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 年初,路德维希·艾哈德被选为德国西部占领区经济管理委员会主席。上任后他提出了经济政策构想和整治经济计划,并提出将货币改革作为转换经济制度的突破口。但他指出仅靠单一的货币改革还不能改善整个经济的基本局面,必须废除统制经济,形成货币改革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的局面。
1948 年 6 月 20 日,货币改革正式开始。这一天,以艾哈德为代表的德国西部占领区经济管理委员会颁布了《货币法》《发行法》和《兑换法》三部法律,确立了发行新的德国马克(Deutsche Mark)取代帝国马克,以及全面停止使用帝国马克的原则。
为了保障正常的生活秩序,法律允许每个公民领取 60 德国马克的现金。但由于印刷能力有限,其中 40 个德国马克为当时兑现,其余 20 个德国马克于 4 个月后兑付。另外,针对银行与信用机构的存款,法律允许其以 10 ∶ 1 的比率兑换成德国马克,但是只能将兑换后总额的一半存入活期账户自由支取,另一半则需存入固定账户予以冻结。未来,冻结存款中的 70%将作废,20%转入其活期账户,10%将被强制购买成国家公债。1948 年货币改革后,德国西部占领区市场流通的货币量从700 亿帝国马克急速降为 60 亿德国马克,货币量削减了 93.5%,这是德国历史上削减货币量最大的一次货币改革。
新马克诞生之后,艾哈德作为西德首任经济部长,引导实施了四项配套的经济改革措施:第一,颁布《货币改革后对管制的指导原则和价格政策法》,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 90%的自 1936 年以来实施的价格管制措施。政府对重要的食品、生活用品和原材料的价格仍旧进行控制,但价格放开后市场调节已基本形成。第二,取消经济管制条例,如废止工资物价冻结和恢复职业自由化。第三,通过税收改革降低直接税,企业因此得到较大的折旧和税收优惠,投资与生产得到促进。第四,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体系,以稳定币值并确保整个金融体系不再失控。这些经济改革措施是对货币改革的重要补充,经济改革的效果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