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根据谈判对象的不同特点,中国采取了不同的FTA战略推进模式,即“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与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由贸易区建设中设定一系列标准(如经济目标、国内政策、外交政策等)相比,中国FTA建设具有灵活多变、无统一范式的特点。这是由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开展较晚、经验较少等历史因素决定的。这个特点既是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优点,也造成了中国自由贸易区整体建设水平较低的现状。
从签订国家的类型上看,中国从签订“南南型”自由贸易区向签订“南北型”FTA转变。在FTA建设之初,中国主要选择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谈判,并先后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签署了FTA,之后开始与小型发达国家开展了FTA谈判,2008年与新西兰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FTA协议。然后,中国开始尝试与经济规模较大的发达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区。例如,2013年7月,与瑞士签署的FTA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由贸易协定,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2015年6月,中国—澳大利亚FTA是我国首次与主要发达国家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已商签的自由化水平最高的FTA协定之一。
经济和资源的互补性成为中国选择FTA对象的主要因素。资源有限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扩大能源及资源进口能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中国选择了一些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如东盟的林业资源、智利的铜矿、澳大利亚的铁矿和农业资源、新西兰的畜牧和林业资源、海合会国家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等,这一特征反映出中国通过与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签署FTA来缓解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制约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