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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森林资源

一、新生代以前森林的演变

远古时代,我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决定了四五千年前的古老神州拥有极为丰富的森林资源。优越的暖温带气候、清澈绵长的河流和丰富的森林资源构成了人类生息的很好的环境条件。古生代早期地球大陆连成一体,表面陆地大部被海洋淹没。到奥陶纪末期发生加里东运动,我国华北地区整体上升为陆地,到泥盆纪初期,地球又发生海西运动(俗称造陆运动),使地球分为南北两大块。地球在这一地质阶段既发生离合,又发生极为强烈地上升和沉降的造陆运动。地球上出现的原始植物是从晚志留纪开始的裸蕨,构不成森林。到泥盆纪晚期才出现维管束发达的植物,在中国南方和西北、内蒙古等地的滨海地带出现了小面积的森林。泥盆纪的森林主要由原始鳞木、科达树、薄皮木和有节类的芦木和楔叶蕨等组成,这些植物叶片发达,茎干粗壮高大,从而取代了裸蕨,此时已经有裸子植物出现。石炭纪时期森林达到全盛时期,是蕨类森林大发展的时期,出现了高大的原始森林景观,乔木层高达 30 ~ 40 米,胸径达 2 米左右,那时整个中国大地基本上为森林所覆盖。由于在石炭纪,二叠纪时,地球发生造陆运动不止,多次发生沉降运动,也是地史上的主要成煤阶段,中国 90%的煤田在这一时期形成。这时,地球上开始出现了大面积的气候分带和植物分区,全球有 4 个植物区,中国主要属华夏植物区,北部天山—阴山以北属安加拉植物区,喜马拉雅山北坡—隅属冈瓦纳植物区。这些原始森林,主要分布于我国的“东南半壁”,即年均降水量 400 毫米等雨量线以东以南地区,包括我国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和西南地区东部,森林覆盖率约为 90%。这时,现在的黄土高原多是森林,黄河流域也是森林覆盖。“西北半壁”包括新疆、甘肃、内蒙古、宁夏、西藏、青海等省、自治区,森林主要分布于高山和河流附近。森林覆盖率较低,约 30%左右,其他地区为草原、湿地、荒漠、寒漠和雪山。中生代经过印支运动后,淹没中国华南的海水全部退出,森林蓬勃兴起。在中国出现两个植物区。以昆仑—秦岭—大别山为界,分为南方沿海区和北方内陆区。南方区属热带或热带—亚热带海洋性气候,以苏铁类成林,林中散生树蕨,山地以松柏类和银杏类为主。北方区属亚热带大陆性气候,以银杏类、松柏类、有节类等树种组成的森林。从侏罗纪至白垩纪整个中生代时期,地球发生了强烈的造山运动,即燕山运动,使中国南北大地的地质地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华北北部和东北地区气候暖湿,森林繁茂。其余除了沿海地区有较多森林分布外,中国大部由于气候干旱,森林稀疏,森林的组成以松柏类为主,苏铁类和银杏类进一步减少,并开始出现了被子植物。由于燕山运动的发生,使中国南北大地普遍发生了地质的沉降,促使在广阔大地上生长的茂密森林在一些地区深埋地下,于是出现了中华大地的第二次造煤期。新生代是地质历史上最新和延续时间最短的一个时代,距今约 6700 万年。新生代是被子植物大发展的时代,此时动物界中鸟类繁多,哺乳类昌盛,森林环境日趋复杂且呈多样化。森林树种的组成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依其种类组成的不同,分别覆盖于不同区域的大地上,以致形成了今日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控制和影响着陆地上庞大而复杂的生态系统。

二、春秋时期的森林演变

春秋时期,森林资源极其丰富。《尚书·益稷》称:“予(系禹自称)乘四载,随山刊木。”对此,《五经汇解》称:“《书》言‘刊木’,而《孟子》云‘益烈山泽而焚之’。盖刊乃常法,间有深林穷谷,荟蔚蒙笼,斧斤不可胜除者,则以一炬空之,殊省人力。”这个意思是说,随山砍木,有五种好处,一是可以有足够的空间遥望山川之形势;二是给往来之人指明方向,使之不迷道;三是让禽兽逃匿,登高避水者,得安其居;四是奏庶鲜食,提供食物,以救阻饥之民;五是委积材木,可以供治洪水之用。由此可见,当时因森林资源过于丰富,实行伐木焚林,是为了人们更好地生产和生活。春秋时期,山地有许多大树。如《小雅·南山有台》:“南山有桑,北山有杨。……南山有祀,北山有李。……南山有栲,北山有扭。……南山有枸,北山有楰。”这里的南山指秦岭,北山指岐山和妍山,在陕西省岐山县和陇县。《商颂·殷武》:“陟彼景山,松柏丸丸。”景山是今河南省安阳县西太行山区的一座山。《郑风·山有扶苏》:“山有乔松。”《大雅·皇矣》:“柞棫斯拔,松柏斯兑。”当时,森林野生动物资源极其丰富。田猎是商王室的一项重大活动,田猎区域主要在河南西北部和山西南部。武丁时有一条卜辞,大意说:“第二天是癸卯日,用焚烧树林的方法能擒获野兽吗?癸卯这天用焚烧的方法果然得获兕兑牛十一头、野猪十五头、獐二十一头。”同时期的另一条卜辞记:“史官毂问道:商王在鬼地打猎,是否擒获野兽?这天去打猎,果然获一头虎、四十头鹿、一百六十四头狐、五十九头小鹿。”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人口由夏初的 100 余万上升到西周末的 500 万,增长约 5 倍。由于毁林开荒种田、火田狩猎、战争、薪炭、建筑等原因,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的破坏,而且,森林受破坏的区域和程度与人们活动的区域和强度相一致。例如位于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一直是人类活动的中心,这些地区的森林也是首先遭受严重破坏的区域。据此可以推想其他类似地区的森林遭人为影响的情况。尽管森林遭受到多种因素的破坏,但由于那时毕竟人少,森林资源仍然很丰富。

那时,古老的黄河中下游河流纵横,森林沼泽密布,气候湿润,许多野兽、飞禽、鱼类栖息于此,从对甲骨文动物名称的检索中,我们可以见到商代栖息在中原森林、沼泽、草地中的动物类别。已经识别出的动物名称有 70 多字,代表了 30 多种动物。例如,哺乳类陆地动物如象、虎、鹿、麋、兕、狼、狈、狐、兔、猴、獾、兽等,水陆两栖或水生动物如蛇、龟、鱼、鼋、黾、虫等,飞禽类雀、鸡、雉、燕、鸟、鹬等家养和驯化的动物如牛、马、羊、豕、犬等,以及经过神化的动物龙、凤等。这些动物适应生长在平坦的沼泽区和湿润的森林植被较好的环境中。

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建立大大小小的部落、居民和规模宏大的城邑、都城,宫殿,有许多森林被砍伐。随着人类文化和科学技术发展,人们使用木材逐渐增多。到战国时期,由于遭受大量砍伐、火灾和战争焚毁,黄河中下游山地许多原始林演变成了天然次生林,平地许多森林变成了农田和城邑,淮河和长江中游的平地森林也大部分变成农田。从总体上,尽管森林遭受到多种因素的破坏,但由于那时毕竟人少,森林资源仍然很丰富,尤其是山地和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那时的生态环境自然也很优美。

三、清末前期的森林演变

春秋战国时期以后,秦并六国,统一华夏,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秦王朝。采取鼓励农业、手工业政策,社会生产有较大发展。同时,大兴土木,大建宫殿,大量砍伐森林,到汉代时由于开辟农田和建造宫殿,大量森林消失。秦汉时期,全国森林覆盖率约 40%左右。三国以后,两晋、南北朝时期,黄河流域仍然处于战乱和分裂状态,北方居民大批南迁,长江以南大面积森林逐渐被开垦为农田,全国森林覆盖率约 30%。到唐宋时期,东北地区森林仍然茂密,华北和西北地区,由于人口增长,经济发达,砍伐森林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近山区森林已大为减少,全国森林覆盖率降至约 20%左右。清代前期,我国的森林资源已主要集中分布于东北和西南地区,其他地区由于长期的开发,天然林已很有限。

东北地区尤其是北部,森林未进行大规模开发,老爷岭地区有茂密的森林。当时大兴安岭多落叶松纯林。这种情况与清朝统治阶级保护其发祥地,而实行的“四禁制度”,即禁采伐、禁农垦、禁渔猎、禁采矿有密切关系。经过百余年的保护,森林茂盛、禽兽繁多,成为全国著名的林区。这对后世开发利用影响很大。华北地区除太行山、恒山、燕山等山地有一些森林外,其他地区多无森林。在西北地区,据清代吴焘《游蜀日记》载,终南山仍有原始林。据清代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从盩厔(今陕西周至)到洋县逶迤数百里也有森林,入山伐木者不下数万。盩厔黑水河上游老林,清道光二年已退缩到老君岭,辛峪、黑峪和西骆峪的森林都已伐光。洮河、白龙江流域,清代仍保有较好的原始林。六盘山到清代还有残存的森林。贺兰山浅山区森林遭到破坏,深山区仍是“万木茏清”。天山森林直到清末未进行大规模采伐。东南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各省发展人工林。寺庙附近有部分天然林。清《句容县志》记载,南京牛首山“古木参天,山深林密”。浙江江山、东阳、浦江、开化等县边远山区,天目山有部分天然林。安徽仍有较多森林。皖南的南山和九华山的天然林相也较好。华中地区的湖北西部神农架地区清代仍然有丰富的森林。据清代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从神农架到房县,“沿途山大林深,险峻异常,……均为千百年来未辟老林,青葱连天”。湖南西部有雪峰山、武陵山绵亘,明清时森林仍多。湖南北部洞庭湖地区及周围山地林木种类较多。据清《乾隆一统志》,到清代,巴陵(今岳阳)福圣山“松柏畅茂”。湖南中部湘江中下游流域和资水流域多低山丘陵。湖南南部残留的天然林较多,人工林也很多。在华南,广东各地还有不少森林。据清《新修广州府志》(1673),“番禺以东至从化,皆深山大林,或终日行无人迹。至于香山、新会、新宁,……林木之多,不可胜计”。珠江下游流域、北江沿岸、西江谷地和粤北山地都有较多森林。广西东北部南岭地区不乏森林,广西北部仍有大面积天然林。据清《广西通志》,清代苍梧文殊山“林木翁郁”,铜锣山“林树参天”。西南地区的四川仍有一些天然用材林,还有较多人工种植的经济林。贵州东北部梵净山地区尚有大面积森林。清《贵州通志》:“思远、镇远、铜仁等府属县,地周六百余方里,森林茂密,古木荫森。”清《大定县志》:大定(今大方)“辟处西南深林巨箐之处也。迨后居民渐多,斩伐日甚,山林树木所存几稀”。在云南与交趾(今越南)交界处,森林连亘数百里。赵翼的《树海歌》记有“洪荒距今几万载,人间尚有草昧在。我行远到交趾边,放眼忽惊看树海。山深谷邃无田畴,人烟断绝林木稠……”。

清前期,尽管森林更新和人工造林都有较大发展,但被砍伐损毁的森林资源更多,故总的说来,全国范围内森林面积、蓄积及野生动物急剧减少。森林覆盖率大约由 21%下降到 17%。鸦片战争以后,内忧外患,中华民族处于危机之中,森林资源任帝国主义宰割,遭受严重破坏,全国范围内森林面积和蓄积急剧减少。这一时期的森林覆盖率大约由 17%下降为 14.5%,晚清的森林破坏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农民迫于生计,有的靠伐木为生。同治年间大批山东、河北移民在鸭绿江林区伐木。清朝廷先是禁止,光绪四年(1878 年)开禁,准许采伐,但收木植税。此后,涌入鸭绿江林区伐木的木商剧增,森林急剧减少。由于过量取柴,对森林破坏也很严重。包括手工业消耗,各地的矿冶业都以木炭作为冶炼燃料,烧制砖瓦、瓷器等。再者民间普遍以木柴作为炊事和取暖用燃料,消耗数量惊人。在清代后期,有为之士和人民群众也曾开展过一些植树造林活动。光绪二十三年,湖北钟祥县令刘渠川劝民种树,发给茶、桐等种子,并传授种植法,等等。但是,在战乱不休,国无宁日的年代,救亡图存是主要任务,故国家和人民不可能有太大力量整治山河。由于森林的大幅度消失,全国各地频繁发生严重的生态灾难,水灾、旱灾、风灾、虫灾、疫灾等自然灾害愈演愈烈。森林的减少,生态环境的恶化,还影响到野生动物。使原以森林为生的树栖动物大量减少几至灭绝,地栖动物如鼠类则大量繁殖,并破坏农田。森林的变化,引起气候的变迁,进而影响到农作物、果树、乃至森林自身的生长发育,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四、中华民国时期的森林演变

中华民国时期,东北地区森林最多,树种、材质最好,多为原生针叶林和针阔混交林,交通便利处则原始林被砍伐而演变为天然次生林,树种以阔叶树为主。西南地区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均占全国第二位,仍保存较多的原始针叶和针阔叶混交林。其中滇南林区为热带气候,蕴藏着热带森林,林木高大,材质优良,生长迅速,树种极为丰富。雅鲁藏布江林区仍有高大的以云杉为主的原始针叶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很高。东南地区和华中地区为亚热带气候,多常绿阔叶林。台湾森林从低海拔到高海拔,分布热带雨林、亚热带林、暖温带林和寒温带林,而人工林也不少,森林覆盖率高达 60%。东南和华中地区的农民有经营林业的传统,栽培杉木、马尾松、竹类林和油茶、油桐、桑、茶等经济林甚多。西北和华北地区则森林较少。这时,全国森林覆盖率约为 8%-12%。北洋政府时期因未做森林调查,故对全国的森林资源不是很清楚。沙皇俄国和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西北、台湾、海南岛等地区森林资源进行的掠夺。1931 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东北全境被日本人侵占达 14 年之久。据统计资料,1916-1929 年,沙皇俄国在东三省办的中东铁路公司,其所属东线林场,共采伐原木 474695 立方米,枕木 777890 根,木柈 2473505 立方米。同时,大批俄国资本家涌入中国东三省滥伐森林。在抗日战争期间日军采取残酷的“三光”政策,造成许多森林火灾。此外,战争需要消耗许多木材,作为器械和能源。民国人口增多,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大批农民不得不砍伐森林开垦农田,如山东沂山、蒙山地区,随人口增殖不得不上山毁林开垦。川康山区农民有刀耕火种的习惯,他们砍伐山林,种 1-2 年后即废弃另开新荒。城乡居民大多以木柴、木炭作燃料。至于全国农村烧用的木柴更多,大大超过城市。工业所需柴炭更为可观,如江西景德镇和江苏宜兴的陶瓷业每年需耗用大量木柴,以致景德镇一带流传“一里窑,十里焦”的民谣。民国时期森林火灾经常发生。在生态环境方面,民国时期经常发生大的水灾。民国时期的生态灾难集中反映了人类长期破坏自然所导致的。生态灾难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片面发展造成的,同时生态灾难又破坏生产力,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新中国成立后的森林演变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制定了“普遍护林护山,大力造林育林,合理采伐利用”等林业建设方针。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方针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根据 20 世纪 60年代初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汇总,1962 年全国森林面积为 11335.56 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 102.16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11.81%。天然林在林分资源占有绝对优势,面积占 99.6%,蓄积占98.7%。从 20 世纪 60 年代初到 70 年代,“四旁”植树有了新进展,逐步从“四旁”扩大到大田;用材林基地建设得到恢复,飞播造林力度加大,1972 年南方各地共完成飞播造林 132 万公顷,全国森林资源有所增加。根据 1973-1976 年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 12186 万公顷,森林蓄积 95.32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12.70%。与 60 年代初相比,人工林资源有较大幅度增加,天然林面积趋于下降,森林资源总体上呈现面积有所增加、森林覆盖率回升、蓄积有所下降的变化趋势。70 年代末期,改革开放给林业发展带来新的希望。但是,由于建立新制度的方针政策不明确、各项制度不健全,在资源短缺、经济发展、需求急剧增长的背景下,森林利用的速度和强度不断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呈明显下降。据 1977-1981 年第二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为 11528 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 102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12.0%。与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比较,森林覆盖率有了明显的下降;人工林和天然林面积均有所减少,分别由第一次清查 2369 万公顷和 9609 万公顷,减少到后期清查的 2219.17 万公顷和8791.00 万公顷。全国森林蓄积同比略有下降,林木蓄积生长量和消耗量均呈现上升势头,出现了消耗量大于生长量“长消赤字”的不利局面。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至 20 世纪 70 年代末,林种结构变化不大,均以用材林为主,1976 年和 1981 年两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用材林所占比重高达 73%以上,防护林所占比重不足 10%,充分反映了此阶段以木材利用为主的传统林业经营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林业,将造林绿化定为基本发展方针,针对林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1979 年 2 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8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林业大会,出台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保护林木,发展林业”的战略思想。198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等,使森林资源得到了初步恢复,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开始回升。根据第三次(1984 ~ 1988 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为 12465.28 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 105.72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12.98%,人工林面积 3101.12 万公顷,天然林面积为 8847 万公顷。与 70 年代末期相比,有林地面积增加 385.95万公顷。但林木蓄积继续保持着高消耗态势,全国用材林年均赤字 9610 万立方米,全国年均林木资源消耗量(3.44 亿立方米)仍大于林木年均净生长量(3.16 亿立方米),全国范围内蓄积生长量难于弥补消耗量。1987 年来,开始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初步形成了森林采伐限额总量管理制度,建立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执法体系。1990 年 9 月,党中央批复了《1989 ~ 2000 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提出了 1989 年到 2000 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目标,发出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绿化祖国,造福万代”的号召,掀起了全国大规模的造林灭荒运动,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根据第四次(1989 ~ 1993 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为 13370.35 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 117.85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13.92%,人工林面积大幅度增加,达 3425.16 万公顷,可比口径人工林年均净增长 148.44 万公顷;天然林呈现回升势头,天然林面积 9428 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 73.35%,年均净增长约为 55 万公顷;随着采伐限额制度等一系列保护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天然林消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生长量开始大于消耗量,扭转了长消赤字的被动局面,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1993 年国家制定并颁布了《林地管理暂行办法》,对林地权加属管理、林地开发利用及保护、占用、征用林地的审批及权限、奖励与处罚做了规定,使林地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1994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了对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的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根据第五次(1994-1998 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为15894.1 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 124.9 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16.55%。森林面积、蓄积保持双增长,人工林面积和蓄积增速加快,但森林覆盖率同比增长缓慢,用材林成熟林资源继续呈下降趋势,林木消耗量居高不下,呈现上升趋势。1997 年江泽民总书记提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伟大号召,1998 年国务院制定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等改善生态环境的方针,再一次掀起了造林绿化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新高潮,全国造林绿化事业蓬勃发展。从 1998 年起,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相继启动。1998 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森林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体现了森林资源发展和利用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以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试点为标志,林业建设进入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林业生产经营重点已经从木材生产为主逐步向森林管护、培育为主转移,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与发展。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这一时期,全国森林资源呈现出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林木蓄积平均生长速度加快,林地利用率有所提高;林种结构、树种结构、龄组结构渐趋合理,森林资源整体质量有所提高,森林质量持续下降的局面开始得到扭转的良好发展态势。根据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汇编的《2003 世界森林状况》比较分析,中国森林面积占世界的 4.5%,位于俄罗斯、巴西、加拿大、美国之后,列第 5位;森林蓄积占世界的 3.2%,位于俄罗斯、巴西、美国、加拿大、刚果(民)之后,列第 6 位;人工林面积继续保持着世界第一的位置。

六、现代中国森林资源

中国现在森林覆盖率为 18.21%,全国森林面积已达 1.75 亿公顷,占世界的4.5%。但中国的破坏森林状况在世界上也算极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一)中国森林资源分类

迄今为止,在中国并未出现一个完全统一的森林群落分类系统。一般设有林纲、林系和林型三个主要的分类等级。以使划分出来的各个具体类型在群落学和生态学意义上尽可能相似。林纲:是最重要的高级分类单位。是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生活型和一定的水热条件适应性的森林群落的联合。如喜暖针叶林、喜温针叶林、落叶阔叶林、常绿阔叶林等。林系:是森林分类系统中最重要的中级分类单位,它的划分以一个或一个以上相同的建群种或共建种为标志,如马尾松林、麻栎林、红楠林、毛竹林等。由于建群种或共建种相同,所以一个林系的区系组成、结构、生物生产力和动态特点等都是相似的。林型:是森林分类的基本单位。凡是层片结构相同,各层片的优势种或共优种相同的森林群落联合为一个林型。属于同一林型的森林群落应该具有共同的正常种类,相同的结构,相同的生态特征、相同的动态特点,相似的生境和相同的林学或育林学特性。

特征区划与功能区划的实质是森林分区,是指从森林类型的自然地理分布出发,揭示森林群落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规律,对森林群落进行整合和区分,划分森林群落的区域单元。

中国的森林分区一般采用二级制的分区系统,即I级区和II级区。

I级区“地区”反映大的自然地理区,反映较大空间范围和自然地理环境特征以及地带性森林植被的一致性,如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南高山峡谷地区等;在林业上则反映大的林业经营方向和经营特征的一致性,如东北地区主要是中国东部的温带,以温带针叶林和针阔叶混交林构成的天然用材林区为主体;而华北区则是中国东部暖温带,以华北山地水土保持林和华北平原农田防护林为主要经营方向等。 I级区的分界线基本上是以比较完整的地理大区,一般以大地貌单元为单位,以大地貌的自然分界为主。 I级区以上不列级,比如在传统的中国自然区划方案中根据全年 400 毫米降水量等值线把全国划分为东南半部的季风区和西北半部的干旱区,又如大地貌上的中国三大地理阶梯等都不列级。 I级区的命名采用传统的大自然地理区域的称呼并挂以地带性森林和重要次生林、人工林类型命名,能清楚地表明“地区”的地理位置、地理范围、地理特征和森林地带性植被,便于理解与应用。

II级区“林区”反映较小一些,较具体一些的自然地理环境的空间一致性,如相同或相近的地带性森林类型和经营类型、相同和相近的树种、相同的经营方向等。一般以自然流域区或山系山体为单位,以流域和山系山体的边界为界,如大兴安岭山地兴安落叶松林区、辽东半岛山地丘陵松栎林区等。 II级区的命名沿用具体山地、平原、盆地或流域的名称,加上具体的重要树种的森林类型或林种,体现具体“林区”所在地,主要树种、林种和经营方向。

在中国,自然地理环境和森林类型复杂多样,森林类型的自然分布有其明显的规律性。大的森林类型通常呈现出地带性分布。1997 年出版的《中国森林》一书所提出的森林区划方案,该方案将全国森林分为 9 个森林地区和 48 个林区:

第一,东北温带针叶林及针阔叶混交林地区(东北地区)大兴安岭山地兴安落叶松林区;小兴安岭山地丘陵阔叶与红松混交林区;长白山山地红松与阔叶混交林区;松嫩辽平原草原草甸散生林区;三江平原草甸散生林区。

第二,华北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及油松侧柏林区(华北林区)辽东半岛山地丘陵松(赤松及油松)栎林区;燕山山地落叶阔叶林及油松侧柏林区;晋冀山地黄土高原落叶阔叶林及松(油松、白皮松)侧柏林区;山东山地丘陵落叶阔叶林及松(油松、赤松)侧柏林区;华北平原散生落叶阔叶林及农田防护林区;陕西陇东黄土高原落叶阔叶林及松(油松、华山松、白皮松)侧柏林区;陇西黄土高原落阔叶林森林草原区;秦岭北坡落叶阔叶林和松(油松、华山松)栋林区。

第三,华东中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杉木竹林地区(华东中南地区);秦岭南坡大巴山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区;江淮平原丘陵落叶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林区;四川盆地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柏木慈竹林区;华中丘陵山地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杉木毛竹林区;华东南丘陵低山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黄山松(台湾松)毛竹杉木林区;南岭南坡及福建沿海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杉木林区;台湾北部丘陵山地常绿阔叶林及高山针叶林区。

第四,云贵高原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云南松林地区(云贵高原地区)滇东北川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及云南松林区;滇中高原常绿阔叶林及云南松华山松油杉林区;滇西高原峡谷常绿阔叶林及云南松华山松林区;滇西南桂西黔西南落叶常绿阔叶林及云南松林区。

第五,华南热带季雨林雨林地区(华南热带地区)广东沿海平原丘陵山地季风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林区;粤西桂南丘陵山地季风常绿阔叶林及马尾松林区;滇南及滇西南丘陵盆地热带季雨林雨林区;海南岛(包括南海诸岛)平原山地热带雨林季雨林区;台湾南部热带季雨林雨林区。

第六,西南高山峡谷针叶林地区(西南高山地区)洮河白龙江云杉冷杉林区;崛江冷杉林区;大渡河雅碧江金沙江云杉冷杉林区;藏东南云杉冷杉林区。

第七,内蒙古东部森林草原及草原地区(内蒙古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及内蒙古东南部森林草原区;大青山山地落叶阔叶林及平原农田林网区;鄂尔多斯高原干草原及平原农田林网区;贺兰山山地针叶林及宁夏平原农田林网区。

第八,蒙新荒漠半荒漠及山地针叶林地区(蒙新地区)阿拉善高原半荒漠区;河西走廊半荒漠及绿洲区;祁连山山地针叶林区;天山山地针叶林区;阿尔泰山山地针叶林区;准噶尔盆地旱生灌丛半荒漠区;塔里木盆地荒漠及河滩胡杨林及绿洲区。本地区属干旱、半干旱地带,境内除一定海拔高度的山地和沿河地带外,无森林分布。

第九,青藏高原草原草甸及寒漠地区(青藏高原地区)青海高原草原区;青藏高原东南部草甸草原区;柴达木盆地荒漠半荒漠区;青藏高原西北部高寒荒漠半荒漠区。

(二)中国森林资源保护现状

中国现在森林覆盖率为 18.21%,全国森林面积已达 1.75 亿公顷,占世界的4.5%。但中国的破坏森林状况在世界上也算极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长江中上游东部低山丘陵以及亚洲省西南部山地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已被破坏殆尽,森林覆盖率由 20 世纪 50 年代的 20%-30%下降到了 80 年代的 10%左右。四川省森林覆盖率在 20 世纪 30 年代为 34%,50 年代为 20%,80 年代降至13%,四川省岷江上游森林覆盖率由 20 世纪 50 年代的 30%下降到 80 年代的18%,90 年代进一步下降到 12%。原栖息在森林的动物面临灭顶之灾,其中脊柱动物受到威胁的 433 种,灭绝或可能灭绝的有 10 种。我国木林需求量的增大使森林木材一直供不应求,国家每年都要从国外进口大批木材。我国许多地方毁林严重,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原始的刀耕火种(如海南、云南西双版纳地区),相当部分森林现在变成了杂草丛生的荒坡。由于森林面积的减缩,森林原有涵养资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功能衰退,带来一连串生态问题。

云南省森林覆盖率 20 世纪 50 年代为 50%,80 年代减少到了 20%。享有“动植物王国”之称的西双版纳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 60%多下降到 1990 年的25%,云南省澜沧、西盟、孟连、江城边四县由于长期受毁林开荒、刀耕火种的落后生产方式影响,森林植被破坏严重。澜沧县森林覆盖率仅为 31.6%,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 17%,灌木林地覆盖率为 14.6%,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

我国的一颗璀璨的明珠——香港,森林资源也由于人为的破坏,越来越少。林地面积只有 125 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 7%。其中主要是半天然林、风水林,充植林和人工造林。近年来,港英政府制定了较严密的扩林措施,多处兴建自然保护区和郊野公园,加上广泛地开展人工植林,力图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

重庆历史上曾是森林茂密,古木参天的地方。由于近几十年来,人口剧增,毁林开荒,造成森林面积锐减。重庆市森林覆盖率 20 世纪 50 年代为 26%以上,70年代一度曾下降至10.6%,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0.5%,但地区分布不均,西部丘陵和沿江地区仅为 10%以下,主要是天然次生林和人工针叶林。西北地区的平均森林覆盖率仅为 5%,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 1/3,西藏高原西北地区植被覆盖率不到 1%。

中国森林资源保护的变化就其目标和途径可以初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①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期(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②森林资源的立法和稳定控制期(20 世纪 80 年代);③强化管理和过渡转型期(20 世纪 80 年代末期至 20 世纪 90年代中期);④注重生态环境及森林资源保护时期(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至今)。迄今,我国在森林资源法制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森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尽管如此,森林资源管理的任务依旧艰巨和重大,与提供服务以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需求及保证不断增加林产品供应的目标相比,差距很大。

近些年来,中国在森林资源的法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仅 2005 年,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人工和飞播造林)311.94 万公顷,占全国总造林面积的比重为 85.51%,新封山育林面积 236.55 万公顷。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共完成营造林任务 116.67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11.84 万公顷,飞播造林 30.64万公顷,完成新封山(沙)育林 74.19 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达到 9679 万公顷。

关于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 335.31 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 39.89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220.32 万公顷,包括退耕地造林86.12 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134.20 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 114.99 万公顷,种草 4.77 万公顷。

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共完成治理任务 182.23 万公顷,其中完成营造林任务 74.22 万公顷,包括人工造林 34.42 万公顷,飞播造林 7.43 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 32.37 万公顷,完成草地治理面积 28.18 万公顷,流域综合治理面积79.83 万公顷,建设水利配套设施 1.76 万处。

关于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完成营造林任务 61.2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34.55 万公顷,飞播造林 2.27 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24.41 万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 2.30 万公顷。

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至 2005 年底,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到 1699 处,面积 1.2 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 12.5%。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共完成速生丰产用材林造林面积 1.67万公顷,荒地造林 0.9 万公顷。

2005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名单及免除额(第一批)的通知》,免除 731 户木材采伐企业金融机构债务 88.11 亿元,标志着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因木材禁伐或限伐造成无力偿还金融机构债务的主要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对减轻森工企业债务负担、促进森工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将起到重要作用。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国“十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 2.23亿立方米,比“九五”期间减少了 0.68 亿立方米。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的 5年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 13 个省(区、市)已经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木材年产量已基本调减到位,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3.2 亿立方米。各级林业部门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1449 处,总面积 17.1 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 11.89%。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从 1998 年的 2728 亿元增加到了 2002 年的 4620 亿元,增长了 69.4%。林业立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新进展,5 年来,国务院发布了《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行政法规,国家林业局制定了《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16 件。全面推进造林绿化,林业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5 年来,全国累计造林 0.32 亿公顷,比实施《森林法》前 5 年增长 25.9%,其中,2002 年造林 0.08 亿公顷,首次突破了亿亩大关,实现了我国造林绿化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六大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初步构建了林业生态体系的立体框架。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蓬勃开展,丰富了林业生态体系的内容。 SwKxH+gBBi5ZRC/zEyM5UiYeOTQOhB2fQLdLviju5OnV+xBlp8xcfYqBDKSh2h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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