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著录信息源
普通图书著录的主要信息源为题名页,各著录项目的规定信息源如下表所示。取自规定信息源以外的著录信息可置于[]内,并在3XX字段加以说明。
(二)关于著录用文字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版本项、文献特殊细节项、出版发行项和丛编项一般按所著录文献本身的文字(数字除外)著录,无法按文献本身文字著录的图形及符号等,可改用相应内容的其他形式著录,并用方括号“[]”括起。如转录的文字出现谬误,应如实著录,同时在附注项说明;如果题名、丛编名出现谬误,除照录外,还须提供正确的题名检索点。
载体形态项、附注项、标准编号与获得方式项,除文献原题名、引用部分及识别题名外,一般用规范化的汉字(汉字古籍可用繁体字)著录。
(三)关于书目数据录入原则
除必须用全角状态输入的字符外,基本上用半角状态录入数据。
凡同时在拉丁字符集与汉字字符集中出现的字符(如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某些标点符号),采用拉丁字符集(西文状态)输入,包括著录结构中应有的空位。
须用全角状态(或汉字字符集)输入的标点符号(不是著录用的标识符)有:顿号(、)、中圆点(·)、中文句号(。)、书名号(《》)、引号(“”)。
汉字字符集中的缺字,按汉语拼音方案罗马化,并在附注项描述字形。如果缺字位于需如实转录的著录项目,应将其用方括号“[]”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