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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传染病发病与预防控制概况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我国法定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 39 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共 2 种;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 禽流感,共 26 种;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 11 种。

二、流行趋势

(一)发病、死亡趋势

建国 60 多年来,传染病防控成效显著,自 20 世纪 80 年代起,苏州市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稳步下降,其中 80 年代平均发病率为 886.91/10 万,90 年代平均发病率为 372.88/10 万,2000 年至 2009 年平均发病率为 199.04/10 万,2010 年至2016 年平均发病率为 113.76/10 万。同时,死亡率亦呈下降趋势并保持在较低水平,20 世纪 80 年代平均死亡率为 0.86/10 万,90 年代平均死亡率为 0.34/10 万,2000 年至 2009 年平均死亡率为 0.36/10 万,2010 年至 2016 年平均死亡率为0.30/10 万。1980 年至 2016 年苏州市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趋势图见图 2-1-14。

图 2-1-14 1980~2016 年苏州市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趋势图

(二)分类传染病疫情趋势

按照传播途径,将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分成肠道类、呼吸道类、自然疫源及虫媒类、血源及性传播类。其中,肠道类病种包括:霍乱、甲肝、戊肝、肝炎(未分型)、脊灰、痢疾、伤寒+副伤寒。呼吸道类传染病病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麻疹、肺结核、流脑、百日咳、白喉、猩红热、人感染H7N9 禽流感。自然疫源及虫媒类包括: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出血热、狂犬病、乙脑、登革热、炭疽、布病、钩体病、血吸虫病、疟疾。血源及性传播类包括:艾滋病、乙肝、丙肝、丁肝、淋病、梅毒。

20 世纪 90 年代,我市传染病发病构成以血源及性传播类和肠道类为主,其次是呼吸道类。21 世纪以来逐渐以血源及性传播类和呼吸道类为主。各类疾病的发病率稳步下降,1997 年肠道类、呼吸道类、自然疫源及虫媒类、血源及性传播类的发病率依次为147.67/10 万、37.15/10 万、1.43/10 万、102.63/10 万,降至2016 年的5.24/10 万、29.46/10 万、0.23/10 万、67.82/10 万,传染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1997 年至2016 年苏州市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分类报告发病率趋势图见图 2-1-15。

图 2-1-15 1997~2016 年苏州市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分类报告发病率趋势图

三、2016 年传染病疫情概况

(一)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概况
1.疫情概述

根据《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统计,2016 年全市 10 个市、区均有病例报告,除鼠疫、传染性非典、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无病例报告,共报告其他法定甲乙类传染病 18 种,共计 14312 例,报告死亡 35 例。与 2015 年相比,报告发病数下降 2.07%,报告死亡数上升 2.94%。报告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分别为 102.75/10 万、0.25/10 万、0.24%;与 2015 年相比,报告发病率下降 4.39%,死亡率上升 0.51%,病死率上升 5.12%。

与 2015 年相比(见图 2-1-16),全市有 8 种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增加,按增幅大小依次为:人感染H7N9 禽流感(0.34/10 万,+ 837.32%)、登革热(0.02/10 万,+ 192.91%)、百日咳(0.04/10 万,+ 95.28%)、布病(0.07/10 万,+62.73%)、伤寒+副伤寒(0.20/10 万,+ 18.86%)、淋病(15.10/10 万,+9.98%)、肝炎(21.06/10 万,+ 4.74%)、肺结核(25.19/10 万,+ 1.24%);报告发病率减少的病种有:流脑(0.01/10 万,-67.45%)、麻疹(1.69/10 万,-55.26%)、猩红热(2.18/10 万,-38.62%)、痢疾(2.07/10 万,-26.39%)、梅毒(32.94/10 万,-9.45%)、艾滋病(1.69/10 万,-5.19%)、疟疾(0.11/10 万,-2.36%)。今年报告出血热 2 例、霍乱 1 例、乙脑 1 例,发病率均为 0.01/10 万,去年无该种病例报告。

图 2-1-16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与 2015 年比较(± %)

2.位次

2016 年苏州市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与死亡前5 位病种见表2-1-11。

表 2-1-11 2016 年苏州市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与死亡前 5 位病种

3.地区分布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在前三位的市、区为:昆山市(2289例)、常熟市(2445 例)、吴江区(1813 例);报告发病率在前三位的市、区为:姑苏区(148.61/10 万)、常熟市(123.06/10 万)、太仓市(116.01/10 万)。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数在前三位的市、区为:姑苏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均为6 例;报告死亡率在前三位的市、区为:姑苏区(0.57/10 万)、张家港市(0.38/10 万)、常熟市(0.30/10 万)。

报告发病率与 2015 年相比上升的市、区有:昆山市(+ 8.43%)、常熟市(+5.34%)、工业园区(+ 0.52%);其余各市、区均有下降,其中:张家港市(-20.07%)、太仓市(-13.50%)、高新虎丘区(-9.63%)、姑苏区(-9.39%)、相城区(-8.97%)、吴中区(-6.55%)、吴江区(-3.56%)。2016 年各市、区均有死亡病例报告,报告死亡率与 2015 年相比增加的市、区有:昆山市(+ 489.77%)、吴江区(+ 62.24%)、姑苏区(+ 47.45%);其余各市、区均减少。各地区报告发病率与去年情况比较详见图 2-1-17。

图 2-1-17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地区分布

4.人群分布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均为男性多于女性,性别比分别为 1.85:1 和 7.75:1。发病年龄以 15 ~组至 75 ~组发病较多,报告发病数计占总数的 94.65%。各年龄段报告发病数情况详见图 2-1-18。在人群分类上,发病以农民为主,报告发病数占总数的 27.28%;其次为家务及待业和商业服务,分别占 26.89%、15.34%。死亡中以离退人员为主,占 28.57%;其次为农民,占 17.14%。

图 2-1-18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年龄分布

5.季节分布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和各分类传染病总体发病趋势较平缓,报告发病数2 月最低,5 月最高;从总体上看,4~10 月报告病例数较多,期间共报告发病数占全年总数的 61.96%。各类传染病发病季节又有所不同,肠道类传染病以 5~8 月发病相对较多,期间报告发病数占全年总数的 40.41%;呼吸道类传染病以 3~8月发病最多,期间报告发病数占全年总数的 55.76%;血源及性传播类传染病无明显季节高峰;自然疫源及虫媒类传染病除 4、11 月无病例报告外,其余各月均有病例报告;新生儿破伤风无病例报告。苏州市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按月分布详见图 2-1-19。

图2-1-19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按月分布

6.各类传染病发病情况

2016 年全市报告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发病数 9447 例(死亡数 21 例),占总发病数的 66.01%,发病率为 67.82/10 万,较去年下降 1.54%;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数4103 例(死亡数 14 例),占总发病数的 28.67%,发病率为 29.46/10 万,较去年下降 8.76%;肠道传染病发病数 730 例(无死亡报告),占总发病数的 5.10%,发病率为 5.24/10 万,较去年下降 13.96%;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发病数 32 例(无死亡报告),占总发病数的 0.22%,发病率为 0.23/10 万,较去年上升 27.78%。苏州市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构成见图 2-1-20。

图 2-1-20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构成

(二)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疫情概况
1.疫情概述

2016 年全市 10 个市、区均有丙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丙类传染病 7 种 37661例,无死亡病例报告。与 2015 年相比,报告发病数上升 64.11%;报告发病率为270.38/10 万,比 2015 年上升 60.24%。

与 2015 年相比(见图 2-1-21),全市有 2 种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增加,按增幅大小依次为:流行性感冒(3.74/10 万,+ 182.61%)、手足口病(243.25/10万,+ 76.60%);报告发病率减少的病种有:风疹(0.11/10 万,-88.51%)、急性出血性结膜炎(0.01/10 万,-86.05%)、流行性腮腺炎(6.44/10 万,-18.61%)、其他感染性腹泻病(16.81/10 万,-18.57%)、麻风病(0.01/10 万,-2.36%)。

图 2-1-21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与 2015 年比较(± %)

2.位次

2016 年苏州市法定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病种见表 2-1-12。

表 2-1-12 2016 年苏州市法定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病种

3.地区分布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在前三位的市、区为:吴江区(6066 例)、常熟市(5502 例)、吴中区(5178 例);报告发病率在前三位的市、区为:吴中区(374.32/10 万)、吴江区(370.23/10 万)、工业园区(335.91/10 万)。

报告发病率与 2015 年相比,10 个市、区均有上升:工业园区(+ 122.82%)、姑苏区(+ 99.15%)、吴中区(+ 97.38%)、高新虎丘区(+ 73.87%)、昆山市(+69.89%)、相城区(+ 57.80%)、常熟市(+ 50.80%)、吴江区(+ 35.59%)、太仓市(+ 28.65%)、张家港市(+ 25.94%)。各地区报告发病率与去年情况比较详见图 2-1-22。

图 2-1-22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地区分布

4.人群分布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男性多于女性,性别比为 1.47:1。发病年龄以 0 ~组至 10 ~组发病较多,报告发病数计占总数的 98.47%。各年龄段报告发病数情况详见图 2-1-23。在人群分类上,发病以散居儿童为主,报告发病数占总数的 59.06%;其次为幼托儿童和学生,分别占 33.25%、6.26%。

图 2-1-23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年龄分布

5.季节分布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发病数各月波动较大,高峰值明显。报告发病数 2 月最低,6 月最高;从总体上看,全年的丙类传染病发病高峰在 5~7 月,11~12 月有个小高峰。苏州市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按月分布详见图 2-1-24。

图 2-1-24 苏州市 2016 年法定丙类传染病按月分布 FK1FjW1hl/arF7Rl0wvzG3HAglV0f1TRhs8qWJuT5U7TGmvn4bexjkDT5Svoct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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