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应贯穿肿瘤登记工作的全过程,必须对项目中的每一个环节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现场工作的质量控制等。
一、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
项目办按照技术方案的考核办法和要求,对项目单位的组织实施、项目进度和效果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项目工作质量,如期完成工作。做到流程合理、优势互补、职责明确、合作运行。
二、数据收集前的人员资质和培训
严格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具备所需的工作资质和工作背景,所有工作人员经过培训,了解肿瘤登记目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三、数据资料质控要求
为了获得高质量的肿瘤登记数据,在开展肿瘤登记工作中,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质量控制要求,肿瘤登记质量控制流程见图3-1。
1. 上报数量和内容完整。各项目医院在上报时,应确保肿瘤患者如数全部上报,避免漏报。漏报原因多为报告设计的缺陷、管理漏洞以及信息系统遗漏等,项目医院需定期将本院肿瘤登记例数和医院电子病历提供的肿瘤病例总数作比,该比例应超过95%,若比例较低,则提示该医院肿瘤登记数漏报较多,完整性较差。为避免医院内漏报情况,应有专人负责、定期通过与电子病历核对,将漏报的病例补全。
图3-1 肿瘤登记质量控制流程图
登记的必填内容应该齐全不漏,选填内容尽量填写。质控员对院内初始形成的数据库进行核查,核对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否有错填或漏填,重点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发病日期、出院主要诊断、诊断依据、分期、病理类型等肿瘤相关信息。
2. 登记信息准确。恶性肿瘤具有高复发、易转移的生物学特性,导致患者需要反复多次住院,因而带来了肿瘤既往病例资料采集的复杂性,在采集既往病例时,尽量避免重报、漏报。另外还要避免误报,如将非恶性肿瘤报为恶性肿瘤等情况。
3. 登记报告及时。各项目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肿瘤登记信息上传到登记系统,一般要求患者出院后的次月15日前完成数据上报,以便管理单位进行数据核查、汇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