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目标:学习和掌握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熟悉审计证据的含义、分类和特征,熟悉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及归档要求;掌握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
实务目标:学习和掌握审计证据的获取程序,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及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6 年 4 月对九好集团 2013—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实施了函证程序,收到了数百份回函,这些回函就是审计证据。这些回函的证明力如何呢?答案是存在诸多虚假成分,也正是这些虚假的证据,让注册会计师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些证据取得的过程吧!
九好集团总部的询证函快递单是由总部工作人员与审计项目组成员一起填写并寄出的,子公司的询证函则由审计人员制好询证函后由集团下属子公司在各地自行寄出。审计人员要求九好集团将发函的快递底联全部寄回杭州并由九好集团转交利安达,或由九好集团子公司直接寄回利安达北京总部。从回函情况看,大量回函的快递单存在连号或号码接近、发函与回函快递单号接近的情形。回涵还有以下情况:询证函回函供应商确认盖章不符、部分询证函回函供应商确认盖章用印为另一家供应商、数家供应商回函均留有同样的邮寄信息、不同供应商回函由同一快递员收件、询证函发函与回函地址不是同一个城市。
这些询证函的发出、收回和对回函的确认过程都存在不恰当之处,未保持对函证的有效控制,未充分关注函证回函的疑点,这正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所犯的错误,最终酿成苦果。
从引例可见,注册会计师为了对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做出结论,达到审计的目标,必须设计和实施各种审计程序,从而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那么,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获取哪些审计证据?怎样的审计证据才是适当的?如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做出适当的记录?如何采用抽样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