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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研究中的历史观问题

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什么力量支配的?有没有客观规律可以遵循?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没有得到科学的说明。人类早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由神学加以说明的。他们认为是高居人们头上的“上帝”主宰着每个人和人类的命运,决定着社会的面貌和发展,后来,18 世纪末到 19 世纪初,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黑格尔否定了神学的愚昧说法,提出了人类历史是合乎规律发展的观点,但把人类历史运动看做是“绝对精神”实现自己的过程,把人看做是“绝对精神”实现自己的工具。此后,费尔巴哈又否定了黒格尔的绝对精神观点,确立了人在历史中的地位,这是一大进步。但费尔巴哈却用人的理性、意志、情感来解释历史的变化。以上这些看法,从历史观上看虽然在不断进步着,但仍都属于唯心主义的范畴,是不科学的。它们的共同缺陷在于都没有找到决定人类历史运动的根本力量。

马克思在继承和批判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研究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大量丰富的实际材料,看到了一个极普通的事实,这就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解决吃、喝、穿、住的问题,这些维持人生存和发展的生活资料,都只能是生产出来的。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人们才能有其他的活动,如政治的、精神的、文化的等等。因此,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着一个社会的结构、面貌、性质及其历史运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物质生产包括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一是劳动者和他用来加工于自然对象的劳动资料,这叫做生产力,另外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即生产关系。孤立的个人生产是不能存在的,人们不通过一定的形式结合起来,就不会有社会生产。所以,生产关系是物质生产中的与生产力并存的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

人们谈论物质生产时,往往忽视生产关系的方面,把它看做是物质生产之外的东西。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对象只定义为研究资源配置,却不提物质生产的另一个前提,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只有把资源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形式与资源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合理配置结合起来,才能有物质生产发生,才能对物质生产有真正科学的研究。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基本关系是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前提。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因为只有适合才能推动生产力更快发展,从而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有利于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由此,这种关系才能为在这种关系中生活的人们所接受,如恩格斯所说的,只要它能推动物质财富更迅速的增长,在这种关系中吃亏的人都会拥护这种关系。当这种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就会破坏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它会被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我们观察社会现象和指导社会实践的基本方法论。

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这就有了历史发展的观点,因为生产力是不断向前发展,不会停顿的。所以,生产关系也是要不断向前发展,不会停顿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并随着生产力性质的改变而改变,这已经由历史进行了实践并在理论上得到了证明。列宁说:“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 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这个方法那样清晰地阐明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内部结构及其运动规律,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景。

历史唯物论的观点认为,人类历史发展是一个具有规律性的过程,社会制度变迁不应当到人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正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物质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去寻找。这样,马克思推翻了各种各样的有关历史发展的唯心主义历史观,第一次把人类对自己活动的认识,置于科学的基础上,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确定为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史过程。

承认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是不是否定人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呢?不是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吗?客观规律决定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是否陷入历史宿命论呢?是不是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一种否定呢?

资产阶级经济学提出了另一种历史观,现代西方经济学主流派认为“经济学研究的是:我们社会中的个人、厂商、政府和其他组织是如何进行选择的,这些选择又怎样决定社会资源如何被利用。” 这就是说是人们的“选择”决定着社会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看做是人们“选择”的结果。

这种说法是似是而非的。

的确,采取怎样的生产方式,离不开人们的选择。历史的主体是人,历史是人们活动的结果。在社会发展的每个具体阶段上,都存在不同的客观趋向和可能性,而人则需要确定自己对它的态度,他应当作出选择。问题在于人的这种选择是否受客观规律的制约。从日常生活中看,有各种各样的选择,购买什么商品,选择学校,选择科研课题,都是个人的选择活动。从大的方面说,一个国家、政府选择什么制度、体制,选择什么道路,选择怎样的发展方向,这些都表现为选择的结果。

但是从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方向来看,历史的现实选择却只能有一种。只有那种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才能成为现实的选择。因为人们是在既定的状况下进行选择的,他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从而也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关系。例如从原始公社瓦解以来,社会就分裂为两个对立的阶级,起初是奴隶和奴隶主阶级。社会为什么作了这种选择呢?是不是一些人出于不人道、不符合人性的恶劣本性作出这样的选择的?当然不是,马克思主义认为这不能用人性本恶来解释,而是当时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恩格斯说:“只要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就是说,只要劳动还占去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

一个人在社会里进入什么角色,可能是偶然的,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一些人进入一种角色,另一些人进入另一种角色,组成一定的社会结构,则不是人们可以自由选择的。例如在封建社会瓦解时,在取代它的社会,一些人成为资本家,一些人成为被剥削的雇佣工人,这样的社会阶级结构则是一种历史必然性,这不是个人或集团可以选择决定的。其所以成为一种必然性,不是哪些人愿意选择当资本家,哪些人选择了当雇佣工人,只是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这样一种社会经济形态能推动生产力的更快发展。正因为这样,所以马克思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

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人们的“选择”决定着社会的面貌和发展。用选择可以说明一些表面的现象,但是他们都没有说明为什么 18、19 世纪的资本主义选择了完全依赖“看不见的手”,而 20 世纪 30 年代又选择了“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呢?这是一种主观选择呢还是一种客观必然性?

只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运动规律,才能对这些变化作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解释。斯蒂格利茨在阐述“选择”决定论时举例说,为什么耕种庄稼的土地改为建工厂,为什么生产汽车代替了马车,他用“选择”来解释。当然这离不开人们的选择。可是为什么只能这样选择,而没有作出另外的选择呢?为什么这种选择没有在古代发生而是在 16 世纪?实际表明,要把种庄稼的土地改为在上面建工厂,必然要有这样的历史条件:商品流通大大发展,少数人通过各种手段积累了大量的货币资金,另外多数农民被剥夺了土地,不可能为自己劳动,变为无产者,不得不把劳动力出卖给那些资金垄断者。没有这样的条件,能发生斯蒂格利茨所推崇的“选择”吗?若经济学只局限于研究这种“选择”,能对社会发展作出科学的说明吗?显然不能。

既然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是一种客观必然性,那么,处在这个制度内部的人,当然也不可能是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处境。例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中可能有个别人由于偶然机遇或特殊才能,改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甚至进入资产者的圈子,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只能限于选择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哪一个资本家,而没有不出卖的自由。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资产者也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马克思指出的,个人的绝对致富欲“表现为社会机制的作用,而资本家不过是这个社会机制中的一个主动轮罢了”;特别是“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 ,他的任务就是为积累而积累,为生产而生产,它的历史存在价值也正是在这一点上。

资产阶级由于其阶级局限性,只看到社会是一种个人自由选择的活动结果。西方经济学既然把资本主义制度看做是合乎人性的,最合理、永恒的制度,从而他们的任务就不是探究这种制度存在的条件和发展趋势,他们只关心在这种“永恒”的制度下,如何选择更好地获取最大的利润的经营项目,他们的局限性妨碍认识到他们的活动是在由客观条件决定的“框架(客观规律)”里进行的,他们害怕承认客观规律,似乎承认客观规律存在就会导致他们自己赖以存在的制度的否定。可是对马克思经济学来说,正是资产者的这种个人“自由选择”的积极活动,实现着他们所害怕的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马克思说:“他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了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资本家正是从这一点说,他受到历史的尊敬。尽管这个结果不是他们的主观选择,但却是一种历史必然性,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承认历史发展有客观规律并不排除人的自由的和有明确目的的创造,不否定个人的自我选择的主动性。认识客观规律,只是能使人的个人选择更自觉地按客观规律办事,使他们生存发展得更好。

马克思说:“‘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无产阶级选择了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由于受客观规律强制的结果。无产阶级提出共产主义的革命任务,是由它自己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导出的。有的人从方法论上责备马克思经济学是规范方法,只讲规律,讲“应当怎样”,而西方经济学是实证方法,强调“是什么”。这完全是误解。马克思一再强调,“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在总结 1871 年巴黎公社经验时又再次强调这一点说,“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 这清楚地阐明了客观规律与人们自己创造自己历史活动之间的关系。

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立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是人性论,这种理论认为满足人的共同本性的要求是推动人类历史前进和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

作为人,是否存在共同本性呢?我认为是存在的。例如,每个人都有生存延续后代的欲望,都追求生存条件的不断改善,这就是孟子所说的“食色性也”。另外,因为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因此为维系社会存在所必须具备的某些共同的情感,例如,维护人的尊严和人格,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同情弱者,以及亲爱、情爱、友爱等等。例如,人们常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中的“性”,就是指为维系社会存在所必要的共有情感。由于存在着这种共同的“人性”,所以,现代人可以与古代人在情感上沟通,古希腊的神话故事和文艺作品同样引起我们感情上的共鸣,随意屠杀人被看做是泯灭人性,非人道的。

这里所说的“人性”是指人所共有的一般特性,是作为人所共有情感的一个抽象概括。但是,由于没有抽象的人存在,这种共同的“人性”在现实中也是不存在的,在现实中“人性”都深深地打上特定阶段社会关系的烙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把追求私利的“经济人”的“人性”作为一般的人性,看作人本身固有的本性,他们把这种“经济人”作为建立经济学的根本出发点,用他来推演出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实际上他们作为出发点的“经济人”绝不是一般人性,而是融入了“阶级性”。把追求私利的阶级性说成是一般人性,不过是要证明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永恒性。

“经济人”观点至今仍支配着西方经济学理论,这是因为它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人”——资产者的规定是符合实际的,从而对该社会许多重要现象有解释力,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大量现象的确是在追求私利最大化的动机下发生的。

当前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际经济工作者中也有人认为“经济人”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经济运行过程,用经济人行为假定来解释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现象和指导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产生这种看法有它的客观原因,因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联系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基本任务转变为面向市场,使国有资本保值和增值,从表面上看,这似乎与资本主义企业是一样的,因此认为“经济人”的行为假定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

但是,这种简单化套用的方法是不恰当的,抹杀了社会主义企业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是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从本质上说他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作人员,是社会主义企业家。他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是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当然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本出发点。

既然是经营管理企业,它的任务和目标不同于政权机构和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等非经营机构,企业必须做到使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要获取尽可能大的盈利,以保证不断的扩大再生产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当然这里的盈利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后者是把利润作为生产和经营的根本目的,是生产的绝对目的和动机;社会主义企业必须重视盈利,但盈利不是目的本身,而是手段,是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增大财富和服务总量,以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和使他们获得全面发展的手段。

一个是把利润最大化看做是目的本身,一个是把盈利和资产不断增值作为实现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手段,这显然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事情。把二者等同起来,这种表面的形式的看问题方法,是导致他们用“经济人”行为来解释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活动性质的一个重要原因。

“人性论”的问题主要不在于主张存在共同的“人性”,要害在于它是作为一种历史观提出的,用是否符合人性来作为判断一种社会制度存在合理性的最高标准,认为它决定着社会的变迁和制度的变革。

这是一种唯心主义历史观,用它解释不了任何一个重大的历史运动和社会变迁,它说明不了为什么奴隶制代替了原始公社制度、封建制度代替了奴隶制度,也说明不了资本主义制度为什么代替了封建制度。伟大的思想家空想社会主义者,竭力揭露资本主义初期所暴露出来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指出它多么不人道,不符合人性所要求的自由、平等、博爱,但是,当时这些批判尽管对资本主义的“无人性”的弊端揭露得淋漓尽致,却显得软弱无力,只是在少数知识分子中传播,没有对现实历史变动发生作用。因为当时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正是作为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一种经济制度存在。也正是在这种制度的推动下,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社会财富迅速增加。

“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提到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关系问题时,一些人主张回到早期马克思那里去,即回到还受人本主义影响时的马克思那里。在 1845 年以前的青年马克思主要还是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批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他当时批判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说他们把人看作微不足道,而产品是一切,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才是人的本质对人说来的真正的实现,是人本质作为某种现实的东西的实现” 。但是,这时科学真理是在古典政治经济学那边,而不是在马克思一边。

没有人道主义精神,没有对穷苦劳动群众受到非人道待遇的同情,就不可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人本主义、一切从人出发的观念不等于马克思主义。恰恰相的反,作为一种历史观,如果不彻底清除人本主义思想,就不可能发生伟大的理念创新,不可能产生马克思主义。1845 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出了《德意志意识形态》,通过这篇论文清算了德国“真正社会主义”派别,同时也清除了自身的人本主义思想,创立了一种崭新的科学历史观。此后他们运用这种唯物主义历史观和方法论研究了政治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发展,由此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的关键就在于把评判一定经济制度的合理性和社会变迁的根源和动力,从人道主义观念移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上。这就把历史发展进程不再是看作追求“人性复归”、“实现人道主义”,而是一个合乎规律的自然史过程。有人说“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就是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最高目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所在”,这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极大的误解。

法国小说家雨果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但是这位支持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封建制度的作家的人道主义呼吁却没能阻止革命进程中的流血斗争,而恰恰是这种斗争推动了历史的前进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立;另外,这种人道主义呼吁也不能阻止在自由、平等、博爱旗帜下获得了政权的资产阶级统治者反过来把人不当人看的现实,资产阶级用非人道的甚至用更严酷的手段镇压昔日的同盟者工人群众,确立起更残酷的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如马克思所揭穿的“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

有人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是“人”,因为马克思说过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现实的,社会的,实践的人出发,唯物地而又辩证地研究人,才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他们断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是人”。但是从“人”出发的观点,不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因为人既然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对社会的研究只能从一定阶段的社会关系出发。只有弄清这种社会关系,才能理解在这种关系中活动的人。例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有弄清资本主义经济内部结构和运动规律,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发展趋势,才能理解在这种制度下生活的人,才有理解不同的人的不同职能和他们不同的地位,和他们在历史上的作用。针对那些总是迷恋从“人”出发的经济学家们,马克思强调说,我的分析方法“不是从人(重点是马克思自己加的)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 。只有按照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或“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出发的原则研究社会历史的运动,才能揭示该社会的内部结构和发展规律,也才能理解在这个结构中活动的人的状况。

为什么从“人”出发还是从“一定的经济时期”出发这两种分析方法,一直在争论着,不断反复被提出呢?最近又有人批评马克思经济学本质上是只研究生产但不研究人,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才是既研究生产关系又研究人的经济学。生产关系是人与人的经济利益关系,研究生产关系怎么能不研究人呢?对马克思经济学的这种指责显然是难以自圆其说的,实质上,这类批评所反映的仍然是指责马克思的历史观只讲生产关系的客观发展规律,不重视对抽象的“人”的“人性”“人道主义”的研究。

一些人所以陷入这种理论上的混乱,我认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他们都没有理解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实际关系。在他们看来,社会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不研究人,就不可能了解社会,所以人是研究的出发点,一切都应当是为了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这种对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的简单理解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的,而是表示这些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 例如一个人,离开社会,他是一般的人,他在一定的社会里,譬如奴隶社会,他成为奴隶,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他是雇佣工人。所以,离开对一定阶段社会的性质,就不能理解每个个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绝不是像一些所说的不重视“人”,而是阐明真正理解现实的人的规定的真正基础,避免在抽象的人的错误观念中打圈子。

另一个使人们陷入认识上混乱的重要原因,是没有把伦理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和作为历史观的人道主义观念区分开。从伦理学意义上讲,说人道主义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发展的前提,是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这种看法并没有什么错。如果人与人之间不相互尊重,不讲人性,兽性地屠杀,个人和社会也就不能存在。这是人作为人首先必须具有的品性。针对不讲人道的恶行进行鞭挞,在日常生活中强调以人为本,高举人道主义的旗帜,不断进行作为人性的起码友情要求的人道主义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从历史观的意义上来说,把人性、人道主义等看做是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力量,把抽象的人性、人道主义当成判别一定社会经济制度是否合理的标准,当成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种观点,则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加以批判的。它不能成为决定人们历史行动的指导思想,在我国的今天,一般人性、人道主义这些抽象概念,不可能成为党和国家制定方针政策的理论根据,因为人性论者所说的“真正的人”就是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样的,例如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对为什么要选择这种制度,用人性、人道主义能够加以说明吗?

还应当看到,在当前人道主义被一些人利用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大家都知道,戈尔巴乔夫等打着建立“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幌子,瓦解了苏联社会主义国家。那种以“人是最高目的,人有人的尊严和人格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为目标的改革的实际说明了什么,不是很清楚吗?这充分证明,抽象“人性”、“公平”、“人道主义”等都不可能提供历史发展的客观根据,从而不能提供制定正确改革方针的理论根据。这表明,从历史观意义上说,人道主义观念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

我认为把伦理学意义上的人道主义与作为一种历史观的人道主义区别开,有助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理论的正确性有明确的认识。 coH2lki2DJC0eoI+KIZC/OscHzo/510GaJte4lI9lgFiOnY2/Erkgw91/A0u3I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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