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贸易区建立以来,在文化产业监管方面采取了放宽文化产业经营许可范围、简化文化活动审批流程、便利艺术品进出口贸易、多元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法律保障等一系列新举措,形成了特有的自由贸易区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的文化交流合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展示窗口和贸易平台。
受到思维差异、价值观念、利益分歧等因素的影响,一些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仍对“一带一路”存在诸多误解、误读,并借此影响和干扰“一带一路”建设。针对这类现象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要做好宣传推广,尤其是要将“一带一路”的正确理念传向世界。而中国自由贸易区依靠自身特有的文化监管制度与模式成为宣导本国“一带一路”倡议文化意识的有利平台,利用自由贸易区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传播与贸易,消除彼此观念上的芥蒂,将“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和谐包容、互利共赢的精神理念由中国自贸区传向“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乃至全世界,从而稳固“一带一路”倡议的社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