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给出了模糊数的一些定义、性质和运算,从而为后面的模糊决策提供理论基础。
为了对模糊集进行运算,首先给出 λ 截集的相关定义,在第2章,由定义2.8可知,模糊集 ,对∀ λ ∈[0,1], 的 λ 截集为: ={ x | x ∈X, ~(x)≥ λ },其中: λ 称为置信水平或置信度。
为了与GFN进行对比,在此给出两种模糊数(三角模糊数和梯形模糊数):
1)记 =( a , b , c ),0≤ a ≤ b ≤ c ,称 为三角模糊数,如果 的隶属函数 : R →[0,1]满足:
2)记 =( a , b , c , d ),0≤ a ≤ b ≤ c ≤ d ,称 为梯形模糊数,如果 的隶属函数 : R →[0,1]表示为
基于三角模糊数和梯形模糊数的定义,下面给出GFN的定义。
定义3.1 记 =( a , b , c , d ) n , n >0,0≤ a ≤ b ≤ c ≤ d ,称 为泛化模糊数(generalized fuzzy number,GFN),如果 的隶属函数 : R →[0,1]表示为
为了更清楚地介绍GFN,我们假设 a =2, b =6, c =8, d =12,并且给出参数 n 取不同数值时的GFN的隶属函数的图形,如图3-1所示。
图3-1 不同 n 下的GFN的隶属函数图形
从图3-1可以看出,GFN是一个非线性的模糊数,并且当参数 n 取不同数值时,GFN表现出不同的模糊性。例如,当参数0< n <1时,GFN的隶属函数的图形左右两支扩张,当参数 n >1时,GFN的隶属函数的图形左右两支收缩。特别地,当参数 n =1时,GFN的隶属函数的图形退化成梯形模糊数隶属函数的图形;当参数 n =1且 b = c 时,GFN的隶属函数的图形退化成三角模糊数隶属函数的图形。另外,由图3-1可知,GFN也表现出一些特征,例如,随着参数 n 的增大。GFN所表现出的模糊性区间也逐渐增大,在决策时应用GFN,减少了模型主观参数的选择,提高了模型的鲁棒性,为决策者提供了合理的模糊评判。
下面给出GFN的一些运算法则。
假设 和 是任意的两个GFNs, λ 是一个正的常数,则GFNs的运算可以定义为
(5)两个GFNs间的Manhattan距离
然而,在GFN运算法则中,两个GFNs间的Manhattan距离在运算中比较复杂,且容易受到参数影响,为了减少计算的复杂性,我们引入了经典的Hausdorff距离(Nadler,1978)来表述GFNs之间的距离。Hausdorff距离是一个最大最小距离,可以说明两集合间的相互关系,并且可以测量两组集合之间最大程度的不匹配性。由于模糊数可以被看作一个集合,因此,我们可以用Hausdorff距离作为GFNs的距离,从而简化决策过程。
定义3.2 (Nadler,1978)记 A 和 B 是任意两个集合,则 A 和 B 之间的Hausdorff距离 H ( A , B )可以定义为
其中: h ( A , B )= ‖ a - b ‖,‖·‖表示某个空间(例如: L 2 空间或者 H 2 空间)上的范数。
根据定义3.2可以给出两个模糊集合间的Hausdorff距离。
定义3.3 记 和 是任意两个模糊集合,则模糊集合 和 之间的Hausdorff距离 可以定义为
其中: 和 分别是两个模糊集合的 λ 截集,且是论域 X 上的非空有界闭区间, 和 分别表示为 和 , 和 分别为区间的下限, 和 分别为区间的上限。
因此,对于任意两个模糊集合 和 ,可得
通过式(3-3)和式(3-4),可得模糊集合 和 之间的Hausdorff距离 为
由于GFN也是模糊集合的一种,因此可以通过式(3-5)来确定GFN的Hausdorff距离。
假设 是一个GFN,且 ,0≤ a ≤ b ≤ c ≤ d , n >0,由定义2.8可得 的 λ 截集为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任意的两个 和 ,它们之间的Hausdorff距离可以定义为:
定义3.4 记 和 是任意两个GFNs, 和 =
, n >0,则 和 之间的Hausdorff距离 可以定义为
证明:因为 和 , n >0,由定义2.8可得 和 的 λ 截集分别为
于是可得:
把式(3-8)和式(3-9)代入式(3-5)可得:
因此,公式(3-7)是成立的。
证毕。
在FMCDM中,属性的权重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它直接影响着决策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因此,一些权重确定方法也被提出,例如:AHP法(Saaty,1980)、信息熵法(Mon et al.,1994)、数学规划法(Wei,2008)、灰色关联定权法(钱吴永等,2008)、TOPSIS定权法(王旭等,2011)等,这些方法都取得了不错的评估结果。为了更好地拓展模糊权重的确定方法,在本章中,我们给出一种基于离差最大化的线性规划方法,针对属性权重部分信息未知的情况进行权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