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癫痫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或发作间期意识不能恢复的2次或2次以上连续发作达30分钟以上,称为癫痫持续状态。为了便于做出治疗决策,临床医学界更青睐且普遍接受更短的时间窗(例如连续癫痫发作>5~10分钟),尤其是对全面性、惊厥性癫痫发作。
【主要临床表现】 持续惊厥发作(阵挛性或强直性或强直-阵挛发作),持续时间较长可造成不可逆的脑损害甚至导致死亡。可有基础病的相应表现。
【常见病因】 癫痫、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外伤、中毒、代谢紊乱等急性病。
1.辅助检查:血常规、CRP、血糖、电解质、肝肾功能、血气分析、血氨;可酌情行脑脊液检查、血尿代谢性疾病筛查、染色体检测、血毒物测定、抗癫痫药血药浓度测定、脑电图、头颅CT或B超。
2.治疗原则:尽快止痉,积极寻找加以治疗。
3.一般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吸痰、吸氧、降温,积极开通静脉通道,必要时行气管插管。
4.止痉治疗:一般在癫痫持续状态的早期首选苯二氮䓬类药物,继而选用苯巴比妥。①地西泮:静脉注射,首剂0.25~0.5mg/kg,最大不超过10mg,推注速度1~2mg/min;15~20分钟后可再重复应用地西泮,24小时内可用2~4次。②咪达唑仑: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首剂0.1~0.3mg/kg,最大不超过10mg,如无效,可在10分钟内再次用药。③苯巴比妥:首剂负荷量15~20mg/kg,新生儿可达20~30mg/kg,静脉注射要慢(不少于10~30分钟)。一般开始先按10~15mg/kg给予,必要时15分钟后再按5~10mg/kg输注,癫痫发作控制后12~24小时改为维持量每天5mg/kg。
5.门诊治疗不能控制病情的,应住院进入顽固阶段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