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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忠实地记述大同县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相统一。

二、编纂原则:存真求实,详今略古,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地方特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时间断限:本志叙事上限定于 1996 年 1 月,个别内容适当上溯,下限至 2013 年 12 月。重点记述 1996 年以后,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后的现代化建设成就。

四、志书体例: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全书首置概述和大事记,图表穿插其中。述以总摄全书,记以综记大事,志以记述各项事业,传以收载人物,附录辑存文献,图表随文穿插,力求图文并茂。本志结构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个别层次根据内容的需要设子目。

五、纪年方法:本志采用公元纪年。

六、称谓书写:各种机构、部门、社会团体和会议名称等,在行文中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多次出现时则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大同县委员会,简称中共大同县委或县委。其他依此类推。言“党”而不指明何种党派,均指中国共产党;言“党派”而不指明何种党派,均指民主党派。

七、人物志:设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三部分。坚持生不立传。人物志主要收录大同县籍人物,为大同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人民群众中影响较大的人物。劳动模范以授予称号的时间为序。

八、计量单位:本志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方案》为准,个别沿用历史惯用单位。表示数量、百分比、公元纪年等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凡称“以上”“以下”“以内”的数据均含本数。

九、志书资料:修志资料来源于县内各承编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档案,部分采自图书、报刊专著、图片、回忆录、调查、采访等,一般不再注明。凡本志涉及人物的职务、职级和荣誉均不能作为有关诉讼依据,仅供参考。 bGoO4ojgDoATOFjCyjklJ08aUJEKabYrtvbjAcsVeHKba9t+UIVC7xI6fFGMpj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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