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一词,是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于1866年在《有机体普通形态学》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他摆脱了传统从生物个体出发的孤立思考方式,认识到一切生物都是环境整体的一部分,提出“生态”就是生物与环境的关系。细究生态的内涵,至少具有三个层面的意义:一是在这关系中生物的生存与发展状态,这种状态主要是描述生物个体或种群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是一种相对封闭与静止状态的考察;二是生物种群之间生存发展所生成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内中蕴含着生态圈思想;三是生物必然依存非生物从而获得生存发展的关系,生命与非生命并非全然相异的两个系统,而是存在着能量交换的统一体,这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全新意义的生态系统。因此,“生态本质上是‘生命的存在状态’,生态的主体是生命。当以‘生命状态’诠释‘生态’时,‘生态’的两个特性尤为值得注意。首先,它是‘生命’状态,而不是‘生存’状态。‘生命’与‘生存’的区别,就在于它生生不息、自我否定、具有不断发展的活力与内在可能性。其次,它是一种‘状态’,是有机联系所形成的主体的生命力的外在表现,凸显的是主体内部以及主体与环境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对主体生命的意义”。
基于生态理念,进而延伸到人类社会,人类文化也具有生态特征,由此创造文化生态学,他是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Steweardm J·H,1902—1972)在《文化进化和过程》(1953)一书中提出。我国冯天瑜先生在《中华文化史》中提出,“文化生态学是以人类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与天然环境及人造环境的相互关系为对象的一门学科,其使命是把握文化生成与文化环境的调适及内在联系。作为文化生态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文化生态’(或称文化背景),主要指相互交往的文化群体凭以从事文化创造、文化传播及其他文化活动的背景和条件,文化生态本身又构成一种文化成分”,进而,他又将文化生态分为三个层次:“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包括工具、技术、生产方式等)与“社会制度环境”(包括各种社会组织、机构、制度等结合而成的体系),认为“文化生态三层次彼此之间不断通过人类的社会实践(首先是生产劳动)进行物质的及能量的交换,构成一个浑然的整体,同时,它们又分别通过复杂的渠道,经由种种介质对观念世界施加影响”,从而“有机地组合成‘文化的生态环境’”。 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三角交流关系”,因为“社会环境”参与进来,这与动物与环境间的“双向交流关系”有质的区别。人类兼备“本能与知性”,这使他能够统一“消费者”与“生产者”于一身。作为“消费者”,他既与动物一样消费自然资源,同时又在社会意义上消费经过社会劳动加工过的自然;作为“生产者”,人类在自觉意志支配下从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由此也创造着人化自然。这样,人类在环境以及由环境提供的资源共同组成生态系统中从事消费活动与生产实践——文化创造,由此形成一个复杂的有机的文化生态系统。在这个统一的系统中,文化生态诸因子分别作用于文化生成,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某种简单的因果对应关系,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诸生态层面主要不是各自单线影响文化生成,而是通过组成生态综合体,共同提供文化发展的基础,决定文化的大略格局和走向。
传统文化生态观是中华先民“天人合一”古老哲学的具体体现,他们在探索自然宇宙与人类社会及其关系中,从自然生态到人文生态,构建了天人合一、天人同构的哲学观念,决定性地影响了中华文化生态系统的生成与发展。在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代,就有诗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但是,明确提出“天人协调”思想则是儒家经典著作《周易》,后来孔子提出了“天地之大德曰生”“与天地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的“天命论”,从天道和人道的整体和谐来考察人的行为合理性,用伦理态度对待自然。老子提出“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的自然观,要求放弃人为,顺应自然,认为放弃人为可以达到“与天合一”的境界。汉代董仲舒提出“人副天数”,在儒家思想史上第一次明确将人类的伦理视野推广到天地之间,即认为道德伦理不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也存在于天地生态系统之间,且天地生态系统这种伦理关系是“与生俱来”的。宋代的张载、二程(程颢、程颐)扬弃了董仲舒的粗陋形式,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概念。可见,华夏文明的“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世界的有机生成而不是机械组合性,强调天道与人道、自然界与人是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的,追求天地整体的和谐。
对于“天人合一”思想合理内核,我们如何解读呢?原始蒙昧时代,人类的思维远未达到将自己与自然界分离出来的程度,因而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表现出主客体不分、混沌不清的特点,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人类一直处于对自然界的严重依赖状态,随时随地感受到来自外在的某种神奇力量的支配,由此产生敬畏与恐惧心理。农耕社会对于“天时、地利”的重视,导致了中华文化的重农主义传统,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因此中华文化一开始就体现出了“天人”关系的和谐统一,即“顺天应人”“天人合一”,“究天人之际”也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和中华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不仅仅是一个存在论的命题,更重要的是一个价值论的命题。从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这一命题把追求和谐作为一种至高的价值目标,和谐的根据不在人之外,就在人自身,所以追求和谐就成为人生的当然使命。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追求和谐就是实现“视天下犹一家,中华犹一人”的大同世界;从个人安身立命的角度追求和谐就是获得一种至善的人格规定,这在张载看来就是要达到“民胞物与”的境界。这种人生价值追求,意味着人已经贯通、超越了“天—地”“天—人”“人—人”“物—我”“内—外”“上—下”的界限,真正实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将个体的生命托付于宇宙大化流行的规律中。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思想视天人为一体,强调天道和人道,强调自然界和人的紧密相连,追求天、地、人整体的和谐。当然,我们应该承认,经过数千年传承的“天人合一”思想,在其自身的演化过程中,既有积极深刻的思想内涵,也有消极、芜杂的成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源远流长的“天人合一”思想确实含有朴素而丰富的生态伦理意蕴,有其对生态、自然的深刻体悟。
“天人合一”的生态观之所以能够深入民众,成为中华传统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还在于传统文化生态观同民众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这是生态观教育传承重要的成功经验。教育传承历来可以有两个途径:一是以传授系统知识为特征的体制教育,在这个方面官学自不待言,其实私学也具有类似特征,可以归入一类;二是与体制教育相对的体制外教育,既没有系统的知识传授,也没有固定的传授时间与地点,甚至也没有固定的教师,完全是一种生活化的教育,教育与生活不可区分,两者融为一体。体制教育在传播传统文化生态观方面不可或缺,表现为主渠道作用,它借助一套系统性的知识和技术,在民间百姓当中形成一种信仰。例如《汉书·艺文志》对知识进行的分类,即六艺、诸子、诗赋、兵家、数术、方技等,表明在那个时代,人们关心的不仅仅是天道的哲理、世道的治理、人道的伦理,还关心种种实用的知识与技术。再如古人用对自然的理解来解释内在的生理,把“天人合一”解释转化为实际应用的技术,这就是充满阴阳五行字眼的医药之书。于是,通过对天道、人道、世道的认识与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成了普通大众的生活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的一般知识与信仰,因而其“天人合一”思想能够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成为至今还在影响中国普通大众思维与生活的观念。其实,我们更加关注体制外教育的形态,因为传统文化真正能够延续不断,其根子还在于民间,因此基于民间的生活化教育,那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在过去,民间之村庄聚落的乡村社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村民都是文盲,要在这些文盲当中传授“天人合一”完整一套的生态观理念,唯一的办法就是教育生活化,将一切理念融入百姓生活,在生活中学习,在生活中教育。
既然我们把传统文化生态观的传承研究定位在乡村社会,而村民基本上都是属于文盲,因此不可能借助文字进行正规式教育,只能是生活化教育,落实到教学方法,那就是言传身教的潜移默化教育方法。在这种体制外的非正规的民间教育里面,潜移默化是其核心特征,将教育消融在生活里面,看不出哪是教育,哪是生活,既不刻意追求教育效果,也不格外关注教育对象,具有完全意义的无为而治的倾向。但是,这种倾向却获得极大成功,因为这是无压力状态下的教育,也是处于某种无意识状态下的教育,以一种无意无为的身教方式植入对象的心灵,使之变成对象本身自己的信仰与追求,形成一种全然的内生力。
由此而言,我们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确实可以借鉴传统社会的生态观传承模式,需要善于把这一要求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去,要善于把这一要求同百姓的日常生活、工作结合起来,走群众道路,使这一要求成为民众的自觉需要,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现代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