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典型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显著的城乡二元经济特征,在这种二元经济体系下,城乡家庭金融供给、金融资产选择都具有明显的二元性,并直观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家庭更偏好储蓄性金融资产,而城镇家庭更偏好风险性金融资产;二是正规金融机构扎堆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较低。虽然互联网的应用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延伸了金融服务的半径,但二元经济结构背后形成的微观家庭金融素养、宏观金融政策与制度的差异,仍是形成金融资产选择城乡差异最重要的原因。
二元经济理论始于刘易斯(Lewis)对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他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传统农业经济体系和现代工业体系并存的经济体系。他将国民经济部门分为以农业、手工业为主的传统部门和以工业为主的现代部门。传统农业部门生产规模小,技术比较落后,生产的主要目的是家庭消费,产品很少通过市场进行销售,存在大量隐性的剩余劳动力;相反,现代工业由于生产规模较大,生产和管理技术较高,产品通过市场“惊险的一跃”实现销售和盈利,利润沉淀产生的资本积累有可能吸收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两个部门生产要素投入的结构和生产率差异较大,具体来看,传统农业经济体系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人口数量大,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较低甚至接近于零,因而农业部门能够为工业部门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低成本的劳动力;而现代的工业部门能够在工资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雇佣农业部门的劳动力,能够进行资本积累并进行扩大再生产。
刘易斯认为,在两部门二元经济格局下,工业部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生产效率高,农业部门的生产效率往往难以突破,现代工业部门通过技术改革和扩大再生产带动经济增长,农业部门被动地为工业部门提供粮食和劳动力,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至工业部门,社会总产量和人均经济产出都会增加。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现代工业部门将经济剩余投入再生产,扩大生产规模,吸纳农业体系的剩余劳动力。这种循环过程将一直持续至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全部转移完成,此时国民经济从二元经济转向一元经济。在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框架下,经济发展过程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劳动力的供给无限”,农业部门天然地存在大量低生产率的劳动剩余,即隐性失业。
如图 2.1 所示,横轴代表工业和农业部门的劳动量,纵轴代表劳动的边际产品,即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OM代表目前工资水平,边际产品为零时的劳动量为OQ,工业部门按OM支付工资时雇佣的劳动量为OP。在第一阶段,社会总收入为ON 1 Q,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OMR 1 P是工业部门劳动者获得的工资, MN 1 R 1 是工业部门最初的利润,而农业部门获得的收入为PR 1 Q。在这个阶段,国民经济存在工业部门和农村部门,即存在“二元结构”。工业部门会将一部分剩余作为资本积累投入扩大再生产,随着工业部门资本积累的增加,吸纳的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就越多。在第二阶段,由于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低,而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更高,所以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线就从N 1 R 1 外移至N 2 R 2 ,工业部门吸纳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进一步增加。只要农业部门还有剩余劳动力,这个过程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农业部门的全部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工业部门,二元结构演变成一元结构,完成这一阶段的关键是资本积累。
图 2.1 刘易斯“结构变动模式”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相关理论自行绘制。
刘易斯认为,工业部门扩大再生产需要从农业部门转移劳动力,而为这些劳动力支付的工资取决于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用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说,就是农业部门劳动者的机会成本。在大多数人从事农业、手工业的农业部门,劳动收入取决于农业平均产值。只有工业部门支付的工资高于农业部门,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才会转移至工业部门。而且,只有农业部门的工资和工业部门相等时,两部门的总劳动才会保持稳定。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城镇生活成本高于农村,以及城镇工业部门工会的作用、从农村迁移至城镇的心理成本等。实际上工业部门的工资始终要高于农业部门,农业部门工资是工业部门工资的下限。
但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如忽视农业部门给工业部门的贡献,认为农业部门只是为工业部门提供劳动力,因而拉尼斯(Ranis)和费景汉(Fei)于 1964 年对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进行了修正。他们在考虑两部门平衡增长的基础上,对二元经济理论进行了完善。在修正的理论中,他们认为农业对经济发展也有重要作用,如果农业部门的生产效率很低,生产的粮食剩余不能够保证工业部门的需求,工业的扩张必然受限。因而,农业技术进步是提高农业部门生产效率的基础,也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和转移的前提条件。一旦农业部门没有粮食剩余,则工业部门就没有农产品和粮食供应。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均衡发展才是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条件。
在此基础上,他们将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假设农业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几乎为零,因而存在大量的隐性失业,劳动的供给很大。第二阶段,随着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转移,工业部门吸纳劳动力的增加,导致粮食供给不足,粮食价格上涨,工资上升,工业化进程受阻。这样,社会将对传统农业部门进行改造,通过工业化模式对粮食生产进行规模化,克服粮食短缺,实现农业产品商品化。第三阶段,随着农业部门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劳动人口的减少,农业部门的粮食剩余可以满足工业部门的消费需求,保证了工业部门劳动人员的生活需求,继续推动现代工业部门的发展,二元经济结构演变为一元经济。因此,农业促进工业增长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为工业部门提供粮食剩余,二是为工业部门提供劳动力剩余。
在 1961 年,乔根森( Joregensen)也创立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其基本观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农业部门并没有边际生产率为零或小于零的剩余劳动力。二是农业部门产生的农业剩余是工业部门产生、增长的前提和限制。如果没有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不会出现,工业部门不具备发展的人力基础。农业剩余越多,人口转移的规模越大,工业积累和工业增长也越大。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规模与农业剩余规模保持一致。在农业和工业的发展过程中,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的工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一个增长的趋势,但工资的增长取决于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率。为了引导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工业部门的工资必须高于农业部门,且两者的比率是固定的,因而随着工业部门工资的增加,农业部门的工资也会按同一比例上升。
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农业部门还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时,就出现了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不能与工业部门的剩余生产力进行有效结合,无力促进经济发展。对于这种现象,古典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有的学者将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引入二元经济框架,用于分析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其中,卡尔多模型和拉克西特模型是典型代表。
卡尔多(Kaldor)将农业部门内部消费的农产品剩余定义为农业剩余,并提出农业部门的有效需求不足也制约了工业部门的发展,农业和工业部门互相依赖。因而,农业部门不只是为工业部门提供剩余劳动力,也是工业生产的需求部门。在农业落后的国家,农业生产剩余是比较少的,因而农业生产剩余可以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卡尔多认为:工业部门的发展是建立在自身积累基础上的,工业部门只有将产出的一部分用于再投资,工业部门才有增长的可能。卡尔多意识到市场有效需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一观点继承了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在农业部门占据主导地位的二元经济中,对工业部门生产的工业产品的有效需求,不仅来自工业内部,也来自农业部门。
拉克西特(Rakshit)在 20 世纪 80 年代重点研究了欠发达国家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他认为有效需求不足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特征。他认为农业部门有过剩劳动力,工业部门有过剩生产力,工业部门的生产是两部门的需求共同决定的。在农业部门有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非农业部门可以在短期内扩大生产。同时,以农产品表示的实际工资水平是固定的,且农业部门的工资低于非农业部门。他同时还假设,农业部门内部有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他们的全部收入均用于农产品和非农产品的消费,工业部门的工人也如此。因而,非农产品的市场需求来源包含地主、农民和工人三部分,地主和农民对非农产品的需求等于农业部门的市场剩余。
基于这些假设,拉克西特认为,非农业部门的产出水平由农业部门的生产剩余和非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的消费决定;非农业部门对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由城乡工资差异、对农产品的消费倾向和农业部门的生产条件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密度较大,而农业部门的粮食剩余有限,普遍存在粮食供给约束问题,阻碍了工业部门的进一步发展。
但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体量小,其市场最优投资水平不高,导致追求收入和就业最大化的短期政策目标和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的长期政策目标相冲突。政府可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鼓励资本积累,只有农业和非农业两部门的投资水平都提高后,社会收入水平才会提高。如经济存在供给约束,政府可以通过限制居民消费来提高两部门的生产水平,但减少非农产品的消费比减少农业产品的消费更加可行。
我们可以发现,二元经济结构不是某一个国家和地区特有的经济现象,而是所有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都必然会经历的发展阶段,区别在于二元经济结构持续的时间长短。从两个部门生产要素投入情况来看,农业部门主要投入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力。土地作为一种要素投入,某一个地区或国家可供农业部门生产的土地是相对固定的,而且与地形地貌、土壤类别相关,因而农业产量必然受土地数量和质量的限制。且传统上农业部门主要使用劳动密集型的耕作技术,这种技术积累主要靠经验积累,技术进步较缓慢。从农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在没有发生重大农业技术突破的时候,农业部门的生产效率基本稳定。现代工业部门的投入要素是资本和劳动,厂房、设备等物质资本的增加对工业产出有很大的作用,且这些物质资本是可以积累的,这就导致工业部门的规模和产出可以不断扩张,而不像农业部门那样受土地数量的刚性制约。工业部门使用现代化技术,在资本要素投入的刺激下积累和进步速度比较快。从长期来看,工业部门的人均产出水平能够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以户籍为基础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及政策的城乡差异,导致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在这种结构下,城乡间的要素流动相对独立,工农产品价格存在“剪刀差”,使城乡之间资本积累有显著差距,导致了城乡家庭在收入、金融供给等方面存在不同,并对家庭金融资产选择产生深远影响。具体来看,二元经济对城乡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家庭收入的城乡差异。家庭收入是家庭维持日常生活和进行投资的基础,从宽泛角度来看,家庭金融资产选择作为一种金融消费,也可视同一种消费行为。收入是家庭消费理论中的核心变量,家庭收入的多少和收入的稳定性,对家庭金融资产选择产生基础影响。平均来看,城镇家庭收入的金额和收入的稳定性远高于农村家庭,这是城镇家庭金融资产配置数量高于农村家庭的根源。在家庭收入金额方面,城镇家庭处于工业部门体系,资本积累和生产效率更高,家庭收入也更高。而农村家庭处于农业部门体系,传统农业技术进步缓慢,农业受土地供应的刚性约束,资本的积累和生产效率更低,导致农村家庭的收入低于城镇家庭。在家庭收入的稳定性方面,城镇家庭收入风险更低,也有更多的社会保障制度,农业部门收入与自然环境和天气变化高度相关,且我国农业以家庭为单位,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农村家庭收入风险更高。因而,二元经济下形成的城乡家庭收入差距是金融资产选择不同的根源。
其次是金融供给的城乡差异。我国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成功实现向商业银行改革,盈利性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金融机构传统物理网点提供金融服务的半径小,而农村地区家庭居住分散,距离城镇越远的农村家庭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越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农村家庭的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家庭即使有信贷需求也存在金额较小的情况,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收入和成本不匹配,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盈利性较差。基于盈利性考虑,四大国有银行逐渐撤并农村网点,减少农村金融的供给,降低了农村家庭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且金融资产组合也更单一。与此同时,农村金融市场正规金融的退出,为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留下了空间。相反,由于城镇家庭收入更高,居住更集中,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收益更高,因而,以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机构向城镇聚集。一方面,大量的农村资金通过这些金融机构转移至城镇,为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家庭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金融改革和市场竞争,推动金融产品多样性和服务便捷性,提高了城镇家庭金融可得性。整体来看,与城镇家庭相比,农村家庭更难以获得信贷支持,供给型信贷约束的可能性和强度也远大于城镇家庭。
再次是金融需求的城乡差异。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扩大再生产面临土地数量的刚性约束,在没有出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前提下,家庭的积累一般能够保证农业生产的连续性,因而家庭维持生产经营一般不需要外部资金支持。城镇家庭住房、汽车等固定资产购买金额大,往往需要金融信贷支持,因而城镇家庭的信贷需求更高。更重要的是,城乡家庭认知上的偏差对金融需求有抑制作用。相较于城镇家庭,农村家庭受教育程度更低,对相对复杂的金融产品和借款申请审批流程难以理解,更容易存在信贷认知偏差。即使存在真实的信贷需求,一是不知道如何向金融机构申请,也缺乏有效的咨询渠道;二是主观认为难以获得金融支持而放弃申请,抑制了金融信贷需求并产生需求型信贷约束。
最后是城乡家庭资产属性的差异。房产作为城乡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城乡房产的属性截然不同,导致获得信贷支持和财富效应的城乡差异显著。农村住房因宅基地不能入市交易,抵押价值较低,因而居住属性远大于投资属性。受宅基地不能入市交易政策的影响,其价值增值空间很小,流动性不足,农村住房难以形成财富效应。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村家庭另一种主要资产,也面临入市交易和办理抵押的政策壁垒。在“当铺银行”思维的影响下,资产属性的差异导致农村家庭抵(质)押品普遍缺失,这是农村家庭难以获得信贷支持的重要原因。相反,商品房预售制度和住房按揭借款的盛行,为城镇家庭获得信贷支持提供了可能性,且城镇住房的投资属性更强,家庭可以通过按揭贷款、抵押贷款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更值得关注的是,城镇住房价格的快速上升带来的财富效应,提高了城镇家庭的财富水平,促进了城镇家庭金融配置,改变了城镇家庭的风险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