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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按照联合国定义,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比例达到14%即进入深度老龄化;20%则进入超老龄化。如今,全球190多个国家中有74个国家和地区已处于老龄化阶段 ,到2020年,13个国家将成为“超高龄”国,即20%以上的人口超过65岁;2030年,“超高龄”国家数量将升至34个。根据美国国家老龄化研究所最新发布的《老龄化世界2015》,在2015年,老年人占全球人口的8.5%;2030年,老年人的数量会上升超过60%,达到10亿人,占全球人口的12%。相反,到2020年之前,随着出生率下降,5岁及以下儿童在全球人口中的占比会少于老年人,即出生比低于老年比。这将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从2020年起,这种趋势会持续,到2050年,5岁及以下的儿童仅会占全球人口的7.2% 。其中,中国、印度、美国是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的不可逆转及快速发展,必将刺激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引起系列深刻变化。

1.1.1 PEST综合环境分析

PEST分析是近年一些学者引入养老研究的一种综合分析方法,包含政治(Political)、经济(Economical)、社会(Social)、技术(Technique)因素分析 。新常态下,伴随人口结构的倒置、人口红利的消失及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养老服务作为跨世纪的系统工程,必有其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等环境。

(一)政策环境

就人口老龄化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就开始研究探索。1982年联合国第一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在维也纳召开,会议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其中包括62项建议。1991年《联合国老年人原则》在联合国大会通过,有关老年人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充实和尊严五个方面的普遍性标准在会上确立。2002年联合国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在马德里召开,会上总结了20年来各国关于老龄问题的行动进展,通过了《老龄化马德里政治宣言》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积极老龄化观念被纳入各国发展框架

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和挑战繁多,世界各国采取的政策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是鼓励生育的政策及移民政策,这主要是针对人口年龄结构本身进行改善;第二大类是包括养老金改革和医疗健康改革等,主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如美、日、韩等国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事业;推进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着力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德国通过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鼓励移民、延长退休年龄、教育改革、鼓励生育、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提供多种养老方式等进行系列应对。英国主要是通过改革退休制度,倡导积极老龄化、和社会融入,抑制提前退休和提高退休年龄;实施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社会政策;发挥外来移民的积极作用,等等。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老龄人口总量全球第一、老龄化发展速度全球第一的国家,其每年3%以上的快速增长远远超过人口出生率。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 。据预测,老年人口在21世纪中叶将达到峰值,届时每三人中就有一名老年人,总数将超过4亿人。目前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人,空巢和独居老年人近1亿人。其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形势十分严峻。如图1.1。

(资料来源:联合国)

图1.1 我国老年人口发展情况

Fig.1.1 The Development of Aged Chinese from 2020 to 2050

为应对未富先老的形势,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2008年,全国老龄办、国家发改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采取多种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3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用地整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增加居民生活设施投入,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建设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康复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商务部出台《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大力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

为了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进程,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应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便捷高效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2012年12月,民政部组建了养老服务信息化工作委员会(SSIDC)。2013年10月,民政部在《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优先发展针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特色服务。2014年上半年,民政部在全国7家养老机构开展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试点工作 。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中尝试应用物联网技术,为不同类型老年人提供老年人摔倒智能提示、身体状况监控、GPS全时追踪救援、智障老年人预防失联程序、视频交流、人性化运动状况评价等各项服务。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老龄委等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在养老领域推进“互联网+”行动,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思维与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相融合,对传统业态养老服务进行改造升级,通过搭建信息开放平台、开发适宜老年人的可穿戴设备等,不断发现和满足老年人需求,强化供需衔接,扩大服务范围,提供个性、高效的智能养老服务。同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专门指出“要加快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要求“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2016年以来,随着《“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制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等各项政策的颁布、《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继落地,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启,推动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新兴业态开始起步,吸引各界进行实践探索。可见,从政治因素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由党带领政府推进和社会团体参与的有机统一体共同推动的系列工作。

(二)经济环境

从经济学视角看,老年福祉事业受经济因素的深刻制约。充足的资金与养老市场的方向定位、发展速度及基础设施密切相关。但我国养老领域与经济发展不和谐因子严重存在。经济发展状况、经济结构、居民收入、消费者结构的复杂性、异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市场的预判与培育。

一是经济长足发展与养老负担沉重并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从持续稳定高速发展转为中高速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16年的33616元,但经济的长足进步并不能等同养老的充足准备。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工业化、城市化同步发展,经济比较发达,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5000—10000美元,而我国则刚超过1000美元就开始了老龄化进程,这意味着我们在经济发展腾飞的同时就要背负起越来越重的养老任务,经受劳动力越来越少的考验。不少学者认为,在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社会还不发达的时期进入老龄化,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薄弱环节,无异于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埋下了一枚定时炸弹。这就需要我们在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道路,对老年市场提前做好预判。

二是养老机构床位“高空置率”与“一床难求”并存。一方面,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国养老机构的床位有了明显提升,从2009年的230多万张增长到了2016年的680多万张,一定程度缓解了养老床位紧张的状况。另一方面,各地同时存在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民营养老机构床位大量空置的现象。其中,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上海市,养老机构的总入住率不到70%,个别郊区养老机构实际入住率甚至不足20%;北京的床位空置率为40%—50%;南京有一半在建或已建好的养老床位处于空置状态。类似现象在其他地区同样存在 。这说明养老服务的供需错位畸形,主观导向有误,成本偏高的“集中营式”机构养老“包养”服务并非中国老年人所好、所能接受。

三是“炫富抢金”的中国大妈与赤贫孤独的银发老年人并存。我国老年消费者结构两极分化十分突出:在媒体报道拥有充足资金的中国大妈在广场载歌载舞扰民,炫富购“金”的同时,相当一部分中国老年人处于缺乏社会养老保障和低水平保障状态。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大部分缺少足够的养老金或医疗保险做保障,有些老年人已经70岁仍然亲自劳动养活自己,老龄人口的养老资产不足、消费和购买能力不足,大量早退休领取最低养老金的老年人群进入高龄失能阶段后,因无力购买护理服务而陷入“银发贫困状态”。这说明我们的经济杠杆缺乏对富有老年人科学养老、贫困老年人尊严养老的有力导向。

从经济因素来看,薄利、微利、无利的银发经济要“活”起来,必须是资金、人、市场、政策缺一不可。但目前硬件设施与软件氛围的养老规划、引导不到位,养老成本的核算与消费定位、宣传不精准,养老供需市场调研预判的失策与培育的乏力等导致养老服务体系和老龄产业发展滞后。因而,成本低、便捷度高、可控性强、共享性能好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亟待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在解放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给政府减轻负担的同时,方便了群众,可真正做到为老、惠老、助老。

(三)社会环境

从社会环境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之所以能够确立其基础地位,是因为其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社会参与度。

席地而居的传统习俗与未备而老强化养老安全因素。老年人从社会角色回归家庭角色,从主动到被动的心理发展变化中,养老安全心理占主要因素。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猛速度远超过政府和社会的反应速度及老年人家庭的接受程度,因而在人力、物力、财力、思想认识、制度保障等等方面远未准备充分,养老服务体系远远滞后,老年人对自己养老安全的恐惧大于一切。中国几千年的养老文化,孕育了席地而居的养老传统。老年人习惯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生活养老,与自己熟悉的邻居交际往来,“老死不离家”,“叶落要归根”,这样可满足其养老安全心理。

家庭结构的变化与抚养比的加大致使中国养老的社会性增强。受社会、经济、文化和生育水平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家庭的规模正在逐渐缩小,两代户家庭已成为家庭户的主体,普遍呈现4.2.1的模式。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强,独居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越来越多,占49.7%的城市独居老年人、占全部同龄人口的29.3%的0—30岁1.58亿独生子女人口导致的空巢老年人等,不能再享受传统的家庭养老;每年约三千多万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照护却仅3%有入住养老机构想法的老年人,面临因各种因素导致家庭、社会照顾双面失衡的尴尬境地。老龄化与无偶化、空巢化、残疾化结合,致使许多老年人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甚至部分老年人存在抑郁、孤独甚至厌世等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关怀。

劳动力不足与抚养比上升带来的沉重社会负担亟需社会、家庭、个人共担。据联合国人口署数据,中国15岁到64岁的劳动人口,将从2015年的10亿人左右逐渐下降到2020年的8.45亿人,比重从2015年的71%下降到2020年的60.7%。在生产资料、社会资本、技术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劳动人口减少就可能导致一部分生产资料无人使用,需要更高的技术和更多的资本进行替代,如果替代速度跟不上人口减少速度,就可能导致社会生产倒退。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数据,从1990年的10.7%开始,老年抚养比开始了不断上升的阶段,2016年已达15.0%。对整个社会而言,不断上升的老年人社会抚养比,在持续增加社会负担的同时,还极大地促进了劳动力的稀缺性,致使劳动力成本间接提高,在技术更新不变的条件下,整个社会的发展速度会被拖慢。这对二元结构严重、各类矛盾叠加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亟须寻找家庭、社会、企业、个人等共担责任的养老发展机制。

(四)技术环境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前提是技术保障,尤其是居家养老。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今天,养老服务中的技术因素包括信息技术和服务技术,科技发展水平和照护人员掌握的服务技术均对养老服务的发展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开展照护工作时需要提升并完善信息技术,强化照护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素养的培训,进而全面提升系统的科学技术和照护人员的服务技术。为了让老年人得到更好的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填补居家养老服务技术上的欠缺尤为关键。国家应为服务人员制定统一标准,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使其掌握专业、有效的服务技术,同时,应吸纳专业照护人员参与到日常服务和培训当中,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环境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既能满足老年人在家居住的愿望,又能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它不仅是基于我国国情,也是符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因此,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是我国老年人养老模式的发展趋势和必然选择。

1.1.2 研究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

1.养老模式

国外对养老模式的研究多围绕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和养老模式评价角度进行。

在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方面,一般是围绕典型案例的调研进行。JB.卡斯特林(JB Casterline)、L.威廉(L Williams)等(1991)通过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中国台湾的老年人进行调研比较,发现个人和家庭因素对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产生影响,且地区不同其影响因素的显著性不同,大量的学者也检验了个体和家庭因素对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 。养老模式的选择与老年人的健康结果有密切关系,M.V.松苏内吉(M.V.Zunzunegui)和F.贝兰德(F.Beland)(2001)研究发现,养老模式的选择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关系密切,在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等因素控制后,来自子女的情感和物质支持与自评健康显著相关,丧偶后与子女合住的老年人健康显著高于丧偶后独居老年人 。丧失正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基于社区服务的居家养老照料。收入水平对老年人养老模式的选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老年人的收入水平越高,越倾向于消费居家养老服务,反之,如果老年人的收入非常低,除了日常生活消费支出外,根本无法满足对居家养老服务消费的需求 。贾森.L.鲍威尔(Jason L.Powell)(2012)认为,个性化的社会养老服务才能更好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生活需要,更多地吸引老年人参与,促使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以节约成本 。健康养老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其相关关键词是:居住条件、交通便利程度、健康护理、资金、护理的供给

在养老模式的评价研究方面,偏重某一具体项目养老模式的评估,综合性评价较少。P.肯珀(P Kemper)(1988)以国家的长期照料示范项目为例,发现将养老院护理扩展介入社区护理,除去成本,项目能使老年人、家庭、朋友及其他照顾的人提高服务提供质量、使更多的需求得到满足、对得到的关怀的质量充满信心,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满意度 。达里恩·亚历克西斯拉兹沃奇( Darien- Alexis Lazowski)(1999)为了完善长期照料的服务内容,对五个机构的68位老年人引入功能性长期照料项目(Functional Fitness for Long- Term Care,FFLTC),通过持续四个月的分组跟踪调查,结果发现该项目显著改善了老年人的运动机能:老年人的运动性、平衡性、灵活性、髋关节活动均明显提高

2.居家养老

国外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此前多侧重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方面,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学者们开始关注社会对居家养老的扶助。“老年人社区照顾”是多数西方专家学者对居家养老的概括,意指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家庭中且同时享受社区相关养老机构提供的老年照料服务。为此,西方学者多侧重于社区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内容、提供主体方面。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和内容方面,2007年,Chappell根据北美对家庭照顾者支持的各种研究和措施,提出社会介入家庭照顾者的服务方式:一是直接分担式,对老年人直接提供所需照顾,直接分担照料者的担子,如周末让照顾者缓解休整;二是小组互助式,政府或公益组织等组织的自助小组,提供对家庭照顾者的培训,并协调组员之间的关系和工作 。Doty(2010)认为要减轻家庭照顾者的负担可采用暂托服务,如日间照料中心 。Pillermer等(1989)认为,可采用家务助理服务,提供老年人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项目,以此减轻家庭照顾者的压力

在服务的具体承载主体方面,世界各国日益倾向于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力度,将社区融入居家养老中,普遍认为社区无论在地域方面还是项目链接整合方面,都有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应是居家养老服务承办的最佳载体;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实现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势互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是社区作为服务承办载体应重点关注的问题。P.Schopflin(1991)认为,社区对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是非制度性的,主要是对老年人进行日常饮食、卫生清洁及日间护理等的安置照料 。J.Baldock and A.Evers(1992)指出,随着老年人需求日益多样化,社区提供的服务必须更加灵活丰富,可选择性强 。B.Meredith(1993)认为,社区对老年人提供的照顾除了饮食保健、日常照顾、医疗护理等,还应包括精神慰藉、休闲娱乐、情感援助、心理健康等服务,且工作人员对老年人扶助中建立的良好互动有益彼此的身心慰藉

在资金来源及提供服务方面,学者们均一致认为,社区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社会保险基金和个人及慈善组织的捐赠。私营养老机构介入居家服务可弥补公立机构数量和质量的不足,还可为养老产业引入竞争提升照顾整体水平,政府应对私立养老机构倾斜扶持 。沃姆斯利与罗尔夫认为政府在养老服务事业中需发挥应有的掌舵、支撑职能,通过财政补贴和资源供应等方式支持服务机制的运行,并扮演监督的主角。参与意味着政府的福利责任将分散到社会,使家庭、社区、非营利组织、社会工作者这些社会力量获得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空间,补充服务的制定和传输机制 。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合理调配社会资源,完善老年人社区照顾的服务体系 ,在以财政补贴的方式对社区居家照顾机构进行支持时,需对相关机构进行监督和专业指导,培养专业的老年服务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的质量。社区应充分挖掘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资源,合理调配以提高利用率,改善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制度,提供自身服务水平与竞争力 。子女是老年人非正式照顾中的重要基础,传统文化道德层面应承担老年人的照顾责任,慈善组织及非营利组织可弥补政府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不足,社会工作者应承担着多项社会责任,通过“社区内照顾”“由社区照顾”和“为社区照顾”这三种形式充分发挥政策安排功能、资源动员功能和服务传递功能。为防止各服务主体服务输送过程中的冲突与混乱,学者们引入美国战略专家安索鲁从规模经济的视角提出的“协同增效理论”以及琼斯和凯茨考斯基提出的“生产区段和服务链理论”,强调家庭、政府、社区、非营利组织等主体在集体过程中整合目标、匹配资源以合作的方式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避免社会市场与经济市场的资源配置割裂,各国在实践中尝试通过政府购买、生成委托协议或直接签订契约的方式成功引入市场力量,更加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效率。

3.养老服务信息化

关于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建设追溯,目前的资料查询来看,应源于1902年的英国赫尔市。当时赫尔市老龄化严重,以本地的电话系统运营建设为抓手,设计了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其中包括“ Stream IPTV”的“视频咨询”业务,其目的为方便老年人能够独立生活,同时能针对老年人身体健康进行“远程医护”(Tele- health and Tele- care) 。在老年人紧急救助的远程关爱项目方面,Kingston Care Lifeline System(金士顿生命关爱系统)能为老年人提供全天24小时的救助服务 。马里兰大学曾为Robert Wood Johnson基金会开发了一个小型的管理信息系统Time Bank Manager(时间管理银行,目前我国许多社区引入该模式),并通过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大力支持建立网站,以宣传“老年人自己存储为老服务时间”的理念 。2007年,日本电信运营商NTTD Docomo针对老龄用户专门设计开发并推出一款手机P883iES。该手机具有GPS定位功能,只需老年人简单地触屏或语音就可以查到自己所处的位置 。奥地利的一家名为“Emporia”的公司则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和使用习惯,推出同样的大音量、大按键、大屏幕等加载更加方便的老年人机 。与之类似的,还有美国的Grand Care、法国的电信视频监控Livezoom和其他一些诸如Attentive Care(重症监护)、Remote Monitor(实用化远程监控程序)、Quiet Care等自动化监控系统,都通过专项设计利用地面传感器、微型摄像头等确保老年人的安全

对养老服务信息的个体研究方面,多侧重服务策略与需求。如,Rose Gilroy(2005)认为面对人口老龄化,我们不仅要提供更多的服务,并要学会采用新的服务策略 。鉴于老年人对互联网技术使用的生理心理问题,Neil Seeley从社会学角度分析老年人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方法、影响和作用 。Kristy通过访谈日记形式,对老年人在日常生活情境下的信息需求、行为和常用信息源进行深度分析,认为老年人在信息爆炸的社会中被动性大,特别是对于信息的处理处于被动接收状态而不是主动查询状态 。Schmidt指出,在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同时,必须调动政府、企业和机构、公益组织等为老主体的积极性,合力推动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 。Kelly认为老年人的经济水平与服务需求是成正比的,即老年人的收入越高,对为老服务信息化的需求也就越高,反之亦然

在个人系统开发方面,早期有Maros等开发的智能移动终端系统,能灵活监测老年人活动,方便老年人安全使用。也有Nagari等开发的专人看护监控老年人使用的仪器系统。西班牙的Etchemendy研究组则全方位开发了针对老年人健康素质及心理调控的电子管理平台,该平台包含身体检测评估系统,疾病检测治疗系统,心理活动娱乐系统。老年人一使用该系统,系统就能准确感应到老年人的心情起伏(如焦虑、生气、开心等等),一旦发现老年人有负面情绪及心理问题,系统会及时对老年人进行心理状况评估,从而进一步根据评估结果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放松方案

(二)国内相关研究

1.养老模式

国内养老模式的研究相对于国外较为滞后且薄弱,根据各期刊检索查询主要集中在特殊人群养老模式研究、区域城乡养老模式研究、养老模式的概念、分类研究、各类养老模式的优劣及存在问题研究、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等方面。

在养老模式的概念内涵方面,见仁见智。现阶段学者将“养老方式”“养老制度”“养老体系”“养老形式”等纳入该系列,宋健(2001)提出可将所有概念归为养老体系、养老模式和养老方式三类 。谢琼(2008)认为养老模式是指人们进入老年阶段后怎样进行晚年生活的制度安排与含经济、服务、精神等在内的机制保障 。李中秋(2013)认为养老模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养老体系,分别包括主要和辅助的养老方式,以及为这些养老方式提供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支持 。夏磊(2012)认为养老模式是指把解决养老问题缓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经验和方法归纳总结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形成一个较稳定的“系统的”典型的方式和方法 。但不管如何界定,其都围绕“谁来养”/经济主体、“养不养”/家庭社会政府对养老的态度、“怎么养”/选择何种适合国情的养老模式、“养得怎样”/养老的质量效果这些方面来开展,大多认定养老模式是为解决老龄化问题而提供保障的体系。

在养老模式分类方面,有“二元化”观点,徐擎擎等(2009)将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模式又分为传统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模式两种形式;社会养老模式又分为社会机构养老模式和社区养老模式两种形式 。有“三元化”观点,根据养老地点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或家庭养老、社会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 ,或家庭养老、社区(集体)养老、社会养老 ;根据养老资金来源划分为个人养老、政府养老、社会养老,或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机构养老 。还有“多元化”观点,根据养老居住方式将城市养老模式分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回归田园养老、异地养老和旅游养老,根据日常的生活照料分为遗赠养老、搭伴养老和“迷你”家庭养老院 。各研究者多停留在家庭型养老和社会型养老的模式比较、理论探讨方面。

区域城乡养老模式研究方面,基于城乡不同视角,认为受经济收入、文化程度、住房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发生改变,但是当前一般居民对社区养老的接受度低,老年人需求与养老模式供给也存在矛盾。社区提供一定服务的居家养老逐渐被看好 。农村地区享受“新农保”政策老年人在经济依赖上虽有减轻,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质量堪忧,长远看社会化养老将有机会介入 。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养老面临风险大,各类养老模式融通可规避一定风险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难更大,需要社会政府家庭共扶

养老模式服务对象的研究方面,多以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孤寡老年人为研究对象,但孤寡老年人研究相对较少。

养老模式选择的因素研究方面,研究者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基于家庭结构弱化、家庭权力变化带来的家庭因素 ,基于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生产力提高生产方式变革引起的经济因素 ,家庭结构小型化及尊老敬老观念的弱化等带来的文化价值观念因素 ,人口老龄化基数大增速快、教育力度不足等其他因素,影响着养老模式的选择。

养老模式存在问题方面,侧重模式的主导性及具体问题的研究。普遍认为,家庭养老长期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将被社区功能介入服务的居家养老取代 ;社会化的机构养老是主要补充方式,软硬件均存问题有待完善 ;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发展空间广阔,但具体实施的可行性及效果还需检验

综上,对养老模式的研究概念界定不一,研究视域偏局部偏东部城市,研究对象偏已老重群体泛化。

2.居家养老与社区居家养老方面

居家养老研究者多从居家养老的界定、基本特征及意义、国内各类实践与探寻进行研究。概念界定上,观点各有不同:陈军(2001)认为是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的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方式 ;陈大亚(1998)认为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 ;穆光宗、姚远(1999)认为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 。但均统一在以家庭为主要载体,以社区为主要阵地,以较发达的经济作为保障,由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家庭共同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及其他特殊养老服务的体系上。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在服务主体、资源、精神慰藉、成本、安全性、满意度、便利性、舒适度、养老意愿、经济型等九个维度都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具有功能的全方位性(物质精神需求支持),资源的多元性(个人、家庭、政府、社会),体系的多层次性(根据老年人的具体生活状况、养老条件和养老需求采用不同养老形式),体系的开放性和优势互补性(是家的物理空间与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兼备) 。有助于解决当前社会条件下养老问题面临的困境,满足老年群体的现实需求,适应国际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

在模式实践探寻上,有对浙江、江苏、山东等地的实践总结,浙江居家养老的“政府保护型”“社会服务型”“邻里互助型”“志愿参与型”和“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山东居家养老的居家养老服务式、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阎青春基于国家视角归结为:政府主办的层级联动机制模式、政府主导的中介组织运作模式、政府资助机构主办的连锁经营模式、政府购买服务公司承办市场化运营模式 。有对居家养老体系建设面临的相关制度及配套政策、运行体制与评估机制、养护队伍素养、社会组织力量等问题研究,还有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探索,认为需要建立“网络化居家养老”模式 ,解决在服务整合、系统整合和系统发展上的协作需要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和机构照料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模式”的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系列研究在文献视角上多人口学、社会学,少经济学、政治学、建筑学,研究视域上多经验总结少学术理论概括,多模式本身研究少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深入研究。研究范式上既缺乏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对话交流,也缺乏社区照顾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社会支持理论、需求供给理论等多种理论多视角指导分析;研究对象上针对局部细节多,宏观中观层面缺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提供者、服务接收者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养老方式、运行机制、财务支持体系、社会支持体系、监督评估机制等多个方面的体制机制研究;研究内容繁多、单一而琐碎,缺乏境外居家养老模式的运行体制机制、研究走向及面临问题,各年龄段各区域老年人养老意愿与服务满意度,服务供需主体间政府社会国家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方法上多定性少定量,多横向少纵向,多个案少比较,缺乏国内与国外、国内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养老方式进行全方位比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方面,绝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社区居家养老具有复合性功能,满足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需要 ,弥补了机构养老的缺陷 ,既经济又人性化,老年人可以在熟悉的生活环境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既满足了老年人的归属感,又减轻了财政负担,成本低,效率高 ;可以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使得部分健康老年人老有所为,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 。在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现状、运行机制及政策法规方面,学者们从不同的切入点研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宏观政策环境和法律制度;微观的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的建设、服务人员的素质;人们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认识等。其一,政府职能不完善,存在缺位错位现象 。其二,资金不足,来源单一 。其三,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 。其四,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

可见,根据学界系列研究和政府系列文件,居家养老与社区居家养老称谓不同,但实质内涵一致,均指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熟悉的家庭中,享受到社区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对家庭养老的辅助、优化和延伸。其兼顾了家庭和社会,使得老年人居住家庭化,使社区服务社会化,可有效解决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问题

3.养老服务信息化方面

在养老服务信息化系统设计方面,近两年发展较快。其中有: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设计的家庭养老信息服务系统,采用先进的C/S体系架构,老年人信息、健康档案、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志愿者信息、老年大学教育及各种娱乐活动等一应俱全。深圳安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社区智能为老服务系统,包含“公共信息咨询系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智能终端产品”三个模块,含“网络信息动态管理、社区服务一键通、紧急呼救、安全定位、远程医疗检测”等功能。福建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为老服务信息化系统则将网络呼叫、GPS紧急定位、双向追溯系统等目前最新的通讯与网络技术整合,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建立“绿色通道”。

在对信息化养老服务的理论研究方面,主要侧重信息化养老服务的概念、主要内容、模式等。刘满成、左美云、李秋迪(2012)等认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是基于社区,运用当代先进科学,深层次开发各类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并及时更新社区相关管理的规划,达到高效、高水平 。吕学静、江华(2012)认为由政府主导,通过通信网络连接的虚拟养老服务模式是以“智能终端+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为组织形式来运作的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史云桐认为“网络化养老模式使社会为老服务资源充分整合在一起、相互补充、充分合作,建立一个完整的服务网络,使其真正成为稳定社区、社会的中坚力量” 。李宗华等(2005)通过对国外居家养老信息化照顾模式的经验总结,得出中国式养老必须建立以家庭赡养为主、社会照顾为辅的为老服务信息化体系 。我国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电子养老是指利用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现代技术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养老方式,把应急救助、生活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服务内容进行集成,同时也是一种高效完备的软硬件系统和新型的服务模式。这样能有效降低养老成本,利用信息平台把社会化的服务资源整合,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的高效率的高品质的养老服务,给老年人带来更多的自由空间,符合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为养老模式开创新的道路 。但存在“观念障碍;人才队伍障碍;基础设施、资金障碍;合理机制障碍;服务内容、方式障碍”这五大障碍 。虚拟养老作为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应用的雏形,相对于2015年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较早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张国平(2001) 和刘红芹(2012) 等分别以苏州市沧浪区和兰州市城关区为例,介绍了两地的虚拟养老运行模式、存在的不足、可复制性及对策建议。

在居家养老软件设计方面,欧昱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设计必须整合服务与通信网络技术,形成专业性、综合性一体的服务管理平台 。王家跃(2011)指出在老年人服务或产品中,使用包括语音识别、健康监测与保健、智能机器人等不仅能给予老年人充分的人性关怀,也能保证老年人的生命安全 。杨洪章等(2011)则从软件开发方面出发,提出采用C++语言,基于VC++6.0和SQL Server2000工具下开发为老服务系统,为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进行详细的信息汇总建立数据库,从而更好地发展老年人服务 。郑宗苗(2013)提出采用腕带GPS定位与云平台结合的方案,可及时解决老年人无监护人的紧急救助等问题

在“互联网+养老”研究方面,学者们一致认为鉴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且养老服务发展滞后的挑战,将“互联网+”思维应用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可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打破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具体表现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通过“互联网+养老”,可以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多元主体合作参与养老服务体系 。“互联网+居家养老”可发挥互联网集成和优化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资源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妥善解决社区养老发展中面临的服务资源难整合、服务供需不匹配、服务效率低等问题 ;将互联“互联网+”思维应用于养老服务,能彰显人本的养老理念,实现养老服务的转型与优化,预示着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陈莉等(2016)探讨了“互联网+”背景下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原则、内容、载体及平台设计,认为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存在信息数据互联不畅、顶层设计不规范、供需对接不到位、基层自治组织行政依附性较强等建构难点,提出搭建统一平台、完善顶层设计、规范实践标准等对策

总之,无论学术界还是政府部门,抑或是社会为老服务组织机构与个人,都非常关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但是其集服务系统、管理系统、监督系统等于一体的大智能体系建设,需要各部门整合,多网集成,将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汇总并整合成完整的服务体系,根据他们在生活娱乐、医疗照顾、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需要提供个性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全方位的交互式服务 。因此,必须系统、全面研究。

1.1.3 研究意义

新常态下,人口结构倒挂,老龄化加速,人口红利消失,老有所养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接受重大考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转型期,健康问题、养老问题必将催生出生态化、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业蓬勃发展,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并助力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推进。而如何充分发挥信息化时代大数据的功能推进养老事业的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成为政府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在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资源配置有限,国家高度重视居家养老的前提下,亟须以信息化为依托,整合政府、家庭、社区、机构等多方服务信息资源,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老年群体的实际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多方面、全方位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建设便捷高效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的助老惠老服务信息系统,搭建立体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因此,研究“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一,在理论价值层面: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下养老服务政策的完善,为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不断进步给予一定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并为养老服务相关企业和机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丰富中国特色的老龄人口社会福利的内容。其二,在实践价值层面:能够全面通过现代科技将政府、社会、家庭及社区之间的资源加以整合,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效能,推动养老服务相关产业发展,使其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实现快速对接的老年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问题,并带动传统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信息产业、智能机器人的发展 。用人口学知识对老龄化产生原因、现状及后果进行分析,深度明确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的设计背景;用心理学的需求层次理论描述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为服务供给设置提供导向;用经济学的协同增效理论以及服务链理论论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发展关系;用公共政策分析框架梳理居家养老服务机制的主体、客体、资源和运行方式等维度的内容;用社会保障学中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安全保障、发展保障等多模块知识组建起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运用多学科综合视野研究居家养老服务,有利于全面认识研究对象,有利于为比较研究扩展研究视角,有利于建立系统多维的研究方法。

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以及居家养老服务设计缺乏可持续性共同导致了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长期处于初级阶段,为了在养老事业上有所突破和创新,本研究对比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表现出来的特征,以此为研究的现实背景选取了瑞典、英国、美国、日本这几个在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获得成就的发达国家进行纵向剖析和横向对比,归纳总结了这几个国家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设计上的共性内容和特色差异,既有利于促进社会福利制度的理论探讨,也有利于促进对当下居家养老服务实践的反思,同时对于发展中国家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具有实践指导价值。

简言之,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将有利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与水平,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e52mSLdbxH5Q84L+KONV4E8ZSMpLB8fiGw8Hu1vqDQX1T9T4u8X3VdfZocagFl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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