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以来中国进入社交媒体高速发展期。根据 2017 年 8 月的第 40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 亿人,半年共计新增网民 1992 万人,半年增长率为 2.7%。互联网普及率为 54.3%,较2016 年底提升 1.1 个百分点。手机网民占比达 96.3%,移动互联网主导地位强化。
网民的迅猛增长催生了社交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可否认的是,社交媒体的出现,降低了大众参与媒体信息创造的门槛,信息使用者与制作者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 青少年是较早使用社交媒体的人群。2017 年 8 月发布的《第 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 2017 年 6 月,我国网民仍以 10—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 72.1%。其中,20—29 岁年龄段网民占比最高,达 29.7%,而10—19 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为 19.4%。毫无疑问,青少年已成社交媒体主力军。
值得注意的是,社交媒体虽然为大众创造了一个拥有话语权的强有力“发声”平台,个体只要进入网络空间便可成为“信息的主讲人”,没有统一领导,没有协商妥协,人人都可以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信息源,自由地参与到无中心的交流之中,形成了信息传播中的“去中心”倾向。
值得警惕的是,无约束的信息传播方式也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一是青少年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力军,由于其身处环境的多样性及主流意识形态尚处于发展阶段,致使其所传递的信息内容多样、繁杂、可信度低,从而导致社会信仰体系的分化销蚀,传统权威也受到冲击。
二是个人成为话语主体,个体意识被激活进而膨胀。随之而来的是个人主义价值取向凸显,价值体系“去中心”倾向抬头,致使社会呈现价值多元倾向。
三是就社交媒体传播的信息内容来看,暴露出内容单一、缺乏思考等问题。内容质量限制了信息的社会影响力,在网络信息领域不易见到有特点、有号召力的青年意见领袖,更难见其引导舆论、贡献社会的意义。 具体而言,社交媒体环境下青少年可能面对的媒介环境隐患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社交媒体时代,各类信息鱼龙混杂,且往往带有很强的伪装性。与此同时,青少年个人展示欲望较强又往往缺乏信息甄辩力与自制力,容易造成不同程度的价值取向扭曲、道德信念缺失以及审美情趣低俗化。
社交媒体的方兴未艾极大地改变了青少年所处的媒介环境。全球性的交流互动方式与特殊的网络文化在强烈吸引青少年的同时,也对其价值观产生了重大影响,使之出现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等不合理的价值取向。
社交媒体在实现分享交流功能的同时,也成了一些青少年炫富、攀比或是傍富依贵的平台。青少年热衷标榜个性,将社交媒体平台作为个人展示的窗口,各种晒钱、晒权、晒颜、晒设备的帖子满天飞,各路真假“富二代”“官二代”“星二代”的面孔也层出不穷。这种网络文化氛围从“国民老公王思聪”“我爸是李刚”等事件中都可见一斑。金钱物质的价值在社交媒体中被不断放大,甚至还有青少年出于虚荣心理,在网络中扮演着与实际生活完全不同的角色,拥有典型的“网络人格分裂”特征。 另一些则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心态,以“我就静静看着不说话”之类的留言形式助长了不良信息的传播与网络冷暴力滋长。价值取向关乎青少年的人生追求与精神支柱,扭曲的价值取向阻碍了其健康心理的形成。
在社交媒体平台内容多元化影响下,传统道德文化与优秀思想政治教育成果受到很大冲击。相反,青少年对追求个人价值与谋求经济利益等更为重视。此外,由于社交媒体的虚拟性、匿名性,不少青少年都缺乏约束自我网络言行的自觉性与正确分析研判各类信息的能力,较易受到不良风气影响而造成道德信念动摇与缺失,从而产生肆意剽窃学术成果、利用网络护盾口无遮拦、恶意病毒攻击等不良行为。
湖北某高校学生王某通过互联网掌握了一定的“黑客技术”,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进行网络炫技,“任性”地利用网络扫描、远程控制、网络入侵、SQL注入等黑客工具,非法侵入当地发改委网站、所在学校网站、远大全球PM2.5 监测中心网站等 20 余家网站后台,获取管理员权限。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入侵、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0 元。
另一些青少年已经习惯了“复制粘贴”式的论文速成办法,应对作业的高效手段就是“百度一下”,学术诚信意识严重淡化。与此相比,更为严重的是网络道德的滑坡。一方面部分不善言辞的青少年,在社交媒体平台异常活跃,甚至仗着在网络中的“匿名权”大放厥词,发表各种反社会反道德的言论;另一方面部分青少年盲目追随社交媒体上的观点,在舆论旋涡中“被”参与道德绑架。诸如网络上爆红的“李天一事件”与“郭美美事件”等,种种行为反映出的本质都是青少年群体在网络文化洪流的冲击下,道德信念节节败退。
社交媒体中各类信息与视觉元素鱼龙混杂,青少年又往往缺乏辨识力与自制力,正好又处在猎奇心理较重的年龄,很容易被一些恶俗的信息吸引眼球,反而对高雅艺术心生厌恶。纵观各大社交媒体,凡是包含庸俗字眼或“吸睛”配图的信息往往浏览量颇大,也造成“标题党”之流日益壮大。 青少年长期处于此类低俗信息流之中,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以能够熟练使用一些粗俗的网络流行用语为乐,审美情趣将愈发低俗,文化底蕴愈发浅薄。久而久之,观察判断能力将转向肤浅,主动思考与分析问题的能力也逐渐弱化。
社交媒体时代催生了各类新型经济形态的出现。在当前“互联网+”的洪流下,网络既成为信息化社会经济新常态的核心驱动力,也成为新型经济陷阱的温床。
网络的迅猛发展,极大改变了青少年的消费模式,也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商品的自由买卖。网购几乎已经悄然成为青少年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双十一”显然是社交媒体时代的消费盛宴。自从 2009 年 10 月 1 日和中秋节一起双节同过开始,“双十一”已经成为大型购物促销狂欢日的代名词。每年的11 月 11 号,以天猫、京东、苏宁易购为代表的大型电子商务网站一般会利用当日进行大规模的打折促销活动,以此提高销售额度。发展数年后,“双十一”已逐渐成为中国互联网最大规模的商业促销狂欢活动。 以阿里巴巴为例,“双十一”的销售额可谓火箭式的蹿升:2012 年的销售额升为 191 亿元,2013 年的总交易额已攀升到 350.19 亿元,2014 年支付宝全天成交金额为 571 亿元,2015 年的交易额达到了惊人的912.17 亿元,而2016 年“双十一”更是破1207.49 亿元,正式迈入千亿大关。由此可见,伴随社交媒体时代而来的网络经济热潮,已对传统的旧有商业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其中,当然也滋生着形态迥异的网络经济陷阱。
网络支付形式的快速便捷,熟悉网络金融操作技巧的青少年正逐渐成为一支推动网络经济发展的新鲜力量,也是网络经济陷阱的最大受害者。对于部分青少年而言,随时轻划屏幕购买各种外卖食品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饮食快餐店抓住机遇,已将“送餐外卖”服务和网络挂钩,鼓励青少年使用网络订餐降低人工成本,提供“外卖到家”服务提振业绩。且不说外卖食品是否卫生安全,仅观察这种通过二维码扫描或支付宝等进行网络在线支付的形式,都可能造成青少年个人账户安全信息泄露等问题,极可能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
随着“微商”的流行,一些青少年的微信朋友圈中经常充斥着所谓“发家致富”的商机。网络诈骗分子正是利用了微信朋友圈的“熟人关系”和社交的私密性,大肆“宰熟”,低价推销起所谓的正版或原版名牌产品。实际上,青少年通过朋友圈看见的那些营销信息和图片,多数并非原创,大部分也是转发而来的。缺乏商业经验的青少年无力去考证朋友圈中营销信息的真实性,仅仅出自对朋友的信任,或碍于熟人的情面,主动或被迫购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部分青少年轻信朋友圈低价原装“海外代购”信息,被“正品海外代购”“保证正品,假一赔十”虚假承诺冲昏头脑一时下单。即使稍微保持些许理性,也往往会被黑心商人晒出国外的代购店、网银转账截图、与买家对话截图等“证明”来营造生意火爆的景象所迷惑,犹豫再三选择“剁手”。可是商品到手后经过核查,才发现部分所谓“海外代购”的产品,实际上是不法分子仿冒国外知名品牌,在国内黑窝点生产出来的劣质产品而已,此前信誓旦旦的“承诺”也人间蒸发、全数造假,“货不对板”的案例比比皆是。
一则流传甚广的网络段子引发了很多网民共鸣:人生就像微信朋友圈,你永远不会知道身边的哪一个好友,会成为下一个代购。某高校女大学生王某,发现一款韩国某品牌“原装进口”的护肤美白产品在朋友圈中宣传十分火热,而且卖家晒出的多幅买家反馈截图,显示用过产品的人都说货真价实。于是她也通过微信支付购买了卖家声称的韩国“原装进口”护肤品,还庆幸价格比她在商场专柜便宜许多。但是,当她买回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不仅美白效果不理想,而且还引起皮肤过敏起疹等不良反应。后来她把产品拿去专卖柜认真比对,才发现自己上了当,买回的并不是所谓的韩国“原装进口”产品,而是货真价实的高仿假冒产品。
“朋友圈”成为“生意场”,“熟人营销模式”被黑心商家利用,把人情和商业强行捆绑,让本是老友叙旧的交流工具变成赤裸裸的商业平台,逐渐失去了昔日温情。这种新兴的买卖模式,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管理,相关部门需合力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才能进行更好监管。 青少年们在享受社交媒体时代带来的购物便利的同时,还需擦亮眼睛,明辨真伪,避开那些形形色色的经济陷阱。
社交媒体时代的信息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青少年信息安全意识不强,喜欢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分享,很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二是社交媒体平台中上存在为数众多的无意与恶意的虚假、错误的信息,青少年一旦轻信就有可能造成各类损失。三是社交媒体平台监控死角所散布的违法、暴力、非理性政治言论等,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很大负面影响,甚至成为其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社交媒体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拓展,在技术上也更加虚拟化和泛在化,热门的领域,如移动金融、移动教育、移动医疗、移动出行等都成为热点。由此应运而生的各类新兴平台、应用软件也日新月异,对应的信息安全也便面临更大的挑战,社交媒体被曝出用户信息泄露或被盗用的新闻也不在少数。
四川某高校的大二学生小李某日闲逛购物网站时,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被他人顶用,还产生了多达 790 元的“欠款”。小李把这件事告诉了身边的同学,大家在为小李遭遇感到同情的同时,也发现班里将近 20 名同学都遭遇了“被注册”的情况,其中还有 7 人和小李一样“被欠款”,总额约 3200 人民币。不仅如此,四川绵阳、江苏南京、河南、福建等地也出现类似情况。
青少年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注册、分享与交友的过程中很容易将个人信息在无意中暴露,从而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许多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不强,以为只要不告诉别人账号和密码,自己就可以在网络中隐藏真实身份。可是,网络的开放性及网络人际关系的力量的不可控性,加之移动设备遗失、恶意攻击等情况,网络用户(尤其是青少年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在严重泄露隐患。
以目前青少年常用的微信为例。首先,微信应用中包含大量的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若没有妥善保管好手机、电脑等移动设备,就会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这也导致部分青少年“艳照门”的曝光。其次,微信朋友圈也是暴露个人信息的重要场所。不少青少年也没有设置朋友圈查看权限,使之处于对整个网络公开的状态,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抓取细节暴露个人隐私。 再次,“摇一摇”“查看附近的人”等社交功能开拓了新的交往模式与社交范围,但这些功能背后也常常隐藏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骗取信任,通过聊天或木马病毒套取用户个人信息,甚至实施不道德与违法犯罪行为。最后,微信的支付功能也增加了用户银行卡信息泄露的风险。
2015 年 11 月 1 日,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明确规定,利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进行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将被视为犯罪行为。2017 年 6 月,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一审宣判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的案件。刷单组织者李某被法院认定为犯非法经营罪。虽然国家对此的监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对虚假信息的遏制与清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社交媒体发展日新月异,网络中依旧充斥着诸多芜杂的信息,青少年一旦轻信就有可能造成各类损失。
社交媒体时代汲取知识的便利性得到很大提升,出于学业求知、生活探索、了解资讯等需求,当代的青少年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困惑时,都会习惯性在搜索引擎或相关论坛中发布疑问或检索类似信息,并利用网络大量检索、浏览信息。在这些沙泥俱下的搜索结果中,也掺杂了许多不严不实的信息,给青少年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如不准确的学术信息会误导青少年的专业学习与知识储备,出于玩笑的虚假信息散播也可能恶化人际关系。此外,一些虚假广告与中奖信息还可能对辨别力不强的青少年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社交媒体平台监控死角所散布的违法、暴力、非理性政治言论等往往在言语与画面上有着很强的冲击力,吸引青少年点击阅读,甚至成为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不可否认的是,有些青少年就是通过社交媒体无意中接触到一些非法宗教、政治、传销组织,一步步被洗脑,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做出一些违法行为。 2014 年年底轰动一时的“美国CAS风险投资控股集团”特大网络传销活动,就是武汉某大学的大学生吴某通过QQ群认识了几位网友之后创立的。此外,还有一些青少年长期沉迷于一些色情、暴力、凶杀、灵邪网站或视频,心理渐渐扭曲,判断能力与行为能力也受到影响,甚至想对暴力行为进行效仿,出现心理障碍,在网络与现实生活的人际交往中都展现出不合理的攻击性。
社交媒体时代人际交往形态发生巨变,虚拟网络空间的交流愈加频繁密切,传统现实世界的人际交往受到一定冲击。这种人际交往形态的变异也催生着交往陷阱的出现,如“低头族”与“手机党”日益庞大、“宅男宅女”队伍不断膨胀、沉迷虚拟空间的性格行为导向、青少年犯罪诱因等。
在社交媒体时代,青少年的人际交往也呈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已经从传统、单一的现实世界“面对面”式的交往,发展演变为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交叉混合式,且愈加依赖于通过社交媒体进行沟通交流的交往模式。
社交媒体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或新兴的交往工具,以其开放性、互动性和共享性等特点,对当代青少年的人际交往具有独特的积极推动作用,然而同时又因其交往方式、交往身份、交往空间等虚拟化特征,很容易使青少年深陷于网络虚拟空间之中,可能造成部分青少年在虚拟空间是“交往达人”,而在现实世界是“孤家寡人”的人格分裂式现象。
虚拟网络世界提供了各式各样的交往平台,从早期的贴吧、QQ群到时下的微信群等媒介形态,都向青少年展示着网络世界人际交往的无尽可能。但是,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些被贴有共同兴趣爱好标签的网络虚拟共同体,很容易就能聚集形成“好友”畅聊。这对于在现实世界患有社交恐惧、渴望寻求情感诉求的青少年而言,往往会沉溺其中不可自拔。这种情况在个别来自农村偏远地区、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青少年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对城市生活持有新鲜感,内心渴望与他人交往,想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但因为受限于经济条件,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且缺乏一定的人际交往技巧,逐步就会丧失现实世界的交往热情,而转向交往身份虚拟、交往对象平等、交往空间自由的网络虚拟空间中去。
过分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青少年成为真实世界的“隐形人”、虚拟世界的“通行者”,深陷在网络虚拟世界编织成的无形交往关系网中无法脱身,这样的现象不乏其例。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2013 年北京市某高校学生小周自大二以来,发现自己在公共场合容易紧张、不知所措,渐渐讲话次数越来越少。小周坦言:“感觉在大家面前讲话很累,也懒得去参加校园活动,总觉得那些活动很无聊。”令所有人感到惊讶的是,在网络世界里,小周便跟换了个人似的。他活跃在微博、QQ、微信等社交媒体中,不管是对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能与对方聊得热火朝天,俨然看不出现实生活中是个内向的人。原来,早在初中时期,小周就热衷于网络社交软件,但因学业压力,在这方面花费的时间精力受限,只能忙里偷闲接触,将其作为休闲娱乐减压的工具。考上大学后,没有了学习上的压力与家长老师的管制,自由支配的空闲时间一下子增加了很多,小周开始在网络虚拟世界里消磨大量的时间。“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手机上,起床后和睡前都以手机相伴,甚至是上课时间也用来玩手机。”小周说自己基本不玩游戏,手机主要是用在与他人社交。“我一到网上就放得很开,思维也很活跃,经常有妙语连珠的感觉。”他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个很内向的人,宿舍每晚的夜聊,我几乎只是个听众,偶尔才能插一两句话。”
网络内外,虚拟与真实世界仅有“一网之隔”。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大的差距呢?小周自认为是大一时与他人发生的一些口角所致。那时,小周是院学生会的一员,社团活动多,和陌生人接触的机会自然也就比较多,在活动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矛盾,双方又都较不成熟,在处理问题时缺乏必要的方式方法,容易导致意气用事,问题便小题大做了。这样的事经历几次之后,小周心里难免委屈,觉得为了这些小事去跟别人吵架也没有多大意义。“但是在网上就不一样了。”小周说,“其实网上骂起来比真人厉害多了,甚至有时会很粗俗,但你觉得烦就可以把对方删掉,屏蔽对方发言,就再也不用和他打交道了。”此外,小周认为,在网络世界中彼此不知道对方身份,可以毫无顾忌地畅所欲言。“我不想让自己心太累,也不想为人情世故费太多精力,所以后来对现实社会中的交际多少就有些逃避了。”
“一网之隔”除了会影响人际交往状态,也常常会让青少年把在现实世界中人际交往的不如意,转而寄希望于在网络虚拟世界里找到一丝慰藉。然而正因如此,反倒有可能愈加陷入虚拟的交往陷阱之中无力自拔。有的青少年以为在虚拟世界里构建起的人际交往自信,可以直接转换为在现实世界里人际交往时的自如顺畅表达。殊不知,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并非只有单纯的语言文字那么简单,而是要辅以相当丰富的肢体语言和表情动作等。相比之下,网络世界中的虚拟交往基本依靠文字,辅以模式化的表情符号和较为简单的语音形式,这些与真实环境中的人际交往还是存在较大不同。
网络交往是社交媒体时代人际交往发展的一种新形态。青少年既要正确认识到其具有符合时代潮流发展趋势的内在必然性,又要清醒意识到其无法真正替代真实世界的人际交往,需谨防“网络交往成瘾”,长期沉迷网络的人格会受到不良影响,容易形成偏执型、自恋型和边缘型人格等双重或多重人格,并对心理健康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