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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已有的研究与认识

1.2.1 离合词的本体研究

1.2.1.1 离合词的命名

对离合词的命名众多,自20世纪上半叶人们开始关注离合词开始,人们就根据自己对它的认识进行多角度的命名,这一现象在汉语研究史上实属少见,也从中凸显了离合词的复杂性。如:

1946年,王力在《中国语法纲要》中将离合词称为“仂语”。

1953年,林汉达曾经在《动词的连写问题》中也注意到动宾结构的可分离性,将离合词称为“离合词动词”。

1954年,彭楚南在《两种词和三个连写标准》中将离合词命名为“可分离词”。

1957年,张寿康在《关于汉语构词法》中,首次提到“离合动词”。

1957年,洪笃仁在《词是什么》中将离合词命名为“词化词组”。

1957年,陆志韦在《汉语构词法》中最早提出了“离合词”这一概念。

1968年,赵元任在《汉语口语语法》中将这类结构中的成分称为“离子化形式”。

1979年,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使用了“基本短语”和“短语词”来称呼那些介于词跟短语之间的组合,吕叔湘先生列举的例子中间包括了前人未有提及的动补结构。

1980年,洪心衡在《汉语词法句法阐要》中将离合词命名为“组合词”。

1982年,张理明在《论短语动词》中将离合词命名为“短语动词”。

1983年,王松茂在《现代汉语》中将离合词作为“破裂词”来处理。

1983年,史有为在《划分词的普遍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中将离合词命名为“粘连短语”。

1983年,刘月华在《使用现代汉语语法》中将离合词命名为“凝固得很紧的动宾短语”。

1990年,柯彼得在《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语法体系急需修改的要点》中将离合词命名为“最小的述宾结构”。

2003年,黄晓琴在《“离合词”研究综述》中将离合词命名为“离合字组”。

2004年,王用源在《废“离合词”、兴“词组词”》中将离合词命名为“组合词”。

2007年,黎良军在《词性标注与异层同形单位的处理》中将离合词命名为“紧词组”。

以上这么多的命名中,陆志韦(1957)在提出“离合词”这一概念后,被大部分人所采纳,我们在下文中仍然沿用这一称谓。

1.2.1.2 离合词的属性

离合词到底属于词?还是属于词组?或者属于介于词与词组的中间状态?这一直以来都是语法学界争论的焦点问题,至今仍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争论不休。

1.2.1.2.1 词说

有学者认为离合词属于词或者更接近于词。持“词说”的观点有:林汉达(1953)第一个将离合词当作词来处理,称其为“结合动词”。他认为“凡是由动词跟附加语合成,中间能够插入某些音节的动词称为结合动词”,后面的附加语是动词的“自身受词”,它是补足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但是不是动作涉及的目的。他认为“唱歌”的“歌”是“唱”的自身受词,补足“唱”的意义,共同来说明施事者所发出的动作,而不是具体代表某个歌曲。

刘泽先(1953)认为不能因为一些词能够被拆开来就认为它们是两个词,否则“决议、服务、咳嗽”也是不能算作词的,因为“大伙决的议(马烽)、这个务是如何服的(赵树理)、又咳了两声嗽(巴金)”等用法确实是存在的。

彭楚南(1954)认为动宾结构是“可分离词”,不论是分是合,这个动宾结构都是词。

胡裕树和张斌(1955)认为基于西方语言学的立场,它们认为“离合词是词”。

赵元任(1968)从“动不离宾、宾不离动”的角度出发,认为复合词也能够进行有限的扩展,“害羞、做梦、放心”等应该属于复合词的一种,并称之为“离子化”的复合词。

赵元任(1979)列举出判定复合词的5条标准,认为只要具备条件之一,都应该被认定为是复合词:(1)两个成分或者其中一个是不成词语素;(2)宾语素读为轻声;(3)整个结构是外中心的(即组合整体能够用名词、形容词等非动词或者及物动词);(4)意义的专门化;(5)不能分开使用。离合词虽然能够扩展,但都至少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因此按照赵先生的标准应该视为复合词。

赵淑华、张宝林(1996)对离合词阐述得较为全面,他们从离合词的常例与特例、原式与变式来论证离合词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词,认为这类特殊的词具有两种不同的形态且临时能够改变形态。汉语的双音节化趋势使得离合词能够以“合”为常例,词语中使用的灵活性又能够出现“离”的特例,“是一类不同于一般的词,是一类比较特殊的词”。

饶勤(2001)从配价的角度研究动宾结构离合词,认为离合词属于一价动词。

吴道勤和李忠初(2001)认为在结构上,离合词要么各个结构成分合在一起表示一种特殊含义,要么含有粘着成分不能各自独立;在语素上,离合词虽然能够拆开使用,但是这只是词的内部语素之间的一种变化而已;在语法上,离合词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规律性,带有一套以动宾短语句法为模式的词的内部特殊的句法。所以不论离合词是合是离,均被认作为一种特殊的双音节动词。

向小清、向丽清(2008)从离合的现象、扩展、比较动宾词组和动宾式合成词等方面论证了离合词是一类介于“离”与“合”之间的一类特殊的词。

还有范晓(1981)、李清华(1983)、赵金铭(1984)、张静(1987)、郭锐(1996)、柯彼得(1999)、齐沪扬(2000)、华玉山(2005)、王海峰(2008)均认为离合词是词的一种。

1.2.1.2.2 词组说

王力先生(1946)称“两个或更多词的组合”为“仂语”。他严格以能否扩展作为区别词跟短语的标准,认为“凡是两个字中间还可以插得进别的字者,就是仂语,否则只是一个单词”,认为像“说话、睡觉、走路、害病”等因为能够说成“说大话、睡了一觉、走小路、害了大病”等,应该都看成词组。

吕叔湘先生(1979)在谈及离合词时没有对此下过非常肯定的结论,但是他更倾向于将一般的离合词从语法角度来归入短语。他屡屡提及语法与词汇之间的矛盾,从词汇的角度看,“睡觉,打仗”等应该能够算作一个词,但从语法的角度来看,不得不认为这些组合为短语。“一个组合成分要是可以拆开,可以变换位置,这个组合只能是短语。可是有些组合只有单一的意义,难于将这个意义分割开来交给这个组合的成分,例如‘走路,洗澡,睡觉,吵架,打仗’等,因此有人主张管这类组合叫‘离合词’,不分开的时候是词,分开的时候是短语。可是这种组合的语法特点与一般的动名组合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在文章的小结部分,吕先生还是认为“词汇上可以认为是一个词,而语法上宁可认为是一个短语:走路/打仗/睡觉,这种例子还是应该归入短语”。此外,他还提出了“短语词”的概念。

钟锓先生(1954)从词的语法特征的角度将离合词归入短语。

张静先生(1987)指出“任何一个合成成分都不能扩张”,他认为离合词应该算为词组。她提出了区别述宾结构离合词和述宾结构短语的几条标准:两个成分凝固为一个特定的意义,表示一个简单的概念,有的整个结构是可以再带上宾语,两个成分的次序是不能颠倒的;有的结构中间虽然能够插入其他成分,动词性词素可以重叠,但是其中一个成分不能独立成词,扩展性是也是有限的。

王彬(2006)从扩展法论述“可离可合”只是复合词的特点,其实“事实上无离合词”,所谓离合词“本身就是一个短语”。持此种观点或者与此种观点接近的还有史有为(1983)、王还(1995)、李大忠(1996)等。

1.2.1.2.3 离为短语合为词说

陆志韦先生(1957)早在提出“离合词”这一概念的同时,就已经明确了他对于离合词的态度了。在《汉语构词法》中,陆志韦认为离合词“合起来是一个词,在同形式的结构里,两段分开了,就是两个词”。“两个词”的说法暗含“分开后是短语”的意思。陆志韦先生的离合说理论是在词与短语区分的基础之上,运用扩展法对词与短语进行区分。一些能够扩展的结构,当它们不再扩展的时候,整个词连写,则同样收入词典。当中间插入其他成分时,就不能不分写,就变为两个词,离合词应该是合则为词,离为短语的一类。

张寿康先生(1957)认为“革命、跳舞、洗澡、鞠躬”这类单位,是赵元任先生所提出的“这种结构的性质介乎造句和造词之间”的单位。这一类单位可以命名为“离合动词”,因为这一类词在句法上经常是一个成分。如“我洗澡了”,这句话中“洗澡”作谓语而不是“洗”作谓语,“澡”作宾语。可他们的内部构造用“词”的语法特点来衡量,就又具有词组的资格。所以这类用支配式构成的“离合动词”,合在一起为一个“词”,拆开来用时是一个“短语”。

朱德熙先生(1982)以扩展法为界限,认为述宾结构复合动词在扩展以前是复合词,扩展以后就属于组合式的述宾结构。从结构上考虑“‘吃饭’是粘合式述宾短语,述语‘吃’和宾语‘饭’都是独立的词。‘吃亏’的‘亏’是粘着语素,不是词,所以‘吃亏’是述宾式复合词,不是述宾结构。可是述宾式复合词跟其他类型的复合词不一样,往往可以扩展”,“扩展以前是复合词,扩展以后就成了组合式述宾结构,在由复合词扩展成组合式述宾结构里,述语和宾语往往不能彼此分离,例如只能说‘失了一次火’,不能说‘失了一次’,可以说‘起了个草’,不能说‘一个草’”。

张涤华、胡裕树(1988)认为:“意义上具有整体性、单一性,但是结构上有时可以分开或者扩展的语素的组合——这类词合则为一,离则为二,即合的时候是一个词,分开的时候是一个短语。”

邢福义先生(1996)认为离合词的原式可以称为“本来形式”,应该属于词;“鞠了一个躬、洗了一个澡、散了一会步”称为临时性扩展形式,属于短语。

持此种观点的还有张寿康(1957)、郭绍虞(1979)、黄小萍(1982)、喻芳葵(1989)、杨庆蕙(1995)、余维钦,戴为华(1996)、胡明扬(2001)、曹保平,冯桂华(2003)、任凤琴(2005)、于晶晶(2005)等等。

1.2.1.2.4 中间状态说

张理明先生(1982)认为,离合词是词与短语之间的一类,兼有词与短语的性质。

李临定(1990)认为,汉语的词与短语之间是渐变的,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离合词就是处于词与短语之间的一类,但是更接近于词。

史有为先生(1992-1999)认为,离合词是“词与短语的中间状态”,认为这种组合看成词或者短语都未尝不可。他曾主张对于词的划分应该有一贯到底的标准,将汉语的词定义为“汉语的词是在专指的语义下具有不可扩展性的造句语法单位”。可他在划分动宾结构词的时候却又放弃了这种说法:“‘洗澡’和‘洗了一个澡’既然是同一个东西,那么就很难认为它们是不同的语言单位,既不能说‘洗’和‘澡’在‘洗澡’中是语素,而在‘洗了一个澡’中是词。因此,说‘洗澡’是词而‘洗了一个澡‘是短语,是不合逻辑的。”

范晓先生(1996)认为:“词与短语之间能够划界,这是一面,同时也应看到另一面,即词跟短语之间也没有绝对的界限”,“有一些组合是词还是短语不是很明显:既像词,又像短语,处于中间状态,这是可以理解的。短语向词转化,这是普遍现象;也有少数的词向短语转化。这种相互转化的过程,即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未达到根本质变的时候,组合便既不是标准词,也不是标准短语,他们正处于词与短语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的组合”。

梁驰华(2000)认为:“离合词既有语义上凝聚性,又有语法上的松弛性。它的形式具有词组的特点,意义上具有词的特点,是处于词和词组之间的一种中间性语言单位。”

周上之(2001)指出,离合词是一个具有词与词组中间性状和兼有单词与词组双重功能的语词群体,只有一个可分可合的共同的外部特征,而缺乏单一的共同的语法性质,是集词与短语于一身的语言单位。

李明浩(2002)用模糊理论说明离合词这样的中间状态是客观存在,无法排除的。

任凤琴(2005)指出,“汉语的语素、词和词组之间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而是存在着连续渐变的过渡体,过渡体中间就只有模棱两可的亦此亦彼的中间体,离合词就是这样的一个变体”。

持此种观点的还有洪笃仁(1984)、曹乃玲(1994)、张斌(1998)、吕文华(1999)、齐沪扬(2001)、冯胜利(2001)、蔡国妹(2002)、王会琴(2008)等。

1.2.1.2.5 字结/字组说

徐通锵先生(2001)认为,汉语中没有和词(word)相当的结构单位,词是印欧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字”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中国语言学家奋斗了几十年还分不清词与词组的界限,以及计算机语言信息处理在分词的问题上止步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难说清哪些是凝固的词,哪些是联系松散的词组。因此,根据徐先生的观点,他认为字以上、词以下的结构单位,都可以笼统地叫作“字组”,其中二字组最为常见、最为重要。

持此种观点的还有黄晓琴(2004)、刘颂浩(2006)、王骏(2006)、管春林(2008)、邹晓辉(2013)等。

1.2.1.2.6 否认存在说

还有些学者认为汉语的语法单位中根本就不存在离合词,如果将离合词还原为字组,这种语言现象根本就没有任何奇特之处,而是汉语组合的常规形式。

但持此种观点的学者比较少。

1.2.1.3 离合词的界定

对于离合词的鉴定标准,很多学者也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吕叔湘先生(1979)认为离合词这种组合只有单一的意义,很难将这个意义分割开从字面上简单理解。

朱德熙先生(1982)提出判定述宾结构离合词的几个特点:(1)汉语粘着语素;(2)述语与宾语常常不能分离;(3)有些离合词是能够带上宾语的。

赵金铭(1984)认为离合词从语法功能上看整个动名结构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形容词或者动词,即便是拆开使用,整个动名结构的性质是依然存在的。

张静(1987)提出了判定离合词的几个标准:(1)两个成分凝固成为一个特定的意义,表示一个简单的概念;(2)有的离合词的整个结构能够再带上宾语,有的离合词的两个成分的次序是不能颠倒的,有的离合词中间虽然能够插入其他成分;(3)离合词的动词性语素虽然能够重叠,但是其中的一个成分不能独立成词;(4)扩展形式是有限的。

赵淑华、张宝林(1996)提出鉴定离合词的几条标准:(1)组合成分中含有粘着语素的是离合词;(2)离合词的搭配受到限制,即一个动词性成分只能与一个名词性成分组合;(3)非动宾结构却用为动宾结构的动名组合是离合词;(4)能够扩展又兼属名词或者形容词的是离合词。凡是符合其中之一的都应该归入离合词的范畴。

吴道勤、李忠初(2001)也提出鉴定离合词的几条标准:(1)在结构上,离合词或各个结构成分合在一起表达一种特殊的含义,或包含有粘着而不能各自独立的成分;(2)在语素上,虽然能够拆开来使用,但是这些形式最终只是词内部语素之间的一种变化而已;(3)在语法上,离合词具有明显的规约性和强制性,而且有一套以动宾短语的句法为模式的词的内部特殊的句法。

此外,提出离合词界定的还有王洪君(1994)、周上之(1998)、齐沪扬(2000)、沈怀兴(2002)、麻彩霞(2005)等等。

1.2.1.4 离合词的类型和扩展形式

1.2.1.4.1 离合词的类型

离合词的类型有一种到五种数目不一,在语言学界一直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但主要有以下五种:

吕文华(1999)认为离合词只有动宾结构。齐沪扬(2000)赞同此观点。

张宝敏(1981)认为离合词有动宾结构和动补结构两种。蔡国妹(2002)、朱坤林(2006)持此种观点。

金锡谟(1984)认为离合词有动宾结构、联合结构、偏正结构三种;刘顺(1999)认为离合词有动宾结构、主谓结构、动补结构三种;付世勇(2001)认为离合词有动宾结构、补充结构、附加结构三种。

曹保平、冯桂华(2003)认为离合词有动宾结构、动补结构、主谓结构和联合结构四种。持此种观点的还有王素梅(1999)。

谢耀基(2001)认为离合词有动宾结构、动补结构、主谓结构、联合结构和偏正结构五种。

1.2.1.4.2 离合词的扩展形式

赵元任(1968)认为离合词的扩展形式有:(1)动词带上后缀或者补语;(2)宾语带上修饰语;(3)动宾语素颠倒。

李清华(1983)认为动宾结构离合词的扩展形式有:(1)插入“着、了、过”;(2)插入数量词;(3)插入其他方式,如“什么”。

段业辉(1994)认为离合词的扩展形式有:(1)插入时态动词;(2)插入趋向动词;(3)插入数量短语;(4)插入代词;(5)插入对称形式;(6)插入较为复杂的语言成分。

王铁利(2001)以语料库为基础,认为离合词有4类29种扩展形式。

任海波、王刚(2005)以语料库为基础,认为离合词有4类28种扩展形式。

王海峰(2008)基于2万字的语料统计,认为离合词有13种扩展形式。

1.2.1.5 离合词的成因及功能

张理明(1982)认为离合词离析的原因是为了让意思能够表达得更加具体和明确。当离合词表达动作影响到人,为了将具体受影响的人表达出来,才将其加以扩展。

王海峰(2002)结合语言范畴连续统等理论观点,从汉语的言谈交际与特点出发,深入地挖掘了离合词离析现象产生的根源。

马清华(2009)提出离合词的形成原因是多向和多源汇聚形成的。离合词有的由离到合,由语到词;有的由合到离,由词到语;还有短语词的自由变换关系,其形成原因是各不相同的。

蔡国妹(2002)认为离合词是汉语由古代汉语向现代汉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必然的现象。

对离合词的原因和功能进行探讨的还有喻芳葵(1989)、曹乃玲(1994)、聂仁忠、王德山(1994)、吴登堂(1996)、饶勤(1997)、刘顺(1999)、梁驰华(2000)、付士勇(2001)、王铁利(2001)、丁勇(2002)等。 suezuJsjjX9NsL1P+A6l5rPpV6/HZB90fs/dNgOE+tRGuGVEE3jvC9w1lA7HPw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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