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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张家港城市健康诊断

张家港,商末属勾吴之地。春秋时期,属吴国延陵郡。秦代,属会稽郡。晋代,江阴郡下置暨阳县,县治杨舍镇。梁代,在暨阳之墟建梁丰县。唐以后,属江阴县。由于长江中沙洲积涨迅速,至清代咸丰年间(1851—1861 年)大片沙洲与江南古陆接连,清代同治十三年(1874 年)至“民国”,划常通港以北约 10 平方公里沙地予通州。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曾一度在北部沿江地区建立沙洲县,南部及常熟、江阴两县的边界地区设立虞西县(县治今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街道)。

1957 年 11 月 29 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沙洲县,以江阴、常熟两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1961 年 12 月 1 日成立。1986 年 9 月 16 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市人民政府驻杨舍镇。

张家港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江苏省东南部,属苏州地区,北滨长江,与南通、如皋、靖江相望;南近太湖,与无锡、苏州相邻;东与常熟相连,距上海 98 公里;西与江阴接壤,距南京 200 公里,是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交汇处的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张家港人民弘扬“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精神,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张家港同时也是中国综合实力的强县级市,中国大陆经济最强县级市之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之首,一直处于中国县域经济、文化、金融、商贸、会展和航运中心的前列。

张家港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等称号,全市各镇全部建成国家卫生镇。2005 年获得“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张家港由于在城乡综合发展方面的开拓创新,获得 2008 年联合国人居奖。2008 年 5 月,张家港市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2 年 6 月获省“生态文明建设特别贡献奖”,并于 9 月成功举办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层研讨会”。

张家港始终坚持转型升级为主线,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经济,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呈现明显的特色优势。到 2011 年年底,三次产业比例为 1.4∶59.1∶39.5。一是规模经济优势明显。2011 年全市百家规模企业完成销售 3650 亿元,占全市工业的 66.5%,销售超 10 亿企业达到 70 家,其中超百亿企业 10 家,9 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其中沙钢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也是江苏最大的民营企业,连续三年入围世界500 强,列第366 位,是江苏第一个销售超 2000 亿元的企业。全市拥有上市公司 19 家,数量在苏州各县市最多。二是流量经济发展迅猛。张家港港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拥有 63.6 公里的沿江岸线、65 个万吨级以上泊位。张家港市坚定不移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大力发展以现代物流、专业市场等为重点的流量经济。张家港口岸在全国同类口岸首个突破 2 亿吨,2011 年达到 2.2 亿吨;全市专业市场成交额年均增长 47%,2011 年达 2100 亿元。保税区化工品交易市场升级为“江苏化工品交易所”,并获准编制和发布“中国·张家港化工指数”。2011 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 733 亿元,占GDP比重 39.5%,入选全国服务业 500 强企业 7 家,列全省县市第一。三是开放型经济充满活力。张家港有张家港保税港区是全国唯一的内河型保税港区。全市累计吸引外资企业 1087 家,到账外资 63.2 亿美元,落户世界500 强企业 25 家。张家港电子口岸在全国县域口岸首家建成运行,成功创建全球首个“国际卫生港口”。此外,我们创办了全国县级市首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境外投资连续多年位居江苏省县市第一。四是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实施新兴产业三年振兴计划(2010—2012 年),设立 15 亿元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新医药等新兴产业。2011 年新兴产业投入 230 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 65%以上,实现产值 1522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33.5%。实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设立人才开发资金,落实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领军人才项目投融资扶持等政策举措,加快建设一批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引进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团队)120 个,22 人被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16 人被列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1 人进入国家“千人计划”,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 2.35%,实现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六连冠”。

张家港始终坚持现代、生态、宜居的标准,统筹城乡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位,成为全国首个荣膺联合国人居奖的县级市。一是城市功能全面提升。确立“一城四区”的城市总体架构,加快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二是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在“整体城市、一城四区”的构架下,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五个一体化”。三是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在全国第一个制定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大纲,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全面完成两轮环保“三三三”工程,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复核验收。高标准推进“蓝天碧水”、“三清三绿”工程,全市林木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14.98%和43.5%,获评中国十佳绿色城市,高标准完成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现场考察。积极倡导绿色人文,普及生态教育,建成生态教育馆、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等一批生态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成比例达 85%以上,率先在全省批量投用LNG清洁能源公交车,市区建成全国首个清洁能源使用区。市财政从 2011 年起,3 年投入 10 亿元,支持镇(区)街景整治、路灯安装及老住宅区综合改造。市区雨污水分流工程全面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97%;5 座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竣工。四是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以城市社区的标准建设和管理村庄,在全国率先将城市社区理念引入农村,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全国县市领先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成为全国唯一荣获中国和谐管理城市称号的县级市。公共自行车第一、第二期工程建成启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正式启动。镇(区)市容示范路创建工作实现“满堂红”,蝉联国家卫生城市。

张家港始终坚持高标准、均衡化的目标,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提高水平、促进共享,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协调发展。一是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考和职校对口单招成绩连续 10 多年处于苏州市领先水平。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建立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扎实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化建设,千人拥有执业医生数 2.19 人。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 95.6%。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有力,农村居民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8%以上,人均基金标准提高至 420 元,按病种结算病种增加至 30 种。“倡导绿色出行”项目获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优秀实践奖。三是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深入推进文化育民、文化惠民工作,构建完成以市级公共文化设施、镇(村)基层文化设施“八个一”工程为主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村村演”、“月月映”、“周周唱”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长江文化艺术节荣获第二届国家文化部创新奖,文化品牌效应持续放大。境内拥有距今已有 8000 年历史的东山村遗址,被列为 2009 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考古专家称其为“良渚文化的源头”;古黄泗浦是 1200 多年前唐代鉴真大师成功东渡日本的起航地;凤凰山永庆寺是闻名遐迩的“南朝四百八十寺”之一;张家港河阳山歌是吴文化中保存和传承得最好的吴歌,最早的河阳山歌产生于 6000 多年前,比诗经还早。四是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完善文明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三连冠”。城乡一体文明建设经验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的高度评价。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率先成立社会公益组织培育中心。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有望实现“五连冠”。

张家港始终坚持以民生幸福为根本追求,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持续提升。一是促进就业创业。出台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实施意见,实施鼓励市民创业促就业三年提升计划,设立创业引导资金,优化落实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等“八位一体”创业帮扶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行动”、特困毕业生就业援助“红烛计划”和特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程,2011 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本市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特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率“两个 99%”以上。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农保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出台困难家庭大病年度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救助渐退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月 500 元。免费为户籍居民和房屋购买自然灾害保险。加快新市民同城化待遇步伐,积极探索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养老事业加快发展,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建设优质蔬菜基地,试点开设农产品价格平价直销店(区)。三是维护安全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实现全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八连冠”,社会治安公众满意率 99.4%以上,成为全国最安全的地区之一。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成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制定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首批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获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d8Q2H7uB111jAoBSbjlx20h+uX+kTTm99t7DoCs2B/Jm0vH6SC4/bj2YugOJfN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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