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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问
公安机关打电话通知我去协助调查,我可以拒绝吗?

答:一般不可以。

其一,如果认为自己可能涉嫌犯罪了,公安机关打电话通知去协助调查的,应当主动配合。

当事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协助调查的电话通知后:

首先,要识别是否是诈骗电话。如以协助调查为由头,但是最终又落脚到“钱”上来的,基本可能是遇到了骗子。因此,当事人接到这类电话,应当首先核实对方的身份。

其次,在确认核实了对方的真实身份后,要考虑公安机关联系自己协助调查可能的事由是什么。如果自己可能涉嫌犯罪了,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后,应当到办案单位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因为,一旦被认定为犯罪,电话通知到案属于“自动投案”的一种表现形式,再加上“如实供述”,则可以被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二,如果仅是作为其他案件的证人,公安机关通知协助调查的,根据法律规定,证人有义务配合,但是没有强制要求。

作为证人协助调查,首要的也是先核实对方的身份,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如证人不想到办案单位进行协助,也可以自己提出一个地点配合调查和询问等。

相关法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 FSkiZHhsSEK1WEq+VZmp4NOgPI2AJej4grd6jEj4JeLrjwwkjQe49bObXQVZPL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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