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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溺水

溺水致死的原因是水灌入呼吸道而引起窒息,部分是由于溺水发生喉头痉挛或心脏突然停搏。溺水后平均5~6分钟,呼吸、心跳即可完全停止。

【主要临床表现】 由于窒息,有面部青紫和肿胀,双眼充血等;鼻腔、口腔和气管充满泡沫,肢体冰冷;神志改变;胃内充满积水,上腹胀满;呼吸与心跳先后停止。淡水淹溺者的血液被稀释、血容量增加,血浆钠、钙、氯和蛋白质的浓度都下降;海水淹溺者的血浆吸收了钠、镁、氯,使其浓度上升,蛋白质从血浆渗入肺泡,使其血浆浓度下降,同时水分从血浆渗出,血容量减少。不论淡水或海水淹溺,均导致肺水肿、心力衰竭,最后为脑水肿。

【常见病因】 有溺水史。

【处理要点】

1.同第一节心跳呼吸骤停的处置,即刻遵循标准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BLS)顺序进行。

2.气道内积水的处置:气道内空气-水的混合运动可造成大量气泡从口中流出。由于气泡会不断地流出,建议不要尝试擦拭。继续进行BLS,直到高级生命支持人员到达并实施插管。胃内容物与水的反流在复苏过程中较为常见,如果这完全妨碍通气,将溺水者侧卧,必要时直接吸引移除反流物质。

3.生命体征复苏后收住院进行复苏后高级生命支持治疗。 /iiRigdMilgo0TvSutn0tBFrzYI2C1p7sc+GDt1wnyQEqsolFpXpa+w5pVUxBR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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