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译制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译制是媒介跨文化传播的必然产物。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通过翻译而不断进行着语言媒介互动的世界(麻争旗,2011:41)。电影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其跨越国界的独特优势,成为国际共享的媒介文化形态。即使在政治动荡、经济衰微的年代,电影依然顽强而执着地活跃在中外文化的互动中。当然,电影的生产往往是一种语言、一种文化共同体的作品,而且往往又是以文化商品的形式被拿来交易:在国内,就是国产的商品,遵照国内的市场规则,到了国际市场就必须进行国际包装,译制就处在这个环节。可以说,译制机构就是跨国媒介产品的中转站。我国译制的历史发展充分说明译制活动扮演的就是加工制作的角色,而且类似于我国的国际新闻“产品”分为“世界新闻型”“对外传播型”和“国际传播型” 这几种,译制有“进口译制”“对外译制”还有“民族语译制”等多种形态,此消彼长,不断发展着,译制的理念也随之发生着历史的更迭。
理解译制艺术应该采取历史发展的态度。传统意义上的译制片指外国电影的引进译制。1895 年 12 月 28 日,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一间咖啡厅里放映了最早的电影,这一天也被公认为世界电影时代的开端。而在 1896 年,外国电影即被引进中国,现场解说、打印字幕和同期解说成为最早的译制形态。“而真正意义上的电影译制,也就是将外国原版影片加工成中文配音的影片,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杨和平、麻争旗,2010:3)。1949 年 5 月,长春电影制片厂完成了我国第一部译制片《一个普通的战士》(又译为《普通一兵》)的译制工作。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引进电影的配音译制,即“让外国人的嘴讲中国话”作为“译制片”概念的专属所指,与“国产片”相对应(麻争旗,2015:91—100)。
此后的 70 年,尤其是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译制艺术从形态到内容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传播学的角度,把译制艺术纳入拉斯韦尔(1948)的“5W”传播过程模式,经考察可以发现,译制艺术在传播活动的各个环节和要素上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郭庆光,1999:60)。传播者,即译制片制作和发行主体,从政府主导下的官方译制事业,发展成为既有官方译制、民间商业译制,又有官方与民间商业合作译制,而且还有以网络字幕组为代表的草根译制的多元化的译制产业;传播信息,即译制作品的范围,从引进苏联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反法西斯、社会主义革命题材电影,到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美国和巴西影视剧,再到日剧、韩剧、美剧的热门影视。译制系统从单一走向多元,形成了集引进、民族语交流、对外传播三位一体的格局。译制对象的类型从电影到影视剧、纪录片、电视专题片和综艺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甚至还包括游戏;传播媒介,从电影院经由电视走向千家万户,随着电脑和网络的快速发展又步入个人电脑终端和手机移动终端时代;受传者,从为数不多的电影观众,发展到给国内院线每年带来数百亿人民币票房收入的电影消费群体,还有数以亿计的电视观众、网络和手机移动用户。这个历程与我国电视文化的发展历程完全一致 。随着我国影视产业的蓬勃发展,译制片作为一种文化产品,也越来越呈现出“被商业化”的特征:大家追捧的“洋宠儿”逐渐“走下神坛”,成为琳琅满目的橱窗里的一件“进口货”,票房收入成为检验其传播效果的主要指标 。
从媒介生态讲,改革开放 40 多年,中国的社会已经今非昔比,传播越来越网络化、全球化、个性化,译制片(狭义的)失去了曾经的垄断地位,而成为人们多样选择中的一个单项。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译制片(广义的)只能是一个产品,是人们茶余饭后娱乐消费的一个可选择项目——不管它采取的是电影的方式,还是电视的样子,还是网络的姿态。用发展的眼光考察,译制艺术在新的历史时期正在变得越来越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不同需求口味,译制艺术正迸发出勃勃生机。
理解译制艺术不能脱离中国国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1983:125)认为,语言是民族共同体想象的最重要的媒介,“关于语言,最重要之处在于它能够产生想象的共同体,能够建造事实上的特殊的连带(particular solidarities)。”中国 56 个民族中,有 53 个民族仍然使用自己的语言,各民族使用的语言在 80种以上。尊重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传统既是实行民族平等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
少数民族的电影制作、译制和放映是少数民族地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国家实施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和“2131 工程”(即“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大大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广电影视事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 年 11 月 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扶持农村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开展电影活动。国家鼓励、支持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创作,加强电影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译制工作,统筹保障民族地区群众观看电影需求 。
发展少数民族语译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保证地方稳定、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繁荣民族文化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关系国家利益和发展建设大局。
理解译制艺术要有国际视野。从传统上讲,国外影视剧的引进译制,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引进的影视剧,在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的同时,再次让国人“睁眼看天下”,以艺术的形式为我们认识世界打开了一片新天地。这些影视剧在中国产生了巨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仅在播映初期就达到了万人空巷的艺术传播效果,甚至影响了几代人对世界的看法。可以说,改革开放初期的译制片成为特殊年代国外影视剧国际传播的典范。在艺术创作上,这些作品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电影人和电视人讲故事的方式,在促进中国影视剧的艺术创作和作品生产上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作品”的译制艺术在影视艺术史上有着不容置疑的地位。
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中国国家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增强,影视走出去已经成为必然。这也是建构国际话语权,提升软实力和国家形象的必然要求。自2011 年起,我国相继组织实施了“中非影视合作工程”“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2012 年,国家多语种影视译制基地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挂牌成立。目前,该基地已使用 23 个语种,译制了 300 多部、7000 多集的中国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和动画片,先后与亚洲、非洲、欧洲、美洲以及大洋洲等五大洲 30 多个国家主流媒体签署了《中国剧场》播出协议。通过《中国剧场》这一定期播出的专设栏目,相关国家的电视台定期播出中国优秀影视译制作品。比如,使用当地语言配音的《北京爱情故事》《金太狼的幸福生活》《妈妈的花样年华》《媳妇的美好时代》等中国电视剧在当地反响热烈。
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规定:“国家对优秀电影的外语翻译制作予以支持,并综合利用外交、文化、教育等对外交流资源开展电影的境外推广活动。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电影的境外推广。”国产影视作品的国际传播还刚刚起步,其在国际话语建构中的重要地位还远未完全得到体现。影视对外译制大有可为。
现代媒介技术赋予了译介工匠多种加工技艺,恰好符合新时代多样选择的社会现实。这不是译制艺术(加工工艺)的衰亡,而是新技术的繁荣。中国的译制已经从单一走向多元,形成了“引进+输出+民族语”三位一体的译制系统,即中国译制业,而关于译制的认识,即译制的理念,也必然与时俱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