林波。当时,他正在街市上闲逛,看见有两个男人正在拉扯一个年轻妇女,那个女人哭喊着苦苦哀求,他们也不放手,其中有一个人还对她拳打脚踢。汪志刚好在此路过,那个女人用可怜的目光看着他,向他求救。
汪志看到这种情形感到很气愤,他紧走几步上前,大吼一声:“住手,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算什么本事。”
那两个男人看汪志竟然敢在自己的地盘上管闲事,就放开那个女人。其中一个高一点个子的男人,穿着一条肥腿裤子,上身穿着一件花衬衣,梳着一头披肩长发,鼻子上架着一副金丝边墨镜,脸上也不知抹了什么东西,跟魂儿画儿似的,一脸麻子,瞪着两个大眼珠子,眼圈有些发黑,流里流气的样子,他本姓郝,叫郝一冰,人们背地里都叫他大麻子。
大麻子走过来,一脸不屑的样子。他说:“谁家的狗没栓住,跑这来叫唤。你他妈的也不看看大爷我是谁。你活的是不是有点不耐烦了。有点欠收拾。”
汪志根本就没在乎他。最近这几年在外面闯荡,已经练就了一身本事,打起仗来三五个人一起上,都不在他的话下。
汪志说:“你俩是哪来的瘪犊子,得儿喝的,闲着没事跑这来撩哧女人玩,你没事先问问小爷答不答应。”
那两个小毛贼在这里已经横行乡里多少年了,怕过谁呀。他们哪晓得汪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在县城、省城都混过。还怕他们几个小毛贼不成。
其中,另一个小毛贼,满脸的连毛胡子,个头不高,两只小眼睛眯缝着,好像还有点斗鸡眼,黑不溜秋的脸上架着一副墨镜,鼻子有点歪,嘴还有点豁唇,像兔子一样三瓣嘴。所以,人们背地里都习惯叫他兔猫子。他本姓乔,大号叫乔松岩。时间久了,也没人叫他的大号了。最后,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姓什么。
兔猫子穿着有点土鳖,一身旧的灰色涤卡面料衣裤,歪戴着一顶帽子。手里经常攥着一把短把尖刀,时不常地咧着嘴,瞪着眼睛,在众人面前装模作样地用刀刮刮脸上的连毛胡子,装出一副凶神恶煞般的模样,一看就是一个跟班跑腿的小力巴。
兔猫子手里拿着一把尖刀冲着汪志比比划划地说:“不关他妈你的事,赶紧走人,要不然连你一块收拾。”
汪志看这两个人挺猖狂,也想教训他们一番。他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们立即走人,不然的话,我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信不信我打的你们俩满地找牙。”
大麻子和兔猫子还没碰到过这样的硬茬,心想,看样子他也没什么大本事,就是有点舞把操,我们两个人还削不死你。兔猫子狗仗人势,他手举着刀,恶狠狠地冲了上来。大麻子绕到他的背后,想来个两面夹击,叫他应顾不暇。
汪志看他们不听劝,还动起手来了,怒火中烧。他顺势躲过兔猫子的尖刀,一闪身,一个拉拽,兔猫子和大麻子两个人就迎面撞在了一起。只见他们俩个人应声倒地,叠起了罗汉。
汪志疾步上前用右脚把他们两个踩在脚下,弯腰取下兔猫子手中的刀,用刀架在大麻子的耳朵上。
汪志说:“兄弟,怎么样,认赌服输吧,按规矩是不是应该每个人割掉一只耳朵。”
大麻子和兔猫子哪见过这个阵式呀,连连告饶。旁边有些看热闹的群众也都鼓掌称快。他们也经常遭受这些人的欺负,今天总算有人替他们出气了。
其实,汪志也不会伤害他们,就是想教训他们一下,让他们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想了想说:“饶了你们也行,那总得有点说法吧?”
大麻子说:“兄弟,啥都别说了,既然栽倒你手里了,我们愿赌服输,我俩认你当小爷,今后一切都听你的。你看行吗?”
汪志一看火候差不多了。他说:“既然这样,今天我就放了你们两个,起来,每人给我磕三个头。”
大麻子和兔猫子满口答应。汪志松开脚放下。大麻子和兔猫子赶紧跪下给汪志各磕了三个头。
大麻子说:“小爷,今天我们有幸相识,不打不成交,以后我们就跟着你混吧。一切都听你的。”
汪志说:“你们为什么欺负那个女人?”
兔猫子说:“她欠我钱不还。”
那个女人说:“大哥,我是欠他们点钱,暂时没钱,我说再宽限一段时间,他们不同意,非要拉我跟他们去抵债。”
汪志说:“你欠他们多少钱?”
那个女人说:“欠200元钱。”
汪志从兜里掏出仅有的几百元钱,拿出200元钱,扔给大麻子。他说:“这钱算是还给你们了,以后不要再找她了。”
大麻子满脸堆笑地说:“小爷,我哪敢要您的钱呀,不用还了,她欠的钱不要了。”说着他把钱递给汪志。
汪志说:“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这么磨叽呢。”
大麻子赶紧把钱收回去。他说:“谢谢小爷。”
汪志说:“行了,你们都回家去吧,以后不许再欺凌百姓,骚扰妇女。找点正经事做。”
汪志虽然也在市井上混,但他做事有原则,更多的是搞点投机倒把,挣钱花。但那时候,对投机倒把打击非常严厉,经常是血本无归,损失惨重。
大麻子和兔猫子走了以后,汪志把那个女人送回家。这时,他才认真地打量了一下她。1米60多的个头,梳着一头短发,小圆脸,眼睛不大,但是很有神韵,清澈水灵。皮肤洁白细润,五官端正。属于不是很漂亮,但是,很耐看的那种女人。
那个女人告诉汪志,自己叫林波。家在外地,结婚以后,才搬到这里居住。
林波对汪志千恩万谢,非要认他做弟弟。汪志没有办法,也就答应了。她高兴地到厨房给他做饭吃去了。
吃饭的时候,汪志问她:“你为什么会欠他们那么多钱?”
林波向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她说:“我结婚两年多的时候,丈夫就因病去世了。扔下我和1岁多的孩子,为了处理丈夫的后事,向他们借了500 元钱的高利贷。一直没有还清。最近他们又来逼债,我请求他们再宽限一段时日,然后就出现了今天这个局面。”说完,她伤心的哭泣起来。
汪志安慰她说:“你别伤心了,一切都过去了,以后有什么困难和我说,我会帮助你解决的。”
林波破涕为笑。她说:“弟弟,谢谢你今天为我解围,以后姐一定会好好地报答你。”
就这样,他们彼此经常往来,关系走动的很频繁,就像亲姐弟一样很亲密,汪志也经常慷慨解囊,倾其所有帮助她们娘俩。
有一天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汪志又来到林波家,给她们送点吃的。林波非常高兴,做了几个他平时喜欢吃的菜,又买了一斤烧酒,他们坐在炕上吆五喝六地喝了起来。林波一个劲儿地给他倒酒,林波自己却喝的很少。一瓶酒汪志喝了有七八两。
喝到最后,汪志已经不省人事了,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林波看到这种情况,就收拾好桌子碗筷。炕上铺好被和褥子,给汪志打了洗脚水,脱去袜子和棉衣棉裤,给他洗完脚,换了一盆水,给他简单擦洗了一下身子,把他放到被里盖好。
她帮汪志洗漱完了,自己全身洗了一遍,涂上了一些香粉。然后钻到了被窝里。她搂着汪志,把身体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身上反复地揉搓。
她抚弄了一会,感到自己的身体狂躁发热,欲火焚身。她起身爬到汪志的身上,把双胸扣在他宽大的胸膛上,双唇印在他的嘴上,一阵狂吻,身体开始律动起来。
一会儿功夫,林波累的气喘吁吁,她从汪志的身上下来,靠在他身边,体会着甘露滋润的美妙,她感到到无比的快慰和兴奋。她继续抚摸着他的身体。过了一会功夫,她好像又感到了他在召唤,再次爬到他的身上。
此时,汪志有些清醒了,感觉身上有什么东西压着自己,伸手一摸,圆滑光润的肌肤,凝脂般的细腻,手一滑动,触碰到了一对柔软的双峰垂向自己。
汪志睁开眼睛,朦胧中感到是林波。他把林波从身上推下来,打开灯,看见她一丝不挂地躺在那里,感到莫大的屈辱。
汪志生气地穿好衣服,下地往外走,林波伸手拉住他,坐在那里哭泣着。汪志没有再理会她,挣脱她的手,踉踉跄跄地离开了。
此后,汪志再也没去过她家。
这是汪志在流浪时期的一段艳遇,情非得已。给他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创伤。
后来,大麻子和兔猫子在汪志的管束下,也改邪归正了,回家开始务农,走上了正道。若干年以后,在汪志的帮助下,也娶妻生子了。虽然,他们居住地离得很远,但是,他们两个人始终没有忘记他,还经常找他吃饭喝酒,成了酒肉朋友。
汪志到了二十多岁,在父母的管束下,结束了流浪生活,开始回生产队参加劳动,也不过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谁也管不了他。到了20多岁以后,不良嗜好和一些顽劣行为有所收敛,也是源于他认识了四合大队一个叫高淑华的姑娘。
那是在一个冬日的某一天,汪志到公社参加一个狐朋狗友的婚礼,在返回的途中偶然相遇。
那天,汪志参加完婚礼,在返回的途中,天气突然变化,西北风卷着鹅毛大雪铺天盖地扑面而来,他顶着狂风暴雪举步维艰地前行,寒风吹在脸上就跟刀子割的一样疼,实在顶不住的时候,他就转过身来,倒着往前走。
早晨,汪志在家临走的时候,料想到天气可能会有变化。当地冬天气候变化无常是家常便饭。所以,为防备发生意外,他带了一件棉大衣。
汪志暗自庆幸自己的英明决策,穿好棉大衣,戴好帽子,迎着暴风雪往回走。由于是顶风前行,感觉特别的冷,浑身就像要被冻透了一样。他知道,对待这种极寒天气,这个时候是不能停下脚步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快步向前,奋力前行。让浑身的血液加速流动,产生热量。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是,他顶着风拼命地往前走,走了一会,身体开始有些发热,稍稍感觉暖和了一些。
汪志身体虽然暖和了,但是,西北风刮得太硬,他感觉风打着脸依旧刀割一样似的疼。于是,他又转过身来,背向西北风,开始倒着往回走。走着走着,突然,他被一个软绵绵的东西绊倒了,疼的他直咧嘴。他站起来对着那个绊倒自己的东西使劲地踹了一脚,只听一声惊叫,倒是把他吓了一跳。汪志蹲下身子仔细一看,是一个女人,冻得浑身哆嗦斜躺在雪地上。
汪志要把她扶起来,问她:“你还能走动吗?”
那个女人哆嗦着说:“我浑身冷得不行了,走不动了。”
汪志说:“你要走动起来,开始可以慢慢地活动。然后,逐渐加快速度,越冷越要使劲活动,一会功夫身体热量就上来了,浑身发热以后就没事了,如果你这样停下来,会被冻死的。”
那个女人说:“你先走吧,我休息一会儿再走。”
汪志说:“这样不行,你会被冻死在这里的。你站起来,我带着你走。”说着,汪志使劲把她拽起来,几乎是托着她往前走。那个女人身体僵硬,走起路来很费劲。
汪志一边拖着她往前走,一边说:“你两条腿一定要迈开步子,自主往前走,才能让浑身血液流动加快,产生热量。”
这样,他们顶着暴风雪,奋力前行。走了一会功夫,那个女人有点缓过劲来了,脸上开始有了血色。
汪志问她:“现在感觉怎么样?”
那个女人说:“好多了,浑身有些暖和了。”
汪志扶着她加快速度,继续往前走。
那个女人说:“你是哪个生产队的?这么大冷的天,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呀?”
汪志说:“我是协力大队的,今天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结果遇上了暴风雪。也恰巧碰到了你。”汪志回过头来又问她:“你是哪个生产队的,怎么也跑到这来了?”
那个女人说:“我是四合大队的,今天去看我姑姑,没想到会遇到这种天气。”她又问:“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汪志说:“我叫汪志。”
那个女人惊喜地说:“汪大哥,我听说过你的名字。”
汪志说:“真的吗?不会是什么好名声吧!”
那个女人说:“汪大哥,不是那样的,我只是听别人说过你以前的一些事情,说你为人仗义,好打抱不平。”其实,她还听说了汪志很多偷鸡摸狗的事情,但她在这种场合是不可能说出来的。何况,人家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汪志心里也明白,她所说的听说过自己过去的一些事情,肯定没什么好事。于是,他岔开话题说:“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那个女人说:“汪大哥,我叫高淑华,我父亲叫高满仓。”
汪志一听笑了,他说:“原来你就是高老庄家的姑娘啊!久闻大名,如雷贯耳。”
高淑华听汪志跟她爹叫高老庄,心有不悦,但又不好说什么。她问汪志:“汪大哥,你认识我爹?”
汪志笑着说:“我不认识,只是听说过。大家都说,高满仓有一个姑娘,长得有点像高老庄里的那个姑娘。后来,人们就都跟他叫高老庄了。”
高淑华羞涩地笑了。她说:“汪大哥,前边不远就快到家了,谢谢你救了我,今天要不是遇到你,我可能就没命了。”
汪志说:“不用谢,也许这就是缘分吧。”
一会儿功夫,他们进了屯子,由于有房屋的遮挡,感觉风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大了,也没那么冷了。汪志穿的衣服比较多,走的已经浑身开始出汗,他脱下棉大衣,披在高淑华身上。
汪志扶着高淑华进了屋。高淑华看见爸爸妈妈,坐在炕上大哭了起来。两个老人莫名其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汪志把事情的经过向两位老人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两位老人千恩万谢。非要留他在家吃饭。
汪志走的时候,高淑华把他送到门外,对他说:“汪大哥,有时间我去看你。”
汪志也没往心里去,就回家了。
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汪志正在家中的院子里干活,一个女人来到他家门前。站在那满脸笑容地看着他。
汪志抬头看看她,说:“你找谁呀?”
那个女人说:“汪大哥,你不认识我了,我是高淑华。”女人甜甜地微笑着。
起初,汪志并没有看出来是高淑华。那个冬天送她回家,汪志并没有仔细观察她。一是初次见面不好意思,加上她穿的衣服多,并没有留意她的长相。
汪志听说是高淑华,这才认真的上下打量起她来。这一看不要紧,汪志的心一下子就揪了起来。他没想到,高淑华竟然比大家传说的还要漂亮。只见她修长的身材凹凸有致,头上梳着两条辫子,扎着一条红丝巾,樱桃小口,柳叶眉,高挑的鼻梁,一双杏仁眼睛镶嵌在粉嫩的脸上,显得很精致。她身穿了一套蓝色的外衣,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皮鞋。手上拎着一个黑色的布兜子。
汪志只是听别人说过四合大队高老庄有一个漂亮姑娘,他也没太当回事,只当是开玩笑。因为他觉得漂亮女人离自己太远了,异想天开的事情就当是做梦了。
汪志心里有些紧张,他见过的女人也不少,在一起打打闹闹,打情骂俏的也是经常的事。今天不知怎么了,心里十分紧张。他有些拘谨地说:“是高淑华呀,我都没认出来,你干什么来了?”
高淑华笑着说:“汪大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今天过来是要谢谢你。”
汪志说:“你不用客气,我也是顺道而已。”
高淑华说:“汪大哥,我们出去走走吧,我看这附近景色不错,有山有水的。”
汪志说:“走吧,我带你在附近转转,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以后你好过来玩。”
他们两个沿着一条小路,向村外走去。这个季节,山上的花儿已经开了,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的杜鹃花。他们俩默默地走着。高淑华打破了沉寂。她说:“汪大哥,你是一个好人,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是个二流子。”
汪志笑着说:“我知道,那天你没好意思说。其实,他们说的都是真的,我以前真的就是个二流子。可能从现在开始就不是了。”汪志壮着胆子说了这么一句话。
高淑华说:“汪大哥,你真坦率,我喜欢坦率的人,一个人能够在女人面前,坦诚自己的过去,说明这个人很诚实,将来一定会踏踏实实过好日子的。”
汪志说:“以前年轻,不懂事,不愿意受约束,喜欢一个人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现在想起来,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还要回归本源,扎根土地。农民嘛,还要以土地为生。”
他们两个聊的很开心,汪志带着她在山里转来转去,给她讲了山上很多有趣的事情。
临分手的时候,高淑华从兜子里拿出一件织好的毛衣递给他。她说:“汪大哥,这是我这些天给你织的一件毛衣,留给你天冷的时候穿吧,也是我的一片心意,感谢你救了我一命。”
汪志接过毛衣,他说:“谢谢你,送给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以后见面,不要再提救你的事情了,因为不只是我,换了别人也会这样做的。那就是一个巧合。”
高淑华很激动,她觉得汪志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并不像有的人说的那样,不务正业。通过几次接触,她对汪志有了很好的感觉。
后来,他们又多次见面,到山里面去玩。逐渐的,高淑华爱上了汪志。汪志也喜欢上了她。只是汪志有些胆怯,不敢想象高淑华会嫁给他。
有一天,高淑华约他到山里玩。正好,汪志也想要到山里挖中草药,晒干以后卖到供销社换钱贴补家用。他每年都几次进山里挖中草药卖钱,夏秋两季是挖中草药的最佳季节,高淑华听说他要进山挖中草药,很兴奋。他们扛着铁锹一起进山了。
正值初秋的季节,中草药已经成熟,漫山遍野开着各种鲜花,很多植物已经结出了果实。汪志主要是挖龙胆草和桔梗。高淑华没挖过中草药,也不认识中草药,汪志一边挖中草药,一边给她讲解中草药的一些常识,教她怎么辨别中草药。高淑华听的津津有味,很快就掌握了辨别中草药的一些常识。他们挖了一上午,累的汗流浃背。
汪志看看挖的药材已经装满了筐,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喘着粗气说:“休息一下吧,累死了。”
高淑华也忙活的浑身是汗,她掏出一块粉红色的手绢,擦着脸上的香汗,也挨着汪志身边坐下了。一阵微风吹过来,汪志闻到了高淑华身上飘过来的香味,他有些心旷神怡,用鼻子使劲吸了几下,尽情地享受着她的味道。
高淑华问他:“你在闻什么呢,一脸陶醉的样子?”
汪志说:“我在闻花香。你看,这漫山遍野的花儿,连空气都是香甜的。”
高淑华已经看出来他在闻自己身上的香味,心里觉得好笑。她这次出来,在家特意修饰了一番,浑身洗了个澡,画了一个淡妆,又涂上了一些香粉,脸上还抹了雪花膏。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碎花衬衣,下身穿了一条蓝色涤纶面料的裤子。
这时候,一只黄皮子突然跑出来,站在他们身边,拱着两只小手,呆头呆脑地看着他们,高淑华被这突来的情况吓了一跳,她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吓得惊叫一声扑到汪志的怀里。
汪志笑着说:“你不用害怕,是黄皮子,它不伤害人。”
高淑华不好意思地笑了。汪志望着躺在怀里的高淑华,粉嫩白皙的脸庞,一缕秀发被汗水打湿,粘在她羞红的腮边,一双美丽的眼睛充盈着一湖秋水,正在含情脉脉地望着他。被汗水浸湿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一对高耸的乳房若隐若现地展现在他的面前,甚至透过贴身的衬衣能看到她粉红色的乳晕。汪志双臂收紧了,她也没有挣脱出来。
此时,汪志感觉好像有几百只虫子在身上爬,浑身奇痒难耐,空气在燃烧,血液在沸腾。他把嘴紧紧地扣在她的双唇上。高淑华的双臂也顺势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他们狂吻了起来。
空气凝固了,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汪志的脑袋一片空白。他们陶醉在狂风暴雨中,尽情地享受着互相的爱抚。汪志把手伸进她的内衣里面,停在她的双胸上,尽情的揉捏,高淑华被他爱抚的呼吸急促,浑身燥热,她不停地扭动着身躯呻吟着。汪志的手离开双峰慢慢地向下滑去,在即将到达那片领地的时候,高淑华清醒了过来,理智地按住了他移动的手。
高淑华把他的手从衣服里拿出来,起身坐了起来,她整理好衣服,梳理一下头发。她羞涩地看着汪志说:“有些界限不可逾越。”
汪志的激情从亢奋中慢慢地消褪沉淀下来。他羞愧地望着高淑华。他说:“对不起,我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实在是控制不了自己。只是因为太喜欢你了。”
高淑华笑着说:“我们已经挖完中草药了,也该回家了。”说完,她开始整理中草药,整齐的码放到背筐里。
汪志从地上爬起来,清理了一下情绪,背上装满中草药的花筐,一起下山了。
令他们没想到的是,高老庄正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骤雨。
汪志和高淑华恋爱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高老庄的耳朵里。高老庄是什么人呐,是四合大队有名的老抠门,精于算计,无利不起早,自私贪财不说,还喜欢巴结有权有势力的人。
高老庄通过多方渠道打听到了汪志的家庭经济状况,而且还听说汪志是一个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的主,到处招惹是非。怎么能把如花似玉女儿嫁给这种人呢,那不是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嘛。
高老庄和老伴商量,赶紧托人说媒,把女儿尽快嫁出去,以免夜长梦多。什么救命恩人不恩人的,两码事,管他呢,反正不能让女儿吃亏。这是一辈子的婚姻大事,马虎不得,不能由着她的性子来。
高老庄动用各种关系给女儿找婆家。媒婆给他介绍了一个公社卫生院院长曲英鹏的儿子曲志远。曲志远也在卫生院工作。曲家有权有势,家庭经济条件优越。高老庄老两口十分满意。找人给他们确定了相亲的日期和结婚典礼的日子。
高淑华听说后死活不同意,高老庄以死相逼。他拿出绳子系在房梁上,老两口一头栓一个,不同意就一起上吊。高淑华毕竟还是一个孝顺的孩子,被逼无奈,只好委屈地答应下来。
汪志听说以后,虽然情绪很低落,但他表示也理解高淑华,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很自然的事情。
高淑华结婚前的一天晚上,她找到汪志。他们来到了那片山谷,在小河边坐了下来。
高淑华默默无语两眼泪。她紧紧地依偎在汪志身旁,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汪志用左手搂着她的身体,右手抚摸着她的头,柔软的头发行云流水般地穿过他的指尖,每一根发丝都牵动着他的心。他把脸紧紧地贴在她的头发上,一缕馨香充满了他的脑海。太熟悉她头发的味道了,他也最喜欢坐在这里,搂着她,即使什么也不干,一句话也不说,就坐在这里默默地搂着她,闻着她的味道,也是一种心旷神怡的享受。
高淑华睁开盈满泪水的眼睛看着汪志。她说:“你带我私奔吧,我愿意陪着你到天涯海角,过那种男耕女之的日子,再苦再累我都愿意和你在一起。”
汪志说:“我不能那样做,那样的话,对你父母的打击太大了,他们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会走极端的。那是一种对谁都不负责任的鲁莽行为,我们不能太自私了。”
此时,汪志的心情是痛苦的,他对高淑华倾注了全部的爱,自己怎么能轻易放下这段感情呢。但是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他不可能带高淑华走,那样,对她是不负责任的。既然爱她,就不能约束她,让她自由自在的飞翔。
高淑华躺在他的怀里哭泣着。她解开上衣口子,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上。她说:“我这条命是你捡回来的,今天我就把她交给你了,也算是对你救命之恩的回报。”
汪志把手抽回来,帮她系好衣扣。他说:“淑华,别犯傻了,既然我们做不了夫妻,不能厮守终生,我也不会冒犯你的。今天,我们就要为这段感情划上一个句号,把它永远埋在心里,待来生我们再续前缘吧。”
高淑华哭泣着,伸出双手,搂住他的的脖子,把香唇印在汪志的大嘴上,深情地热吻着。汪志抚摸着她颤抖着的身体。
一会功夫,汪志推开高淑华的头。他说:“好了,你赶紧回家吧,你爸爸妈妈着急该找你了,我送你回去吧。”
他们起身,整理好衣服,汪志把高淑华送到了村口。
汪志说:“我就不进村子了,让别人看见不好,该招惹是非了。祝你婚姻美满幸福。”
高淑华说:“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吗?”
汪志说:“我就不去参加你的婚礼了,亲眼目睹自己心爱的人嫁给了别人,你想那会是什么感觉。”
高淑华转过身来,抱住汪志一阵热烈的亲吻。就此,他们匆匆别过,各自回家了。
汪志知道,自己给不了她所向往的那种生活。所以,他对失去这段感情也很释然,逐渐的也就把她忘了。
后来,高淑华结婚了,再后来,她曾经来找过汪志几次,汪志都没见她。他想,既然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何必还要再去面对痛苦,相互折磨呢,相见不如怀念,岂不是更好。
汪志与高淑华从偶遇到相恋,最后分手,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这段感情对他来说却是刻骨铭心的,在某种程度上却改变了他的人生观。
此后,汪志好像经历了一次洗礼。受高淑华的约束和影响,他改掉了很多不良习气,开始重新审视人生,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后来,汪志遇到了现在的妻子——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