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要想稳固和强化自己的统治,就必须突破大族豪门势力的挟制,因此他提出了“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选官准则,最终归结为“唯才是举”。建安末,有人建议郡县官吏三年考核一次,以所管辖地区的实绩——户口与垦田的增减、有无动乱现象以及有无民众逃亡这几方面——为标准,决定升迁。曹操看到这份“治道表”后十分赞同,认为今后考课官吏“皆当以事,不得依名”。这是“唯才是举”方略在考核上的具体化。
曹操这种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录用的选才方略,在其子曹丕即位为帝后,就一点点发生了变化。
公元220年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年份。从东汉王朝的视角看,这一年为延康元年,而从以魏代汉视角看,这一年为黄初元年。就在这节骨眼儿上,曹丕的心腹之臣陈群提出了九品官人法,标志着九品中正制的出笼。陈群是许昌人,祖上世代为官,有盛名。他年轻时与孔融是好朋友,两个人一样的“高才倨傲”。陈群在曹操当政时得不到重用,却暗暗地依傍上了曹丕。曹丕一即位,就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徙为尚书。陈群送给主子的第一份大礼,就是后来影响深远的九品官人之法。为此,他很快就被任命为尚书令,进爵颍乡侯。
上尊号碑(拓片,局部),又名劝进碑,为臣下们恳请曹丕即位的奏书石刻,与《受禅表》所刻时间、地点均相同,现存河南临颍南繁城镇汉献帝庙中。此碑文字是汉魏时期官方隶书的代表,极为工整划一,有向楷书转变的痕迹。清代顾炎武《金石文字记》以为“此文当在延康元年(220),而刻于黄初之后”。
陈群的九品官人法提案,史书上没有记载,但从唐代杜佑《通典·选举二》的相关文字中可见一斑。“按九品之制,初因后汉建安中,天下兴兵,衣冠士族多离于本土,欲征源流,遽难委悉。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取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这段话透出了以下三点信息:
首先,九品中正制的推行,在推行者看来是一次用人制度上的“革命”。此举要“革”谁的“命”呢?当然是革“唯才是举”的命了。九品中正制的产生,标志着用人制度的一种大变革。
夫妻对坐图(三国·魏)。这是辽阳公孙家族墓葬的壁画,画中描绘的家居陈设及服饰装扮等,是当时望族豪门生活的写照。
其次,十分明确的是,这种制度就是为那些在大动乱中离开乡土的“衣冠士族”服务的。何为“衣冠士族”?这里说的“衣冠”是衣冠楚楚的省略语,在那个时代,谁能衣冠楚楚呢?当然是有身份的人了。出土于辽阳公孙家族墓葬的“夫妻对坐图”壁画中那对夫妻的身份就是大家士族。“士族”,亦称世族、势族、高门,即指那些世世为官、有权有势、住在高门大宅里的人。在东汉末的大乱世中,这些世家大族有不少人被打翻在地,还有不少人流离失所。现在,以陈群为首的一派社会势力要为他们说话,让他们重登历史舞台。
再次,九品中正制的最基本条件是“德充才盛”,把德放在了第一位,这明显是冲着曹操的“唯才是举”来的。有学者指出:“九品官人法一出,就等于是对曹操‘唯才是举’的三令的精神的否定。”
当然,这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按我们的理解,陈群推出九品官人法,主旨之一在于纠偏。曹操的“唯才”论本身不无偏颇之处,把那些“不仁不孝、盗嫂受金”的人推到政治舞台的中心,实际上也已经造成了若干社会弊端。陈群提出人才以“德为先”这一点本身没有错。
不少学者认为,九品中正制初行阶段既纠正了曹操重才不重德的偏差,又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选官议官制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九品中正制初行时,士人的品定之权掌握在政府选定的中正官手中,多少改变了以往名士“臧否人伦”、操纵选举的局面。当时的中正官比较公正廉洁,选出了一批既有德行又比较有才干的人。后人也有这样的评述:“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晋书·卫瓘传》)
然而,九品中正制的出台本身是为“衣冠士族”谋出路的,它自然就会为士族操纵政坛打开方便之门。果然,九品中正制实行不久,中正一职便为各地在京做官的世家所把持,而九品制所品评出来的人物,其高品也都为世家高门所占有。到了西晋时期,朝廷已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了,这当然是后话了。在曹丕所重视的世家名门中,有一人叫司马懿,他先后被曹丕、曹叡重用,直到大权独揽,最终导致了曹魏政权的覆灭和西晋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