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自贸试验区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指导改革试点任务。下设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包括综合信息处、政策法规处、协调指导处。
西安市、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设立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接受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的领导,协调推进片区综合发展,统筹片区改革创新试点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承担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具体事务。具体如下: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西安管委会与西安市商务局合署办公,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管委会下设综合信息处、政策研究处和指导联络处,包含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西安经开区(管委会)、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四个功能区。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该管理委员会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合署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下设综合协调组、制度创新组、方案规划组,包含杨凌示范区功能区。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该管理委员会与新区管委会合署办公。管委会下设自贸办,与改革创新发展局合署办公,包含空港新城、沣东新城、秦汉新城、能源金贸四个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