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诏(1460—1535),字廷纶,号石湖,浙江山阴县峡山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六部,官名前署“南京”二字),改工部主事,迁员外郎、郎中。因忤太监刘瑾,下诏狱。正德十三年得白,出任永平府知府。为官清正廉洁,曾自誓口号十二句:“子孙强如我,要钱做什么?子孙不如我,要钱做什么?子孙果若贤,做官不要钱;子孙果不贤,做官不要钱。为臣不尽忠,读书做什么?为子不尽孝,人天做什么?”时有太监诬陷邻居为盗贼,县官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何诏到任,明察秋毫,平反冤狱,乡民称颂。“有中官石某诬其邻为盗者十四人,县官锻炼成狱,诏廉出之。”(嘉庆《山阴县志》)。“时中贵王宏镇边,踞视郡邑长吏,谒者如属官,诏独竟不往其所。诬盗成狱者,十有四人,竟出不坐。郡有叔杀人,而赂见知者,移罪于侄,狱且成二年,诏一讯立辩,诸所讯鞫心服。乃厘宿弊,均粮役,即奸胥老吏部能索一钱。兴学校,勤考课。三年闻母丧去,民追送泣别,立去思碑,入祀名宦。”(万历二十七年《永平府志·名宦》)。
正德十五年六月擢广西右参政。嘉靖二年五月升福建右布政使。嘉靖四年四月,晋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地方兼提督紫荆等关。嘉靖六年四月,改任工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嘉靖八年六月擢为南京刑部尚书,七月晋工部尚书,疏辞之,改南京工部尚书。“帑蓄不满三千金,五年乃至一十余万”。嘉靖十三年十一月,引疾致仕。嘉靖十五年正月卒,年七十六岁,追赠太子少保。《明世宗实录》称其“谆谨自持,耿介有守,居官无赫赫声,而所至皆留改绩。”
何诏之子何鳌,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累升提督两广军务,总理河道,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有“父子尚书”之称。
毛思义,字继贤,山东阳信人。弘治十五年联举成进士,授户部主事,转工部都水司郎中,“凿月河以杀水势,公私便之”。正德九年出为永平府知府。“奉发修职,弗避危险,以救民瘼。”(万历二十七年《永平府志》)。
正德十三年春正月,明武宗朱厚照在义子、锦衣卫指挥使江彬等人的引导下抵大同游玩,“闻太皇太后崩,乃还京发丧”。四月,武宗幸密云,江彬等“掠良家女数十车,日载以随,有死者”,民间传言欲括女子、敛财物以充进奉,多惊疑避匿,哭泣相闻。永平府知府毛思义下令言:“大丧未举,车驾必不远游,此皆奸徒矫诈,煽惑人心,百姓其各安业,非有府部抚按官文书,敢称驾至扰民者,即捕治之。”因此忤怒江彬,镇守中官郭原与毛思义“有隙”,将此事上闻,武宗大怒,立逮下诏狱,系半岁,降三级为云南安宁州知州。
嘉靖元年三月,升陕西按察副使,整饬固原兵备。“民怀其德,为立生祠”。嘉靖二年五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参政,“芒部作乱”,毛思义“策平之”,后改浙江右参政。嘉靖八年五月,擢浙江右布政使,寻转左;十月擢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
嘉靖九年二月,调任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右副都御史。嘉靖十年二月,以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嘉靖十一年三月,致仕还乡。嘉靖二十年八月,卒,年六十七岁,赐祭葬如例。著有《海隅集》、《永平录》行于世。
刘隅(1490—1566),字叔正,号范东,山东东阿县苫山人。嘉靖二年进士,嘉靖三年正月授福建道监察御史,出按江北,督南直学政,改直隶巡按御史,出为四川按察司佥事(重夔道)。“嘉靖九年十二月丁巳朔。丙寅,四川永川县民李绍祖等左道感人,聚众为乱,重夔兵备佥事刘隅捕平之。兵部列上地方诸臣功罪,谓隅督捕之功,应赏叙,惟圣明裁之。上命赏刘隅银币。”(《明世宗实录》)。
嘉靖十二年,调任永平府知府。“时大荒,滦(州)、乐(亭县)尤甚,人将相食,聚谋行劫。躬诣赈抚而变弭,其于学校尤笃。”(万历二十七年《永平府志》)。
嘉靖十七年七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进河南按察使,寻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嘉靖十九年十二月以督修沙河行宫有功,晋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
嘉靖二十一年六月,蒙古右翼首领俺答纠众入犯山西边境,经朔州破雁门掠太原,七月越太原,列营汾河东西,纵掠上党、平阳、夏邑,大同巡抚龙大有、宣府巡抚楚书、山西巡抚刘臬和保定巡抚刘隅画地为牢,各自为政,“连营莫相摄,观望不肯战。纵贼深入,杀掠人畜万计”,“凡掠十卫三十八州县,杀虏二十余万,牛马羊猪畜二百万”,山海卫籍山西参将张世忠等孤军奋战,中箭而死,朝廷震怒。八月,山西道监察御史金灿等弹劾大同巡抚龙大有、山西巡抚刘臬“偾军误国”,宣府巡抚楚书、保定巡抚刘隅等不称职,“均宜罢斥”,吏部、都察院议覆称刘隅等“才力各有不及”,“遇缺调用”。紧接着工科给事中李纶弹劾刘隅“贪残尤著”,“赃私狼藉”,吏部覆言称刘隅“在保定以任事太剧,腾谤比之”,“其罪且有不止于罢黜者”,“令直隶抚按官核实”(《明世宗实录》),“言官以犒军费剧劾隅,有诏罢归听勘”(道光《东阿县志》)。嘉靖四十五年七月卒,年七十七岁。
刘隅工书,善弈棋。著有《家藏集》、《治河通考》、《古籍分韵》等书。
张玭(?—1565),字席玉,山西石州(今吕梁市离石区)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清丰知县,升兵部主事,迁郎中。嘉靖二十五年至二十九年任永平府知府。“甫下车即厘剔宿弊,凡有不便于民者,悉力除之。置脂膏簿,颁示属吏,无敢扰民。立孤竹书院,以风励士类,集文行优者,肄业于中。拓夷齐故城,修举如制,祠成编志,畀守祠者世守之。”(康熙五十年《永平府志》)。
永平府古为商周孤竹国遗墟,有座夷齐庙,又称清节庙、清节祠,祭祀商末孤竹君二子伯夷、叔齐。明洪武九年建于府城内东北隅,后废。景泰四年知府张茂移建于府城西北二十里孤竹故城(今滦县油榨镇孙薛营村北)。成化九年知府王玺重修,御赐庙额“清节”,降以祝文,春秋二祭。后年久失修。嘉靖二十五年,在张玭任知府前夕,“梦二朱衣人遗墨二笏。至是谒夷齐庙,所见宛如梦。”(光绪七年《永宁州志》),“张公为知府时,梦有二人持墨来赠曰:‘君若守兹土,善待兄弟。’觉来不知指敎。问诸人,人言此地墨台氏二子伯夷、叔齐之旧国也。张公大感悟,请财于诸卫,营立此宇,而极其宏侈云矣。”(清康熙五十一年朝鲜使臣崔德中《燕行录日记》),“以二墨者,墨台氏之二清也。”(万历二十七年《永平府志》)。“二墨”,暗指伯夷、叔齐,墨胎氏。嘉靖二十六年,张玭重修夷齐庙,并编撰《夷齐录》一书。
嘉靖二十九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嘉靖三十八年三月,由河南按察使晋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少卿。明年三月转左少卿,八月升顺天府尹,十二月擢南京户部右侍郎。嘉靖四十四年八月迁工部右侍郎,十月途经延津时病逝,赐祭葬如例。
廖逢节(?—1586),字春泉,河南固始人。嘉靖二十五年领乡荐,嘉靖三十五年登进士第,授户部主事,嘉靖四十二年迁郎中,督储永平。“悉除旧弊,灵创新规”。嘉靖四十三年升永平府知府。“抚疮痍,问疾苦,宽刑罚,缓催科,与民休息。其自奉‘衣不罗绮,食不兼味’。设义仓,编保甲,立乡约,课士养蒙,设木铎,自府治达闾巷,晨昏以圣谕号诏之,有崇古化民之意。时左道盛行,结聚罔忌,几于酿乱,逢节力讵严禁,众用解散。三年,芝产后庭。”(万历二十七年《永平府志》)。明乐亭进士、南京户部尚书王好问《送太守廖公序》称其“守平滦之三年,吏治民和,克当圣意”,“育民如子,治民之事如家,休养节缩,思罔不周。至于创制作法,防奸烛微,有经有术,群下畏服,殆若神明。利兴而敝革,郡县下吏依戴,即严亲而向,承为明师,式刑所存,庶几自治。”
嘉靖四十五年,升朔州兵备副使,以病请告归。“已,有辽警,起补口北道。内修外攘,边民倚为长城。当迁去,民赴阙奏留之。”(康熙三十二年《固始县志》)。
隆庆五年二月,升山西布政司右参政,仍分巡北中二路兼兵备(口北道);六月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等处。“地势孤悬,以番为蔽,然番数被兵,边将坐视不救,番遂与他部落连和,且为之乡导。逢节乃内抚番人,外却劲敌,恩威互施,开阃五年,边人安堵,屡受金绮之赐。”(《固始县志》)。万历二年七月,“以先期给繇尚缺两月,为吏科参论”,“调于南京别衙门用”(《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年十月,左迁南京太仆寺少卿。万历十四年,无疾而终。
辛应乾(1521—1593),原名子厚,字伯符,号顺庵,山西安丘人。嘉靖三十一年乡试中举,嘉靖四十一年登进士第,授山西长治县知县。“洁己奉公,有淫僧杀人,占其妻,公擿发之。”(康熙《续安丘县志》)。“德量宽宏,颓废修举。”(光绪《长治县志》)。秩满,行取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隆庆五年出为永平府知府。隆庆六年,修清节祠(夷齐庙),建北平书院。
万历二年二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进按察使。万历八年三月擢山西右布政使,十月转左布政使,十二月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雁门等关,巡抚山西。严督各关文武官员,与士兵同甘苦,操练军马,整理器械,修筑城池墩台关堡,储备粮草,预防敌情,三关人民依为长城。
万历十一年闰二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月晋兵部左侍郎,协理京营戎政。“自陈致仕”,“天性孝友,居乡乐易,宗闾皆推服之。”(康熙《续安丘县志》)。万历二十年九月十四日卒。万历二十一年十一月,赐祭葬。《明神宗实录》称其“勋庸久著,行谊克孚,在官在乡,两无愧焉。”天启二年三月,赠兵部尚书。
著有《三命全书》、《观象玩占》、《劝善录》、《官迹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