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科研通〔2012〕32号”《关于确认湘潭大学等 54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株洲市第四中学被确定为“湖南省教育科学中学历史教学研究基地”。为切实履行“湘教科研通〔2012〕5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湘教科研通〔2012〕32号”《关于确认湘潭大学等 54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的精神,特研究制定本基地建设方案。
以“湘教科研通〔2012〕5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湘教科研通〔2012〕32号”《关于确认湘潭大学等 54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优质完成相关研究项目的研究任务,为繁荣我省教育科学研究和提高我省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1.服务教学的原则。历史学科基地的工作,要从有利于历史学科教学,提高我省中学历史学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学习出发,使学科基地成为全省学科教学研究中心,成为历史教师和学生学习的资源中心。
2.通力合作的原则。基地将依托省市教科院和株洲市四中,聘请省内外教授、专家、教研员、学科名师等组成专家指导团,在他们指导下,集株洲市和本校历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力量,共同推进基地建设,保证学科基地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科研引领的原则。教学研究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贯彻新课改精神,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特别是高考复习的研究,大胆进行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切实转变教与学的方式,关注有效教学,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4.自主创新的原则。重视理论学习,加强基地成员自身建设,加快教师专业成长,充分发挥基地成员在基地建设工作中的自主精神和首创精神,在实践中勇于创造和探索经验。
本研究基地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方努力,组建了一支既有高深理论造诣,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团队。
1.基地建立由株洲市第四中学校长姜野军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章帆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我校教研科科长官孟琼兼任。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其主要职责是:为研究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条件;制定研究基地建设的具体计划,负责研究基地建设的日常管理;对研究基地建设提供场地、设施和必要的经费支持;组织和支持重大的学术活动;聘任研究基地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定期向省教科院报告工作。
2.研究基首席专家由教育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理事、湖南省历史特级教师、株洲市科学技术带头人、株洲市中学历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株洲市四中历史教研组组长汪瀛担任。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实施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负责确定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负责聘任专兼职研究人员;负责向研究基地负责人及省教科院汇报工作。
3.研究基地专家团:聂幼犁(华东师大教育科学学院历史课程教学论专业博士生导师)、任鹏杰(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学历史教学参考》主编)、刘林生(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历史教研员)、雷建军(长沙市教科院副院长)、张建军(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历史教研员)。其主要职责,就协助基地首席专家指导课题研究和人才培训,及提供相关理论与专业发展咨询。
4.学科基地全体骨干成员和全体历史教师应在基地领导小组和专家团成员的指导下,就课程改革和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撰写教学研究心得、教学案例和研究论文,每年能够总结出一定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在全市面上交流推广;要积极执教示范课、研究课,组织案例评析和专题研究等工作。
中历史学科基地是湖南省开展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阵地。为了落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株洲市第四中学优质历史教学资源,深入推进我省和我校中学历史教学改革,加强历史学科教学研究,促进历史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我省和我校历史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课题研究:
以课题研究为载体,切实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和中学历史教学质量。课题是基地工作的重要抓手,我校历史学科现有两个省级“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即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办规划课题《新课程背景下中学历史有效教学行为的研究》和湖南省教学学会规划课题《新课程背景下中学历史课堂教学行为有效性研究》(2011年成功立项,将于 2014年结题。待这两项课题研究取得预期成果后,我们再申报新的研究课题)。我们决定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科研层次和水平,促进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并推出一些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为湖南省中学历史教学研究提供示范。
2.人才培训:
以课题研究为抓手,以科学教育理论为引导,以教育教学实践为平台,在研究解决我省中学历史教学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过程中,为省市校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一流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具体做法:
(1)基地通过研究完成已立项的两个省级课题,全力培养全体参研人员,将他们打造成为本市校的教研骨干,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的、团结协作的教育科研团队奠定坚实基础。
(2)基地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尽力争取与全国和本省一些教育科研高端平台开展合作。尽可能地请一些著名专家学者来基地讲学,或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他们组织的高端学术交流活动,借以开拓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视野,提升他们的教育科研能力,扩大基地的影响。
(3)基地尽可能地通过参与省教科院的一些重大课题研究和学术活动,尽可能地与省内其他兄弟学校本学科研究团队或课题研究合作,借以提升基地研究团队的教研水平和学术水平,并为推动我省中学历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3.合作交流:
(1)充分利用株洲市教科院和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这一教研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合作交流。本基地首席专家汪瀛为株洲市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基地专家团专家张建军为株洲市教科院历史教研员和株洲市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他们素有良好的工作合作。因此,我们将充分利用这一研究与交流平台,积极参与株洲市教科院组织的所有历史教研活动,积极与全市兄弟学校开展合作交流,既积极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又借机推广自己的研究成果。
(2)充分利用株洲市中学历史名师工作室这一教研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本基地首席专家汪瀛是株洲市中学历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该工作室成员或为株洲市级与县区级历史学科带头人,或为市县级历史骨干教师。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既能促进基地工作的开展,又能有效推广基地的研究成果,提升基地的影响力。
(3)注重网络交流与共享。目前,基地首席专家汪瀛,已在新思考网·中国历史课程网·历史博客里建立起“汪瀛的博客”(点击已近 7万人次),又在腾讯QQ群建立起“中学历史名师工作室QQ群”。若条件成熟,我们将力争建立自己网页和教育教学博客,搭建学科教师交流学习的平台,以文字、多媒体等方式,将自己日常的生活感悟、教学心得、教案设计、课堂实录、课件等上传发表,超越传统时空局限(课堂范畴、讲课时间等),既促进教师个人隐性知识显性化和教师快速成长,又为其他教师学习成长提供了教育教学理论、学科教学活动案例等教学资源,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4.咨训服务:
本基地为中学历史教学研究基地,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与努力,能为湖南省教育发展、特别是中学历史教育发展提供如下咨询和培训服务:
(1)接受社会和省市各级教育部门关于中学历史教育功能和价值方面的咨询与培训服务。
(2)接受省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兄弟学校有关中学教师、特别是中学历史教师专业成长或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咨询与培训服务。
(3)接受各兄弟学校有关中学教育教学、特别是中学历史教学课题研究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4)接受各兄弟学校有关中学历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的提升、高考研究与复习指导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5.教改实验:
基地紧紧依托株洲市第四中学目前正在进行的课堂教学改革进行中学历史教学改革实验。株洲市第四中学目前进行的教改实验有二:一是《初高中课堂教学衔接》,二是《“四导一评”课堂教学模式实践》。因此,基地将紧紧抓住这两个教改实验,以此为切入点,做好中学历史课堂教学改革实验研究,力争研究出一种有利于初高中历史教学衔接和高效的中学历史课堂教学模式,借以推动我省中学历史课堂教学改革的发展,推动我省中学历史教学质量的提高。
1.我们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先后成立了以姜野军校长为首的“湖南省教育科学中学历史教学研究基地领导小组”,聘请教育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理事、湖南省历史特级教师、株洲市科学技术带头人、株洲市中学历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株洲市四中历史教研组组长汪瀛担任首席专家,还聘请了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省市历史教研员组成基地专家团,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从而为本基地建设提供组织和理论学术保障。
2.为确保首席专家有精力和时间主持基地的日常工作,学校研究决定减少二分之一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量,并给予相应的课时津贴。
3.学校研究决定,本基地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每年拨付不少于 2万元研究活动经费,用于基地研究成果发表与出版(一年支持成果出版不少于一部专著),各项教学与教研活动,以及每学年将对在基地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是中学历史教学质量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基地领导、专家组和工作组成员进行奖励。
4.建立资料文档。基地将建立专项档案,纪录基地开展的各项活动和研究成果。本工作由基地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并于每年 12月底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总报告给省教科规划办。
湖南省株洲市第四中学基地领导小组
湖南省教育科学中学历史教学研究基地
2013年 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