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店长应具备三种能力。
第一,店铺运营能力。这是完成店铺内的所有工作与服务所需的、提升QSC操作水平的专业技能,也叫技术技能。
第二,管理能力。连锁店将店长定义为“店铺资产要求的必要营业利润责任人”。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提升顾客满意度、增加客源、控制经费,从而增加利润,能够做到这些的人才被称为店长。
管理能力综合了三项被称为“C能力”的内容,即对人进行管理的沟通(Communication)能力、对人进行调整(调整顾客、下属、总部)的协调(Coordination)能力,以及发挥创造性的创新(Creativity)能力。
以往,对连锁店店长要求更多的是能够切实执行总部发出的指示。但近年来,对于有自主思考和行动能力的自主型店长的需求正在逐渐增加。自主型店长需要有与员工进行讨论并切实执行的能力:通过持续“PDCA的管理循环”[计划(Plan),执行(Do),评价(Check),行动(Action)]并将结果反映到下一步的计划当中,不断提升质量与服务。店长的管理能力事实上就是指“三项C能力+PDCA”。
第三,领导能力,即人性魅力,也叫人力技能。这是赋予店铺成员以动力、使其充满干劲儿的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掌握的。它要求店长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信任短期工和兼职工,时常关心员工,这样才能具备领导能力。
店长能力的基础是对店铺的爱护之心,是对员工和伙伴的感情。店铺的兴衰由店长的能力水平决定。作为已经成为店长或者以成为店长为目标的你来说,自身对此有深刻的认识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