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们家而言,自从我家二宝开始会走路、说话之后,我们家基本上每天都上演着兄妹玩具争夺大赛。不是哥哥哭,就是妹妹闹。
老大和老二差2岁。谁都不肯谦让谁。相信这样的生活情境对于很多俩娃家庭来说都不陌生。
5岁的大宝用乐高积木建成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小火车。
3岁的小宝在堆一个乐高的房子,其中少了一块红色的积木,看到了大宝火车上有很多块,直接拆下来一个,结果大宝哇哇大哭起来了……
平衡车是大宝的,大宝很久都不玩了。
有一天,小宝拿着平衡车过来玩了。
大宝把小宝推倒在地,直接把平衡车抢走了。
小宝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了……
大宝在玩托马斯,小宝也很想玩,一直在旁边哀求,大宝就是不愿意分享。小宝哭着跑向了妈妈,说:“妈妈,哥哥不分享。”
家里来了客人,客人是邻居家的3岁小宝小米粒和她妈妈。大宝正在玩三轮车,小米粒也很想玩,不管妈妈怎么劝说,大宝就是不愿意分享三轮车给小米粒玩……小米粒在旁边哇哇哇大哭起来了。
面对孩子们的各种争夺吵闹,作为80后的宝爸宝妈,我们通常是如何应对的呢?
爸爸看到老二哭得非常非常伤心,就对老大说:“这个玩具你已经玩了很久很久了,你现在可以分享给妹妹玩了吧?”
老大说:“不行,我还没有玩够。”
爸爸说:“你是哥哥,你要学会让着妹妹,你要学会分享玩具,玩具是买给你和妹妹一起玩的啊!”
这个时候妹妹哭得更加伤心了,爸爸看到妹妹这么伤心,不由分说地从哥哥手里夺过来玩具,递给妹妹,妹妹停止哭泣。
但这个时候,老大又开始大哭起来了……
爸爸对老大说:“玩具要一起分享啊,你们轮流玩吧,你先玩5分钟,待会再给妹妹玩5分钟,妹妹玩好5分钟之后,再给你玩5分钟。”
又补充一句:“我去拿个计时器过来给你们计时好了。”
滴答,滴答,5分钟时间马上就到了,哥哥还是不肯分享。
妹妹又在一边伤心地哇哇大哭起来了。
宝爸又对老大说:“我们制定玩玩具的规则,就是先玩的人可以玩5分钟,后玩的人可以玩10分钟,你是愿意先玩还是后玩?”
老大还是不乐意地回答道:“这些玩具本来就是我的,我为什么要分享给妹妹玩?我讨厌妹妹,不喜欢妹妹!”
妹妹在旁边哭得更加厉害了。
针对父母的这两种做法,孩子们从中学到了什么呢?
①如果父母强制老大分享,强行把玩具给了老二,老二就会觉得其实只要我哭得足够大声,我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哪怕这个东西别人正在玩。
②大人才拥有玩具的处置权,大人能够掌控谁玩这个玩具、玩多久,我只要表现得极度想要玩这个玩具,妈妈就会帮我得到。
③我要快点儿玩这个玩具,因为玩不久,立马就要还给哥哥玩了。
④我不喜欢我哥哥,因为我和他总是处于对立竞争,玩具如果他在玩,我就不能玩。
结果我们会发现,当我们父母以救火队员式的权威裁判去解决孩子们之间的玩具纠纷的时候,不仅不管用,而且很多时候适得其反,孩子们不仅没有学会慷慨分享,而且每天仍旧为争夺玩具而哭闹不已,争吵不止。
有了孩子之后,孩子就是我们永远的功课。家里俩娃的哭声、闹声、喊叫声不绝于耳。我先后读了爱德拉·费博(Adele Faber)写的《如何处理兄弟姊妹纠纷》(Siblings Without Rivalry:How to Help Your Children Live Together So You Can Live Too)和哈尔斯·舒克(Heather Shumaker)写的《你可以不分享:如何培养有能力、有热情的孩子》(It's Ok Not to Share:and Other Renegade Rules for Raising Competent and Compassionate Kids),以及福斯特·科林(Foster Cline)写的《成为友爱理性的父母》(Parenting with Love and Logic),在此分享几点自己觉得有效的理论原则和实用方法。
在2岁左右,孩子开始对物品的所属权变得敏感,他们喜欢说:“这是我的”“那是我的”“我的东西你不能碰”。
这意味着他们进入了物权意识的敏感期。
在这个阶段,父母要尊重孩子,孩子的东西一定要孩子做主。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强制性地分享,其实就是“掠夺”,每个孩子都拥有不分享的权利。
可以反复对孩子说:“这个车子是你自己的,别人不能抢你的;那个小兔子布偶是小萝卜的,你也不能抢她的。她要想玩你的车,必须经过你同意,你不同意,她不能抢;你要想玩她的小兔子,也要经过她同意,她不同意你也不能抢。”
让孩子学会分享的前提是让他首先体验到拥有。
慢慢地,孩子就会有正确的物权意识了,当他充分体验到自己的玩具自己做主以后,就会有安全感了,接下来就会发展出交换玩具的行为,慢慢地也会发展出分享的品质。
当孩子们在玩耍时发生了争执,绝大多数父母都会试图寻找错在于谁,并试图惩罚挑起祸端的孩子。
但是,这种做法并不好。
一方面,孩子之间的争执不能分清谁是谁非。例如,可能是A先激怒了B,导致B率先动手。这时,算是A的错,还是B的错呢?这就很难说清楚了。
另一方面,当责备或惩罚其中一个孩子时,实际上是教会了另一个孩子,如何让自己的朋友陷入麻烦,毕竟他们几秒之前可能还是能在一起好好玩的朋友。
下一次,他可能会采取同样的办法,让朋友被惩罚。这是典型的“扮演受害者”。
所以,更好的做法是让孩子们统一战线。
例如父母可以告诉他们:“你们要想继续玩,就不能再这样打闹了,否则,你俩就各自到一边去玩。你俩自己商量,该怎么办。”
具体做法如下:
(1)将家里的玩具进行分类。
一类是专属于大宝的玩具,比如托马斯、遥控小汽车、小飞机;
一类是专属于小宝的玩具,如所有有米老鼠标记的乐高玩具;
一类是可以一起玩,需要一起分享的公共玩具。
(2)针对各自的专属玩具,他们有完全的控制权。
想要玩对方的专属玩具之前,必须先征询对方的同意。
如果哥哥没有经过妹妹同意就拿着妹妹的玩具玩了,那么如果妹妹想玩,必须还给妹妹,让妹妹玩。
(3)针对可以一起玩的玩具,建立“自治型轮流分享”规则。
什么是自治型轮流分享机制呢?
就是公共玩具,谁先拿到谁先玩,先玩的孩子可以决定玩多久、决定什么时候分享给其他孩子,但是玩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天。第二天,公共玩具还是谁先拿到谁拥有自治分享权。
对待在等待的孩子,父母告诉他们:他们可以自己去问,哥哥什么时候玩好。父母可以陪着他们一起等待。
如果老二在等待时哭泣、喊叫、闹腾,父母安静陪着他们,让他们学会等待,或者转移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玩其他玩具或者手工。
发展心理学家很早就发现,其实对付孩子无理取闹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注意力,因为他们的注意力广度很短,只要立刻把他带到一个新奇的情境去,“眼不见,心不烦”,他被新东西吸引之后,就不哭闹了。
针对大一点的孩子,可以让他们自己动手,做做手工,因为有研究发现,动手是转移孩子注意力最好的方式。因为动手可以促进大量神经的链接,使他专注在眼前,于是就忘记过去了。
对于孩子的玩具分享,父母如果运用“自治型轮流分享”机制,孩子可以从中理解到什么呢?对孩子而言有什么好处呢?
(1)我可以向别人请求我想要什么,有时可以很快轮到我玩,但有时需要等待很久。
(2)哭是可以的,但并不是我一哭,就立马可以得到想要的玩具。
(3)并不是我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但有时我可以得到其他更好的东西。
(4)当我伤心难过时,妈妈会理解并帮助我,陪伴我一起度过难过的时刻。
(5)我并不需要带着哭腔不断哀求父母强制分享玩具,每个人迟早会轮流得到玩具。等到轮到我玩这个玩具的时候,我想玩多久就可以玩多久,我可以自己决定不玩的时候再分享。
当孩子们违反规则时,家长首先要积极暂停,然后重申原则,最后鼓励他们自己解决问题。
父母可以单独把孩子叫到房间里,通过温和耐心的谈话和引导,告诉孩子下次如何才能更好地遵守规则。而不是当着其他孩子的面,大声呵斥孩子。
此外,给孩子制定规则之后,父母自己需要保持前后一致,教孩子们学会用语言沟通,并教孩子们如何遵守规则。
这个沟通的过程可能会很漫长,也充满了曲折,大人在一旁需要做的就是,在孩子寻求帮助的时候再给予鼓励,但是绝不主动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