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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文献综述

有关国有资本的研究大都是围绕国有资本效率、国有资本流失与监管以及国有资本运营与收益分配等方面展开的。其中,国有资本效率是最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同时也是最具争议的,因为其他两个问题几乎都可以认为是从国有资本效率这一基础命题衍生的。只要是关乎国有资本的研究,无论其研究的角度如何,国有资本效率问题都难以回避。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和分析,我们发现,针对国有资本效率这一基础命题所展开的研究其实数量颇多,但这些研究大部分都将国有资本效率限定在了经济效率方面,而很少涉及其独特的社会属性所导致的社会效益问题,于是得出了所谓的国有资本效率低下的观点。对于这种有意或无意的对国有资本社会效益避而不谈的研究方式,我们持谨慎的保留态度。同时,由于国有资本政策导向性的客观存在,我们打算在进行一般的学术性研究综述的基础上,对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做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

0.3.1 学术性文献综述

与国有资本效率问题最为紧密相关的研究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可以说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是国有资本效率问题的三个维度:国有资本的作用与职能、国有资本垄断、国有资本效率。

0.3.1.1 国有资本的作用与职能

早期的研究大都遵循了经济学的研究思路,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角度论述了国有资本在公共产品和半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独特优势。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89)指出,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相对于财政、税收和货币政策等国家干预手段,国有资本显然更具成本优势,而国有资本在贯彻国家政策意图、实施宏观经济调控与打击私人资本垄断方面则更为有效。而随后的文献则从调节收入分配、烫平经济周期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对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作用与职能进行了多维度、多视角的深入研究。

Colin(1994)从国有资本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的角度论述了国有资本的社会作用,并认为在社会福利和公共财政制度不完善的国家国有资本的价格策略可以对收入再分配发挥积极作用;而Chen(2006)则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国有资本不仅不能调节收入分配,反而还会加剧收入分配差距。

Ramamurti(1999)从国有资本的制度替代效应出发,论述了国有资本可以弥补市场发育不全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

D.Andrew和J.Trebilcock(2001)则对国有资本的经济调节与经济周期烫平作用进行了论述,并指出当货币和产品市场的短期有效需求与供给不平衡引发经济结构失衡、通货膨胀和失业等问题时,可以通过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的投资以及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来解决。

本拉多(Bernardo,2005)则以经济危机为背景分析了国有资本的作用,并指出在特殊时期(如经济危机)政府进行国有资本投入和建立国有企业实际上起到了稳定经济和金融的作用,同时也挽救了危机中濒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和金融机构。

在国有资本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方面,安格拉和汤姆斯(Agell &Thomas,1996)以及龙迪内利和雅克诺(Rondinelli & Iacono,1996)分别从公共产权和公共部门支出的角度论述了国有资本的技术溢出效应,并分别通过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以及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考察得出了政府国有资本投资对经济增长具有巨大促进作用的结论。Sumit(1998)通过对中国经济和中国国有企业的实证考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泰勒和艾伦(Taylor & Allan,1998)通过对加拿大国有企业的研究,提出国有资本的技术溢出会促进高新技术向其他经济部门推广,从而拉动国家经济增长,并且还能推动本国支柱产业的发展与国际竞争力的增强。

Benardo(2005)通过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国民经济发展与产业恢复的考察,提出国有资本投资与国有企业发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动力。

郭复初和王庆成(2000)从我国经济制度的基本性质出发,指出了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的关键作用:通过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科学原理推导出了国有资本的导向作用;并从市场竞争与市场失灵的角度论证了国有资本宏观调控在国民经济稳定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外,通过对全球化条件下的跨国竞争的透视,指出国有资本在国际竞争与国家竞争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金碚(2001)从社会目标、产业分布、社会责任以及国有企业与公共政策的可替代性等方面入手,阐述了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的载体)是特殊企业,具有特殊功能,应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国有企业,并认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企业会发挥不同作用,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会不尽相同。

高明华等(2008)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国有企业作用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北京市国有企业为案例,从经济作用和社会作用的角度入手,评价了国有企业的作用及地位。

此外,还有研究者从社会化大生产、政治均衡以及其他角度探讨了国有资本的作用与职能。例如:罗格·罗恩(Roger Noll,2000)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对国有资本与国有经济进行了研究,并认为经济增长并非国家的唯一目标,当外国资本过度进入本国经济领域并掌握和控制大部分国家资源时,国有资本投资与国有化是实现政治均衡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而谷书堂(2001)、张维达(2003)和蒋学模(2004)则从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与私有制之间的本质矛盾出发,强调了国有资本与国有经济的重要意义;宗寒(2002)以社会化大生产为起点,论述了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本发展的必然性,并指出市场经济越发达,社会化程度就越高,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就越重要,国有资本的作用也就越不可或缺;吴敬琏(2003)和钱津(2005)则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需求出发,阐述了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并指出国有资本与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根本保证。

0.3.1.2 国有资本垄断

说到垄断,可能绝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效率低下”,甚至还有人就会干脆直接将两者画上等号。其实,垄断与效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垄断与效率低下也并不必然相关,而大多数人之所以会有这种“先入为主”的误解,主要是犯了一种经验主义的错误,或是受到了一种所谓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误导,这一点在国有资本垄断问题上则体现得更为明显 。无论是国有资本的自然垄断还是国家出于经济或政治抑或其他方面的考虑所导致的垄断,一直是一个敏感而充满争议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争论的激烈程度丝毫不亚于国有资本效率问题所引起的论战。

一般来说,有关国有资本垄断问题的研究大多都是以自然垄断为研究起点,然后通过不同路径的推演和论述得出各自不同的结论。笼统来说,这些研究要么持肯定的态度,要么持否定的态度。肯定态度的持有者(Clarkson,1982;Sharkey,1982;Toshihiro,1996;Stigler,1998;Bernardo,2005)主要论述了国有资本自然垄断的优势:首先,国有资本自然垄断所节约的社会成本将通过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其他载体)转移给全社会;其次,国有企业自然垄断所实行的高价政策的收益会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而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出给全社会带来福利,从而弥补垄断高价造成的消费者剩余的损失。而否定态度的持有者(Friedland,1962;Averch & Johnson,1962)则从垄断定价、消费者剩余、社会净福利、垄断规制和国有化等方面论述了垄断对社会效率与公平竞争的损害。

经济学家克拉克森(Clarkson,1982)从技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自然垄断的基本特征,并指出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生产函数一般都呈现规模效益递增的趋势。也就是说,随着生产规模的增大,单位生产成本呈逐渐下降趋势,因此从整体效果来看,在某一生产领域由一个和几个大企业进行生产要比很多家小企业同时生产更具有生产效率;其他经济学家(Sharkey & baumol,1982)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并指出成本函数所具有的弱增性是自然垄断最基本的特征。当然,这些结论并非强调一味地垄断,在分析了垄断在生产领域的优势后,也指出了垄断结构的固有弊端,因此也强调了国家干预以及对垄断进行相应规制和监管的必要性和意义。

Toshihiro(1996)在分析了国有资本垄断市场结构条件下的社会福利问题后发现当某一行业自然垄断程度很高时,国有资本的进入不仅有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还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

斯蒂格勒(Stigler,1998)通过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分析指出了国有资本自然垄断有助于政府实施产业控制并通过产业影响力对供给价格进行有效调控;同时他也指出国有资本应仅限于自然垄断行业,而完全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则可由私人资本来完成。

陈甬军和晏宗新(2002)将垄断规制与国有资本纳入统一的研究框架,并以转型时期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征为出发点,通过成本效益的比较分析,提出在一段较长时期内国有资本的自然垄断仍是较优选择,但从长期改革方向来看,分拆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和引入竞争机制是解决经济效率较低的问题的关键。

谢地(2007)在对自然垄断的问题、特点以及后果进行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系统论述了国有资本在自然垄断行业存在和发展的依据,并通过对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国有资本的存在情况所进行的研究,发现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资本都占据了优势地位。他通过对城市自来水、煤气、航空和铁路等自然垄断行业的考察和研究,发现国有资本这些行业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规模效应和关联经济特征,并通过对这些行业的现状和问题的调查,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同时也强调了政府规制和市场化改革对自然垄断行业国有资本的积极意义。

对垄断或国有资本垄断持反对态度的学者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经济学家Friedland(1962)从垄断定价的角度论述了垄断给消费者剩余带来的损失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净社会福利的浪费,并在对垄断与管制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后发现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并不能有效地限制企业垄断定价行为。Averch和Johnson(1962)通过经济学模型推导证实了收益率管制条件下的厂商利润最大化行为会导致过度资本化和激励机制被削弱效应,以及由此所引发的效率低下现象。而且通过彻底的垄断管制形式(国有化)的研究,Averch和Johnson发现国有化剩余索取权的制度安排会使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因缺乏积极的利润动机的激励而产生生产效率的低下。Crew和Kleindorfer(1986)、Law(1993)、Mayer和Vichers(1996)等也分别从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垄断所带来的低效率问题,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宋则(1999)认为垄断的巨大危害在于各种排他性控制和对竞争对手进入的限制以及人为制造的“卖方市场”会损害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并阻碍技术进步、降低经济效率。他认为,中国式的国有资本垄断缺乏从公平竞争衍生为自然垄断的普遍基础,违反了经济学中的经济规模集中原理,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唯一合理解释就是行政性垄断。最后,他从与国际接轨和加入WTO的要求出发提出了相应建议。

肖兴志(2001)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明显的非均衡性入手,对自然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谓的“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可行性与合意性的博弈分析,提出国有资本自然垄断现象的存在使政府陷入了企业利益与社会福利取舍的两难困境,国有资本垄断有可能导致价格歧视与寻租等有损于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和消费者利益的现象。他认为,国有企业并非传统报酬率规制的最佳替代方式,而激励性规制有可能是垄断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他在对英国国有企业改革和私有化效果进行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引入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的建议。

喻立新和孙有平等(2004)在对自然垄断规制进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提出国有资本自然垄断会导致政企不分的弊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低效问题,并提出对垄断部门进行分割和重组以及实行竞争和自由化的建议。

0.3.1.3 国有资本效率

国有企业为国有资本的主要载体,故有关国有资本效率的争论主要是从国有企业是否具有效率的角度展开的,主要观点大致可分为三种。第一种观点是以Kornai(1988)、Woo(1994)、Majumdar(1996)、Jefferson和Rawski(1996)、Sachs(1997)、Dermsetz(1999)、Perkins(1999)、Karpoff(2001)、Malatesta(2001)以及樊纲(1996)、张维迎(1995,1996,2001)等人为代表的“非效率论者”以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从国有企业产值占GDP比重、国有企业财务指标、全要素生产率(TFP)等方面,提出国有企业是“非效率”的,即非国有企业对资源配置的效率高于国有企业。由此,他们提出中国经济的出路就在于国有资本必须让位于私人资本,即进行私有化。第二种观点是以Kay和Thompson(1986)、Laffont和Tirole(1991)、Nauton(1992)、Colin(1994)、Olive和Michael(1997)、林毅夫(1996)、郑玉歆(1996)、邢俊玲(1999)、齐艺莹(2005)等人为代表的“效率论者”从中国与其他转型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效率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国有企业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是有效率的,而目前国有企业呈现出低效率的局面是缺乏有效竞争的结果,所以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关键是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第三种观点是以世界银行(World Bank,1995)、和田义雄(Yoshio Wada,1998)、李培林(1999)和刘元春(2001)等人为代表提出的国有企业“效率悖论”,他们认为从微观财务角度来看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断恶化,是无效率的,但从全要素生产率来看,却一直处于正增长状态,是有效率的;从微观竞争来看是没有效率的,但从宏观社会经济影响来看是有效率的;从生存竞争指标来看是无效率的,但从宏观资源配置效率来看是有效率的。造成“效率悖论”的主要原因在于国有企业在后赶超时代和转型时期充当了社会福利提供者、宏观经济稳定器以及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协调者的角色。

Kornai(1988)首先从经济学的视角对国有经济激励变异进行了分析,并对公共产权进行了系统的批评,然后从预算软约束的角度分析了政府难以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约束的缘由,最后得出了国有资本的非效率论断。

Dermsetz(1999)从市场化和市场规模的角度入手,分析了国有资本高昂的监督成本和控制成本所导致的社会效率的损失,指出解决国有资本效率低下问题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激励个人来增加社会财富,即通过国有资本的私有化来提高社会效率;Simeon(1999)、Nakagana(2000)、Calin(2000)通过对国有资本比重与市场化程度等关键指标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并指出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的退出是私有化演变的必然途径。樊纲(1994,1996)、张维迎(1995,1996,2001)、周叔莲(1997)、贺阳(1997)和魏杰(2001)等从产权理论的角度也支持了上述观点。

实际上,国有资本“非效率论”的理论渊源是西方传统的自由化世界观,是古典经济学思想的现代回归。这种自由化的经济思想主张市场效率的损失是由政府干预所造成的,而国有资本只是政府干预的重要手段。换言之,这种分析的起点实际上是政府职能与市场竞争之间的相互关系(郝书辰、蒋震,2010)。相对于国有资本“非效率论”者的论断,大量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质疑,并指出国有资本在提高社会制度效率、维护社会契约、改善组织绩效与构建社会公平方面具有私人资本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如Kay和Thompson(1986)通过对英国私有化绩效的考察发现私有化改革后英国社会福利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反而有显著的下降趋势,这一点对于大部分企业职员来说体现得尤为明显;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89)从全社会成本和全社会收益的角度对国有产权与私有产权进行了研究,发现从全社会成本来看私人资本成本要明显高于国有资本;Atkinson和Halvorson(1986)、Caves(1990)、Laffont和Tirole(1991)、Colin(1994)、Nauton(1992)等也从各自的角度得出了积极的支持性结论。

Laffont和Tirole(1991)研究了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的国有资本与私有资本成本动因,发现前者的成本主要源于经常性的非利润目标所导致的过度投资,而后者的成本动因主要来自企业治理成本,但是在引入政府效用函数后,前者的经济效率较后者有了显著性提高。

Colin(1994)则从收入再分配和社会福利的角度研究了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效率问题。他认为,在社会福利与公共财政体制并不完善的条件下国有资本较私人资本而言有更高的社会福利效率,但是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对私人资本规制的社会福利的逐步提高,国有资本可以适时退出市场。Olive和Michael(1997)也支持Colin(1994)的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制度并未完全建立时私人资本所具有的社会契约破坏动机会损害社会效率,而国有资本的进入会缓解这种社会效率损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此时国有资本不应退出市场,但是当社会制度完善后国有资本可以选择退出。

齐艺莹(2005)在对国有资本形成和发展进行评析的基础上着重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探讨了国有资本,然后就国有资本效率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指出:在考察国有资本效率时不仅应考察其微观效率,还应考察其宏观效率;既要考察内部效率,又要考察外延效率;既要考察经济效率,又要考察社会效率。

此外,石涛(2008)在对国有企业改革历程进行评述与回顾、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分类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的“功能悖论”进行了分析,提出国有企业的终极形态有两大类:具有高度社会职能的国有企业将转化为公共产品,而传统的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国有企业将演化为竞争性国有企业。

通过对已有文献所做的整理与回顾,我们认为,这些研究可能存在如下局限:

(1)对国有资本的存在依据的研究大部分都是从弥补市场失灵的角度入手,而很少从社会化大生产与社会主义政权基础等方面进行论证。

(2)对国有资本的作用的研究常常局限于企业微观个体的角度,而很少从国有经济的整体角度去研究。

(3)对国有资本投资的评价偏重于从直接经济指标的角度进行讨论,而忽视了其他非经济效益指标(如社会效益),未将其纳入评价体系。

(4)对国有资本在国际竞争与金融危机中的作用以及国有资本投资对私人资本的影响等方面缺乏系统研究。

正是以上局限的存在,使得国有资本投资(尤其是特定行业的垄断性国有资本投资)饱受诟病,左右为难。在理论上产生了诸多质疑:国有资本是否真的效率低下,没有竞争力?国有资本投资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其地位如何,有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本书正是要系统全面地回答这些问题,并且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的特殊历史背景来探讨国有资本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构建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投资综合效益评价体系。

0.3.2 政策性文献综述

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迈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步,同时也引出了一个旷日持久、争论不息的话题;而同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则可以认为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出台的有关国有资本出资与使用的最早的相关政策性文献

1983年6月和1984年9月国务院分别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国发〔1983〕75号)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国发〔1984〕124号),迈出了国有企业利税分流改革的新步伐。

1990年7月与1991年11月国务院分别颁布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0〕3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表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由日常经营性管理向资产性管理转化。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国家宏观调控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并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推到争论的潮头浪尖;同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国有资本的公司化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7年7月,国家体改委在《关于城市国有资本营运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体改生〔1997〕121号)中,明确界定了国有资本概念,为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管理提供了政策性依据;随后,2001年4月,财政部颁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本的概念和范围,这标志着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转变,即由资产管理向资本管理转变。

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成立,代表国家拥有国有资本所有权和收益权,这标志着新的国有资本监管体系的全面建立。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的增量改革带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的深刻变化,有效地改变了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初步形成了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

2004年8月,国资委下文《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9号)和《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标志着国有资本经营绩效与投资效率考核体系的明确,以及国有资本产权转让的退出机制的形成。

2005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32号)以及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下文的《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拉开了国有资本股权分置改革的帷幕。

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97号),明确了“实行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008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并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国有资本的法律地位: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这表明国家开始实施国有资本管理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与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自该决定公布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形成了“1+N”系列指导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和颁布,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的基本完成,为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政策依据。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推进的混改事项达4 000 项,引进各类社会资本超过1.5万亿元。按照统计口径,混改企业户数超过中央企业法人单位的70%。

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混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此次会议明确,此后三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阶段,2020年是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之年,国有企业混改、重组整合等都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此次会议还要求把近年来“1+N”的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地落实,没有落实到位的,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 PMNYaGdvOYpmCTXMIf1YjikOALzaZXKqlhhagCH5vltOq5cD/nAYR/rPNdMq9S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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