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 在南街治西。创建年月无考,元大德四年县尹刘懋修。明永乐十五年,知县杨禧重建。宏[弘]治中知县殷玘、张云凤;嘉靖中知县阎凤、胡溪、楚孔生;隆庆中知县孟秋;万历中知县吴应选、吴望岱、徐汝孝、石之峰、杨于陛;崇祯中知县秦士英;国朝顺治间推官 刘增,知县宋荐,教谕 吴凤起、孙兆桢,训导 王渠,康熙间知县王曰翼,训导李维楫,知县丁策;雍正间知县刘玉林;乾隆间知县钱本礼、夏文广;嘉庆间知县何安澜;道光间知县富陞额、曾世仪、柳培盛;咸丰间知县萨炳阿,教谕王玫,训导张康侯,相继重修文庙 并儒学。
先师庙 在儒学东。元大德年、洪武三年至永乐年间,俱重修。原三楹,万历十八年,知县石之峰改五楹。竖碑记。
东西两庑 各五楹。大成殿 两廊。
戟门 在大成殿前,三楹。
名宦祠 二楹,在戟门左。
乡贤祠 二楹,在戟门右。
泮池 在戟门前。
棂星门 三楹。在泮池前。
崇圣祠 三楹。在大成殿后。旧在庙左。乾隆二十二年,知县夏文广移建。
神厨宰杀亭 各三楹,在戟门东。今废。
照壁 一座,在棂星门外,围以墙。东、西便门各一,东曰“礼门”,西曰“义路”。
明伦堂 三楹。大成殿西。
斋房 东、西各三楹。曰博文、约礼。今废。
号舍 东、西各三楹。今废。
兴贤坊 在学东,王汉傑建。今废。
育材坊 在学西。王汉傑建。今废。
敬一亭 在明伦堂后。三楹。有明嘉靖敕谕碑四勿箴。知县石之峰建。杨于陛重修。
射圃 在城西南隅。王汉傑建。
教谕宅 在敬一亭后。知县楚孔生、教谕邵纲、王大槐皆重修。
住宅 三楹。
东厢房 三楹。
厨房 三楹。
西门房 三楹。在明伦堂西。
仪门 三楹。在明伦堂前。
大门 三楹。在仪门前。
照壁 一座。在大门外。
训导宅 在庙左。旧废。康熙五十五年,训导郭鼎建。乾隆十九年王先钊、三十七年郭鋐俊、道光间训导韩炳铨皆增修。
大门 一楹。在厅前。
厅 三楹。在客厅前。
客厅 三楹。在厅后。
住宅 三楹。在客厅后。
厨房 三楹。东厢房。
《 性理大全 》 一部。
《 四书大全 》 一部。
《 五经大全 》 一部。
《 通鉴节要 》 一部。
《( 皇后 ) 劝善书 》 一部。
《 孝顺事实 》
《 为善阴骘 》
《 五伦书 》
《 名文选要 》 一部。
《 大明律 》 一部。
《 大学衍义补 》 一部。
《 史记 》
《 汉书 》 各评林一部。
《( 皇 ) 明吾学编 》 一部。以上俱旧置,间残缺。
《 学政全书 》 一部。嘉庆元年颁。
《 康熙字典 》 一部。嘉庆元年颁。
《 盛京通志 》 一部。道光元年颁。
《 礼部则例 》 一部。道光元年、二十六年颁。
《 大清通礼 》 一部。道光七年颁。
《 畿辅通志 》 一部。道光七年颁。
《 兵部分处则例 》 一部。道光七年颁。
《 科场条例 》 一部。道光十四年颁。
《 汉子中枢正考 》 一部。道光七年颁。
《 中枢正考 》 一部。道光十四年颁。
《 户部则例 》 一部。咸丰五年颁。
大铜爵 一。古器。
大锡爵 一。
锡洗盆 一。
小锡爵 五十。
锡酒尊 三。
大锡碗 七。
小锡碗 十五。
锡笾豆 一百一十。共计锡六十斤。
黄帐 一。
红帐 四。
又锡笾豆 三百六十。计重一百六十八斤。知县王汉傑置。
以上俱旧置。今废。
锡笾 一百零八。
锡爵 三十九。
锡蜡台 十三对。
锡酒壶 一。
祭器厨 一座。以上俱存。
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三年两贡。
岁试取入文童十八名,武童十五名。
科试取入文童十八名。
邑侯梁肇文捐卷资本银三百两,会同学师及各绅士公议条规列后:
一议所捐银两,仍照书院生息例,发当商二分生息,每年取息银七十二两,交儒学收贮。每遇升迁,造册交代。以为本籍文武乡会两场卷资,连府学计算,其会试 一名,卷资即得乡试 二名之数,定于场后旋里赴学亲领,不入闱者不与。自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初一日,邑侯刘崧岳同学师传发当商生息。至四十八年癸卯科,应收息银二百一十六两,内除支造碑银十七两,实存银一百九十九两。均支文武乡会两场卷资。嗣后每科俱有息银二百一十六两给发传后。碑竖明伦堂西壁。乾隆四十七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