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有很多含义,以不同的信用观念为引领,会建立起各不相同的信用体系。因此,我们先来探讨一下什么是信用。大家在谈及信用时,一般都会将其理解为诚信,即诚实和守信。它也是人们在为人处世中和各类社会交往中所必须遵守的一种道德规范。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信用是整个社会、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人在为人处世中都不可或缺的品质,因而也是整个社会所提倡、奉行的标杆。在经济活动中和市场交易中,人们也必须奉行诚信这个道德规范理念,但信用的含义远不止如此。市场交易最初是以物换物的方式,然后发展为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进而又发展出信用交易模式。在信用交易的经济活动中,商品和货币在时间上出现了不同步,即并非以往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采用先发货、后付款,或者先付款、后发货的模式。这样就产生了信用交易,从而形成了信用关系。之后,市场交易中又发展出了各式各样的信用关系,例如,客户与银行间的关系,客户将自己的钱存入银行或向银行借钱,这样就会形成债权和债务的信用关系。信用关系实质上并没有替代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而是让交易中的商品与货币在时间上、空间上出现了不同步。这种交易能进行的原因,就在于它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即授信人选择相信受信人能按事先的约定付款或交货,而受信人也能按事先的承诺付款或交货。因此,在市场交易中的信用是和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以及行为标准的诚信相通的。而在市场交易当中,信用不仅是一种交易的方式,也是由这种交易方式演化出来的各类信用工具(如货币)及服务的总和。总体来说,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指的是受信人承诺事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其他条款而先行获取授信人的商品或服务,或者承诺事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其他条件交付商品和提供服务而先行收取授信人的款项的经济关系。这样的总结可能还不能完全包容当今社会复杂的信用关系。但在讨论经济活动的信用关系时,原则上应该把信用理解为诚信,但又不能局限地把信用理解成作为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的诚信,而是应该进一步地从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进行理解。
总体来说,信用包括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市场规则、交易方式和经济关系等相关内容,而后几方面则专属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概念。了解了经济活动中信用的含义,我们就可以理解市场交易中信用更广泛的内容。
(1)信用方便了交易。
在缺乏信用的情况下,人们只能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交易双方必须拥有现钱和现货,否则就无法进行交易。信用产生后,即便没有现钱和现货,只要交易双方进行了约定和承诺,交易就可以顺利进行。
(2)拓宽了市场交易,促进了经济发展。
例如,实施信用消费后,消费者即使不能一次性付清货款靠分期付款也能够消费房屋和汽车,这样房屋和汽车的销售和生产就可以大幅度地增加。
(3)连接了供给和需求。
在信用交易中供需双方的约定在供给与需求的行为实际发生前就已确定。
(4)其他方面。
信用便利了交易,扩大了市场,连接了供需,从而也加快了市场流通,节约了交易费用。
但是,信用的兴起和发展也增加了市场交易的风险。无论是买方违约不付款,或无力付款,或不能按期付款;还是卖方违约不交货,或交不了货,或不按约定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交货,市场都无法正常运行,市场的交易链条就会中断,交易费用就会增加,并造成交易有关方面的损失。市场的交易越发达,信用交易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越大。这些风险有违约风险、市场变动风险、汇率变动风险、政策变动风险等。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其实就是一种社会机制,它作用于一国的市场规范,旨在建立一个适合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方向转变。
社会信用体系是以信用为基础来分配社会资源的创新性制度。市场经济原来是按实际资本分配资源的,当资源和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趋于成熟后,资源便是根据虚拟的人力资本进行分配的。目前,利用信用资本摊派资源的实际资本分配市场经济正处于信用经济转型阶段。建立各自的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科目具有人类社会管理的公平发展的机会,是社会管理取得的进展,是社会管理水平的显著性提高。
从现代信用基本理论的角度看,信用问题既包括经济交易,也包括社会全面管理。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在现代信用经济中,社会和市场根据传统的实际资本和信用资本分配资源。为了实现公正有效的最佳资源分配状态,形成新的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信用成为生产要素,与劳动、土地、资本、技术等社会资源共同参与了社会资源的分配,以达到资源配置公正、有效的最优状态,从而形成新的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形成良性的社会关系,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
在传统的经济状况下,人们拥有设施设备、厂房和资金等,才能开展生产,达成交易,获得经济利润。拥有物质资本是人们参与经济交易和社会资源分配中不可缺少的首要条件,否则就会退出游戏。在信用经济条件下,人们可以用累积的信用资本完成金融、生产、销售和其他经济活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信用是资本,社会发展给了人们拥有这种社会人力资本的机会,通过使用新的系统和方法,任何人都可以积累和改善自己的信用资本,并且以开放、公正的方式参与社会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的配置,这也能够使经济更活跃,社会发展更公正。在经济社会创新的关键时期,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最佳资源分配、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增进社会互信、化解社会矛盾的高效方式。
从狭义上来说,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信用交易体系。从构成方面看,它包括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方法和机构。从本质上讲,记录信用交易的辅助社交系统,是信用动作及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簿记”,是记录信用行为,并将其载入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等级及其他技术系统;在目标上而言,营造适合信用交易的市场环境,推进市场经济信用的发展态势,使市场交易主要方法由原来的支付方法向信用支付转变;从功能上来看,能减少市场交易信息不对称、有效分配社交资源,使信用数据收集和使用的标准化,也是信用交易成功完成的社交系统的支持与保护。
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再局限于信用交易领域,它还涵盖了国家内有关信用与诚信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强调了作为人际交往原则的诚信文化的建设。它不仅包括商业诚信,而且包括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从本质上看,本着合同精神,社会整体信用由多种社会主体构成,这既是一种道德准则,也是一种生产市场资源的因素。就构成方面而言,是一国范围内,一系列与信用相关,且相互影响的道德文化、法律法规、系统规范、组织程序、技术手段与运营手段相互作用的综合性系统;在功能上说,以道德和法律为基石,惩处不可信的行为,表扬诚实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目标上来看,是统一全体国民的信用意识,建立全社会的完整性秩序,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完整性自我教育环境,以培育和宣传为基础,发展信用商品和市场,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诚信认识和诚信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提出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意义相对狭隘,从 1993 年开始,国务院就因“三角债”问题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社会信用问题,后来,市场经营主体可根据需要自发开展信用活动,并成立了第一批的信用服务代理机构。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2005 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的信用问题集中于经济领域,因其形成对经济发展的掣肘而被重视。当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双转”时期之后,社会生活领域的人际信任问题越发突出,社会信用问题也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为解决信用问题而生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含义也相应扩展,2014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对社会信用体系做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构成要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
为促进市场交易的进行,满足信用交易开发的要求,防止信用交易的风险,在市场交易中逐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各市场主体应遵守的市场基本规则和法律规范。
在市场经济中,诚实守信既是道德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其原因是市场经济是依靠竞争来分配资源的。市场要正常运作,就要优化资源配置,就要制定关于公平竞争的规则,为此,要规范和制约各个主体有关市场活动的多样化的行为。其中,最基本、最关键的就是诚实和守信。自古以来,中国就追求“货真价实”“诚信为本”“童叟无欺”的信用原则。市场经济发展越好,信用关系就越复杂,市场活动中多样的经济关系(如买卖关系、贷款关系、租赁关系、雇佣关系、信赖关系等)就越要靠信用来维持。为此,政府正式通过了一系列应由各市场主体遵守的信用规则和为限制和执行各市场主体的行动而制定的适当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市场交易各方人员或者当其中一方人员不遵守信用,违反合同,即市场规则的,应该依法予以处罚。
(2)为了满足开发市场交易的要求,多种方便交易的信用工具和手段应运而生。
比如,银行信贷、各种票据和支付凭证、信用卡、信用证等。随着信用交易的发展,各类型的信用工具和手段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3)为满足信用交易的要求,应为信用交易提供多种服务。
出于这一目的,市场上出现了许多信用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①为银行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交易的凭据,信用证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
②向交易各方提供客户信用信息服务的信用报告机构。例如,银行为客户提供贷款或者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金融担保,为了防止贷款和担保的风险,要知晓客户和被保证公司的信用及资产情况。银行和公司本身应该了解顾客的信用状态,但是自身收集信息是很难的,而且需要花费很多费用。于是,便产生了一个专门提供资信信用信息服务的征信机构。
③为对交易各方提供有关市场主体、各种有价证券等信用状况服务的信用评级机构。
④为企业或个人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信用而提供保证服务的机构。
⑤提供与企业资质和质量认证相同的产品和服务认证的机构,如质量认证机构等。
⑥在信用交易活动中所衍生出的信用交易服务的其他鉴证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
上述各方面都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是从综合性角度理解的社会信用体系的结构。当然,还可以从纵向和横向角度理解社会信用体系的结构。从纵向角度看,社会信用体系是由信用管理行业和信用法律体系构成的整体,信用管理行业涵盖全部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训练有素的信用管理专业人员,它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硬件”;信用法律体系为信用管理行业提供“游戏规则”,它是社会信用体系的“软件”。从横向角度看,社会信用体系涵盖公共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三大模块,公共信用体系就是政府信用体系,它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全局,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关系是连接市场经济中多种主体的经济联系的桥梁。信用是健全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前提,市场化程度越高,信用的作用就越重要。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市场交易关系和交易行为被体现为信用关系。由于信用系统开发水平低,在资源配额中限制市场机制的基本作用,影响现代市场体系的开发和改善。因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改善市场经济基础的不可或缺的要求,也是改善现代市场体系的不可或缺的要求,更是建立开放、统一、竞争及有序的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要求。
市场经济秩序的标准化与否,与市场能否在资源配置中起根本性的作用有关。信用关系是维持市场交换关系的重要环节,它对形成标准化的市场需求起着支持和促进作用。在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对社会科目信用认识淡化,信用失衡矫正机制不健全,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信用缺失影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建设。因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信用奖罚约束机制,营造诚信社会氛围,是矫正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开展的背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既要从内部抓起,又要有效把握和利用外部开发空间。由于要素禀赋及比较优势的变化,中国目前正处于由产品出口向资本出口转型的阶段。这是增强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关键阶段。在向外销的过程中,“走出去”的企业向国外辐射清洁不足的问题,不仅影响公司海外经济活动,也严重影响国家声誉。国家信用不仅是国家间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名片,也是扩大国家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性无形资产。因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遵循市场经济基本准则,是确立国家形象,加快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避免的要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可以从三个方面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通过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缓解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市场交易费用;二是运用激励和惩戒机制,规避市场公平竞争的“道德风险”;三是促进政府廉洁和司法诚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活动中信用主要由实物信用和货币信用构成。建立和扩大信用关系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作为维护信用关系健康发展的社会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必然会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制度框架。以综合方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立和改善可以信赖的激励和惩戒机制,是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预防经济风险的重要手段。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力量重新塑造的重要体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在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改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及事后监督方面起到非常关键的支持作用。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变化的重要时期,关注的对象更加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突出,社会组织和经营方式正在经历重大变化。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社会组织自身管理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的有效途径,是强化社会诚信、增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增强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完善治理体系所必需的条件。
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信用表现为在经济水平上偿还的价值转移和社会伦理水平上社会各成员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社会信用体系不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保持信用关系的正常发展,通过利益机制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而且在诚信文化教育的微妙潜在影响下,可以促使社会伦理关系的改善和社会成员之间的诚信的增加,强化安全意识和信任意识,推进社会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