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权及其变动规则的逻辑分析表明,作为物权变动制度起点的“古典简约物权”,呈现出显著的“形式化”特征:包括物权的简洁性、物权与占有的一致性、物权效力的单调性,等等。对世界各国比较典型的古代法的考察表明,在古典法时代,物权制度的确呈现出高度类似的形式化特征,并且,在古典法逐渐发展的过程中,尤其在古典法后期,形式化的物权及其变动规则开始出现部分“意思主义”倾向的松动。这表明,在古典法时期,物权观念及物权变动模式基本符合“逻辑预测”的状态。以下分别以罗马法、日耳曼法、普通法以及东亚古代法为对象,针对其物权变动制度的古典化时期的状态及在古典化时代末期的演进动向进行初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