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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明清浙赣山区的汀州移民

明清时期,福建汀州出现人口过剩的情况。当地民众移民赣南、浙南、粤东,或是租种田地,或是租山种蓝,制作靛青。形成了被称为客家的山地移民。这对南方客家系统的汉族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一、明代在赣南租地的“客户”

在闽浙赣三省边区中,赣南的土客籍问题历来引起注意。大致而言,明代中叶以后,来自福建汀州及广东梅州的流民不断涌入赣南,成为当地人的佃户。而后佃户经济实力增长,引起土著民众不满,当地土客籍斗争从明代中叶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为了解决双方的矛盾,当地士人写了很多文章,有的站在土著的立场,有的站在客户的立场,因此,相关史料保存下来较多。研究这些史料,对理解闽浙赣三省边区的租佃制度大有好处。

赣南的人口状况与外来客户流民。

对明代赣南人口的研究,已经有一些论文。大致而言,明代早期的赣南还被视为瘴烟蛮雨的区域,明初江西籍大学士杨士奇所说:“赣为郡,居江右上流,所治十邑皆僻远,民少而散处山溪间,或数十里不见民居。里胥持公牒征召或行数日不抵其舍,而岩壑深邃,瘴烟雾,不习而冒之,辄病而死者常什七八。” 这些导致人们生病的瘴气究竟是什么?至今还没有定论。人们猜测,它是几种与森林有关的流行病及瘟疫的组合。以疟疾而论,它是通过蚊虫传播的一种病,闽浙赣山区多雨潮热,蚊虫极多,在闽浙赣山区活动,蚊虫防不胜防。蚊虫给人们带来疟疾等热带病,导致体弱的人死亡。这是赣南山区人口下降的原因之一。此外,自古以来,赣南山区流行溺婴习俗,这使当地人口在大灾后很难恢复到正常水平。此外,因人口减少,官府的赋税压在少数人身上,民众不得不逃亡。这在赣南表现得十分突出。“即以兴国一县论,逃绝户极多。” 海瑞说:“卑职自到任至今,县民每告称近日赋役日增,民多逃窜。雩都里分虽少,田广粮轻,里甲富实,户户齐足。本县犹以人各私己,将疑将信。及查户口,则名虽五十七里,实则不及一半。嘉靖三十年以前,犹四十四里,今止三十四里。卑职到任后,极力招徕,今亦止得四十里。其间半里一分、二分、三分,里分尚多。通十排年计之,该五百七十人,今止有四百三十二人。其间有里长而全无甲首者,有有里首而止存一二户,户止一二人者。以故去县二十里外,行二十里、三十里,寥寥星居,不及十余家。……人丁凋落,村里荒凉,岭内县分,似此盖绝少也。夫民庶无减于先年,而粮役增焉,犹不可也。乃今民数减前,秋粮徭役则增倍于昔。” 可见,在明代晚期,兴国等山区各县存在地多人少的情况。又如鲁士骥奉县令之命点查中田乡的人口。三年前“凡得甲一百六十有五,为户一千四百有奇。越三年,复申前命,仕骥更为编查,得甲一百五十有八,为户一千三百有奇。夫吾乡之民,安土而重迁,且比数年中风雨无愆,五谷时熟,非有饥馑流亡之患者也,而户口加少,若此,余尝闻之长老,数十年前,此地烟户稠密,二千有余。以今较之,则是所存犹未及三之二也。呜呼,奚以至是哉?深察其故,盖吾乡土瘠而狭,虽有能耕能种之人,而少可耕可种之地,民之生其间者,大都以佣力为生耳。数十年前,乡里风气朴实,衣服饮食,群安俭素。士农工贾,各勤其业。是以户多富厚之家,而佣力于其中者以生以息,亦自充然有余。自奢淫侈靡之习日甚,而向之所谓富者,十室九贫矣。于是,人虽有可佣之力,而少佣之家,又其甚者,向之出其食以佣人者,今欲求佣于人而不可得。盖富厚之子,席祖父庇荫,安坐而食筋骨柔脆,不任劳苦。一旦贫窘,唯有束手待毙而已。故就此三年中,以前册稽之多有单丁成户者,丁亡而户绝矣。即或既有室家,而贫无立锥之地,身亡而其妻再醮,则户绝矣。盖自富者贫,而贫者益贫也。此户口加少之故也。” 必须说明的是:汀州山民经常袭击江西,这是赣州人口减少的原因之一。江西官员说:“今则异于是矣,春耕闽粤者,彼曰良民也,秋入赣建,翼然而虎,巨寇也。临瑞频年白昼飞刃于谯门,且曰吾某也,吾某也。而守臣怀印踰垣为得策,扬声袭抚,按垒近郊,游群之四出也,迎犒者室空,遁窜者屋燎,而昔之所谓为民防者,果安在哉。”

由此可见,明代江西东部诸县出现了人口日益减少的状况,许多田地无人种植,官府的税收无人缴纳。明代官员面对本地人口日益减少的状况,只有多方招徕逃户,并吸纳外地流民。但是,在执行这一政策时,赣南的官员发现:很难招到本省人。兴国县令海瑞说:“昔人谓江右有可耕之民,而无可耕之地,荆湖有可耕之地,而无可耕之人。盖为荆湖惜其地,为江右惜其民,欲一调停行之也。兴国县山地全无耕垦,姑置勿计。其间地可田而未垦,及先年为田近日荒废,里里有之,兼山地耕植尚可万人。岁入所资七八万人。绰绰余裕也,访之南赣二府,大概类兴国。而吉安、南昌等府之民,肩摩袂接,地不能尽之使农,贸易不能尽之使商,比比游食他省。是一省民也,此有余地,彼有余民,目亲睹,身亲历,听其固然而不一均之也可乎?即今吉、抚、昌、广数府之民,虽亦佃田南赣,然佃田南赣者十之一,游食他省者十之九。盖远去则声不相闻,追关势不相及。一佃南赣之田,南赣人多强之入南赣之籍。原籍之追捕不能逃,新附之差徭不可减,一身而二处之役加焉。民之所以乐于舍近,不惮就远,有由然矣。”

从海瑞这段记载中可知:因赣州人少地多赋重,很需要外来人口补充并分担赋税。凡有外地来的客户,本地人往往强令他们入籍,分担一些赋税。这一情况造成本省移民的困境,因为,他们从人口较多的吉安府或是南昌府逃到赣州租地,成为当地人口并负担一些赋税,但他们仍为本府官府追踪的对象,因为,他们逃离原乡,其原因不外是原乡赋税过重,他们逃离之后,原乡的赋税就没有着落了,所以当地官吏千方百计要将他们找回。这些逃到南安府、赣州府的江西移民,一旦被本府官吏找到,他们除了新的田租外,还要承担原乡的赋税,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于是,江西的移民更倾向于逃到寥廓的湖广省垦荒,与原乡彻底割断关系。这是赣南诸县本省移民较少的缘故。理解这一点,就可知道:为什么在明清时期会有大量来自闽粤的“客民”进入赣南。

二、外来客户与赣南的租佃制度

明代的南赣无法招到本省的移民,只有容许外省移民前来垦殖。这就产生了赣南历史上著名的土客籍关系和租佃关系的矛盾。

与南赣相邻的福建汀州和广东梅州、韶州一带,历来是动荡不安的地区,早在宋元时期,闽赣粤交界处就有山盗出山掠夺周边区域,明以后这一习俗不变。明朝三百年,汀州山民出山掠夺,一直是官府无法解决的问题。朝廷为之设立南赣巡抚,仍然无法完全压制这些山民武装。万历李廷机给刘紫山所写的墓志记载:“命巡抚南赣汀韶等处,赣四省交,林莽菁深,故为盗薮,公至拊循以威信,盗不起而境内用戢。” 捉摸其用语口气,以山民不闹事为幸。由于汀州南部常年处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中,当地民众多到江西谋生。瑞金县:“至于人家臧获,常觅之汀广等处。甚且一人并妻子三四口买之,费至一二十金。初至勤劬,以得主欢。不一年,而拐掠以逃。无藉棍徒,诡来索骗,告害倾家。更有雇工人等,间有物故,即以人命图赖。若无至亲,乡人即冒至亲,经告官府,亦为大害。要雇工俱是闽广人,亦有乱起此辈,俱从贼伙,往往报仇主家。” 这条史料说得是瑞金大户往往到福建汀州或是广东收买奴仆,但因双方关系复杂,常常闹出事情。其实,汀州民众更愿意到赣南租田种植。佃户与主户的关系较为简单:佃户向主户缴纳商量好的赋税之后,佃主不干涉佃户的人身自由,双方关系则可能较为长久。据魏礼的记载,明代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年间,有许多闽佃进入宁都等地租田种地。 许多地主尽量以宽大的条件招揽佃户。“骨租皮租之分,始于田主宽贷佃户,欲令佃户岁获多谷,则己易于征租。故五十亩之田骨租从未有过五十石以外者,或四十五石、或四十石,谓之九收、八收,少至七收、六收,则佃人所获愈多。然田主所获既少,又输赋在其中。初不以为不均者,盖交纳骨租时,主佃皆恪守,丰歉两无加减之议。而佃人则有送河交斛送仓交斛之乡例也。故州属主佃控案较他处不分皮骨之田,微有不同。” 魏礼在这些文章中提到宁都一带租佃权的变化。宁都的租佃制度与赣南其他各县不同,宁都受福建习俗的影响,田租分成皮骨租。而后这一习俗传到赣南各地,“以故赣郡诸邑,多有田骨、田皮之号,田骨属掌田者,曰大买,田皮属耕田,曰小买。名号俨然齐驱,而田主与佃人稍有龃龉,则讼师之患作矣。”

如此看来,明末清初的赣南出现了土地权力的分化,原来完整的田地权力,分化为田面权和田骨权二层。田骨权属于地主,而田面权属于佃户,掌握田面权的佃户,可以将田地再次出租给其他佃户,收取租金。这种制度极有利于早期佃户,他们向赣南的本土地主获得土地,然后转租给家乡新来的佃户。在这种制度下,地主只是初期获利的一方,一旦佃农的田面权形成,他们的田地权利被佃户分走,从此,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土地,因而引起各种争议。但对佃户来说,他们不必负担国家的赋税,就免除了许多麻烦,虽说租税较重,还是可以接受的。于是,闽人大量进入赣南租地种粮。如雩都县:“雩本山县,田多荆榛,初居民甚稀,常招闽广人来耕。” 宁都的情况类同。魏礼在给《与李邑侯书》中说到:“阳都属乡六,上三乡皆土著,故永无变动。下三乡佃耕者悉属闽人。大都福建汀州之人十七八,上杭、连城居其二三,皆近在百余里山僻之产。”因赣南的条件较好,许多闽佃在赣南长期居住,宁都“夫下乡闽佃,先代相仍,久者耕一主之田,至子孙十余世,近者五六世、三四世。率皆致厚赀。立田宅于其祖里。彼然后召顶耕者,又获重价,顶与之而后归。” 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赣南,在其他各县也有,如广信府的贵溪县:“圜圚村落之野,主客杂处其间。土著者什七,客寄者什三。” 江西的土著很少大地主,“豫章人众而地迫隘,即大家名田,不能逾百亩。” 他们对客户不能形成绝对的优势,这就给客户很大的发展空间。又如江西的玉山县:“玉土著者少,寓籍者多。一村一里,语言判别。” 其客民数量之多,已有反客为主之势,成为当地一大社会问题。又如顺治年间的瑞金县:“瑞金山邑,城如斗大,巨族市肆皆在城外,无他产值,惟树五谷。承平之时,家给人足。闽广及各府之人,视为乐土,绳绳相引,侨居此地。土著之人,为士为民;而农者、商者、牙侩者、衙胥者,皆客籍也。” 可见,随着闽佃的成功,而后小商人、手工业者及其他游民都到赣南谋生,这也给当地治安带来问题。瑞金县:“五方杂处,流寓半于土著,粟米尽为所耗。甚而相诱为奸,往往不可盘诘。故三十年来,多命盗狱。良民苦之。”

由于客民的流入,赣南人口逐渐增加,主佃矛盾日趋激化。如雩都县有人谈到闽佃问题:“雩本山县,田多荆榛,初居民甚稀,常招闽广人来耕。其党日多,遂推其豪猾者,名为佃长,号召同辈。间有与田主构隙者,则佃长醵金助之。甚至公然以身当其冲。小则抗租结讼,大则聚党踞抢。” 如其所说,因闽佃占有田面权,引起本地地主的很大不满。“瑞金山陬僻壤,田少山多,价值倍于他乡,仍亩田一石,除完正供之外,余剩无几。兼之界连闽粤,土著十之二三,流寓十之五六,主弱佃强。每时平则结党称雄,岁歉则乘风鼓浪,竖旗抗租。彼享无税之田,此纳无地之赋。是以剜肉医疮,只得吞忍,起田自种。讵意一呼百诺,乌合蜂起,揭竿聚众,创立退脚之说,每亩勒银一肉不等,方肯还田。否则踞为己业,任彼更张。” 由于田面权的习俗,使佃客长期垄断田地使用权,所以,佃户往往致富,引起地主的不满。魏礼说过宁都乡下的风俗:

阳都之田,下乡称腴。他乡田计收谷一石直金一两,下乡田则三两。田从上则起科,输粮特重。佃户一石之田收至五石、四石,又有杂种。是田主既费重价,复输重粮,又有里长经催逐年工食之费、五年丁册、十年粮册之费;又有火耗、解费、耗米、水脚之费,而所收仅得佃户五分之一。佃户省去二重,一切不与,而所收四倍于田主。故闽佃尝赤贫赁耕,往往驯致富饶。或契家还本贯,或即本庄轮奂其居。役财自雄,比比而是。然田主所以肯为此者,盖自明嘉隆万泰时,家给人足,素封者虽费重金,稍有赢余足矣。

由于利益分配不均,主佃之间的斗争激烈。明末清初,江西的石城有吴万乾率田兵起义,瑞金有何志源、沈士昌、张胜等人的起义,不久又有宁都温应宣应率客纲起事。 主弱佃强成为普遍现象。雩都县:“田有田骨、田皮,田皮属佃人,价时或高于田骨。而因藐视田主,掯租不还。还亦秕粟相半。少有水旱,即减分数。不知价之高者,因出息广,厚利皆归佃人。而田主仅得些须之租,官或不知,而以价之高下相衡,则刁佃风愈炽矣。” 可见,双方出现了摩擦。在土著看来,闽佃的势力太强,往往反客为主,压制了主户。如兴国县,“太平乡崇贤里有山民户,国初兵燹,土旷人稀,流遗争集,闽广之侨户自为党类,势遂张。” 他们往往找机会压制客户,明万历年间,兴国人曹起周等五人,控告福建客户赵如瞻父子“蓄蛊致毒”,这一案引起全城轰动,万人聚观县令审案,此案几经反复,导致赵家的父亲死亡,而其子被驱回原籍。 这个案件反映了明代后期的土客籍矛盾。

分析赣南的土客籍矛盾其意义在于看到客户的力量,他们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佃户,由主户任意宰割,他们利用同乡关系相互联系,形成团体的力量,土著对他们有时无可奈何。在我们看来,主户与佃户力量上的平衡,它意味着明清时期的赣南山区有利于外来客户租地种山,从而发展种山经济。

三、汀州人与闽浙赣山区的棚民经济

汀州人在中国南方山区开发史上有独特的地位,这个州成立于唐代,境内多为高山峡谷,森林茂密,可耕地少,因而是福建境内开发最迟的区域之一。唐宋的汀州是一个畲民较多的地方。早在唐代末年,闽王审知用畲民钟翱为汀州刺史,宋末元代,汀州和漳州的畲民屡屡发动起义,成为元朝统治者极为头痛的问题。傅衣凌先生的《元代畲姓考》,对汀州的畲民有很详细的研究。畲民的生活方式与汉族不同,他们的经济以耕山为特点。随着畲族融入汀州汉族中,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影响了汉族。明清的汀州人以到外地开发山地经济而闻名。他们携带蓝靛的种子,到各地租山种地。《宁德县志》说:“邑以种菁为业者,大抵皆汀人也。” 连江县:“兰淀……连旧所无,今汀郡人携种而来,深山穷谷,遍植之矣。” 清代的永安县:“靛,即靛青,出山厂中,汀州人制。” 《永安县志》评说当地的商贾:“靛青客,汀州人(采蓝亦汀州人)。” 当时汀州人种靛有独特的技术,例如明代中叶的《建昌府志》说:“蓝靛,近自汀得种种之,然终不似汀之宜染也。” 在与各地菁民的竞争中,汀州菁民因技术上的优势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所以,汀州人可以到各地租山种靛。在闽浙赣山区,到处都是栽种蓝草的汀州人。

闽浙赣边山区是种靛业是最发达的行业之一,几乎县县都有。江西的新城县:“田之硗薄者种蓝,有大蓝、小蓝之别,或种木棉,妇女夏织苧葛,冬纺木棉,夜以继日,恒至鸡鸣。” 赣县:“惟耕山者种此,而赣尤多,岁可获利。” 明代天启年间的《赣州府志》记载:“城南人种蓝作靛,西北大贾岁一至,汎舟而下,州人颇食其利。” 兴国县:“靛,邑产除油、烟外,蓝利颇饶。” 种靛业中汀州上杭县人十分引人注目,他们不仅进入了闽北和闽东,还进入了浙江南部。浙南的遂昌、宣平、云和、常山、丽水等县的县志,都记载前来开山种靛者都是“闽人”,熊人霖说:“菁民者,一曰畲民,汀上杭之贫民也。” 《上杭县志》也说:“本邑之种蓝者其利犹少,杭人往南浙作靛,获利以枚数。” 浙南的《遂昌县志》云:“遂昌种蓝者多闽人。” 丽水县:“靛,俗呼靛青,闽人始来种之。俱在山,今渐种于田矣。” 开化县:“靛,近年邑中处处种之。” 景宁县:“靛,俗呼靛青,种传自闽人,今种者颇多。” 乐清县:“蓝靛,《府志》:温郡红花、靛青,颇利民用,实地之专产。” 分水县:“种靛多闽人。” 龙泉县:“工艺悉资外境,侨居十之五六。” 浙江的西安县:“深山中每植之。” 缙云县:“靛蓝,俗称靛青,性喜阴,山民资以为利。” 宣平县,顺治《宣平县志》云:“靛苧诸利,归之闽人。” 乾隆《宣平县志》云:“大抵宣山多田少,颇宜麻靛。闽人十居其七,利尽归焉。” 道光《宣平县志》云:“麻始于江右人,靛始于闽人,二省之居宣者十有其七,利尽归焉。” 浙江云和县:“赤石(四都)、桑岭(九都)之间,纯乎闽音。多福建汀州人侨居者。” 可见,汀州上杭人在山区种靛业中非常活跃,他们外流的数量不少,乃至在侨居人口占有很大比例。江西山区也有类似的情况。清代乾隆年间的赣州府:“深山荒谷,则粤闽侨居,蛮蜑之习有时而染。” 如赣县:“粤闽侨居,犷悍之习时染。” 又如“靛,俗呼靛青,闽人始来种之。今山民多取利焉。” 在汀州人的影响下,很多当地人也卷入种靛业。宣平县:“靛,蓝所出也。始则闽人种之于山,今宣民种皆在田。……银钱出色,惟此为最。” 道光年间的宣平县:“今土著亦效种靛,近又多种烟草。悉择腴田,冀获重利。” 《乐清县志》引述府志:“温郡红花、靛青,颇利民用,实地之专产。” 有一些人还进入闽北种靛,王应山说:“靛出山谷,种马蓝草为之。皆上府及温处流人所作。利布四方,谓福建青。”

明代的汀州人多是一边种植旱稻,一边种植蓝靛。旱稻的产量不高,而种植靛青需要较大的成本,一旦制成的靛青无法销售,汀州人的生活会陷入困境。不论在福建还是浙江,都发生过靛客起义的事件。福州府所属的永福县,种靛业规模颇大:“至于引水不及之处,则漳、泉、延、汀之民种菁种蔗,伐山采木,其利乃倍于田。久之,穷冈邃谷,无非客民。客民黠而为党,辚轹土民,岁侵揭竿为变者,皆客民也。” 这段史料说明,当时有来自沿海及山区各地的农民进入永福县的山区种植蓝草,当地人称之为“菁”,据当地的县志,永福人口中,有二三成是客民。不过,明代的栽菁业很不稳定。菁农往往因破产而发动起义。嘉靖四十年,“漳人王凤以种菁失利,因聚众据二十八都为乱。不旬日,遂至数千人。监司发兵击贼,糗粮不足,百姓皆逃匿,独利洋人鄢俊散家财,持诣垒门给食,兵得无饥。”永福县的菁民起义延续了三年,最后才被刘巡抚平定。

在浙江南部明代失利的靛农经常发展为靛寇,遂昌县,“崇祯十一年,闽寇猝起。自金华犯遂昌。初闽人来浙东诸郡种麻靛者,布满山谷。久之,与土人为仇。州人丘凌霄父子与金华人陈海九有隙,勾海寇称兵作乱。”“崇祯十四年,靛贼出入罟网潭,为江山浦城界,守备葛邦熙追之不克,贼结巢于二十一都。”“十五年,闽寇在浙者将归福建,浦城县防守甚严,不得过。由是啸聚于遂之西乡茶园,而江西之永云、衢之江山并震。知县许启洪申请义乌升工部主事熊人霖、绍兴推官陈子龙来剿寇,大惧,半诣浦城降。余并降军前。” 熊人霖在处置浙东菁民起义一事时,写下了著名的《防菁议》,这是研究明清菁农生产关系的重要史料。

明清之际,美洲植物番薯和玉米传入中国,迄至清代中叶,南方山区已经普遍种植番薯和玉米。清代的汀州人一边开发山地,种植蓝靛等植物,另一方面,他们也在地里套种番薯、玉米,从而保证了食物来源,这样,这些汀州移民的生活渐趋稳定,南方山区靛农起义也少了。另外,汀州人经营的山地种植内容也有了变化,除了兰靛之外,他们更多地种植茶树、杉树、桐树等有经济价值的乔木。如赣州:“赣田少山多,向皆荒榛丛樾。近年闽人赁土耕锄,石邑下水颇多。初开垦时,桐子、茶子二树并植……冬则拾子、剖仁以榨油。三年茶树长茂,则伐桐树,以老不结子。”

汀州山民种植的经济树种收成之日,他们的生活会发生很大变化。江西龙泉(遂川)县的种山者是很典型的一例:

泉山故多荒棘,康熙间粤闽穷民知吾泉有山可种,渐与只身入境,求主佃山。约以栽插杉苗,俟成林时,得价而均之。山主宁不乐从?佃者倚山搭寮,以前五年为辟荒,则自种旱稻、姜、豆、薯、蓣等物,后五年为熟土,始以杉苗插地,滋长未高,仍可种植食物。如此前后十年之内,专利蓄余,彼已娶妻作室,隐厚其基。逮二十年后,售木受价,或百或千,山主得之于意外,尝以耗靡竭之。佃家得之于辛勤,更以节俭饶之,于是佃家日益饶,主家日益竭,佃家始而佃,继而并主之业,以自成业主。主家始而业,继而委业于佃,至欲求为佃者之佃而不可得。此则主家自贻伊戚,无足惜也。然且粤闽之人,比户可封,生齿益繁,而相续流至者愈多,土著之民,荡产日久,又以溺女恶习相沿,男女数不相敌,贫家有四五子,而不能授二三室者,故丁口亦日衰。

故事中的遂川人以敌视的口气讲述外来客民在当地的发财故事。这些客民来自“粤闽”,应当就是祖源汀州的客家人。他们一无资本,二无土地,完全凭着吃苦耐劳的毅力,经过二十余年的奋斗,才从经济上翻了身。中国人吃苦耐劳的本性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汀州地狭人稠,从宋末元代开始便向周边各地移民。他们形成了租山种地的经营方式,每到一地,都能在十年至二十年内翻身。因此,汀州人在中国南部山区逐步扩张。迄今,福建之外,江西南部、广东北部、浙江南部,乃至广西、湖南、贵州、四川等地的山区都有许多汀州移民的后代,当今流行的称呼是“客家人”。明清时代南中国的许多变化都与他们有关。 lMxBJv6du0p3yBYBLUv2t8445rbD+A1wHFaC3MV1JgEO19gXpzYgeCkdZUTnn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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