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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妊娠合并症护理常规

一、妊娠合并心脏病

【概述】

妊娠合并心脏病(包括妊娠前已有心脏病及妊娠后新发生的心脏病)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妊娠合并心脏病在我国孕产妇死因顺位中居第2位,占非直接产科死因首位。在我国,该病的发病率为1%。妊娠合并心脏病主要分为结构异常性心脏病、功能异常性心脏病和妊娠期特有心脏病三类,且以结构性心脏病为主,其中先天性心脏病占35%~50%。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医疗条件的改善,以往发病率较高的风湿性瓣膜性心脏病发病率逐年下降。妊娠期特有心脏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等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合并心脏病的孕产妇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第一产程末、第二产程)、产后3天内心脏负担最重,此时是心脏病孕产妇的危险时期,极易诱发心力衰竭,临床上应给予高度重视。

【治疗原则】

积极防治心力衰竭和感染。

1.妊娠前

根据孕妇所患心脏病的类型、病情程度及心功能状态,确定是否可以妊娠。对于不宜妊娠者,应指导其采取正确的避孕措施。

2.妊娠期

(1)评估能否继续妊娠 对于不宜妊娠者,建议在妊娠早期行人工流产术。如就诊时已至妊娠中期,应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疾病种类、并发症等综合评估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

(2)加强妊娠期监护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心脏病高危孕妇应接受多学科诊治和监测。正确评估孕妇和胎儿情况,积极预防和治疗各种引起心力衰竭的诱因,动态观察心脏功能,减轻心脏负荷,适时终止妊娠。

3.分娩期

(1)对于妊娠风险低且心功能Ⅰ级者,或胎儿不大、胎位正常、宫颈条件良好者,在严密监护下可经阴道分娩,第二产程时需给予阴道助产,以缩短产程,防止心力衰竭和产后出血的发生。

(2)对于心功能Ⅲ—Ⅳ级,有产科指征者,均应选择行剖宫产术。对于心脏病妊娠风险高但心功能Ⅱ级者,也可考虑择期行剖宫产术。剖宫产术可减少孕产妇长时间子宫收缩而引起的血流动力学改变,从而减轻心脏负担。

4.产褥期

产后3天内,尤其是产后24h仍是心力衰竭发生的危险时期,产妇应充分休息且需给予严密监护。术后应限制液体入量,控制输液速度,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心功能Ⅲ级或以上者不宜哺乳。对于不宜再妊娠者,建议产后1周行绝育术。

【护理】
(一)一般护理

按普通产科护理常规予以处理。

(二)与本病相关的主要护理

1.护理评估

(1)健康史及相关因素 ①孕产史。②健康史、家族史,有无并发症及全身性疾病。③既往史、心脏病病史及与心脏病有关的疾病史、相关检查、心功能状态、诊疗经过。④本次妊娠经过、病情控制及目前用药情况。⑤判断有无潜在的诱发因素,以及孕产妇对妊娠、分娩的适应状况。

(2)症状、体征 ①生命体征:呼吸、心率、心律、血压、体温及血氧饱和度;有无胸闷、气急等,判断心功能状态;有无心力衰竭的早期症状。②产科体征:胎位、胎心、胎动,有无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流液。③皮肤黏膜:是否完整,以及有无发绀、水肿等。

(3)辅助检查 了解心电图、X线检查、超声心动图、B超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

(4)心理和社会支持状况

2.护理措施

(1)产前护理 参见心脏病护理常规。

1)休息与活动 避免过劳及情绪激动,保证充分休息、充足睡眠。

2)饮食管理 合理饮食,避免营养过剩而导致体重过度增长,整个妊娠期体重增加不超过12kg为宜;保证蛋白、维生素和铁剂的合理补充;适当限制食盐量,少食多餐,多进食新鲜的水果和蔬菜,防止发生便秘。

3)病情观察 监测生命体征,注意有无心力衰竭的早期症状,如出现气急、咳嗽,特别是夜间出现胸闷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医师;关注尿量、出入量平衡,必要时记录24h出入量。如病情需要,应予以持续心电监护,及时发现心律失常。

4)预防和治疗引起心力衰竭的诱因 预防感染,尤其是上呼吸道感染;纠正贫血;治疗心律失常;控制输液速度及输入量;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其他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5)用药护理 对于口服地高辛者,服药前应测脉搏1min,如脉搏在60次/min以下,应及时报告医师并遵医嘱停药;用药期间注意有无恶心、呕吐、黄视等中毒症状;对于使用华法林等抗凝剂者,做好凝血功能监测,观察皮肤黏膜及全身有无出血倾向。

6)胎儿监护 加强胎儿监护,注意胎心、胎动变化,必要时给予胎心监护,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医师予以处理。

7)健康教育 对孕妇及家属进行疾病相关知识教育。给予饮食和休息指导,提供心理支持,减轻孕妇及家属的焦虑心理。

(2)产时护理 妊娠合并心脏病分娩期需由产科医师、心内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及麻醉科医师联合管理。对于心脏病妊娠风险低且心功能Ⅰ级者,可考虑在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在分娩过程中给予心电监护,严密监测产妇自觉症状、心肺功能。避免产程过长;对于有条件者,使用分娩镇痛,以减轻疼痛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具体参照产时护理常规进行处理。

1)病情观察 ①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在第一产程,测量血压、脉搏、呼吸、心率、血氧饱和度,每15min测量一次并记录;测量胎心率,每30min测量一次并记录。在第二产程,每10min测量一次上述指标并记录,或使用胎心监护仪进行持续监护。②随时评估产妇的心功能状态,密切注意心悸、气急、心率加快等心力衰竭的早期症状。③给予吸氧,取左侧卧位或半卧位,避免仰卧位,防止仰卧位引发低血压综合征。

2)产程观察 ①第一产程:密切观察子宫收缩、宫口扩张程度、胎头下降及胎儿宫内情况;鼓励产妇在两次宫缩间歇充分休息,指导产妇以呼吸及放松技巧减轻不适;对于有条件者,可给予分娩镇痛;对于无分娩镇痛者,可遵医嘱适当使用哌替啶、地西泮等进行镇痛,产程开始后即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②第二产程:避免屏气而增高腹压,应行会阴切开术、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术,以缩短第二产程,减少体力消耗。③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应立即给予腹部沙袋加压24h,以防腹压骤降而诱发心力衰竭,预防产后出血。新生儿娩出后,可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缩宫素10~20U,禁用麦角新碱,以防静脉压增高。对于产后出血多者,在输血、输液时,应控制输注速度。

3)预防感染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医嘱给予抗生素治疗。

4)心理护理 安慰及鼓励产妇,消除其紧张情绪。给予产妇生理和情感支持,予以分娩镇痛,以缓解其焦虑心理。

(3)产后护理 具体参见阴道分娩产后护理常规。

1)病情观察 产后72h,尤其是产后24h是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时期,应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及早识别心力衰竭的早期征象。

2)液体管理 补液量以“量出为入”为原则,控制输液速度及输液总量,避免输注氯化钠溶液。

3)休息与活动 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必要时遵医嘱使用小剂量镇静药物(如地西泮)。产妇应取半卧位或左侧卧位,在心功能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其早期下床适当活动,以减少血栓形成。

4)饮食管理 饮食宜清淡,不宜过饱,多进食新鲜的水果和蔬菜,防止发生便秘。

5)疼痛护理 防止疼痛影响休息,加重心脏负担。术后控制疼痛,可使用镇痛泵及口服镇痛药等镇痛方式,确保VAS评分在3分以下。

6)预防感染 注意保暖,防止发生上呼吸道感染;保持会阴清洁;减少探视。

7)母乳喂养 心脏病妊娠风险低且心功能Ⅰ级者可以母乳喂养,但应避免过劳;对于患有严重心脏病的产妇,即使心功能Ⅰ级,也建议人工喂养。对于长期使用华法林者,由于华法林可分泌至乳汁中,建议人工喂养,及时回奶,并指导家属人工喂养的方法。

(4)并发症护理 心力衰竭:参见内科护理常规。

【出院指导】
(一)产前

1.用药指导

根据医嘱正确用药,告知孕妇注意用药后反应。

2.休息与活动

保证充分休息,避免过劳,每日至少睡眠10h。

3.饮食指导

给予高蛋白、富含维生素、清淡、易消化饮食,少食多餐,限制钠盐摄入,多进食新鲜的水果和蔬菜,防止发生便秘。

4.定期复诊

加强孕期保健,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加强自我监护,指导左侧卧位及自数胎动,如有异常或不适,应及时就诊。

5.心理护理

保持乐观、稳定的心理状态,避免精神紧张、情绪激动。

(二)产后

1.参照阴道分娩产后护理常规进行处理。

2.用药指导、休息与活动、饮食指导同产前。

3.密切观察心功能状态,如有胸闷、气急,尤其出现夜间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及时就诊。指导定期至专科就诊,如有异常,应随时复诊。

二、妊娠合并糖尿病

【概述】

妊娠合并糖尿病属高危妊娠,其基本病理生理为绝对或相对胰岛素不足引起的代谢紊乱,特征为高血糖、糖尿、葡萄糖耐量减低及胰岛素释放试验异常,可使与孕妇有关的围产期疾病的患病率和病死率升高。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PGDM);另一种是妊娠前糖代谢正常,妊娠期才出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胎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糖尿病病情及血糖控制情况。如病情较重或血糖控制不良,则对母胎影响极大,母胎近、远期并发症的发生率也随之增高。

【治疗原则】

通过医学营养治疗、运动疗法、药物治疗、血糖自我监测等方式,将血糖控制在目标范围。加强孕期母胎监护,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1.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评估与孕期监护

妊娠前应判断糖尿病的程度,以确定能否妊娠。对于允许妊娠者,需在内分泌科医师、产科医师和营养师的密切监护、指导下,尽可能将孕期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或接近正常范围内,并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2.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

对于GDM孕妇,妊娠期血糖浓度宜控制在餐前不高于5.3mmol/L,餐后2h不高于6.7mmol/L,夜间不低于3.3mmol/L。对于PGDM孕妇,妊娠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发生低血糖;妊娠期餐前、夜间血糖浓度宜控制在3.3~5.6mmol/L,餐后峰值血糖浓度为5.6~7.1mmol/L。无论是GDM还是PGDM,经过饮食和运动管理,如妊娠期血糖水平达不到上述标准,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以进一步控制血糖水平。

3.妊娠期热量摄入与体重管理

合理控制饮食,适当运动,每日摄入的总热量应根据妊娠前体重和妊娠期的体重增长速度而定。

4.终止妊娠时机

对于GDM孕妇,如血糖控制达标,无母胎并发症,可在严密监测下等待至预产期。对于至预产期仍未临产者,可引产终止妊娠。对于PGDM孕妇及经胰岛素治疗的GDM孕妇,如血糖控制好且无并发症,在严密监测下,妊娠39周后可终止妊娠;如血糖控制不满意或出现母胎并发症,应及时收住入院观察,并根据病情决定终止时机。

5.分娩方式

糖尿病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如有胎位异常、巨大儿、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及其他产科指征,病情严重需终止妊娠,常选择剖宫产术。若选择阴道分娩,应制订分娩计划,且在产程中密切监测产妇血糖、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过长。

【护理】
(一)一般护理

按普通产科护理常规予以处理。

(二)与本病相关的主要护理

1.护理评估

(1)健康史及相关因素 糖尿病病史及家族史,既往不良孕产史;本次妊娠经过、病情控制、目前饮食及用药情况;有无反复阴道炎史;有无潜在高危因素及合并症。

(2)症状、体征

1)一般情况 意识、自觉症状、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有无肥胖)、血糖控制情况。

2)产科体征 胎方位、胎心、胎动、宫底高度,子宫收缩强度和频率,阴道流血、流液情况;评估有无巨大儿或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3)皮肤黏膜 瘙痒、水肿情况。

4)糖尿病的严重程度 有无糖代谢紊乱症候群,即“三多一少”(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症状,有无低血糖及酮症酸中毒症状。

(3)辅助检查 了解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血糖、尿糖、肝肾功能、眼底检查及胎心监护等结果。

1)对于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监测的孕妇,首次产前检查需要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水平升高达到以下任何标准之一者,可诊断为PGDM。①空腹血糖(FPG)浓度≥7.0mmol/L(126mg/dl)。②75g OGTT,服糖后2h血糖浓度≥11.1mmol/L(200mg/dl)。③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任意血糖浓度≥11.1mmol/L(200mg/dl)。④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2)在妊娠24~28周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对所有尚未被诊断为PGDM或GDM的孕妇进行75g OGTT检测。

方法:OGTT前一日晚餐后禁食至少8h至次日晨。在检查时,于5min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h、服糖后2h的静脉血。

诊断标准:空腹及服糖后1h、服糖后2h的血糖值分别为5.1mmol/L、10.0mmol/L、8.5mmol/L。任何一次血糖水平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3)血糖监测:包括自我血糖监测情况、持续动态血糖监测和糖化血红蛋白监测,可实时反映血糖水平,评估糖代谢紊乱程度,为孕妇制定个性化生活方式和优化药物干预方案提供依据。

4)肾功能监测及眼底检查:每次产前检查查尿常规,监测尿酮体和尿蛋白,每1~2个月进行一次肾功能及眼底检查。

5)胎儿监护:①超声和血清学筛查胎儿畸形;②胎动计数;③无应激试验(NST); ④胎盘功能测定。

2.护理措施

(1)妊娠期

1)医学营养管理 通过个体化的饮食方案实现血糖控制。饮食方案的设计应综合考虑个体饮食习惯、体力活动水平、血糖水平及孕妇妊娠期生理特征,在限制碳水化合物摄入的同时,保证充足的营养供给和孕妇体重适当增长,并将血糖维持在正常水平,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饮食管理建议:①多选择血糖生成指数较低的粗粮,如荞麦面、燕麦面、玉米面、薯类等,长期食用可降低血糖、血脂水平;②鱼、肉、蛋、牛奶、豆类食物等富含蛋白质、无机盐、维生素和不饱和脂肪酸,可降低血清胆固醇及甘油三酯水平;③增加降糖食物的摄入量,如猕猴桃、苦瓜、洋葱、香菇、柚子、南瓜等食物;④不宜进食高糖、高胆固醇的食物及动物脂肪,不宜饮酒,适当限制钠盐摄入。

2)运动干预 指导孕妇结合自身身体条件,科学把握运动的时间和强度,避免在空腹或胰岛素剂量过大的情况下运动,避免剧烈运动。运动方式以有氧运动为主,如瑜伽、散步、上臂运动、太极拳、孕妇操等,运动时间选择在进食30min后,每次以30~40min为宜。不宜下床活动的孕妇可选择在床上进行上肢运动。

3)血糖监测及管理 ①根据医嘱监测血糖,注意观察病情变化;②识别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的临床症状,如发现四肢无力、头痛、头晕、轻度口渴、恶心、呕吐、尿量增加、意识障碍、脱水、呼吸深大而快等症状,提示酮症酸中毒,应及时通知医师,积极配合抢救。

4)药物治疗与护理 对于血糖监测未达标的GDM孕妇,首先推荐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水平。胰岛素注射的注意事项:①根据医嘱正确使用胰岛素,注射部位经常更换;②注射胰岛素后30min内必须进食,注意观察有无低血糖症状,如出现饥饿、乏力、面色苍白、出冷汗等低血糖症状,应立即进食,或口服、静脉注射葡萄糖,同时通知医师。

(2)分娩期

1)产时护理 保证充分休息,保持镇静,给予合理饮食,严密监测血糖、尿糖及酮体变化,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加强胎儿监护。对于准备阴道分娩者,鼓励其取左侧卧位,以改善胎盘血液供应。产程不宜过长,否则会增加酮症酸中毒、胎儿缺氧和感染的风险。在分娩过程中需维持产妇身心舒适,给予心理支持,以减轻分娩压力。

2)新生儿护理 新生儿出生后注意保暖,监测血糖。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注意预防低血糖、低血钙、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DS)的发生。

(3)产褥期

1)调整胰岛素用量 由于胎盘娩出,抗胰岛素激素水平迅速下降,对于产前使用胰岛素者,产后需重新评估并调整胰岛素用量。对于产前无胰岛素治疗者,产后可恢复正常饮食,但应避免高糖、高脂饮食。

2)预防产褥感染 糖尿病患者抵抗力下降,易合并感染,应及早识别其感染征象。注意产妇的体温变化,观察腹部及会阴伤口愈合情况、子宫复旧及恶露的量与性状,保持外阴清洁。

3)母乳喂养 鼓励母乳喂养,减少新生儿低血糖及子代肥胖、2型糖尿病的发生。

4)新生儿监测 新生儿娩出后易发生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及呼吸窘迫综合征,应加强巡视,密切观察新生儿症状,监测血糖。如产妇产前使用胰岛素,则需将新生儿转送至新生儿科予以监护。

(4)并发症护理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预防 ①如孕早期出现妊娠反应,应保证一定的进食量,调整胰岛素用量,避免发生饥饿性酮症酸中毒。②在产程中密切监测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延长,应在12h内结束分娩,产程>16h易发生酮症酸中毒。③如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三多”加重、疲乏无力、头痛、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处理。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处理 ①对于血糖水平过高者(>16.6mmol/L),遵医嘱先给予胰岛素0.2~0.4U/kg一次性静脉注射。②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0.9%氯化钠注射液+胰岛素,按胰岛素0.1U/(kg·h)或4~6U/h的速度输入。③监测血糖:从使用胰岛素开始每小时监测血糖一次,根据血糖水平下降情况进行调整,要求平均每小时血糖浓度下降3.9~5.6mmol/L或超过静脉滴注前血糖水平的30%。④当血糖浓度降至13.9mmol/L时,将0.9%氯化钠注射液改为5%葡萄糖溶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溶液,每2~4g葡萄糖加入1U胰岛素,直至血糖浓度降至11.1mmol/L以下、尿酮体阴性,并可平稳过渡到餐前皮下注射治疗停止。补液原则:先快后慢,先盐后糖,注意出入量平衡。开始静脉滴注胰岛素且患者有尿后,应及时补钾,以免发生严重低血钾。

【出院指导】
(一)产前

1.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2.取左侧卧位,自数胎动。

3.保持心情舒畅;合理饮食;做好血糖监测,维持血糖水平在正常范围。

4.适当活动,注意休息;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

(二)产后

1.参照阴道分娩产后护理常规进行处理。

2.指导产妇定期至产科和内科复查。对于GDM产妇,在产后6~12周进行随访,了解产后血糖恢复情况,如产后正常,也需每3年复查一次OGTT,以减少GDM发展为2型糖尿病。

3.指导产妇改变生活方式,保持心情舒畅,合理饮食,适当运动,并做好血糖监测。

4.鼓励母乳喂养。

5.建议对糖尿病患者子代进行随访,以及指导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妊娠合并缺铁性贫血

【概述】

贫血是由多种病因引起,通过不同的病理过程,使人体外周血中单位体积内的血红蛋白含量、红细胞计数及血细胞比容低于正常范围下限的一种常见的临床症状。通常临床上以血红蛋白浓度作为贫血的诊断标准。妊娠期贫血的诊断标准为血红蛋白浓度<110g/L,血细胞比容<0.33。50%以上的孕妇合并贫血,其中血红蛋白浓度≤60g/L为重度贫血,且以缺铁性贫血最为常见,占妊娠期贫血的95%。贫血的临床表现如下:轻者无明显症状;重者可有乏力、头晕、心悸、气短、食欲不振、腹胀、腹泻,皮肤黏膜苍白、皮肤毛发干燥、指(趾)甲脆薄,以及口腔炎、舌炎等。

【治疗原则】

解除病因,治疗并发症,补充铁剂。对于血红蛋白浓度≤60g/L,在接近预产期或短期内行剖宫产者,宜少量多次输血,以浓缩红细胞为佳,可在输血时避免因加重心脏负担而诱发急性左心衰竭。同时,积极预防产后出血和产褥感染。

【护理】
(一)一般护理

按普通产科护理常规予以处理。

(二)与本病相关的主要护理

1.护理评估

(1)健康史及相关因素 既往有无月经过多等慢性失血性疾病病史,有无营养不良病史。本次妊娠经过、病情控制及目前用药情况;有无潜在高危因素及合并症。对于有产科手术指征需择期手术者,孕前血红蛋白浓度需至少维持在80g/L。

(2)症状、体征

1)生命体征 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等。

2)产科体征 胎方位、胎心、胎动、宫底高度,有无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流液。

3)皮肤黏膜 皮肤、黏膜、眼睑、指(趾)甲、口腔、舌等的色泽。

4)其他 意识,有无头晕、乏力、胸闷等自觉症状,有无脾大等。

(3)辅助检查 了解血常规、血清铁测定等检验检查结果。

(4)心理和社会支持状况

2.护理措施

(1)妊娠前 应积极治疗慢性失血性疾病,纠正长期偏食等不良饮食习惯,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必要时补充铁剂,增加铁的储备。

(2)妊娠期

1)饮食管理 建议孕妇摄入含铁丰富的食物,如瘦肉和动物血、肝脏等,同时摄入富含维生素C的深色蔬菜、水果,如橘子、橙子、猕猴桃、鲜枣等,以促进铁的吸收和利用。

2)正确补充铁剂 铁剂补充首选口服制剂,同时口服维生素C,促进铁的吸收。铁剂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易引起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应在餐后或餐中服用,个别药物遵医嘱服用。铁与肠内硫化氢作用可形成黑便,应予以解释,避免引起恐慌。服药期间避免饮用浓茶及食用鞣酸过多的食物,避免与乳制品等同时服用,影响吸收。对于妊娠期重度缺铁性贫血或口服铁剂致胃肠道反应较重者,可采用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铁剂。

3)加强母胎监护 加强产前检查,如血常规,妊娠晚期重点复查。监测胎儿宫内生长发育情况,积极预防各种感染。

4)健康指导 注意劳逸结合;轻度贫血者可下床活动,减轻工作量;重度贫血者需卧床休息,避免因头晕、乏力晕倒而发生意外伤害;绝对卧床者应及时更换体位,以防发生压力性损伤。保持口腔清洁,以及会阴、皮肤清洁。

5)心理护理 向孕妇及家属说明疾病的特殊性,讲解疾病相关知识,减轻孕妇焦虑情绪,使其配合治疗。

(3)分娩期

1)产时护理 对于重度贫血者,应于临产后配血备用。严密观察产程,鼓励产妇进食;加强胎心监护,给予低流量吸氧;防止产程过长,可阴道助产缩短第二产程,但应避免发生产伤。积极预防产后出血,胎儿前肩娩出后,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缩宫素10~20U。如出血多,应及时输血。在输血时监控输血速度和输注总量,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以防发生急性左心衰竭。在产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产时及产后遵医嘱使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2)新生儿护理 新生儿出生时提倡晚断脐,可降低婴儿期和儿童期铁减少相关后遗症的风险,以及早产儿输血、颅内出血等风险。

(4)产褥期

1)密切观察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情况,遵医嘱补充铁剂,纠正贫血,并继续使用抗生素预防和控制感染。

2)指导母乳喂养。对于重度贫血不宜哺乳者,向其详细讲解原因,并指导产妇及家属掌握人工喂养的方法。采取正确的回奶方法,如口服生麦芽冲剂或芒硝外敷乳房。

【出院指导】

1.保持心情舒畅,加强营养,进食高蛋白、富含维生素和铁的食物。

2.正确服用铁剂,定期复查血常规,了解贫血纠正程度。

3.适当活动,注意休息,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

四、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

【概述】

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指由各种因素导致外周血血小板减少合并妊娠,其中在孕晚期的发生率为7%~12%。血小板减少症可由多种生理或病理因素引起,根据病因分为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子痫前期/HELLP综合征、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ITP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性血小板破坏过多导致外周血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100×10 9 /L,一般血小板计数<50×10 9 /L时才出现临床症状。ITP的主要临床表现为皮肤黏膜出血和贫血。轻者皮肤有出血点、紫癜及瘀斑,鼻出血、牙龈出血;严重者可出现消化道、生殖道及视网膜出血,甚至颅内出血而死亡。ITP孕妇的部分抗血小板抗体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引起胎儿血小板破坏,导致胎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当ITP孕妇血小板计数<50 × 10 9 /L时,胎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为9%~45%,严重者有发生颅内出血的风险。

【治疗原则】

妊娠合并ITP一般不需终止妊娠。只有发生严重血小板减少且经治疗无缓解,或发生严重合并症者,才需终止妊娠。

1.妊娠期治疗

(1)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血小板下降率,掌握终止妊娠时机。

(2)对有出血倾向的孕妇实施治疗,包括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丙种球蛋白,输注血小板,必要时行脾切除术。

2.分娩期处理

原则上以阴道分娩为主。下列情况考虑实施剖宫产术:血小板计数<50×10 9 /L,并有出血倾向,或行脾切除术。

3.产后处理

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对于孕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产后遵医嘱继续使用。

【护理】
(一)一般护理

按普通产科护理常规予以处理。

(二)与本病相关的主要护理

1.护理评估

(1)健康史及相关因素 孕产史;健康史、家族史,有无并发症;用药情况。

(2)症状、体征

1)生命体征 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等。

2)产科体征 胎方位、胎心、胎动、宫底高度、宫颈成熟度,有无子宫收缩及阴道流血、流液。

3)皮肤黏膜 有无瘀斑、出血点、牙龈出血等。

(3)辅助检查 了解B超检查、胎心监护、血常规、DIC、肝肾功能等结果。

(4)心理和社会支持状况

2.护理措施

(1)饮食管理 给予营养丰富、易消化饮食,忌食粗硬食物,以免损伤口腔或消化道黏膜。

(2)消除出血诱因 ①用软毛牙刷刷牙,防止牙龈出血。②保持排便通畅,避免用力排便,必要时口服缓泻剂。③消除各种引起腹压和颅内压增高的诱因(如大笑、咳嗽、便秘等)。④嘱穿宽松的纯棉内衣,禁止用力搔抓皮肤。

(3)自身防护 活动时需有人陪伴,防止跌倒和受伤。

(4)观察出血倾向 ①注意皮肤黏膜有无出血,观察大小便情况;密切观察有无内脏出血。②密切观察有无头痛、恶心、呕吐、意识障碍等颅内出血表现,如有上述表现,应及时通知医师予以处理。③产后严密观察子宫收缩情况,注意阴道流血的量及性状,预防产后出血。④ITP孕妇的最大危险是分娩时出血,用力屏气可诱发颅内出血,应适当缩短第二产程;分娩时适度保护会阴,减少会阴侧切和软产道裂伤;及时缝合产道裂伤,避免形成血肿。⑤在ITP孕妇阴道分娩时,新生儿有发生颅内出血的风险,应严密观察新生儿相关症状,如面色苍白、呕吐、抽搐、惊厥、肌张力异常等。

(5)用药护理 ①及时、正确给药,对于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应保持电解质平衡。②使用糖皮质激素或产后出血等可使机体抵抗力下降,应积极预防感染。

(6)健康教育 指导孕妇对有关危险征象进行自我监护,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皮肤黏膜有新鲜出血点、黑便、血尿等,应及时汇报医师。

(7)心理护理 加强心理护理,使孕妇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配合治疗。

(8)母乳喂养 根据病情及用药情况与产妇、新生儿科医师共同商讨喂养方式。ITP不是母乳喂养的禁忌证,是否母乳喂养应视产妇病情及新生儿血小板情况而定。

(9)新生儿护理 动态监测新生儿血小板,密切观察新生儿有无出血倾向,必要时出生后转送至新生儿监护病房观察。

3.并发症护理

(1)产后出血 参见产后出血护理常规。

(2)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等脏器出血 参见外科护理常规。

【出院指导】

1.指导进食营养丰富、易消化食物。

2.注意休息,保证睡眠,确保活动安全,防止外伤。

3.对于孕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产后遵医嘱继续应用。

4.产后1~3个月内进行血小板检测,以确定血小板水平是否恢复正常。建议ITP产妇转血液科进一步治疗。

五、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

【概述】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传染性疾病,致病病毒包括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及戊型5种肝炎病毒。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临床表现为孕妇出现不能用妊娠反应及其他原因解释的消化系统症状,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肝区痛、乏力、畏寒、发热等,部分孕妇出现皮肤巩膜黄染、尿色深黄,重症肝炎者可出现深度黄疸、出血倾向、肝昏迷和肝肾综合征。病毒性肝炎是妊娠妇女肝病和黄疸最常见的原因。妊娠期以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最为常见。

【治疗原则】
(一)妊娠期轻症肝炎

妊娠期轻症肝炎的处理原则同非孕期肝炎。嘱孕妇充分休息,加强营养,给予富含维生素、高蛋白、足量碳水化合物、低脂肪饮食。避免应用可能损害肝脏的药物并预防感染,对于有黄疸者,按重症肝炎处理。

(二)妊娠期重症肝炎

保护肝脏,积极预防及治疗肝性脑病。限制蛋白质的摄入,保持排便通畅。预防DIC及肾功能衰竭的发生。

(三)产科处理

备新鲜血液,缩短第二产程,并防止母婴传播和产后出血。应用对肝脏损害较小的药物,并预防产褥感染。

【护理】
(一)一般护理

按普通产科护理常规予以处理。

(二)与本病相关的主要护理

1.护理评估

(1)健康史及相关因素 孕产史;健康史,有无并发症及全身性疾病,有无肝炎家族史及当地流行史;对于重症肝炎,应评估其诱发因素。

(2)症状、体征

1)生命体征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意识状态等。

2)消化道症状 严密观察孕妇有无恶心、呕吐、腹胀、厌油腻、乏力等症状;密切观察有无畏寒、发热,频繁呕吐,腹胀腹水,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及不同程度的肝性脑病症状。

3)产科体征 胎方位、胎心、胎动,有无宫缩、阴道流血流液等征象。

4)皮肤黏膜 是否完整,有无水肿、黄染、出血点、瘀斑等。

5)其他 食欲、睡眠、排泄、体重等情况,有无消瘦、失眠等。

(3)辅助检查 了解血常规、血凝、肝肾功能、病原学检验,以及胎儿B超检查、胎心监护等结果。

(4)心理和社会支持状况 评估孕妇有无焦虑心理,以及孕妇和家属对疾病的认知程度。

2.护理措施

(1)分类安置 按传染病相关规定进行隔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2)饮食管理 给予清淡、易消化、低脂、高蛋白饮食,保证营养。对于疑有肝昏迷者,应限制蛋白摄入;对于有水肿、腹水者,给予低盐饮食,避免进食刺激性食物。

(3)休息与活动 注意休息,急性期或重症肝炎患者应绝对卧床休息;慢性肝炎患者以静养为主,根据病情适当活动。

(4)病情观察 严密观察病情,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密切观察胎心、胎动变化,以及有无宫缩,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医师,并配合处理。及时、正确采集检验标本,了解各项检验检查结果,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5)用药护理 遵医嘱及时、正确给药,如抗病毒药物和降黄疸、护肝、利尿药物等,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

(6)母婴阻断 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分娩后应做好新生儿免疫接种。

(7)母乳喂养 根据具体病情决定是否哺乳。对于乙型病毒性肝炎产妇分娩的新生儿,接受主动、被动联合免疫后可以进行母乳喂养。不宜哺乳者应及早回奶。回奶时禁用对肝脏有损害的药物(如雌激素)。

(8)健康教育 介绍消毒隔离、休息方式、饮食结构、重症肝炎的诱因(如疲劳、药物、酗酒、出血、感染等)、康复指导等,如孕妇出现食欲下降、呕吐、乏力、面黄、尿少等征象,应及时汇报医师。

(9)心理护理 向孕妇及家属讲解肝炎对母胎的影响,使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消除焦虑、紧张、抑郁情绪,配合治疗,以便早日康复。

3.并发症护理

(1)肝昏迷 密切观察精神神经症状,了解有无智力障碍和注意力降低。有无定向障碍、头昏、性格改变、扑翼震颤、嗜睡症状。保持排便通畅,减少血氨吸收,防止肝性脑病的发生。具体参见内科护理常规。

(2)产后出血 观察有无牙龈出血、皮肤瘀斑等早期出血征象,产后注意子宫收缩和阴道流血情况。对于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或有出血倾向者,遵医嘱及时给予止血药物、新鲜血浆或全血,预防产后出血。具体参见产后出血护理常规。

(3)肾功能衰竭 观察尿量,准确记录出入量。观察有无水肿、腹水。应用利尿剂后,观察利尿效果,有无电解质紊乱。具体参见内科护理常规。

(4)感染 对急性期和重症肝炎患者进行保护性护理。保持室内清洁,定时通风。对于重症肝炎患者,应做好病房物体表面和空气的定期消毒。产后保持会阴清洁,做好基础护理。

【出院指导】
(一)产前

1.用药指导

根据医嘱正确用药,告知孕妇注意用药后反应。

2.休息与活动

避免劳累和过度活动,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以左侧卧位为宜。

3.饮食指导

宜进食清淡、易消化、低脂、高蛋白的食物,保证营养。避免进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4.定期复诊

适当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每日自数胎动,定期进行肝肾功能等实验室检查,以了解疾病变化情况。

(二)产后

1.参照阴道分娩产后护理常规进行处理。

2.用药指导、休息与活动、饮食指导同产前。

3.定期复查肝功能等,以了解身体恢复情况。 vrMdGtLFqnIGURI+viF2YxCO9jioU3tt0dn1ehDVcuLCP5QuXU/WihyUihx50t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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