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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化系统论

译制片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围绕译制片的生产、传播以及消费而形成的译制文化构成了影视大文化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认识译制文化的特殊性,对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译制片首先是艺术品。电影从西方传到中国,必须采取某种方式的“译制”(比如“解说”或幻灯字幕)才能让普通观众接受,译制片最初的意义其实就是经过“译制”的外国影片,是外国电影的代名词。电影本身具有独特的审美特征,看译制片是一种艺术审美活动。在我国,配音是主要的译制方式,从历史划分来看,真正意义的译制(配音译制)是以 1949 年东北电影制片厂译制的苏联电影《普通一兵》为发端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译制片已经发展为一个独特的艺术品种。译制的概念也从对引进(以及输出)电影的加工扩展到对引进电视剧、电视专题类节目的译配,甚至还包括国内影视作品涉及汉语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译制加工。

如果把译制视为一种文化现象,视为一个系统(译制文化系统),那么,这个特殊的文化系统在整个影视文化大系统中占有何种地位?在这个系统里所有参与其生产、传播、消费等过程的活动主体又是如何创造自己的文化价值的?下文将从五个方面展开分析。 invhcc8pzIlMMR46tyq3ozI+bmduVgZIc1kJk6f9F241OeEmkbnDCIG7A35uOf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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