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判断律师是否不作为,如果是则可诉讼和投诉。
1.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有以下法定义务:
(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约定义务
委托人委托律师会和律师事务所签订授权委托合同,在合同中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律师不作为,违反合同的约定,可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害的,还可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在明确了哪些是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之后,就可以判断律师是否不作为。如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有以下投诉途径:
第一,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投诉。
第二,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当地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投诉时应准备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